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
(一)、内容概括:
甲公司通过E-mail向乙发出要约,且乙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届时合同已形成,但甲却未在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却在有效期过后,根据正上涨的国际MP再次通知乙使之拒绝,此后甲又将以另一价格与丙达成交易。从而引起纠纷。
(二)、乙公司承诺有效,他们订立的合同成立。
因为:(1)、要约——承诺就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2)、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3)、本案例中甲乙是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即电子合同。
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作出承诺,故乙公司的承诺是有效的。
(三)、甲公司以2300$/吨的价格将该批咖啡豆卖给了美国的丙公司构成了对乙公司的违约。
因为:1.甲、乙双方已在规定的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内签订了电子合同,合同一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受到电子商务法律的保护,故甲公司并未在有效期内对乙公司的承诺或双方的合作作出回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2.乙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对甲公司作出承诺,而甲公司在6月9日才发现该邮件,且已过了有效期,而后又以过期后正在上涨的国际市场价格与丙公司达成交易,故构成违约。
3.从报盘方面来讲,甲公司作为发盘人,有权利按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报价,更新报盘,但却是在有效期过后
4.现行的《合同法》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列入书面形式的类型之中,从法律人确认电子合同具有等同于书面合同的效力。
(四)、从而:有案例可得:
1. 电子合同是指:
广义 : P255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拟定的约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形式。狭义:专指由EDI方式拟定的合同。
其特点是:
1. 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对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手段表示。 对数据电文在合同订立上的法律效力作出法律保障。
(五)、启发:
1. 电子商务是在虚拟世界进行的贸易活动。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发展中面临重重阻碍,而有关其法律规范的制定应相对滞后,因此我们应大力健全我们的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保障
2. 作为交易双方,都应自觉履行电子商务交易所签订合同的相应义务,这样才能将电子商务这一潜力产业发展壮大。
3. 作为学习了本案例的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在遵守电子商务法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也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❷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你可以分析一下现在的B2B网站,比如阿里巴巴
❸ 最近三年电子商务环境下增值税税收的案例
(一)案例介绍
1、“彤彤屋”偷税案例。熟悉电商的人们都会知道全国首例电子商务交易偷税案“彤彤屋”的事件,2007年此案以被告被叛有期徒刑而告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事件:张黎在购买婴儿用品的时候发现了网上的商机,便用市场策划公司的名义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商铺,客户群增大后她又利用公司名义开了一家婴儿用品网站,并利用电子商务纳税的漏洞,采取不开发票不计账的方式进行逃税约11万元有余。被查处后经审理,她的公司因纳税问题被罚款10万元,不仅如此她还因此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2、武汉出现首例个人网店交税的例子。2011年6月武汉的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收到武汉市税务局开出的一张四百三十多万元的第一张个人征税单。根据记录显示,该网店在2010年这一年总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同时,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的税务法律,但是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交易都需要纳税,这就为武汉的个人纳税事件提供了依据。同时,武汉市还提出,将对皇冠级以上的个人网店发出纳税通知,鼓励个人网商店者办理纳税事宜。
