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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促销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13 15:33:29

1. 网络促销有哪些形式

网络营销是在网抄上市袭场开展的促销活动,相应形式也有四种,分别是网络广告、销售促进、站点推广和关系营销。其中网络广告和站点促销是网络营销促销的主要形式。
网络广告类型很多,根据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旗帜广告、电子邮件广告、电子杂志广告、新闻组广告、公告栏广告等。
网络营销站点推广就是利用网络营销策略扩大站点的知名度,吸引网上流量访问网站,起到宣传和推广企业以及企业产品的效果。站点推广主要有两类方法,一类是通过改进网站内容和服务,吸引用户访问,起到推广效果;另一类通过网络广告宣传推广站点。前一类方法,费用较低,而且容易稳定顾客访问,但推广速度比较慢;后一类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站点知名度,但费用不菲。
销售促进就是企业利用可以直接销售的网络营销站点,采用一些销售促进方法如价格折扣、有奖销售、拍卖销售等方式,宣传和推广产品。
关系营销是通过借助互联网的交互功能吸引用户与企业保持密切关系,培养顾客忠诚度,提高顾客的收益率。

2. 网络店铺怎么做促销活动,最常见的促销形式有哪些

网店促销最常用的六种方法
1、网店促销之打折
折价亦称打折、折扣,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种网店促销方式。因为目前网民在网上购物的热情远低于商场超市等传统购物场所,因此网上商品的价格一般都要比传统方式销售时要低,以吸引人们购买。由于网上销售商品不能给人全面、直观的印象、也不可试用、触摸等原因,再加上配送成本和付款方式的复杂性,造成网上购物和订货的积极性下降。而幅度比较大的折扣网店促销可以促使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的尝试并做出购买决定。
2、网店促销之变相折价促销
变相折价网店促销是指在不提高或稍微增加价格的前提下,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数量,较大幅度地增加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让消费者感到物有所值。由于网上直接价格折扣轻易造成降低了品质的怀疑,利用增加商品附加值的网店促销方法会更轻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3、网店促销之赠品促销
赠品网店促销目前在网上的应用不算太多,一般情况下,在新产品推出试用、产品更新、对抗竞争品牌、开辟新市场情况下利用赠品促销可以达到比较好的网店促销效果。
赠品网店促销的优点:a可以提升品牌和网站的知名度;b鼓励人们经常访问网站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信息;c能根据消费者索取增品的热情程度而总结分析营销效果和产品本身的反应情况等。
赠品网店促销应注重赠品的选择:a不要选择次品、劣质品作为增品,这样做只会起到知得其反的作用;b明确网店促销目的,选择适当的能够吸引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c注重时间和时机,注重赠品的时间性,如冬季不能赠予只在夏季才能用的物品,另外在危急公关等情况下也可考虑不计成本的赠品活动以挽回公关危急。d注重预算和市场需求,赠品要在能接受的预算内,不可过度赠予赠品而造成营销困境。
4、网店促销之抽奖促销
抽奖网店促销是网上应用较广泛的促销形式之一,是大部分网站乐意采用的促销方式。抽奖网店促销是以一个人或数人获得超出参加活动成本的奖品为手段进行商品或服务的网店促销,网上抽奖活动主要附加于调查、产品销售、扩大用户群、庆典、推广某项活动等。消费者或访问者通过填写问卷、注册、购买产品或参加网上活动等方式获得抽奖机会。
5、网店促销之积分促销
积分网店促销在网络上的应用比起传统营销方式要简单和易操作。网上积分活动很轻易通过编程和数据库等来实现,并且结果可信度很高,操作起来相对较为简便。积分网店促销一般设置价值较高的奖品,消费者通过多次购买或多次参加某项活动来增加积分以获得奖品。
积分网店促销可以增加上网者访问网站和参加某项活动的次数;可以增加上网者对网站的忠诚度;可以提商活动的知名度等。
6、网店促销之网上联合促销
由不同商家联合进行的网店促销活动称为联合促销,联合网店促销的产品或服务可以起到一定的优势互补、互相提升自身价值等效应。假如应用得当,联合促销可起到相当好的网店促销效果,如网络公司可以和传统商家联合,以提供在网络上无法实现的服务;网上售汽车和润滑油公司联合等。
以上六种是网店促销活动中比较常见又较重要的方式,掌握好了这六种网店促销方式不仅可以使你的网店人气大增,还可以给你带来很多生意哦!

