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内电子商务的法律现状
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如下:
《电商法》《广告法》《食药法》等众多法律。
❷ 电子商务职业环境分析
电子商务一般使用在于淘宝、京东这个环境中。如果有专门做电商的品牌站就另外考虑。相对来说并知道怎么跟你说了。
❸ 我国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与条件
电子商务发展宏观环境分析:
1.政治环境分析
中国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始终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多项的措施,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这里主要强调四个文件。比较纲领性是2005年文件,国家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的若干意见,以及由国家信息化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的任务分工等等文件,对我们电子商务的推进有深远的影响,此外有很多的文件不一一列举,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有关互联网管理的各种文件,互联网的白皮书、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等。从去年8月起工业和信息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六个部委决定联合起草并共同的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目前已经广泛的征求意见,规划工作已接近完成,预计将在不久进行发布。
2007年,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电子商务的发展引发国家层面的关注。
截至2010年12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使用率提升至35.1%,上浮了 7个百分点。2010年用户年增长48.6%,增幅在各类应用中居于首位。政策、市场等多重利好是推动网购用户规模保持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2010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和规范文件,对网络购物的扶植和促进力度明显加大。市场层面,传统企业加速进军网络零售市场,带动了网货市场的繁荣和服务水平升级
“到2010年,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 在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时候,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目标。
不过,蓬勃的发展既带来了机遇,也给各界包括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持续推动带来了难点。由于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发展与运营,整个电子商务系统也日趋复杂,并向着社会化、生态化和复杂化的方向发展。
2. 经济环境分析
中国目前GPD总量世界第二,人均GDP世界第95。
2010年国内经济结构转型起步,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97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1.9%,二季度增长10.3%,三季度增长9.6%,四季度增长9.8%中2010年陕西生产总值预计10012亿元增长14.8% 。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将会按照现在的发展情况看,每年不低于32%的速度发展,到2010年我们网络交易额已经达到4.5万亿,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到达18万亿,年均增长率预计42%。将会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之多。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网民整体互联网应用呈现出三大特点,其中之一是:,商务类应用用户规模继续领涨。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增幅居于首位,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等商务类应用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更多的传统经济活动已经步入了互联网时代。 大学生是二手教材的主要购买者,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之一。二手教材不仅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廉价这一利益点,而且购买二手教材有助于绿色环保,这与目前全世界包括中国政府乃至社会倡导的绿色消费切合。
截至201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较2009年提高5.4个百分点。
商务类应用用户规模继续领涨。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年增幅48.6%,是增幅最快的应用。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的使用率迅速提升,更多的经济活动已步入了互联网时代。 2010年,我国网民规模继续稳步增长,网民总数达到4.57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较2009年底提高5.4个百分点。全年新增网民7330万,年增幅19.1%。截至2010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占全球网民总数 的23.2%,亚洲网民总数的55.4%。 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人们会越来越依赖电子商务来进行经济活动。
在年龄结构方面,中国网民年龄结构更加优化。2010年,30岁以上各年龄段网民占比均有所上升,整体从2009年底的38.6%攀升至目前的41.8%。10-19岁年龄段的网民所占比例下降较多,与该年龄段实际人口数下降有关。
3.安全环境分析
对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以前的技术难题现如今已经不再是难题。目前不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比较关注的安全问题,不仅包括信誉安全,也包括购物安全,支付安全,物流安全。 技术上有三大发展。
第一就是电子商务的应用不断普及和深化。
第二个电子商务服务业在蓬勃的发展,涌现出一些品牌电子商务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而且这些平台正向专业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在支付行业、认证行业、物流行业都相应的互相融合发展。
第三个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不断的完善,在基础条件方面,互联网得到广泛的应用,宽带建设在迅速的展开,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不断的出台。 在安全方面,电子商务也有了跨越式的发展。
❹ 电子商务环境的法规问题
从我国电子商务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我国电子商务需解决的主要法规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商务操作的基本规则方面的法规问题。 通过网上交易,买卖双方也必须经过一个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我国的合同法对电子合同能否构成合同形式要件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数据信息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但对电子商务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形成缺乏具体规定。因此如何来认定网上电子商务合同已构成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BtoB及BtoC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大量的合同是以点击方式达成的。电子合同形成中的第一步是用户在网上进行某种形式的客户登记。在登记过程中,用户将浏览或审阅附具格式购买协议的屏幕或通过点击图表以便审阅该协议。只有在用户明确表明同意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方能从事网上交易。因而,网上合同的成立往往是通过用户以鼠标点击方式来完成的。如果用户有机会审阅合同条款并有机会可以决定是否同意或拒绝该合同,那么通过这种程序形成的电子合同应被视为有效的合同并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同书面资料相比,网上资料因可随意修改、编辑、偷窃等,而使如何确保网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安全性和时间性面临着很多的挑战。这不仅牵涉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每年世界各国因网上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商用机密资料和信用卡资料被盗而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因此,迅速在我国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已时不待我。一个电子安全系统主要需解决四个问题:只有经授权的人方能进入信息库;未经授权的人不会创作、修改或销毁电子数据;经合法授权的人在进入信息库时不会被拒绝;确保信息资源被用以合法目的。在电子网络化的虚拟世界里,解决身份认证及隐私保密须通过密码和数字认证的技术以及公共钥匙系统。