3、电子发票应用。为了改善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协调税收部门进行税收管理工作,北京市在2013年的6月份选择作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巨头的京东开展电子发票工作。当时的电子发票只服务于北京地区购买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消费者,并切只限于购买。同年的10月中旬,京东正式向我国首都启动电子发票服务,并且推广到全部商品上。2013年12月中旬日,推行了可报销类的电子发票。同一年10月,苏宁易购也在南京正式进行了“电子发票”的应用。并于8日开出了江苏地区首张电子发票。当时,小米也在积极的引入“电子发票”项目,并于2014年2月12日开始试行开具电子发票,成为了第二家北京市具备开电子发票的试点,与京东不同的是,小米的服务用户不仅是北京市的市民,还包括全国的消费者。
(二)案例分析
1、“彤彤屋”案例分析。“彤彤屋”这一案件的出现,恰恰改变了许多人认为“在网上交易不需要纳税”的误区,在电子商务行业征税还是不征税依然不是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在电子商务上的贸易经济活动同样需要交税。从这个事件不难发现国内电子商务企业在的税收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
(1)消费者消费习惯问题。由于我国的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没有要发票的习惯(包括网购),而多数的店家在消费者不主动要发票的时候,不会主动提供。甚至当店家提到不要发票会给消费者适当的优惠的时候,消费者就会欣然接受了。案例中的张黎就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这一特征逃避了纳税的义务。
(2)经济贸易的主体难以明确问题。目前,我国明确规定企业在网络上交易需要履行纳税义务,但是虚拟性的网络无法明确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和信息,更不能辨识进行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彤彤屋”的案例中,张黎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将B2B的交易模式隐藏在C2C的交易模式之下,利用网络不能确定交易双方的具体情况的漏洞,进行企业的经济往来。
(3)营业额难以明确问题。在电子商务中,所进行的经济贸易不会留下痕迹作为计算的标准,同时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更新,对交易双方的信息以及交易额都采用加密技术,使政府部门在监督核对方面产生了相当大的困难。案例中的张黎就是利用这一点,不记账,完全隐藏了公司的收益,为自己的偷税行为提供便利的基础。
2、武汉出现首例个体网店交纳税款案例分析。在对“我的百分之一”淘宝店实行收税的时候,作为网店的店主周钦年是十分配合的,他表示纳税之后他感觉非常轻松,并且他还透漏说在面对杭州某区对淘宝网上前100名的网店发出的招商优惠的时候,也很动心,但是最后还是留在了武汉。同时武汉的其他个人网店在纳税的问题上还是比较积极的,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税收标准的问题,尤其是电子行业的网店经营者,面对微薄的利润,他们希望在纳税标准上有所优惠,进而减轻营业的压力。
这就是说,在进行税收的时候,各地政府也要充分的考虑优惠政策,避免网店的迁动给当地的经济造成损失。当然这个案例中也涉及到一个地域管理的问题。“我的百分之一”网店的注册地在武汉市,所以武汉市可以对其进行税务的监管。而虚拟的网络世界,许多交易的双方是不确定的,税务部门无法明确交易地点,所以不能对税收进行合理的分配。最重要的是,虽然“我的百分之一”店铺在武汉注册,但是它注册时依托的网站是淘宝网,而淘宝网属于杭州企业,这就在税收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冲突,杭州和武汉就出现税收不当的现象。所以在管辖权问题上要设立明确的税收制度,避免税收的冲突。
3、电子发票案例分析。对于开具发票的问题上主要涉及到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此举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就是报销问题。到目前为止,许多单位根本不接受电子发票,所谓的电子发票也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企业之所以不认可电子发票也是有一定的依据的,电子发票因为是电子的形式,所以在实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它可以进行多次下载打印,若规定其只可以打印一次,又无法避免打印过程中出现打印失败的现象。所以,这就需要我国的相关机构在提倡实行电子发票的同时,做好电子发票的防伪以及税务录入等相关的工作,解决报销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电子发票越来越普及,就降低了网络营销的优势,部分商家会将电子发票等一系列的成本加注到消费者身上,这也就无形当中使电子商务的价格优势大打折扣。大的电商商户对电子发票的实行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但对于小电商来说无疑是在抽取店家的利益,这也会变相的打击电商商户的积极性,减缓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
