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月电子商务上的电子元器件行业如何
电子元器件行业增速稳步回升。2014年,电子元件行业实现销售产值16934亿元,同比增长10.5%,高于1-11月和全行业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实现出口交货值7201亿元,增长4.1%,高于1-11月0.1个百分点,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电子器件行业实现销售产值15183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与1-11月持平,略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实现出口交货值9194亿元,同比增长5.8%,高于1-11月0.4个百分点,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1.7个百分点。
电子元器件是对各种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根据对电流的反应不同,电子元器件产品可以分为主动电子元器件与被动电子元器件两大类。主动电子元器件,即能够执行数据运算、处理的组件,主要包括IC 芯片、二极管、三极管等,其特点是等效电路均含有受控电源;被动电子元器件,即不含有受控电源的电路组件,主要包括RCL 及被动射频元器件两大类。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产业。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通讯设备、消费类电子、计算机、互联网应用产品、汽车电子、机顶盒等产业发展迅猛,同时伴随着国际制造业向中国转移,中国大陆电子元器件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从细分领域来看,随着4G、移动支付、信息安全、汽车电子、物联网等领域的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LED产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半导体领域日益成熟,面板价格止跌、需求关系略有改善等都为行业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B. 电子商务最早产生于什么时候
发展历史 起步期 1990-1993年,电子数据交换时代,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起步期。 雏形期 1993-1997年,政府领导组织开展“三金工程”阶段,为电子商务发展期打下坚实基础。 1993年成立了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为主席的国民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相继组织了金关、金卡、金税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6年1月成立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20多个部委参加,统一领导组织中国信息化建设。 1996年,金桥网与因特网正式开通。 1997年,信息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编制中国信息化规划。 1997年4月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各省市地区相继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省开始制订本省包含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1997年,广告主开始使用网络广告。 1997年4月以来,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开始运行。 发展期 1998-2000年,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阶段。 1998年3月,中国第一笔互联网网上交易成功。 1998年10月,国家经贸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宣布启动以电子贸易为主要内容的"金贸工程",它是一项推广网络化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在经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应用试点工程.。 1999年3月8848等B2C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购物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1999年兴起政府上网、企业上网,电子政务(政府上网工程)、网上纳税、网上教育(湖南大学、浙江大学网上大学),远程诊断(北京、上海的大医院)等广义电子商务开始启动,并已有试点,并进入实际试用阶段。 稳定期 2000-2009年,电子商务逐渐以从传统产业B2B为主体,标志着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可持续性发展的稳定期。 成熟期 3G的蓬勃发展促使全网全程的电子商务V5时代成型,电子商务已经受到国家高层的重视,并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电子邮件阶段。这个阶段可以认为是从70年代开始,平均的通讯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 第二阶段 信息发布阶段。从1995年起,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爆炸式地成长起来,成为Internet的主要应用。中小企业如何把握好从“粗放型”到“精准型”营销时代的电子商务。 第三阶段 EC (Electronic Commerce),即电子商务阶段。EC在 美国也才刚刚开始,之所以把 EC 列为一个划时代的东西,是因为 Internet 的最终主要商业用途,就是电子商务。同时反过来也可以说,若干年后的商业信息,主要是通过 Internet 传递。Internet 即将成为我们这个商业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1997 年底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第五次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APEC)上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敦促各国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议案,其引起了全球首脑的关注,IBM、HP 和 Sun 等国际著名的信息技术厂商已经宣布 1998 年为电子商务年。 第四阶段 全程电子商务阶段。随着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服务模式的出现,软件纷纷登陆互联网,延长了电子商务链条,形成了当下最新的“全程电子商务”概念模式。 第五阶段 智慧阶段。2011年,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摆脱传统销售模式生搬上互联网的现状,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其中以 IZP 科技集团提出的 ICE 最具有代表性。
C. 2014年新增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保法》)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3月15日起将开始实施。