3. 网络营销怎样做到之规范管理

网络营销是一个规范系统工程,不是一日之功可以达到,所以,规范在开展网络营销的周期内是非常重要的。规范的企业网络形象能够起到宣传企业形象、促成生意等。以下是网站营销规范。
1、资料规范管理,确定企业网络公共资料
2、营销型网站建设及维护,企业应根据业务范围制定不同版本网站。在网站中展示规范化的企业公共资料。网站维护,一般是由网站部门维护,在信息发布的时间、频率、数量等必须由一套规范。
3、企业网络营销活动规范。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在企业网络营销活动中,注册账号、发布信息这2个步骤占有很大的比重。 账号注册规范
企业网络营销活动中注册账号是由业务员或者网站推广人员完成的。当企业只有一个人员从事网络营销活动时,账号管理是很方便的;当人多的 情况,就得规范一下了。因为现在很多网站都是不允许同一企业名称的账号进行注册的,这个时候就得提前规范每个人员注册账号活动,这样有利于多个业务员同时开展网络营销活动了。
账号分级管理
不同级别人员的账号由不同人员来维护,比如公司官方账号必须由专人定时维护;企业员工账号由员工自己维护;企业员工(销售人员)账号参考企业网络营销活动由员工自己维护。
账号跟踪管理
当人员发生工作或职务变动等情况时要及时收回账号而不至于网络营销因为此而中断。
信息发布规范
发布信息,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时很容易发生冲突现象,企业如果没有协调好发布信息面向的范围,就会出现撞单现象,这样会影响企业销售业绩,最重要的是严重影响客户对企业形象的信赖。因此在发布信息,要规范区域、价格等属性来区分不同的人员,多渠道开展不同的销售。

4. 如何实施网络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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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网络促销组合方式

促销组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网络促销活动主要是通过网络广告促销和网络站点促销两种促销方法展开。但是不同的产品种类、销售对象和促销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网络促销组合方式。企业应结合实际,根据网络广告促销和网络站点促销两种方法的特点和优势,扬长避短,合理组合,以达到最佳促销效果。

一般来说,日用消费品,如化妆品、食品饮料、医药制品、家用电器等,网络广告促销的效果比较好;而大型机械产品、专用品则采用网络站点促销的方法比较有效。在产品的成长期,应侧重于网络广告促销;而在产品的成熟期,则应加强自身站点的建设。所以企业应根据自身网络促销能力,选择不同的网络促销组合方式。

(四)制定网络促销预算方案

制定网络促销预算方案是企业在网络促销实施过程中最困难的一个问题。因为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促销是一种新生事物,对所有的价格、条件都需要在实践中做比较、学习和体会,只有这样,才能利用有限的资金收到尽可能好的效果。制定网络促销方案应首先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网上促销的方法及组合的方法。因为不同的信息服务商,宣传的价格可能悬殊极大。所以,企业应在认真比较所选站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的基础上,选择适合于本企业产品质量和价格的信息服务站点。

其次,要明确网络促销的目标。即企业进行网络促销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产品,还是宣传售后服务,或者是为了树立企业的形象。只有明确了网络促销目标后,才能据此策划投入内容的多少、投放时间的长短、频率和密度的高低、广告宣传的位置、内容更换的时间间隔以及效果检测的方法等。这些环节是预算整体投资数额的主要依据。

第三,要明确网络促销的影响对象。就是需要明确该企业的产品信息希望传递给哪个群体、哪个层次、哪个范围。因为不同的站点有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服务费用。一般来讲,侧重于学术交流的站点的服务费用较低,专门从事产品推销的站点的服务费用较高,而某些综合性的网络站点的费用最高。企业的促销人员应熟知自己产品的销售对象和销售范围,根据自己的产品选择适当的促销形式。

(五)评价网络促销效果

网络促销的实施过程进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就必须对已经执行的促销内容进行评价,衡量促销的实际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促销目标。对促销效果的评价主要依赖于两个方面的数据: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上的统计软件,及时对促销活动的好坏做出统计。例如主页访问人次、点击次数、千人广告成本等。利用这些统计数据可以了解自己在网上的优势和不足,以便对网络促销方式和方法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销售量、利润、促销成本的变化,判断促销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还应注意促销对象、促销内容、促销组合等方面与促销目标的因果关系的分析,以便对整个促销工作做出正确的决策。

(六)加强网络促销过程的综合管理

因为网络促销是一种新生事物,要想在这个领域取得成功,就必须实行科学管理,不断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协调,并对偏离预期促销目标的活动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促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5. 市场监管总局对"6·18"网络促销有何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6·18”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切实履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正常运行,自觉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制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多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价格实、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费者和经营者个人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6. 面对网络大规模的促销活动,你应遵循什么消费原则