❹ 最近三年电商中增值税税收的案例
(一)案例介绍
1、“彤彤屋”偷税案例。熟悉电商的人们都会知道全国首例电子商务交易偷税案“彤彤屋”的事件,2007年此案以被告被叛有期徒刑而告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事件:张黎在购买婴儿用品的时候发现了网上的商机,便用市场策划公司的名义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商铺,客户群增大后她又利用公司名义开了一家婴儿用品网站,并利用电子商务纳税的漏洞,采取不开发票不计账的方式进行逃税约11万元有余。被查处后经审理,她的公司因纳税问题被罚款10万元,不仅如此她还因此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2、武汉出现首例个人网店交税的例子。2011年6月武汉的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收到武汉市税务局开出的一张四百三十多万元的第一张个人征税单。根据记录显示,该网店在2010年这一年总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同时,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的税务法律,但是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交易都需要纳税,这就为武汉的个人纳税事件提供了依据。同时,武汉市还提出,将对皇冠级以上的个人网店发出纳税通知,鼓励个人网商店者办理纳税事宜。
3、电子发票应用。为了改善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协调税收部门进行税收管理工作,北京市在2013年的6月份选择作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巨头的京东开展电子发票工作。当时的电子发票只服务于北京地区购买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消费者,并切只限于购买。同年的10月中旬,京东正式向我国首都启动电子发票服务,并且推广到全部商品上。2013年12月中旬日,推行了可报销类的电子发票。同一年10月,苏宁易购也在南京正式进行了“电子发票”的应用。并于8日开出了江苏地区首张电子发票。当时,小米也在积极的引入“电子发票”项目,并于2014年2月12日开始试行开具电子发票,成为了第二家北京市具备开电子发票的试点,与京东不同的是,小米的服务用户不仅是北京市的市民,还包括全国的消费者。
(二)案例分析
1、“彤彤屋”案例分析。“彤彤屋”这一案件的出现,恰恰改变了许多人认为“在网上交易不需要纳税”的误区,在电子商务行业征税还是不征税依然不是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在电子商务上的贸易经济活动同样需要交税。从这个事件不难发现国内电子商务企业在的税收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
(1)消费者消费习惯问题。由于我国的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没有要发票的习惯(包括网购),而多数的店家在消费者不主动要发票的时候,不会主动提供。甚至当店家提到不要发票会给消费者适当的优惠的时候,消费者就会欣然接受了。案例中的张黎就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这一特征逃避了纳税的义务。
(2)经济贸易的主体难以明确问题。目前,我国明确规定企业在网络上交易需要履行纳税义务,但是虚拟性的网络无法明确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和信息,更不能辨识进行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彤彤屋”的案例中,张黎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将B2B的交易模式隐藏在C2C的交易模式之下,利用网络不能确定交易双方的具体情况的漏洞,进行企业的经济往来。
(3)营业额难以明确问题。在电子商务中,所进行的经济贸易不会留下痕迹作为计算的标准,同时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更新,对交易双方的信息以及交易额都采用加密技术,使政府部门在监督核对方面产生了相当大的困难。案例中的张黎就是利用这一点,不记账,完全隐藏了公司的收益,为自己的偷税行为提供便利的基础。
2、武汉出现首例个体网店交纳税款案例分析。在对“我的百分之一”淘宝店实行收税的时候,作为网店的店主周钦年是十分配合的,他表示纳税之后他感觉非常轻松,并且他还透漏说在面对杭州某区对淘宝网上前100名的网店发出的招商优惠的时候,也很动心,但是最后还是留在了武汉。同时武汉的其他个人网店在纳税的问题上还是比较积极的,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税收标准的问题,尤其是电子行业的网店经营者,面对微薄的利润,他们希望在纳税标准上有所优惠,进而减轻营业的压力。