亮点一 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案例: 网购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想向卖家退货但却无法联系到卖家,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网络维权的相关规定,网购平台最多只能关闭卖家的网上店铺,对消费者来说并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变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时设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尽管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二 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
案例:去超市买东西,商品明码标价10元,但结账时发现收款11元,商家有欺诈行为时,现行消法规定商家最多退还10元货款,然后赔偿10元,也因为赔偿低,许多消费者嫌麻烦,就此放弃了维权。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如按照新《消保法》规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费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还商品货款10元,同时得到500元的赔付。
亮点三 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案例:开瓶费、包间费、规定最低消费等许多商家霸王条款常常让消费者很头疼,还有美容预付款过期不退等,也让遇到此事的消费者很无耐。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亮点四 经营者义务被强化 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 商家要"自证清白"
案例:消费者购买电脑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去找商家,但商家认为产品是人为破坏,不同意免费修理或退还。以前,即使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也会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变化:在新《消保法》当中,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以往,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而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亮点五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案例:消费者网购时购买了心仪的物品,但收到货物后发现实物没有网上介绍的好,于是便要求退货,却往往遭到店主拒绝。现行消保法中并没有关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中类似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前消费者在要退货也比较难,除非商品有明显瑕疵,卖家才会退货。
变化:新《消保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亮点六 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案例:消费者在某酒店预订了婚宴留了电话号码,可不久之后,婚庆、旅游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扰。消费者找酒店理论,但商家却告知,打电话的婚庆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为方便新人而免费提供的增值服务。买房子、办会员卡后,都会存在这些问题,即使消费者非常气愤,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隐私。
变化:新《消保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商家"出卖",却没人管也没地方投诉的情况将改变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亮点七 消协帮你"公益诉讼"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为鉴定费等维权成本高的原因,尽管受害者众多,但许多消费者却维权无力。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消保法》赋予消协公益诉讼权,由原来只能支持消费者起诉到可以代表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是一个很大突破。
D. 2014年10月份的湖南省电子商务专业技能抽测的具体考试时间
星期三,八点两个小时
E. 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第一阶段
电子邮件阶段。这个阶段可以认为是从70年代开始,平均的通信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
2、第二阶段
信息发布阶段。从1995年起,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爆炸式地成长起来,成为Internet的主要应用。中小企业如何把握好从“粗放型”到“精准型”营销时代的电子商务。
3、第三阶段
EC(Electronic Commerce),即电子商务阶段。EC在美国也才刚刚开始,之所以把EC列为一个划时代的东西,是因为Internet的最终主要商业用途,就是电子商务。
同时反过来也可以说,若干年后的商业信息,主要是通过Internet传递。Internet即将成为我们这个商业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
4、第四阶段
全程电子商务阶段。随着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服务模式的出现,软件纷纷登录互联网,延长了电子商务链条,形成了当下最新的“全程电子商务”概念模式。
5、第五阶段
智慧阶段。2011年,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摆脱传统销售模式生搬上互联网的现状,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
(5)2014年10月电子商务扩展阅读
一、构成要素,四要素:商城、消费者、产品、物流。
1、买卖:各大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同时促使更多商家的入驻。
2、合作:与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提供最终保障,这是电商运营的硬性条件之一。
3、服务:电商三要素之一的物流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购买服务,从而实现再一次的交易。
二、关联对象
电子商务的形成与交易离不开以下四方面的关系:
1、、交易平台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2、平台经营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站内经营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以下简称站内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从事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支付系统
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有时也称为清算系统(Clear System)。
电子商务,有门户网站经营比较完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
F. 中国于哪一年开始出现电子商务模式
就中国来说,其实早在1995年现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的马云就创办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中国版黄页,可惜权最后以失败告终!后来中国出现了很多电子商务公司,像8688,易趣等!但属成功的是1999年阿里巴巴的诞生(并在2002年宣布盈利,2007年上市)以及2003年淘宝的诞生!
