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近三年颁布了哪些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
因为电子商务比较广泛而且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需要根据不同的细分领域逐内步完善 ,主要通容过其他先前颁布的法律来规范电子商务10年以来主要颁布了《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法。
㈡ 电子商务的法律及政策风险有哪些
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属商法与国际商法范畴,主要用于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以及相关的程序要件,可以包括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法等。而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则范围要广得多,除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外,还包括对电子商务基础环境、安全认证、消费者保护、信息发布、市场准入、责任承担等多个环节的规范和调整。
中国的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同中国的电子商务一样,在99年之前基本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而在99年开始涌现的电子商务热潮的带动与要求下,相关立法呼声越来越高,并产生了2000年春天人大会上的电子商务立法一号提案。此后,《电信服务标准》、《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连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新闻登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内,基本形成了我国一整套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这其中,还包括《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
201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商务部副部长发表了关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政策:
一是要继续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电子商务发表意见,关于流通的电子商务的意见,关于促进电子购物健康指导意见。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关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的统计标准和统计体系的建设。制定“ 十一五”电子商务的运营规划,继续组织好、编写好中国电子商务报告。
二是要积极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利用,电子商务发展离不开企业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以及商务部继续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在内的电子商务利用,融合资源,鼓励公共平台建设,推动模式创新,促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提高。
㈢ 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电子商务类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年1月)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6年6月)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2007年3月)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2007年12月)
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2008年4月)
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2009年11月)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
网络购物类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
全国人大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10月)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网络购物服务规范》(2008年4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5月)
电子支付类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5年6月)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10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6月)
㈣ 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2010年:《电子来商务示范企源业创建规范》;
2011年:《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2012年:《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
2013年:《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㈤ 五种关于电子商务法的法律条款
电子商务宏抄观环境和市场竞争方面袭:
《合同法》、《标准化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网络广告试点的通知》等。
电子商务的金融、税务方面:
《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等。
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电信服务标准》、《电信管理条例》、《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
维护网络安全方面: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
㈥ 电子商务有哪些法律法规
国外:
1995年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
1996年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示范法》
中国:
2004年8月28日《中内华人民共容和国电子签名法》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3.30开始实施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7.1开始施行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2006.3.17开始实施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㈦ 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有那些
1、集群化:抄
基于互联网的全国统袭一大市场形成,“巨国效应”显现。
基于互联网的统一大市场形成释放内需潜力;
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辗转、腾挪的空间;
抹平东西部之间的“制度落差”,激励大众创新创业。
2、全球化: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构建“一带一路”网络服务通道
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发全球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正在面临转型升级困境中的“中国制造”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高效、便利的贸易环境,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优化了外贸产业链,为产品创新和品牌创立提供了便利的平台和宝贵的机遇。
另外数据化和移动化也要越发的加强发展,更加便捷地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从预订到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可以直接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移动电子商务让碎片化的需求、时间得到最大化利用。
㈧ 我国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颁布时间
电子商务类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1月);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6年6月);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2007年3月);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2007年12月);
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2008年4月)。
(8)宁夏电子商务发政策扩展阅读: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采用合理和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和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消费者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㈨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微商、代购们都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拥有营业版执照。否则将权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个人销售自家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不在范围内。
其次,微商和代购们还必须依法纳税。《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这意味着,如果微商或代购卖的是食品,还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