这就是说,在进行税收的时候,各地政府也要充分的考虑优惠政策,避免网店的迁动给当地的经济造成损失。当然这个案例中也涉及到一个地域管理的问题。“我的百分之一”网店的注册地在武汉市,所以武汉市可以对其进行税务的监管。而虚拟的网络世界,许多交易的双方是不确定的,税务部门无法明确交易地点,所以不能对税收进行合理的分配。最重要的是,虽然“我的百分之一”店铺在武汉注册,但是它注册时依托的网站是淘宝网,而淘宝网属于杭州企业,这就在税收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冲突,杭州和武汉就出现税收不当的现象。所以在管辖权问题上要设立明确的税收制度,避免税收的冲突。
3、电子发票案例分析。对于开具发票的问题上主要涉及到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此举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就是报销问题。到目前为止,许多单位根本不接受电子发票,所谓的电子发票也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企业之所以不认可电子发票也是有一定的依据的,电子发票因为是电子的形式,所以在实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它可以进行多次下载打印,若规定其只可以打印一次,又无法避免打印过程中出现打印失败的现象。所以,这就需要我国的相关机构在提倡实行电子发票的同时,做好电子发票的防伪以及税务录入等相关的工作,解决报销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电子发票越来越普及,就降低了网络营销的优势,部分商家会将电子发票等一系列的成本加注到消费者身上,这也就无形当中使电子商务的价格优势大打折扣。大的电商商户对电子发票的实行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但对于小电商来说无疑是在抽取店家的利益,这也会变相的打击电商商户的积极性,减缓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
❺ 电子商务成功案例
电子商务分为大致分为三种,这三种是现在主流的电子商务,B2B,B2C,C2C,主要是看你版做哪种权了,不管是哪种,都需要有技术和资金的支撑,不然很难坚持的,也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要是B2B的,可以试试“中国制造&中国创造”,要是B2C的,可以试试京东商城,要是C2C的,可以试试淘宝。
❻ 电子商务发展的经典案例
国法庄严。
国法尊严。
2002年,回国。
海归来兮,最鼎力的是满分的自己选的专业课。其中,一门,就是:电子商务的A.
2003年,受聘回世界第一大集团公司,虽然,空缺的只是公共关系经理的位置,但是,偏偏,是媒体可以发力的:力着点。
以全球最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的资历,一入手,就以美国MBA的全力顶起了一直疲沓的企业的销售市场部份的全体全部市场促销的全国400万家媒体的平媒。!
企业立即腾飞。
多年亏损立即扭亏。
创造了世界第一的15年扭亏为盈的奇迹。!
创造了世界上第一般全中文的、仅仅以公共关系一个部门和岗位和力着点发力就取得几乎是立即扭亏为赢利多年长期亏损的超大型国有企业合资世界第一大集团公司仅20年的大企业。!
因为,所在集团是世界第一的聚光灯下的全球商业掮客的焦点,被立即带动和发动的全国和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立即,得到我独创的全新市场平媒传播的文案全面发动。
电子商务,从此,在中国和全球如日中天。!
满分的论文的我的一课:电子商务
A
国歌
国际歌
国法庄严
❼ 中国G2B电子商务的案例
宝鸡市某政抄府部门,用户类型是袭:政府。
1、电子政务网站的用户类型包括:居住在行政区内的民众、居住在行政区外的民众、居住在行政区内的外国公民、居住在行政区外的外国公民、民众代理机构与代理人、企业员工与代理人员、在行政区内运营的企业、在行政区外运营的企业、公共部门员工、其他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简单可分为:居民、企事业单位、投资者、旅游者和党政机关公务员五大服务对象。
2、用户来到政府网站:了解本地的总体的信息,本地的政府机构、财政、人事信息,政府工作计划、工作依据,近期的政务动态,最近发生的重大新闻,查阅文件、法规,获取投资信息,获取旅游资讯,办理事务,互动交流,投诉举报。
G2B:指政府(Government )与企业(Business)之间的电子政务,也是G2G、G2B和G2C电子政务模式的基础。G2B电子政务主要是利用Intranet建立起有效的行政办公和企业管理体系,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G2B模式目前主要运用于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化报税(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与审批、相关政策发布、提供咨询服务等。
❽ 有没有在业内比较成功的电子商务案例
韩国互联网服装企复业前三强的制JAMY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电子商务成功案例。该企业建立于2007年7月7日,从2008年11月21日开始把网站给BIMC做电子商务托管,托管给BIMC之后,效果非常明显。销售额上升1000%以上、网站用户体验,网站价值,网站访问量,粘度,网站发展都是直线上升。2008年12月内订单次数连续突破三次大关!而2009年一月初业绩更是让人惊讶,突破了900个大关。差点突破了1000个大关!目前JAMY已成为了进入中国市场中最出色的韩国企业之一,都都依赖于BIMC的功劳。
❾ 急需: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并获得成功的案例!!!
