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民日报唐江巴巴是传销公司吗
首先先确定一下是否真的有这样的公司
可以到人民日报电话问下
不要被骗,如果是真的官方肯定有讲的
⑵ 重庆唐江巴巴是传销吗
个人认为是骗加盟费的,想加入还是去多了解,代理费1万七,就那点商品要何年马月才能赚到代理费,还有发现下线返钱,纯属扯蛋,哪有那么多利,
⑶ 电子商务传销 是怎么回事
电子商务不是传销,但是现在的传销越来越猖狂,它以各种形式出现!传内销是非法容的,没有产品,没有营业执照,但是它可以加盟到电子商务中。性质还是传销,依靠互联网来搞传销!换汤不换药,还是老一套!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了
⑷ 电商行业是传销吗
1、电商行业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电商不等于传销,但也要警惕不法人员利用电商模式搞非法传销活动。
2、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相关规定: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 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⑸ 重庆唐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重庆市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王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专公司登记状态属:存续登记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1幢12-2#
法定代表人:王伟
成立时间:2012-09-07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030001710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1幢12-2#
⑹ 电子商务是传销吗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专直接或者间接发属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⑺ 唐江巴巴是合法的吗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