有实际需要的东西才买,没有实际需要的东西,一闪而过,千万不要贪便宜、冲动消费。

7. 网络促销有哪些形式。

1、 论坛营销(bbs营销)
论坛营销可以成为支持整个网站推广的主要渠道,尤其是在网站刚开始的时候,是个很好的推广方法。利用论坛的超高人气,可以有效为企业提供营销传播服务。而由于论坛话题的开放性,几乎企业所有的营销诉求都可以通过论坛传播得到有效的实现。论坛营销是以论坛为媒介,参与论坛讨论,建立自己的知名度和权威度,并顺带着推广一下自己的产品或服务。
2、 新闻事件营销
互联网上有大量的新闻组和论坛,人们经常就某个特定的话题在上面展开讨论和发布消息,其中当然也包括商业信息。
3、 口碑营销
口碑营销虽然并非2.0时期才有的,但是在2.0时代表现的更为明显,更为重要。
4、 搜索引擎营销 即搜索引擎优化,是通过对网站结 构(内部链接结构、网站物理结构、网站逻辑结构)、高质量的网站主题内容、丰富而有价值的相关性外部链接进行优化而使网站为用户及搜索引擎更加友好,以获得在搜索引擎上的优势排名为网站引入流量。
5、 病毒式营销 病毒营销模式来自网络公关,利用用户口碑相传的原理,是通过用户之间自发进行的,费用低的营销手段。病毒式营销并非利用病毒或流氓插件来进行推广宣传,而是通过一套合理有效的积分制度引导并刺激用户主动进行宣传,是建立在有意于用户基础之上的营销模式。
6、 网络整合营销
网络整合营销传播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风行的营销理念和方法。它与传统营销“以产品为中心”相比,更强调 “以客户为中心”;它强调营销即是传播,即和客户多渠道沟通,和客户建立起品牌关系。

8.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暂行规定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以下简称网络集中促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组织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是指组织网络集中促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是指在网络集中促销中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已在交易平台办理实名登记的自然人。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并在网页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五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二章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的义务
第六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对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
第七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对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公示。
第八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在网站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
第九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十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
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是指,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关于其销售商品的销量、经营者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好评度评分、删除不利评论等有助于其产生商业利益、妨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第三章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二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除应当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外,还应当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
第十三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附条件的促销广告,应当将附加条件在促销广告页面上一并清晰完整表述。
第十四条 禁止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
(一)标示商品的品名、用途、性能、产地、规格、等级、质量、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价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二)在促销中提供赠品、免费服务的,标示的赠品、免费服务的名称、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不正当方式虚抬商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
第十六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赠送消费积分或者发放优惠券的,应当标明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改变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的,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增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
第十八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开展有奖促销的,应当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并公示可查验的抽奖方法,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一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或者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二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依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三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四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9. 如何规范网络活动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编辑本段其他
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 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第十四条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第二十一条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10. 网络营销促销策略具体有哪些

因为目前网民在网上购物的热情远低于商场超市等传统购物场所,因此网上商品的价格一般都要比传统方式销售时要低,以吸引人们购买。由于网上销售商品不能给人全面、直观的印象、也不可试用、触摸等原因,再加上配送成本和付款方式的复杂性,造成网上购物和订货的积极性下降。而幅度比较大的折扣可以促使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的尝试并做出购买决定。目前大部分网上销售商品都有不同程度的价格折扣。 2、网上赠品促销 赠品促销目前在网上的应用不算太多,一般情况下,在新产品推出试用、产品更新、对抗竞争品牌、开辟新市场情况下利用赠品促销可以达到比较好的促销效果。赠品促销的优点:可以提升品牌和网站的知名度;鼓励人们经常访问网站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信息;能根据消费者索取增品的热情程度而总结分析营销效果和产品本身的反应情况等。 3、网上抽奖促销 抽奖促销是网上应用较广泛的促销形式之一,是大部分网站乐意采用的促销方式。抽奖促销是以一个人或数人获得超出参加活动成本的奖品为手段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促销,网上抽奖活动主要附加于调查、产品销售、扩大用户群、庆典、推广某项活动等。消费者或访问者通过填写问卷、注册、购买产品或参加网上活动等方式获得抽奖机会。 4、积分促销 积分促销在网络上的应用比起传统营销方式要简单和易操作。网上积分活动很容易通过编程和数据库等来实现,并且结果可信度很高,操作起来相对较为简便。积分促销一般设置价值较高的奖品,消费者通过多次购买或多次参加某项活动来增加积分以获得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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