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要交税,该如何做账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⑵ 企业促销活动赠送实物,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促销活动蹭送的抄实物应作为让利销售处理
1、商品出库促销转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甲商品成本
一赠送实物成本
贷:商品物资一甲商品
一×××赠送实物
2、促销完成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甲商品促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⑶ 关于赠送商品时的增值税问题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或无偿赠送他人,企业并未因此而发生经济利益流入,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但这种变化实质上使货物进入了消费,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将自产的样品赠送,该部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17%=17万,外购小礼品赠送,该部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万*17%=5.1万.
其实小礼品最好能从业务宣传费走,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如果能满足以上条件,根据新所得税法,业务宣传费按营业收入的15%税前扣除,超额部分无限期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这样就不涉及增值税的情况.
同意此观点:非常全面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这二种赠送处理是不一样的,自产的也就是你的小样品要做视同销售处理,申报时在表二无发票栏填具,小礼品则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在表三有相应栏次填具一定要做分别处理不可(100+30)*.17混合处理 "
⑷ 我们购入促销品,我直接做了营业费用-促销品,需要交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商业赠送属于无偿赠送,因此应该缴纳增值税,这一观点在税务局中较为普遍采用。
具体分录如下:
购入赠品: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赠品: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结转成本:借:营业费用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至于购入赠品能否抵扣进项税额,仍然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商业赠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的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更多观点认为无偿赠送已视为视同销售,应该作为增值税应税项目予以抵扣,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⑸ 请问企业以打折、赠送购物券、抽奖中现金等方式进行促活动时,其应交增值税有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好呢
有区别。赠送购物券,抽奖中现金,这两种方式,要么是实物的减少,以购物券抵顶了货款,要么是在销售货物时,发票正常开具,但是现金少收了,对于缴纳增值税时,都是按照原货物的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计税基数没有减少。对于打折销售,则不一样了。如果你的折扣额是在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在计算增值税时,则以折扣后的价格计算增值税,其计税基数减少了,则缴纳的增值税相应减少。举一个例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换成征收率3%即可):你销售一件大衣,零售价格都是936元,现在有三种方式,一个是赠购物券50元,一个是现场抽奖,最低折合现金15元,高则50元,最后一种是打折,折扣是5%,三种方式计算增值税:一、赠送购物券大衣要缴纳的增值税=936/1.17*17%=136元顾客拿购物券来购买别的东西,虽然没有付现金,但,抵价的货物同样视同销售50元50/1.17*17%=7.26元两项合计你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36+7.26=143.26元二、抽奖方式购买了一件大衣,同样936元则要缴纳的增值税为:936/1.17*17%=136元抽奖中了多少现金,顾客全部拿走,商场只能作为营销费用列支,增加成本。三、折扣方式同样一件大衣,销售价格是936元,现在是按照折扣5%促销,开具发票时,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税务机关允许扣除,以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实际销售额为原来的95%936*95%/1.17*17%=129.20元三种方式,通过计算,你可以看出最后一种方式缴纳的增值税最少。还不用额外支出营销费用这项成本。
⑹ 赠送货物是否交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如果大米、油等是你公司生产产品,就是视同销售行为。如不是你公司产品,就不是视同销售,不用缴纳增值税
⑺ 银行业赠送礼品给客户是否缴增值税
银行业就购进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⑻ 赠送的礼品是不是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⑼ 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对此类销售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并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视赠送商品方式而定。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⑽ 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对此类销售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并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视赠送商品方式而定,给你个参考资料,你搜搜,里面有举例,学学就会了《5分钟学会促销活动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