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国代购商品数量有限制吗
自用合理数量内是不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附则中则规定:
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
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2014年8月4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淘”有法可依。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未纳入监管可被视为走私,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扩展阅读:
关于代购的政策
中国对境外物品进入内地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附则中则规定: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2014年8月4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
让“海淘”有法可依。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未纳入监管可被视为走私,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B. 请问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
一般贸易进口属于进口贸易,大多数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因此需要进出口合同、发票等基本商业单据,还需要提单等一系列货运单据。
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费者,而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完成进口货物的通关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同时对于海关来说,也需要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
跨境电子商务从本意上是国家想对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有效监管,消除“海淘”、“海代”等对进口市场的冲击,进行规范性的引导。
二、税收制度不同
首先引入一个关键词“税制”,与大多数国家不同,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实行的并非单一税制,对于进境商品,区分性质征收:货物税和物品税。
货物税就是针对一般进出口贸易行为产生的进出境货物所征税,其征税标准是《税则》,包括确定税号、完税价格、监管证件等一系列行为,征收的税种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双反税等等。物品税则是指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物品征收的税(《海关法》第46条),征税标准是《进境物品税目表》,分商品类别,确定几档征税,征收的税种就是进境物品税(行邮税)。
跨境电商常接触的一个词“保税备货”,关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规范的说法是“保税进、行邮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有详细解释),简单说就是商品免税进入保税区,出区时候征收行邮税。关于进境货物税和物品税,孰高孰低不能一概而论,但总体从税额上来说,物品税可能较低。
三、监管方式同
新政提出要在跨境电商邻域推行一般贸易监管模式,在跨境电商行业引发了一场强震,并有可能成为压死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正规军”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般贸易进口的监管更严格,手续要求更严格、更繁琐,耗时更长。
关于一般贸易检验检疫的繁复,以食品为例:办理通关单需随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食品成分分析表、进口许可证、企业首次进口食品类的进口声明、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安全性评估材料等10余种单据。
还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备案等前置性审批,不仅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且未能满足前置性审批条件的商品将无法进口。
四、环节不同
在外贸电商时代,进出口的环节并没有任何缩短或改变,而跨境电商则要求尽量减少或缩短各种环节以尽量降低中间成本。
五、交易方式不同
在外贸电商时代,交易都是在线下完成的,而跨境电商则大多在线上直接完成交易。
六、税收不同
外贸电商体现的是传统的一般贸易,涉及到复杂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而跨境电商面临的税收一般就要简单很多,如很多只涉及行邮税而已。
七、经营模式不同
外贸电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电商的主流模式却是B2C。
显然,跨境电商的确不等于外贸电商,跨境电商体现的是一种与传统的外贸电商有极大不同的新型的运行模式;只不过广义的跨境电商也包含了外贸电商而已。
(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扩展阅读:
跨国电子商务贸易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
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
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
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
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
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C. 跨境电商的是对进出口商品的营销吗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回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答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其主要分类是:
1、从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
2、从交易模式分为:B2B跨境电子商务和B2C跨境电子商务。
3、2013年E贸易的提出,跨境电子商务分为:一般跨境电子商务和E贸易跨境电子商务。
千象盒子海外仓
D. (1)进口跨境商品的入境渠道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1. BBC 保税备货模式
这种是电商商家海外集中采购商品之后,通过国家空运或海运等运输方式入境, 并将海外商品批量储存在国内保税区,消费者下单之后,再根据订单信息为每件商品办理通关手续,电子清关后再进行国内派送。
新政后,保税区红利消失,受到的冲击比较大,但是这种模式下的通关效率比较高,可以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给到消费者更好的体验。 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大型而且品类单一的大型电商企业。
2. 邮政EMS
EMS 的好处是相对较快,也比较稳定。对跨境电商来说比较重要的一点来说, 海关只会对照申报申报单挑选出特殊品类商品货高价值商品来决定是否收税,就 是除了抽查,它基本上是不用缴税的。虽然在价格和服务上优势 不大,但是仍被不少跨境电商所选择。
3.个人物品快件清关
这种模式是国家支持的正规阳光化的清关模式,商品不需要备案,不受正面 清单的约束。而且不用商检,报关流程便捷。新快件系统启用后包裹处理效率还 挺高。劣势是需要提供收件人正反面身份证,需要货物的清单以及境外需要有人能够进行打单贴单操作。税率分为 15%、30%、60%三档,税率并不低, 但仍保留 50 元免征额。如果跨境电商没有能保税或者提供税费优惠,消费者一 般很难接受。《跨境电商卖家六大进货渠道分析》
4.bc 直邮清关
Bc 直邮模式也称保税直邮,是国家主推的一种方式,合法合规,每一票都要缴税,需要进行企业跟商品的备案,并受到正面清单的影响。相比个人物品, bc 直邮税率 11.2%、25.53%就低的多了,税费是按跨境综合税征收,需要 根据不同税率分货来控制成本。
E. 跨境电子商务对海关监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以下为《加贸司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监管工作的函》的主要内容:
一、各海关应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监管办法,规范操作,严密监管,不得随意将政策规定扩大化。
二、网购保税进口应当在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焊管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开展。非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任何海关不得在保税仓库内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三、开展网购保税金库的区域应具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设置专用仓库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实施集中管理,并配备符合海关跨境商品监管要求的X光机查验分拣线、视频监控等设施。开展网购保税进口的区域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及时向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物流、支付和仓储等数据,并于每月10日前向海关传送上月跨境保税进口商品进、出、转、存电子数据。
四、各海关要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参数设置,加强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分析监控;加强对网购保税进口消费者的身份认证。发现异常情事应及时移交稽查或缉私部门,严厉打击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渠道“化整为零”进行走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主管海关应取消其参与网购保税进口试点的资质。对管理混乱、运作不规范的区域应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质。
六、请各试点城市直属海关对本关区内网购保税进口试点以来的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查找监管漏洞,处置一场情况,完善监管办法。
供参考!