由于加密软件的使用在我国尚未普遍,人们在网上传送数据电文通常不附具签名或加密。即使使用电子签名并对数据电子加密,签名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须通过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来得以保证。
通过立法可在法律上保证数字签字的规范化、明确数字签字的有效性和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法律上可保证通过因特网传递的文件不会伪造或修改,能确立真实的发件人和收件人通讯收发的时间以避免毁约。这无疑将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框架。 (1)、用户隐私权
因特网是一种全新的通讯媒体。由于它的全球性、传播性、公开性和互动性,因特网是第一个允许任何一个国家的用户通过因特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及从事商务的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来挑选个人喜欢的信息和娱乐,也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等。网络的互动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已改变了传统的消费者同供应商的关系。同样,政府也在逐步通过因特网为其公民提供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政务信息等服务。
因为因特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很多用户可能会以为他在网上搜寻信息时是一个隐名人士,自己看不到他人,他人看不到自己。但实际上,因特网把他所访问过的每一个网站或每一个链接都已记录在案,调阅网页、网上订货、发收电子邮件都会在网上记录下来。这些数据可以反映这个用户网上生活的简况。这就引伸出一个用户隐私权问题。当个人在网上浏览或购物时,经常会被要求提供有关个人的资料。但另一方面,网站经营者往往不向用户说明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派何用处。网络商常常会将用户的资料整理并建立用户个人的档案或者将该资料出售或出租给其他公司,例如给广告商以获取广告费。
由于电子商务使得消费者个人的资料可以轻易地被他人获取或利用,消费者对在网上交易会产生忧虑从而不会充分利用因特网来积极地进行电子交易。根据国外所作的一些调研,可以看到如消费者对其个人上网资料能得到何种隐私保护持疑虑态度,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将受到相当的影响。因此就有必要通过人大立法来明确网络商应如何告知用户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将会被派何用处,用户是否有权来修改针对他的个人资料,网络商未经用户同意而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等。
(2)、加密和解密系统
电子商务中对用户提供的信息,特别是有关网上支付结算的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同于通过铺在地下电缆来传递的传真和语音,因特网是通过无以计数的、联网的电脑来传递信息的,信息所走的路径是无法预测的。因而,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对网上披露其不经过加密的支付结算信息疑虑重重,这无疑将阻碍电子商务的普及。
我国国务院在1999年10月颁发了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含有加密和解密技术软件、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使用实行专控管理制度。但应该看到由于该条例简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管密码的技术标准,如出口钥匙强度低于30字节(30 BTTS),都需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吗?再如:条例规定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时,须报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如果一个外国商人在中国短暂逗留期间使用含有境外生产和销售密码产品的便携式电脑时也须批准吗?个人从网上下载加密软件并使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些都应该通过行政法规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3)、安全性认证
我国应该而且必须迅速建立一个国家级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既有权威性但又是完全独立的非政府的认证机构。认证中心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形成一个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认证体系,也可以同现有的一些地方级的认证中心建立相互联系。
(4)、计算机犯罪
随着我国因特网用户量的迅速增加,利用因特网犯罪的也相应增多,诸如:通过网络进行的欺诈行为、侵权行为、诽谤行为、非法销售行为、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乃至国家机密的行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犯罪仅是冰山一角,但是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的现象必须防患于未然。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对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进行制裁。 (1)、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
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待于电信通讯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改善。我们认为我国目前的电信市场由于缺乏足够、有效的竞争,可能会导致我国电信市场未来的发展落后于其他国家,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来限制垄断,鼓励竞争。
(2)、政府及服务商的角色我国政府应该在宏观上来规划信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发展有线、无线、电缆、卫星等通讯设施。政府可以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商在该领域内投资,对ISP,ICP及ASP设立的审批程序、具体要求等用法规形式明确下来。
(3)、三网融合
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和电信网的融合在技术上已无问题,它对于电子商务是至关重要的,但三网融合必然会要求各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方面的协调和融合。 电子商务将使网络上经常性地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例如软件及数据库的著作权的保护、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在网上的使用和保护问题。
(1)、网上著作权
网络中传输的数字信息,包括各种文字、影像、声音、图形和软件等都属智力成果,因而对网上内容的瞬间下载将构成未来因特网侵权的主要形式,对此,如何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及损害赔偿的原则,现有的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是否能适应网络发展的需求,仍是有疑问的。
(2)、网上商标的保护
自从网络一出现和网络商业化以来,网上商标保护问题就随之而来,如网站上以及网页上各种商标的授予和保护,域名的注册原则和授予标准。它是否属于商标的范畴?传统的商标法对它使用又如何做出调整和规范?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加以解决。 当政府对于互联网履行它的权利的时候,将发现自身处于一个两难境地,即政府在作为基本职能之一的税收方面,将因为无征税依据而无法征税。目前,各国政府的税收制度都没有对此做出调整,不少国家目前都规定鼓励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包括签署了一些双边或多边的电子商务的协议,明确对电子商务不征收关税。但建立一种完全服务于电子商务税收的切实可行模型仍亟待解决,首先面对的问题即是如何确定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中的税务管辖权。
由上述可见,电子商务的法规问题表现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需要由不同层面的立法加以解决和规范。
❺ 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何影响
法律是商务的保障。政策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切身关系者。特别是政策的执行,可以回说是电子商务的命答门所在。因为法律是比较滞后的和相对稳定的,而政策可能会根据市场的实践现实随时进行调整的,当然,现在的政策还是从保障电子商务顺畅发展的基调运行的,而麻烦往往是市场主体的不诚信不规范造成的,或者说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导致政策有时候会进行干预。
❻ 总结对当前电子商务网站的法律环境的感受。
对于当前的电子商务网站的法律环境的感受,网站太多,质量不高,都在相互模仿,而且没有什么特色,都是在利用资金打造,并且需要借助传统流量入口,与网络合作、与腾讯合作等。
❼ 电子商务的国内外法律环境有哪些
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版种商贸活动。 电子权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现在人们所探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完成的。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如柒月柒电子商务中心是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