G. 2015年10月发生电子商务大事
既然是十月份嘛 肯定是阿里巴巴收购优酷啊
H. 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答案
你好,自考历次真题和答案可以网上看看有没有,一般自考辅导试卷有专门的历次内考试试题的。自容考书籍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历次考试真题,可以网上试试,或是有卖那种历次考试真题的试卷的辅导资料的可以,或是模拟试题都是可以的。
I. 14年国家出台了哪些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最重要的法律《电子签名法》,其他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有《商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合同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保法》)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3月15日起将开始实施。
亮点一 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案例: 网购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想向卖家退货但却无法联系到卖家,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网络维权的相关规定,网购平台最多只能关闭卖家的网上店铺,对消费者来说并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变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时设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尽管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二 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
案例:去超市买东西,商品明码标价10元,但结账时发现收款11元,商家有欺诈行为时,现行消法规定商家最多退还10元货款,然后赔偿10元,也因为赔偿低,许多消费者嫌麻烦,就此放弃了维权。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如按照新《消保法》规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费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还商品货款10元,同时得到500元的赔付。
亮点三 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案例:开瓶费、包间费、规定最低消费等许多商家霸王条款常常让消费者很头疼,还有美容预付款过期不退等,也让遇到此事的消费者很无耐。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亮点四 经营者义务被强化 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 商家要"自证清白"
案例:消费者购买电脑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去找商家,但商家认为产品是人为破坏,不同意免费修理或退还。以前,即使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也会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变化:在新《消保法》当中,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以往,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而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亮点五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案例:消费者网购时购买了心仪的物品,但收到货物后发现实物没有网上介绍的好,于是便要求退货,却往往遭到店主拒绝。现行消保法中并没有关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中类似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前消费者在要退货也比较难,除非商品有明显瑕疵,卖家才会退货。
变化:新《消保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亮点六 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案例:消费者在某酒店预订了婚宴留了电话号码,可不久之后,婚庆、旅游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扰。消费者找酒店理论,但商家却告知,打电话的婚庆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为方便新人而免费提供的增值服务。买房子、办会员卡后,都会存在这些问题,即使消费者非常气愤,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隐私。
变化:新《消保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商家"出卖",却没人管也没地方投诉的情况将改变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亮点七 消协帮你"公益诉讼"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为鉴定费等维权成本高的原因,尽管受害者众多,但许多消费者却维权无力。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消保法》赋予消协公益诉讼权,由原来只能支持消费者起诉到可以代表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是一个很大突破。
J. 第九届全国电子商务运行比赛
本参赛细则根据大赛文件的总体要求、在大赛实施方案基础上细化制定,具体包括个人赛、团体赛、新网商争霸赛、创业创新精英赛及贫困生奖学金五项赛事细则。
第一部分、赛事概述
一、大赛报名
凡参加个人赛、团体赛、新网商争霸赛和创业创新精英赛的选手均需在大赛官方网站www.dzswpx.cn、或www.zjzcj.com(浙江职成教网)注册报名,首页上点击《报名入口》窗口,进入后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后方可报名参赛,每位参赛选手只能注册唯一参赛ID,凡提交虚假个人信息或多次注册者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二、竞赛内容
以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为竞赛内容,以本届大赛指定教材《电子商务培训教程》(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电子商务运营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及大赛官方网站《培训中心》栏目内容为主。
三、大赛奖项设置
(一)根据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规定,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二)个人赛、团体赛、新网商争霸赛和创业创新精英赛四项赛事均设一、二、三等奖;另设最佳组织奖、卓越导师奖
(三)贫困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
(四)获得认证证书者,可推荐获得实训就业机会。
第二部分 个人赛参赛细则
一、赛事概述
个人赛为资格赛,分初赛和复赛,初赛由(网上初赛+统一笔试)两项赛事组成,复赛由[网上复赛+新网商争霸赛(新网商争霸赛同时也是独立赛事)]两项赛事组成。初赛成绩合格者获得复赛资格。网上初赛、统一笔试、网上复赛和新网商争霸赛每轮比赛成绩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一)初赛
由(网上初赛+统一笔试)两项赛事组成
1、网上初赛
(1)报名方式:
选手在大赛官方网站www.dzswpx.cn首页上点击《报名入口》窗口,进入后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方可报名参赛,每位参赛选手只能注册唯一参赛ID,凡提交虚假个人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
(2)竞赛形式
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答题,试卷从题库中随机产生。
(3)竞赛时间
竞赛开始后,在2014年4月30日-10月28日期间,参赛选手随报随赛,在大赛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应竞赛内容即可。
