❶ 2016年卫计委发一号文件
在具体细分领域方面,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将连续第四年写入文件,而且对其扶持的力度和过去相比或有较大突破。实际上,从半年前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确定为第一大目标以来,政府各个部门也相继“发声”,就连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针对加快发展农村电商进行过专门部署。而进入11月份以来,政策红包更是接踵而来。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17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000061,股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2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310328,基金吧)的指导意见》,表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
目前离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还有一个月时间,A股市场对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期待正逐渐升温。农业板块长时间在市场底部徘徊不前,整个板块估值水平较低,有回归价值中枢的内在动能。随着一号文件的出台的推进,农业板块有望迎来资金的关注,并迎来自身一波独立的行情。
❷ 如何推动互联网+,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重塑消费力,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而消费者是最先被互联网带动起来的。到2014年底,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为47.9%,网民规模达6.5亿之多, 其中,六成以上的网络购物用户已经形成。由于网络消费需求规模大、和民生关系最直接,因而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动力。
促进普惠金融与计算,助力新型产业形成
普惠金融和技术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保障。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已是有目共睹。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相结合,提升了传统金融体系效率,改善了金融生态,使得金融能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普适计算创造出无缝科技,从而将整个过程简化而不是杂化。而“互联网+”的过程也恰恰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将普适计算的想法投入到产品、服务、营销和运营的每一个过程中,使创意变得民主化,这是“万众创新”的必经之路。
通过组织治理调整,实现供应链逆向再造
中国的制造业特征非常明显,以代工(OEM)为主的模式,使得已经不完整的产业链很难实现高利润率。 而“互联网+”并非是传统行业的一个前缀,它代表了一种新的经济形态。
以数据驱动企业自主创新,走出同质低效困境
生产率的进一步提升,商业模式的创新,都有赖于对数据的利用能力。由于互联网让信息和各类资源的获取变得平民化、敏捷化和垂直化,创新的成本和门槛降低了,创新空间变大了,实现创新的距离缩短了。“互联网+”让市场对数据产生了正确的认识,无论是有效使用数据还是数据采集和分析。
❸ 2015年国务院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
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
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
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
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
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
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
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
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
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
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
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
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
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
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
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
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
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
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
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
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
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
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
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
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
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
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
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
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
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
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
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
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
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
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
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
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
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
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
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
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
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
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
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
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
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5月4日
❹ 分析农村电子商务为什么能助推精准扶贫
嗯嗯这个抄怎么说呢,农村电商主要是为了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进村两条路,而农产品进城就可以实现精准扶贫了,举个例子,某村民家里有两千斤大蒜卖不出去,走农村电商就可以将这两千斤大蒜在网上销售出去,这样农民得到了实惠,提高了收入,就属于精准扶贫了。
再者就是地区优势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比如当地特产,一家一户数量少,如果都集中起来,进行品牌化运作,就可以很快形成规模优势,在网上打开市场。
❺ 农村电子商务是什么有什么发展趋势
2016开年,国务院及各部委密集出台关于农村电商的重磅文件,力挺农业专电商发展。2016中央1号文件比属2015年更为加大了关于“农村电商”的篇幅,并4处提及农村电商发展问题。为农村电商落地实行提供了诸多有利保障。
未来农村电商的发展趋势:
农村电商保持快速发展势头:随着“三网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涉农电商规模将向多样化发展,与智能农业、智能流通、智能消费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涉农电商服务环境日趋改善;
农村电商服务环境日趋改善:各类专业服务商开始进入农村,提供货源供给、仓储、摄影摄像、图片处理、网店装修代运营、策划运营、融资理财、支付、品牌推广与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物流、法律等一系列服务;
村电商产业链不断延伸:农村从零售商转为分销商,从单纯的渠道商转为品牌商,从原材料采购到设计,寻找生产厂家代工,最后将货品分销给其他小型网商,逐步建立以品牌商、批发商、零售商为主体的电商纵向产业链层级;
农村电商上线下融合趋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实现线下实体市场的转型。
❻ 农村电商政府有什么补贴
政策一
政策名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
意见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政策二
政策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
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方面,决定指出,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政策三
政策名称:《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颁发部委: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商务部
时间: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农村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
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4个方面:
一是技能培训。依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为农村青年提供电子商务技能培训。
二是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联合设计开发“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
三是领创建站点。择优选择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涉农创业青年领创建县级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盟或投资建立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
