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PCEM)(以下简称“本专业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促进中国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指定范围内从事各项活动。
第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其英文名称为:Profasional Comette for E-Marketing of the 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PCEM),业务上直接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领导,一切行为均须符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本专业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PCEM)系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行业自律性社团分支机构,其职能是:联合国内有关网络营销厂商、服务商、应用企业,研究、教育及学术机构,相关媒体和专业人士,普及网络营销知识,研究、分析、总结网络营销创新方法、手段和思路,加强网络营销领域的横向交流、探讨和合作,支持推进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互联网应用水平,支持推动中国网络营销实践活动健康发展。
第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授权指导下开展如下工作:
普及教育:总结国内外网络营销领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通过网站、媒体、论文、会议、论坛、评选、培训、参观等多种渠道、形式、活动,推动我国网络营销知识普及和交流,推进中国电子商务进程,特别提升我国传统企业界的互联网应用水平。 规范服务: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网络营销领域的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完善、实施网络营销服务商的服务项目、服务体系、质量标准、自律公约、发展规范,积极推动网络营销和谐氛围建设、诚信体系建设。设立本专业委员会服务、支持、指导、监管的区域性网络营销服务中心,制定统一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严格把关、谨慎发展、认真监督、强化管理,打造网络营销服务品牌机构; 市场维护:记录、分析、研究、跟踪企业具体实施、应用网络营销的模式、方法及市场行为,通过第三方监督、信息披露等手段及途径促进网络营销市场运行环境的良性发展; 树立标杆:通过表彰网络营销领域内的先进产品服务厂商、服务机构、实施应用企业及从业人员、专家,带动网络营销和谐氛围、诚信体系、创新品牌的建设; 投诉监督:接受企业、服务商以及公约、规范签约单位的投诉,协调纠纷处理、维护各方权益、消除不良影响。通过行业自律、第三方监督、风险预警等手段及途径促进网络营销和谐氛围、诚信体系、运行环境的建设; 权益维护:维护网络营销实施、应用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企业投资权益保护、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良性竞争:通过开展宣传、引导、规范、协调工作,规避、处理专业领域内市场恶性竞争行为,确保网络营销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教育培训:设立人才标准,大力培养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所需要的国际化、高素质、复合型网络营销人才。 代表网络营销领域内企业表达意见及主张,与政府及协会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完成协会、政府机构、行业企业及其他机构要求完成的行业自律与发展方面的服务工作。 政府部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交办及会员托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无论单位会员还是个人会员都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入会程序、会员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等均参照《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运作管理
第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等层次组成。
第十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依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制定和修改本委员会的工作条例; 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 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决定终止事宜和本专业委员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专业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在预先提出申请的会员中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的常务委员由该单位推荐。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预决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决定秘书处辅助工作人员的聘任; 领导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换届事宜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常务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本专业委员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任期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专业委员会将聘请有声望的专家学者作本会的常年顾问或专家委员,对本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和工作;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专业委员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是本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辅助工作人员若干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实施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工作任务; 组织各会员机构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和会员利益的各项活动; 提出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建议,报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负责监督本专业委员会经费运行; 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上述各组织机构和本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均严格履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规定程序,不得超越程序擅自行事,同时接受并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23号令》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返还给本专业委员会的会员会费; 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接受捐赠、资助等收入; 利息;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经费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23号令第九条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条 经费的使用
用于学术活动、会员权利中的开支或规范发展网络营销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向协会缴纳管理费; 本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协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使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票据的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票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所掌握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属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条例自报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批准后生效,自本专业委员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开始实施。
Ⅱ 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入会流程
一、拟申请抄入会的单位袭,首先应该仔细阅读《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以便了解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 + 主管部门推荐盖章。
2) 企业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一并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秘书处收到“入会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到申请入会的单位。
三、申请入会的单位在收到批准入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年相应级别会费。(会费标准为: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1.5万元/年;无个人会员。)
四、新入会单位联络人到协会秘书处领取会员证书及当年会费发票。
Ⅲ 北京电子商务协会的协会章程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第三届第一次理事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北京电子商务协会。英文译名:Beiji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BECA。