案例分析:中远集团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谈
作者: 时间: 2006年08月01日
不同的企业或行业,因为主营业务的不同,其信息技术的应用都带有深刻的行业色彩。具体到中远集团,可以说他们信息系统的建设历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对电子商务不断认知、探索、发展的过程。 EDI起步 中远集团主要从事海洋运输,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打交道的部门涉及银行、海关、港口、码头、商检、卫生检疫等各种各样的单位,货物的流转和信息传递息息相关。如果采用纸面文件形式进行信息传输,工作量之大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从80年代初中远集团就开始了EDI(电子数据交换)方面的研究,当时研发出的EDI标准后来成为了中国海运界的通用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中远集团EDI中心的建设起步于90年代初,当时主要是与国际著名的GEIS公司合作,由他们为中远集团提供报文传输服务。1995年,中远集团正式立项,1996年至1997年完成了中远集团EDI中心和EDI网络的建设,该EDI网络基本覆盖了国内50多家大小中货和外代网点,实现了对海关和港口的EDI报文交换,并通过北京EDI中心实现了与GEIS EDI中心的互联,连通了中远集团海外各区域公司。目前,中远集团已经通过EDI实现了对舱单、船图、箱管等数据的EDI传送,在电子商务方面走在了国内运输行业的前列。
“中远网”建设渐入佳境 1997年,中远集团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建成中远集团全球通信专网,并以该网络为基础,构建了中远集团Intranet网络平台。该平台的建成,促进了中远集团全球E-Mail中心的建设。截止1999年10月,中远集团已经建成以北京为中心,覆盖中国、新加坡、日本、美洲、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电子邮件网络,中远集团海内外的大部分业务人员已经通过其全球E-Mail系统进行日常业务往来。 1997年1月,中远集团总公司正式开通www.cosco .com.cn网站。北美、欧洲、中远集运、中远散运、广远等集团各所属单位的网站也相继建成。网站的建立在树立中远集团良好企业形象、扩大中远集团影响、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为中远集团开辟了一条通过Internet与外界沟通信息、加速中远信息流转的新途径。 1998年9月,中远集运在网站上率先推出网上船期公告和订舱业务。这一业务的开展,突破了传统服务中速度慢、效率低、工作量大、差错率高的问题,将货运服务直接送到客户的办公桌上,使客户足不出户便可办理货物出口业务流程中的委托订舱、单证制作、信息查询等多种业务手续。在网上定舱业务的基础上,中远集团又向全球客户推出了中转查询、信息公告、货物跟踪等多项业务,从而使全球互联网用户均可直接在网上与公司开展商务活动。目前,公司推出的整套网上营销系统,已初步具备虚拟网上运输的雏形,具有较强的双向互动功能和较高的服务效率。其中电子订舱系统可使每一位网上用户在任何地区和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与公司开展委托订舱业务,任何一位客户只要具备上网条件,都可足不出户地直接访问中远的电子订舱系统。货物运输及中转查询系统则体现出方便、快捷、准确的操作特色。这项功能可使客户对货物实行动态跟踪,在网上随时查询单证流转、海关申报、进出口及中转货物走向等相关信息。信息公告系统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中远有关船期调整、运价变化等情况在互联网上作出及时反映。中远集团电子商务应用的成功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市场营销的科技含量,新的客户群越来越多地从互联网上聚集而来。 目前,“中远网”的建设已初具规模,中远集团近二十个所属单位网站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各站点间也实现了链接,组成了“中远网”的基本框架,无论从企业形象还是业务功能上,都在向世界幅射着中远的影响。
电子商务发展战略 中远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目标定位在从全球客户的需求变化出发,以全球一体化的营销体系为业务平台,以物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程重组为管理平台,以客户满意为文化理念平台构建基于Internet的、智能的、服务方式柔性的、运输方式综合多样并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网上运输和综合物流系统。 动力平台——满足全球客户需求变化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客户的需求正由实体交易转向虚拟交易,客户最终关心的是以消费者为本的“供给链”、“供给链管理”以及“供给链一体化”在网上与现实之间的完美结合。
