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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与跨境电子商务

发布时间:2020-12-19 19:31:41

Ⅰ 跨境电商,检验检疫怎么过

该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能全面掌握进境邮件快件的所有数据,自动判别哪些专物品是国家禁止进境的属,哪些物品风险较高需检验检疫重点监管,实现监管智能化;同时,能自动布控,确定现场哪些包裹被抽中需进一步查验,使查验更科学、精准;此外,能通过电子信息传递各种指令,促进信息共享,实现通关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据悉,跨境电子商务入境货物大部分以邮件、快件的形式送达,携带有害生物入境的风险较高,是检验检疫的重点。

Ⅱ 跨境电子商务与国内电子商务的区别

1、业务环节的差异

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环节更加复杂。需要经过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结算,出口退税,进口征税等环节。在货物运输上,跨境电商通过快递方式出境,货物从售出到国外消费者手中的时间更长,因路途遥远,货物容易损坏,且各国快递派送能力相对有限,集聚增长的邮包也易引起贸易摩擦。国内电子商务发生在国内,以快递方式将货物送达消费者,路途近,到货速度快,货物损坏概率低。

2、交易主体差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一般在国内,国内企业对企业,国内企业对个人或者国内个人对个人。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肯定是关境之间。可能是国内企业对境外企业,国内企业对境外个人或者国内个人对境外个人。交易主体遍及全球,有不同的消费习惯,文化心理,生活习俗,这要求跨境电商对各国流量引入,各国推广营销,国外消费者行为,国际品牌建设等有更深入的了解,复杂性远远超出国内的电商。

3、交易风险差异

国内企业只是产权意识比较薄弱,大量的无品牌,质量不高的商品和假货仿品充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商业环境和法律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很容易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国内电子商务行为发生在同一个国家,甲乙双方对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有统一的认识,侵权引起的纠纷较少,及时产生纠纷,处理时间较短,也比较方便。

4、适用规则差异

跨境电商比国内电商所需要适应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首先是平台规则。跨境电商经营借助平台除了国内的平台,还可能在国外平台上开展交易,各个平台均有不同的操作规则。

5、跨境电商要以国际一般贸易协定和双边多变的毛衣谢顶为基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国内电子商务主要是在国家之内达成的一种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主要的客户群体也是国内。

(2)检验检疫与跨境电子商务扩展阅读: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参考资料:跨境电子商务-网络

Ⅲ 跨境电商越来越难做

《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前景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内商交易规模达到7.1万亿元,容同比增长12.7%,2019年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突破8万亿元。总体上来说,跨境电商的市场还在扩大,还远远没有到饱和的程度。
但是相对的,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进来,市场越来越规范,竞争者越来越多,肯定是越来越难做的,哪行哪业,越到后面越好做的才比较少见吧。所以都说第一个吃螃蟹的能获得第一波红利。虽然越早加入不一定就能更容易成功,毕竟还涉及渠道、运营等等各方面,但是早一些进去的竞争压力会相对小一些。

Ⅳ 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会不会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国质检通〔2015〕202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以下简称“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
网购保税进口是指无论进境时是否生成消费者订单,货物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申报进口,入境时未按消费者订单形成独立包装,货物整批运至特殊监管区集中存放,跨境电商经营者按消费者订单形成独立包装后发往国内消费者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
产品通过国际快递或邮件方式进境的,不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
第三条【主体责任】 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包括: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简称经营企业)、网购保税进口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简称平台企业)、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物流仓储企业(简称物流仓储企业)等。
第四条【监管主体】国家质检总局主管网购保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第五条【监管原则】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的经营主体和进口的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管。
第二章 经营主体义务
第六条【经营企业一般义务】 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我国网络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其经营食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经营企业不得通过网购保税进口以下食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二)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质检总局公告禁止进境的食品。
经营企业还应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食品,应来自于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
(二)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新的食品原料或配料中含有新的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注册、备案和安全性评估;
(三)有动植物检疫审批要求的,进境前应当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明。
第七条【平台企业一般义务】平台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经营企业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制度,保证其平台经营食品安全。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平台企业应当对平台内的经营企业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平台企业应当建立在其平台经营企业的档案,审查并记录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品种、品牌和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资质等信息。
平台企业自身从事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遵守本办法有关经营企业的相关规定。
平台企业属于境外注册的,应当委托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作为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物流仓储企业一般义务】物流仓储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食品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物流仓储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九条【经营主体备案】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应当通过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经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可以由平台企业代为备案。境外注册的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应委托境内代理商办理备案。
第十条【产品信息备案】 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来自境外合法生产企业,并将产品信息通过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承诺】 经营企业应当在其自行建立网站首页或所在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的主页显著位置公开承诺其经营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产品标签说明】 网购保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随附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网购保税进口其他食品应当随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除食用、保存有特殊要求或含有过敏原的食品需随附纸质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外,经营企业可采取产品随附纸质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产品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电子信息,两种方式应当供消费者在填写订单时选择。电子信息应当包括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标注的具体内容,并应当注明平台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平台企业应在其网站长期公布上述基本信息,以便消费者随时了解查询。
第十三条【自我合格证明】 经营企业应当对其网购保税进口食品进行自检,并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时提供产品自我合格证明材料。自我合格证明材料应由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产品首次进口时检测项目应当覆盖本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所有安全卫生项目;再次进口时检测项目应包括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风险评估确定的高、中风险安全卫生项目。
第十四条【产品入境申报】 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入境时,经营企业或其代理报检企业应当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产品品名清单及对应的HS编码、规格型号;
(二)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三)产品自我合格证明材料;
(四)经营企业备案编号;
(五)产品依法应当取得的注册、备案、安全性评估等资质。
第十五条【信息记录保存】 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网购保税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和全程信息追溯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官方证书编号、保质期、境外生产企业、境外出口商、境内消费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境日期等内容,并建立信息化档案。信息化档案的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平台企业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内结束经营活动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
平台企业应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报告】 平台企业应当建立检查制度,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平台内销售的食品及信息进行检查,对虚假信息、夸大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
第十七条【产品召回】 经营企业发现其经营的网购保税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进口,已经销售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召回。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的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产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平台企业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协助召回等措施。
第十八条【配合监督检查】 经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信息查询、数据提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平台企业应当及时接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平台企业应当在销售信息查询、数据提取、停止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发现第三方平台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要求平台企业采取措施制止的,平台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民事赔偿】消费者通过平台企业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进入平台经营企业要求赔偿。平台企业不能提供经营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平台企业赔偿。平台企业赔偿后,有权向入网经营企业追偿。
平台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企业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或未依本细则履行审查义务的,依法与该入网食品经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并执行消费纠纷解决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
第三章 安全监管
第二十一条【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实施入境检疫,确保符合我国检疫要求。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实施检验监管。
经检验监管发现网购保税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经营企业,并监督其采取停止销售和召回等措施。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检验检疫、分批核放等措施,加快产品验放速度。
第二十二条【专项抽查】质检总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每年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实施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企业和平台企业的备案信息、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产品信息追溯、召回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诚信记录】质检总局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主体,应当加强对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不得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
本细则自 起实施,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各地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网购保税进口化妆品安全监管参照本细则执行。