F. 跨境电商进出口区别
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科技水平(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跨境电商随之快速发展,原先企业都是在做线下的交易,现在开始线上交易。跨境电商作为今后社会发展的主流,是传统企业向新兴企业转变的契机。全球化的加快形成使国际贸易面临许多挑战。因此,在了解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有何影响,探索如何促进跨境电商的创新和发展,如何给传统企业带来转机,带来新的气象,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关键词:跨境电商;国际货物贸易
一、国际货物贸易现状
1.国际贸易的概念
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待国际贸易就是对外贸易。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个国家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它是各个国家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应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
2.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现状
2012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达到3.8万亿美元,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的贸易大国,但是货物贸易发展前景仍然不被看好。到2013年,中国货物进出口达到4.1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6%,是世界首个货物进出口贸易数额超4万亿的国家。至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政府陆续出台各类政策,来推动促进进出口的增长。到了2015年,
G. 跨境电商和进出口有什么区别
1、贸易来方式的不同
一般进口贸易所源有流程都是线下进行的,包括面对海关、国检等部门的监管所提供的商业合同、单据等手续,都需要两个企业面对面一一对接;
跨境电商大部分是用B2C贸易方式,全都进行线上交易,大大减少了解决货物通关各项流程的时间和精力。这也就体现出了跨境电商平台高效、便捷的优势。并且在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时商品大部分都是未纳入海关统计的。
2、通关模式也有所不同
一般贸易进口是需要向口岸海关申报,税制为货物税,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的税种较多,监管手续也很严格,总之就是时间长而且成本高;跨境电商的通过模式有很多种,包括分类通关、无纸化通关等,而且商品大多是原装本土版,有效节省清关、人力及发货成本,提高了速度与效率。
3、物流方式不同
一般贸易进口方式多为集装箱式的海上运输,容量较大,进口商在海关办理完手续后将货物体会自己的仓库存放;跨境电商的物流方式有国际小包、快递、海外仓储等方式,显然是比走海路要快的。
H. 跨境电子商务与国内电子商务的区别
1、业务环节的差异
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环节更加复杂。需要经过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结算,出口退税,进口征税等环节。在货物运输上,跨境电商通过快递方式出境,货物从售出到国外消费者手中的时间更长,因路途遥远,货物容易损坏,且各国快递派送能力相对有限,集聚增长的邮包也易引起贸易摩擦。国内电子商务发生在国内,以快递方式将货物送达消费者,路途近,到货速度快,货物损坏概率低。
2、交易主体差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一般在国内,国内企业对企业,国内企业对个人或者国内个人对个人。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肯定是关境之间。可能是国内企业对境外企业,国内企业对境外个人或者国内个人对境外个人。交易主体遍及全球,有不同的消费习惯,文化心理,生活习俗,这要求跨境电商对各国流量引入,各国推广营销,国外消费者行为,国际品牌建设等有更深入的了解,复杂性远远超出国内的电商。
3、交易风险差异
国内企业只是产权意识比较薄弱,大量的无品牌,质量不高的商品和假货仿品充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商业环境和法律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很容易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国内电子商务行为发生在同一个国家,甲乙双方对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有统一的认识,侵权引起的纠纷较少,及时产生纠纷,处理时间较短,也比较方便。
4、适用规则差异
跨境电商比国内电商所需要适应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首先是平台规则。跨境电商经营借助平台除了国内的平台,还可能在国外平台上开展交易,各个平台均有不同的操作规则。
5、跨境电商要以国际一般贸易协定和双边多变的毛衣谢顶为基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国内电子商务主要是在国家之内达成的一种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主要的客户群体也是国内。
(8)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扩展阅读: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参考资料:跨境电子商务-网络
I. 跨境电商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商检手续吗
一样的,目前,一般食品类的都要商检、动物植物则需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手机电脑开关等与人体接触比较密切的一般要3C。根据货物不同检验检疫要求也不一样,
J. 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模式有哪些 简答题
(一来)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自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以下简称《货物清单》,式样见附件1),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个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物品清单》,式样见附件2),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货物清单》、《物品清单》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四)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或咨询欧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