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检局和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是怎么划分职权的还是是一个单位
商检局(CCIC)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简称。不过现在这个机构已与动植物检疫局合并,称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了。因此现在是没有商检局这个称谓了。
② 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属于哪个部门
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正确叫法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作为政府的一个执行部门。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C.I.Q,是为国家进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部门。职责是对出入境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携带物等进行包括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的检查,以保障人员、动植物安全卫生和商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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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什么关系和区别吗他们和CIQ之间有关系吗
CIQ是由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书,没有这个证书就拿不到通关单,也就是说你进口煤炭想要销售就必须要有ciq证书,CCIC是个中立机构,不作为通关凭据,如果你的结果因CIQ产生异议,可以复查,如果是ccic的问题,你可以提出索赔
④ 是不是所有出口的商品都要检验检疫
答:所有出口的商品都要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是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的总称。
我国专门设置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携带物等进行检验检疫,以保障人员、动植物安全卫生和商品的质量。
报检时必须提供的单证
1、受理入境货物报检时,要求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以及入境货物通知单、产地证、检疫证等单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报检单上注名文件号。
(1)报检入境货物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
(2)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 单证 。
(3)申请重(数)量坚定的还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4)入境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验的,应加附有关验收记录、重量明细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等。
(5)入境特殊物品的报验。
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生物制品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须特别审批的物品。对入境特殊物品的报验,报验人应根据不同货物种类想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响应资料、证明或证书。
1.微生物:菌、毒株的学名、株名、来源、特性、用途、批号、数量及国家级鉴定书。
2.人体组织、器官:凡用于人体移植的,须出示有关损现者的健康状况和无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检验阴性)的证明。
3.血液及其制品:提供用途及实验室检验证书。
4.生物制品:应提供该制品的成份、生产工艺、使用说明、批号、有效期及检验证明。
⑤ 质检总局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一个意思吗
国家质检总局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一个部门,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另外一个独立的部门。
一、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
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
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QSIQ),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
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⑥ 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是干什么的要详细解答!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研究拟定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8.负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和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
10.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⑦ 去检验检疫局办理出口备案需要哪些文件
一、检验检疫局办理出口备案需要以下文件
1.《报检企业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的企业,不用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涉及报检人员备案,可不提供);
5.企业的公章印模;
6.使用报检专用章的,应当提交报检专用章印模(见附件);
7.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须知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2.《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二)自理报检单位范围
自理报检单位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等。主要包括: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3.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4.出口货物运输包装及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
5.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6.国外(境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
7.进出境动物隔离饲养和植物繁殖生产单位;
8.进出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单位;
9.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进行药剂熏蒸和消毒服务的单位;
10.从事集装箱的储存场地和中转场(库)、清洗、卫生除害处理、报检的单位;
11.有进出境交换业务的科研单位;
12.其他报检单位。
(7)质检总局电子商务出口检验检疫扩展阅读: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对出入境的货物和人员进行检验检疫的国家重要部门。出入境检验检验局以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目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发展与改革对我国出入境的管理有重要意义。
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绩效考核对提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人员管理水平起着非比寻常的作用。
3、为了尽快尽早地推动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科学合理发展,不断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公众服务的水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绩效考核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⑧ 如何登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的网站
不知道你属于哪个地区,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是www.aqsiq.gov.cn,各个省的网站一般是www.**ciq.gov.cn
,例如山东检验检疫局的网站是www.sdciq.gov.cn
⑨ 为何不将海关和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合并为一个单位呢
海关和检验检疫的职责完全不同的,合并为一个单位有什么好处呢?海关要收税、又要看货,很忙的,嘿嘿
⑩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凡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或合同规定需要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的商品,对外贸易关系人均应及时提请检疫机构检验。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一)报验
进出口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
商品,都必须报验。
1.出口报验手续
(1)填写“出境货物报验单”。报验人必须按报验单的要求详细填写,每份“出境货物报验单”仅限填报一个合同、一份信用证的商品。对同一合同、同一信用证,但标记号码不同者,应分别填写。报验一般在发运前7天提出。
(2)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出口报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对外贸易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及合同附件;信用证;生产经营部门自验合格后出具的厂检单正本;法定检验出口商品报验时,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运输包装容器性质检验合格单正本;实行卫生注册的商品,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实行质量许可证的出口商品,必须提供检验机构质量许可证书;凭样成交的应提供双方确认 的样品。
2.进口报验手续
进口商品的报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填写“入境货物报验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项目的要求,并附合同、发票、海运提单(或铁路、航空、邮包运单)、品质证书、装箱单,接、用货部门已验收的应附验收记录等资料,向当地检验部门申请检验。如货物有残损、短缺,还须附理货公司与轮船大副共同签署的货物残损报告单、大副批注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
报验后,如发现报验单填写有误或客户修改信用证使货物数量、规格有变动时,可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原因。
(二)抽样
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需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以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
(三)检验
检疫机构根据抽样和现场检验记录,仔细核对合同及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标准,采用合理的方法实施检验。
(四)签发证书
对于出口商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凭《出境货物通关单》进行通关。如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疫部门检验出证,或国外要求签发商检证书的,应根据规定签发所需证书。
对于进口商品,经检验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进行通关。凡由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复验。如复验不合格,检疫机构即签发商检证书,以供对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