Ⅳ 跨境电商进口检验检疫要求有哪些

将货物的HS编码,输入到通关网查询,看其中监管条件那一栏,如果海关监管条件出现A则代表需要法检,不出现则不要,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商检,入境换证凭条。至于检验检疫类别出现的要求,目前,一般食品类的都要商检、动物植物则需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手机电脑开关等与人体接触比较密切的一般要3C。根据货物不同检验检疫要求也不一样,具体网络"跨易达"工具栏中有或直接咨询客户

Ⅵ 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产品不需要检验检疫吗

准入备案
对在快件办辖内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仓储企业实施检验检疫审核、备案;对申报进境的跨境电商商品进行“商品大类备案”。通过事前备案,要求电商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风险主动报告和召回制度”、“监督管理和责任追溯机制”、“质量安全消费风险提示”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等,规范对跨境电商企业和商品的管理,设立准入门槛。
清单管理
将跨境电商商品按不同类别划入:负面清单、限制类清单、高风险类清单、一般类清单,借助“跨境电商电子监管系统”,实行清单“全申报”,对不同清单实施差别化监管。
线上检测
事中监测,在“跨境电商电子监管系统”上进行电子审单,实现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和支付信息三单对碰,并通过电子布控实现自动拦截,通过χ光机和人工抽查进行线上查验,对“高风险类清单”物品设定抽检目录,由电商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线上购样”送样检测。
风险监控
对“线上检测”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对电商企业的诚信指数进行监控,动态调整查验比例和抽样频率。通过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约谈企业、下架和限制入境处理等方式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完善事后追溯机制。另外还有跨境电商产品禁止入境清单。
如果要进口肉类、水果等部分动植物产品只能以保税备货的模式(BBC)进口,需要提供各类文件进行检验检疫,青岛西海岸跨境电商产业园,了解一下。

Ⅶ 海外直邮跨境电商“B2C”检验检疫通关知多少

您好:海外直邮的奶粉 一般是没有假的哦 海外商品本身价格很低,造假的价格要远远版超过真货的权价格,从海外邮寄出他们本国的大牌,并且通过两个国家的海关检查,海关并且是非常严格的,假货都能通关的话,国家的安全可能都会成问题了。海外直邮目前为奶粉最有保障的方式,

Ⅷ 想做跨境购,从日本进口各种各样的商品,通关和一般贸易有什么不一样集装箱进口以后检验检疫等一般贸易

你好我们一家报关公司的操作员。
跨境主要有两种的进口方式:一种是一般贸易内进口 另一种容是快件清关。
一般贸易是正式清关,根据不同的商品的海关编码进行的清关工作涉及到公司的进口资质 货物的监管条件 检疫免疫等 。
快件清关是主要针对跨境电商的,每件商品不能超过500RMB 以快件入境的方式在邮局海关那边入境,如果是符合快件的大小 数量 货值是不需要拥有资质。

Ⅸ 跨境电商主要学什么课程

跨境电商主要学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会计核算基础。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内关境的容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也有学者认为,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9)检验检疫与跨境电子商务扩展阅读: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高度正相关,二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互为因果关系。从长期来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正向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相互抑制关系,且跨境电商对跨境物流的长期依赖性要强于跨境物流对跨境电商的依赖。

从短期来看,跨境电商主要受自身因素影响,而跨境物流则受跨境电商影响较大,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关系也主要表现为同向变动,且跨境物流的增长在短期内对跨境电商增长并没有明显的反向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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