第二条本协会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创造机遇、合作共赢为主线,有效搭建政府与行业、行业与企业及企业间的沟通平台,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企业;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考察培训、学术研讨、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服务的职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本市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丙1号312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本会章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修)定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地方、行业标准,并推动其贯彻,引导会员认真遵守。
(二)依法制定行规行约,搞好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
(三)开展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调查,行业共性情况收集,关注国内外行业动态,研究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规律;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刊物,及时向会员及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趋势及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
(四)开展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行业研讨、学术交流,优秀品牌培育、提升、宣传、推广,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五)加强国际间的考察、合作与交流,协助企业吸引外资,引进国外智力,组织国内外信息化服务技术和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推广,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组织开展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转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组织开展论证、监理、评估工作,为企业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七)承办业务主管和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和接受会员委托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协会,尊重并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依法经营;
(三)在北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法人、机构组织;有志为北京市流通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做贡献,并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书面(含邮件)入会申请(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盖上公章快递到协会);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年度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申请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该年度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会员名单将定期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定期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重大变更、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召开会员大会30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提出下届理事会的理事、监事的候选人;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审议决定会员加入或退出本协会;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八)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行业贡献;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调和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本协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提出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审定;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提议副秘书长名单,报会长批准;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设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上届理事会提名推荐,经本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
(三)监督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监督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利益和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制定或修改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2012年9月6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电子商务协会会费收取办法]b]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制定北京电子商务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如下:
第一条会费收取标准为:会长单位40000元,监事长、副会长单位20000元,理事、监事单位5000元,会员单位2000元。
第二条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协会的会员在收到批准入会通知10日内缴纳当年会费。
第三条会员单位可采用银行划转、汇款、转帐支票、现金等方式,缴纳本年度会费。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收到会员单位会费后的3天之内向缴费单位出具正式缴费凭证,并颁发本年度会员证书。
第五条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可则视为自动退会。在本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不再继续担任所任的职务。
第六条 本协会费收取办法经2012年9月6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Ⅳ 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流程
电子商务型网站的建设和所有的普通网站的建设步骤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你所建的电子商务网站得提出实用,精辟的解决办法,这集中包括了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 Internet的基本概念,引申到网站建设的基本应用和全面解决方案。
第一步 最先要做的是网站策划工作,包括网站的域名空间的使用,网站目标定位,网站目标用户及潜在用户对你网站的需求,还得做到技术方面的如确定网站的总体风格,这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考虑到你的网站需要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即网站的功能定位,现在的电子商务网站基本的系统有这么几个部分:
1、会员系统 是方便用户与企业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商务活动的联络及传递信息之用,该系统可以收集网站浏览潜在客户的基本信息,建立的数据库将纪录浏览者的基本信息以便于网站统计分析,同时,注册会员还可以享受网站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2、在线支付系统 是电子商务应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我就说下现在我国普遍使用的几种支付方法,第一是由门户类网站提供的收费的支付平台,例在国内使用的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或和与国外交易的PAYPAL即中国贝宝的等,第二就是让用户选择支付方式法,从而减小企业的风险,第三就是支持多种国内外主流信用卡的在线支付。在这儿同时要考虑到安全性,你的数据库的安全性,以及你的网站的安全性!
3、需要商品检索,商品采购,订单系统 这几个系统是电子商务网站必须得有的,也是电子商务的应用的最基本系统。包括着支持多种形式的商品发布,支持商品的价格和交叉促销方式,购物车采用Cookie技术,最大限度的提高商品采购的速度,个性化的采购订单模板,方便顾客进行购物组合比较,并实现常规购物的快速选购,购物车内置的价格计算模型可以根据商家的价格体系灵活定置。
4、要有普通网站所拥有的功能,为用户提供为用户提供功能完善、高效率、低成本的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网站的整体解决方案。
如果要是作成一个完善的电子商务网站,就需要很多辅助系统,例如: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版系统,客户在线咨询系统,网站管理系统,办公事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办公成本管理系统,广告商品管理系统,营销管理系统,这些辅助系统都是为该网站变的真正的电子商务化而准备的。当你完成第一步的所有策划好后,你就可以进入网站的设计阶段。
第二步 就是网站的设计,网站的设计,利用策划阶段做的,对内容有机地连接在一起,要对网站进行网站进行包括前台后台及数据库的设计。先需要做的就是对页面设计布局,并做出效果图,其中就要考虑到全局,页面的导航,文本,图象,程序,设计出符合编程及视觉效果的静态页面,再程序添加。这就要看技术人员的水平及策划阶段所做的准备是否充分。这里面就要将对电子商务应用的解决方案有机的融合在页面之中,才能达到电子商务的应用。
第三步 对你设计好的网站,进行测试和发布。其一就是要测试设计好的网站,不仅仅要对所有影响页面显示的细节因素进行依次测试外,页面中的超连接是否正常也是一部分,最重要是你对这个电子商务网站的功能是否可用,是否方便,是否能解决企业的商务问题,如果有什么不能运行,或者你的功能不实用,那么就可能返工,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而且电子商务网站现在是日新月异,你在策划阶段就要做好这写思考,以使你的网站能把握竞争时间,从而在网络抢占先机,当将这些问题都经过3次以上的检测,基本上网站的系统就完成了,然后发布到空间上去。
当你在互联网上打开自己的网站时,接下来你可以考虑电子商务网站的推广,就是让你的网站拥有客户,现在的网络推广方式很多,你可以选择一个适合你企业的推广方法,一旦拥有了用户,你不仅仅获得了效益,重要的是你已经做到了网站是电子商务的应用!电子商务网站给利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抢占了商机,同时推动了全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