网上初赛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8日
(4)竞赛内容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5)竞赛规则
每位选手允许答题次数为三次,取最高分为竞赛最终成绩。
(6)评分办法
由竞赛平台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7)成绩公布与查询
选手答题结束后,通过大赛官方网站随时查询竞赛成绩。
(8)指定参考用书
《电子商务培训教程》(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电子商务运营实务》(人民邮电出版)及大赛官网站《培训中心》栏目内容等
2、统一笔试
(1)报名条件
网上初赛成绩合格的选手,均可参加笔试。
(2)参赛形式
参赛选手在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定设置的考场参加笔试,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进入考场,详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3)统一笔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
(4)考试范围
《电子商务培训教程》((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电子商务运营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及大赛官方网站《培训中心》栏目内容等。
(5)评分办法
满分为100分。
(二)复赛
由[网上复赛+新网商争霸赛(新网商争霸赛同时也是独立赛事)]两项赛事组成
1、报名条件
初赛成绩合格的选手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需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的选手,均可参加复赛。
2、复赛时间
(1)网上复赛时间:2014年11月25日-12月2日
(2)新网商争霸赛时间:2014年5月30日-12月2日
3、竞赛形式和内容
(1)网上复赛:竞赛形式为在大赛官方网站(www.dzswpx..cn)进行在线答题,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能力两部分。
(2)新网商争霸赛:竞赛内容为网店建设和营销推广,选手在指定竞赛平台上建设网店,进行网店设计、制作、维护与推广,进行商品的网上营销、促销服务。重点在于锻炼参赛选手在电子商务真实环境下的网络营销能力,提高电子商务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新网商争霸赛既是复赛的项目之一,也是一项单独的赛事,大赛评审委员将根据新网商争霸赛实战成绩评出一、二、三奖若干名。新网商争霸赛有销售业绩的考核,各位参赛选手应尽早参赛。
4、评分办法
两项赛事均通过竞赛平台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满分为100分。新网商争霸赛评分方法参见新网商争霸赛赛事细则。
5、竞赛评分规则
网上复赛每位选手允许答题次数为一次,考试成绩为竞赛最终成绩。新网商争霸赛需是以选手个人注册的网络店铺(在淘宝、拍拍或微信等平台设立),对中教组年龄未达到平台要求的最低限制的学员,可以协助直系亲属开设店铺的形式参赛,但需是2014年开设的网店。
6、指定参考用书
《电子商务培训教程》(浙江科技出版社)《电子商务运营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及大赛官方网站《培训中心》栏目内容等。
(三)个人赛评分细则
1、分组计分
高教组(含大专、本科及其它);
中教组(含中专、中技及职高等)。
2、个人赛总成绩=初赛成绩+复赛成绩之和。
(四)个人赛奖项设置
1、一等奖每组10名,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每组20名,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每组50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申请《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和《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条件
(一)选手初赛成绩合格(网上初赛得分×40%+统一笔试得分×60%≥60分),可申请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发的《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同时取得复赛参赛资格;
(二)选手复赛成绩合格(网上复赛得分×50%+新网商争霸赛得分×50%≥60分),可申请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发的《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
(三)证书自愿申请获取,认证费380元由选手个人承担;
《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和《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国家CEAC信息化认证管理办公室联合核发。 该证书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业务技术水平评定依据,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四)证书所需材料提交方法:
需提供一张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者,可直接参加复赛,其它要求同上。
第三部分 团体赛参赛细则
一、赛事概述
团体赛为荣誉赛,参赛对象为大、中专院校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和企业集团员工组成的企业团体;大赛组委会对取得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团体和企业团体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牌,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另设最佳组织奖、卓越导师奖等单项奖。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大、中专院校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和企业集团员工组成的企业团体,每个团体设一名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必须积极组织发动本院校学生或企业员工参赛。
三、评分依据
根据学校和企业组织报名参赛的人数及取得证书的人数(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国家CEAC信息化认证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作为团体赛评分依据,不另行组织考试。
四、成绩截止时间
团体赛成绩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
五、成绩计算方法
团体中取得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发的《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总人数作为团体赛总分计分依据。
“证书系数”确定方法:以团体中取得《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为基准,证书系数为 1.00 ;取得《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证书系数为1.10。
“报名系数”确定方法:团体中报名人数以100人为基准,100人(含100)以内报名系数为1.00;每增加100人(含100人),报名系数增加0.01。
团体赛总成绩计算公式:
A=团体中取得《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人数
B=团体中取得《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人数
C=团体实际报名系数
团体赛总成绩=(A×1.00+B×1.10)×C
团体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举例:
团体中320人报名参赛,其中取得《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为180人,取得《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为80人,团体赛总分为:(180×1.00+80×1.10)×1.02=2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