四是跟踪服务。开展网店货源对接;打造农村青年电商网络展销平台或网络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政策五
政策名称:《“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颁发部委: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行动计划》提出,要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目标。
政策六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家邮政局、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20日
政策概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加强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采取四方面重点措施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
一是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鼓励快递企业间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开展快递服务。
三是健全农产品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的有效对接,协同提供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快递服务。
四是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服务监督。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政策七
政策名称:《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颁发部委: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时间:2015年9月24日
政策概述:《计划》围绕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了20项具体行动计划。
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施能力提升、平台对接、电商拓展3项行动;
二是构建农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网络集货、产品推介、信息共享、质量监管、运行保障5项行动;
三是大力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实施渠道延伸、市场转型、模式创新、基础支撑4项行动;
四是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及其应用力度,实施技术创新、示范推广、标准推进、政策研究、智库应用5项行动;
五是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实施政策支撑、硬件支撑、运营支撑3项行动。
政策八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中共中央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9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推动电商扶贫。
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
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
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
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政策九
政策名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财政部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在扶持方式方面,逐渐形成以贷款贴息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扶持体系。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财政补助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同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政策十
政策名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意见》提出4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
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意见表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有点长,都是2015年影响农村电商国家政策。
❼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内容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积极发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7)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由国务院在2015年07月01日成文,发布于2015年07月04日,其发文字号为国发〔2015〕40号,主要围绕“互联网+”进行讲述如何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
文件背景
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❽ 农村电商未来发展将呈现哪些趋势
电子商务为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新路径,正在从多个领域深度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根据《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未来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将呈现四大发展趋势:
一、农村电商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随着“三网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涉农电商规模将向多样化发展,与智能农业、智能流通、智能消费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我国每年有1900亿美元的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农产品跨境电子交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跨境电子商务将从沿海向内地拓展,从城市向农村渗透,国际化将成为农村电商的重要选择。
二、农村电商服务环境日趋改善
各类专业服务商开始进入农村,提供货源供给、仓储、摄影摄像、网店装修代运营、融资理财、品牌推广与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一系列服务,各类主流电商模式如B2B、B2C、C2C、C2B、O2O以及微电商、本地生活、跨境电商等在涉农电子商务领域全面涌现。
三、农村电商产业链不断延伸
为了避免同质化竞争,一些涉农电商企业开始拓展产业链,从零售商转为分销商,从单纯的渠道商转为品牌商。从原材料采购到品牌设计,再到寻找生产厂家代工,最后将货品分销给其他小型网商,逐步建立以品牌商、批发商、零售商为主体的电商纵向产业链层级。同时,农村电商的交易类型开始从单一的网络零售向复合模式转变。
四、农村电商线上线下逐渐融合
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实现线下实体市场的转型。
❾ 电子商务发展政府怎么引导扶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13个部门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从可信交易、移动支付、网络电子发票、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共5个方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在可信交易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客体和交易过程中基础信息的规范管理和服务;
质检总局也在着力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基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基于统一产品编码体系的质量公开制度;商务部着力推进信用监测体系的建设。
在移动支付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针对当前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的需求,研究制定移动支付发展的具体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各类支付机构实施移动支付的金融行业标准。
在网络电子发票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一步研究推进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完善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财政部研究完善电子快捷档案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在商贸流通领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交易、物流配送、网络拍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的政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在物流配送方面,国家邮政局正在重点研究建立重点地区快递准时通报机制,健全电子商务配送系列保障措施,同时创新电子商务快递服务机制。
(9)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优势
1、全新时空优势 传统的商务是以固定不变的销售地点(即商店)和固定不变的销售时间为特征的店铺式销售。Internet上的销售通过以信息库为特征的网上商店进行,所以它的销售空间随网络体系的延伸而延伸。没有任何地理障碍,它的零售时间是由消费者即网上用户自己决定。
因此,Internet上的销售相对于传统销售模式具有全新的时空优势,这种优势可在更大程度上更大范围上满足网上用户的消费需求,事实上Internet上的购物已没有了国界,也没有了昼夜之别。
2、减轻物资的依赖,全方位展示产品及服务的优势 传统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物资基础才可能开展业务活动,而通过Internet可以创办虚拟企业。
3、减少库存,降低交易成本。 企业为应付变化莫测的市场需求,不得不保持一定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库存。产生库存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畅,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则可以改变企业决策中信息不确切和不及时问题。
4、密切用户关系,加深用户了解的优势 由于Internet的实时互动式沟通,以及没有任何外界因素干扰,使得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更易表达出自己对产品或服务的评价,这种评价一方面使网上的零售商们可以更深入了解用户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零售商们的即时互动式沟通,促进了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5、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费用的优势 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