Ⅳ 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流程是怎样
一、电子商务网站建站的流程:Ⅵ 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全称:Hangzhou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缩写HZECA,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杭州市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研究开发、应用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合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会员服务,加强交流和合作,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杭州市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杭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75号杭州数字娱乐产业园1号楼2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对政府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规划、政策、法规、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推动贯彻和实施。
(二)促进“行规行约”的建立和完善,提倡自律和公平竞争,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反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三)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总结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介绍先进典型;
(五)经有关部门批准,加强国内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国内外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 促进城市间合作,共同推广发展电子商务新技术的应用,为跨城市发展电子商务牵线搭桥;
(七)承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电子商务业务和课题研讨,协助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积极参加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八)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声像资料;
(九)完成政府管理部门或会员交由协会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凡在杭州市辖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研究、现代物流技术研究、电子商务规划及标准化研究、软件研究、开发、销售、服务和系统集成以及从事信息化事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本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电子商务行业具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四)由理事会或其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协会工作的提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申请协会提供帮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声誉;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地位,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经营,侵害其他会员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若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会员除名;
(六)决定协会终止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聘任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及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本协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电子商务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名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决定;
(五)牵头处理本协会重要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负责协会日常经费管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协会设立监事2名,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列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监事负责监督协会的业务活动和财产管理。协会理事及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协会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不得从同一会员单位中推荐产生。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和企业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面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 2007年8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Ⅶ 申请成立电子商务协会流程手续
自己组织起来够 1定数量的单位了,同时应当是要到经信委或当地专门的电商管理部门备案。
Ⅷ 电子商务商会的成立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电子商务的作用[来源:来自网络] [
电子商务也可以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一般在能在网站上获得供求信息(如化工,服装等行业产品信息等)从而达成交易的行为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电子商务,如具体的各类产品的供求信息网站也都可以称之为电子商务网站,并非一定所有模式必须完全相同,真正的目的是双方不曾谋面从而以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成功从事各种商贸活动。模式是不同的,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1.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2.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
3.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以相近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化市场,使得中小企业有可能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4.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5.电子商务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
电子商务对现代物流的发展也是功不可没:
1 电子商务对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兴起对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和物流企业的运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1电子商务为物流企业提供了良 好的运作平台,大大节约了社会总交易成本。 1.2电子商务极大地方便了物流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2 电子商务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产生的影响 2.1信息化 2.2自动化 2.3网络化 2. 4智能化 2.5柔性化
3 电子商务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 3.1多功能化--物流业发展的方向 3.2一流的服务——物流企业的追求 3.3信息化——现代物流业的必由之路
电子政务也是在电子商务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电子政务的出现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运作的效率。政府可以在网上办事,实现全天候的电子政府,比网下办事的效率要高得多。建立对公众开放的非保密信息资源库,对于流程简单的办公业务如网上税务、网上政府采购等,各相关部门可以实现共同办公。通过实施电子政务,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运作的透明度。用安全认证等技术作保证,具有可靠性、保密性和不可抵赖性。电子政务对于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共资源的共享、提高社会资源的运作效率等方面也不无裨益。部门内部办公自动化是电子政务的基础,但绝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办公模式照搬到网上,而要做需求的优化,实现政府内网的连通,资源共享,建立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库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的作用可以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部分。
电子商务的直接作用有:
第一,极度节约商务成本,尤其节约商务沟通和非实物交易的成本;
第二,极大提高商务效率,尤其提高地域广阔但交易规则相同的商务效率;
第三;有利于进行商务(经济)宏观调控、中观调节和微观调整,可以将政府、市场和企业乃至个人连接起来,将“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连接起来,既可克服“政府失灵”又可克服“市场失灵”,既为政府服务又为企业和个人服务。
电子商务间接作用有:
第一,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高效化、节约化和协调化;
第二,带动一大批新兴产(事)业的发展,如:信息产业,知识产业和教育事业等;
第三;物尽其用、保护环境,有利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为一种商务活动过程,电子商务将带来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会远远超过商务的本身,除了上述这些影响外,它还将对就业、法律制度以及文化教育等带来巨大的影响。电子商务会将人类真正带入信息社会。
Ⅸ 关于筹备成立电子商务协会的实施方案怎么写
自组织起够 1定数量单位同应要经信委或专门电商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