因此,中远发展电子商务的根本出发点和唯一动力就是围绕全球客户的需求变化,为企业创造最佳的效益。 业务平台——全球一体化的市场营销体系 当前,包括中远在内的国际上各大航运企业的内部资源配置模式正在由航线型资源配置模式向全球承运的资源配置模式转变,将遍布于全球各地的人员、设备、信息、知识和网络等资源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协调和整合,形成全球一体化的营销体系。中远电子商务是其全球营销体系的网上体现,中远全球营销体系则是中远全球性电子商务的基础平台。 管理平台——物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程的重组 中远电子商务的管理平台是实现物流、信息流和业务流三流统一,以创造更科学、更合理、更节约的生产与消费的衔接。这一管理体系从构成上讲,不是单纯的硬、软件技术,而是从市场上收集各种物流提供者所提供的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方式、费用、时间等,另一方面以客户需求为准提供包括服务水平、质量、成本等信息,并将两方面的信息进行集中、加工整理、分析和融汇贯通,从而在供求关系上达到互动性交易。作为全球承运人,航运作为全球物流的主干环节,与客户和其他环节的物流提供商存在天然密切的联系而使得发展电子物流具备先天优势,关键是要以互联网为基础,整合客户供应链各环节的物流提供者,构造面向客户的虚拟综合物流网络。
服务平台——“一站服务”和“绿色服务” 中远独具特色的“一站服务”,现在是由其全球营销网络中的每一个服务窗口全部接受客户原先需在公司其他几个部门或窗口才能完成的托运操作手续。客户只要找一位业务员,进一道门,办理一次委托手续,就可以将极其繁复的出运操作流程交付处理。而将来中远网上的“一站服务”,将使客户操作更便捷,只点击一下鼠标,就可完成所有手续。中远现在推出的绿色服务,是业务人员进驻客户单位进行联合办公,客户只需提供委托书或订舱书,整个出运业务流程便全部由这些业务人员来完成。而将来“绿色服务”的功能将直接嵌入客户的内部网络中,参与客户的电子商务过程,给客户提供更优良的服务平台。 技术平台——Internet和中远全球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的电子商务的前提和基础是完善的企业级计算机网络及金融、贸易和法律环境,中远集团正致力于从系统设计、数据标准、功能模块、网络技术上,将现有信息系统按照电子商务的更高要求进行完善和调整,致力于在国内外推广电子提单的应用,并在中国航运电子商务业内标准的建立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找准切入点 如果说企业过去建网、做信息系统多源于提高办公效率的目的,现在搞电子商务则更多了一重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使命感。企业做电子商务,首先都是搭平台建网站,但这只是第一步,电子商务之路应该怎么走,还要看企业想用这个平台做什么。 产品制造型企业想建的可能是网上市场,通过它更好地卖东西;服务型企业可能更希望通过网站增强、延伸自己的服务内容和手段,使自己更具竞争力。
但这也只是泛泛而谈,让电子商务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最重要的还是应该从核心业务入手,切入企业的关键需求。 以中远集团为例,它的核心业务是物流运输,涉及的单位多,处理的信息量大,为用户提供服务最需要解决的就是方便用户的办事流程,进行高效、准确、安全的信息服务。多年来,他们一直围绕这个主题,在运输服务领域进行信息技术的探索应用,从EDI中心、企业内部网到现在的“中远网”建设,先实现了信息流转电子化,然后一步步地把自己的各种业务搬上网,现在又在筹划开拓新的服务内容。他们看清了物流运输中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走出了一条中远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之路。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特色的业务需求,找准自己的应用点,信息技术贯穿其中,发展电子商务就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如果看到别人做好了,自己单纯地进行模仿,南桔北枳,很容易费力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