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PCEM)(以下简称“本专业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促进中国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指定范围内从事各项活动。
第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其英文名称为:Profasional Comette for E-Marketing of the 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PCEM),业务上直接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领导,一切行为均须符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本专业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PCEM)系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行业自律性社团分支机构,其职能是:联合国内有关网络营销厂商、服务商、应用企业,研究、教育及学术机构,相关媒体和专业人士,普及网络营销知识,研究、分析、总结网络营销创新方法、手段和思路,加强网络营销领域的横向交流、探讨和合作,支持推进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互联网应用水平,支持推动中国网络营销实践活动健康发展。
第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授权指导下开展如下工作:
普及教育:总结国内外网络营销领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通过网站、媒体、论文、会议、论坛、评选、培训、参观等多种渠道、形式、活动,推动我国网络营销知识普及和交流,推进中国电子商务进程,特别提升我国传统企业界的互联网应用水平。 规范服务: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网络营销领域的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完善、实施网络营销服务商的服务项目、服务体系、质量标准、自律公约、发展规范,积极推动网络营销和谐氛围建设、诚信体系建设。设立本专业委员会服务、支持、指导、监管的区域性网络营销服务中心,制定统一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严格把关、谨慎发展、认真监督、强化管理,打造网络营销服务品牌机构; 市场维护:记录、分析、研究、跟踪企业具体实施、应用网络营销的模式、方法及市场行为,通过第三方监督、信息披露等手段及途径促进网络营销市场运行环境的良性发展; 树立标杆:通过表彰网络营销领域内的先进产品服务厂商、服务机构、实施应用企业及从业人员、专家,带动网络营销和谐氛围、诚信体系、创新品牌的建设; 投诉监督:接受企业、服务商以及公约、规范签约单位的投诉,协调纠纷处理、维护各方权益、消除不良影响。通过行业自律、第三方监督、风险预警等手段及途径促进网络营销和谐氛围、诚信体系、运行环境的建设; 权益维护:维护网络营销实施、应用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企业投资权益保护、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良性竞争:通过开展宣传、引导、规范、协调工作,规避、处理专业领域内市场恶性竞争行为,确保网络营销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教育培训:设立人才标准,大力培养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所需要的国际化、高素质、复合型网络营销人才。 代表网络营销领域内企业表达意见及主张,与政府及协会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完成协会、政府机构、行业企业及其他机构要求完成的行业自律与发展方面的服务工作。 政府部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交办及会员托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无论单位会员还是个人会员都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入会程序、会员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等均参照《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运作管理
第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等层次组成。
第十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依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制定和修改本委员会的工作条例; 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 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决定终止事宜和本专业委员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专业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在预先提出申请的会员中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的常务委员由该单位推荐。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预决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决定秘书处辅助工作人员的聘任; 领导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换届事宜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常务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本专业委员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任期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专业委员会将聘请有声望的专家学者作本会的常年顾问或专家委员,对本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和工作;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专业委员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是本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辅助工作人员若干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实施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工作任务; 组织各会员机构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和会员利益的各项活动; 提出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建议,报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负责监督本专业委员会经费运行; 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上述各组织机构和本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均严格履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规定程序,不得超越程序擅自行事,同时接受并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23号令》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返还给本专业委员会的会员会费; 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接受捐赠、资助等收入; 利息;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经费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23号令第九条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与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条 经费的使用
用于学术活动、会员权利中的开支或规范发展网络营销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向协会缴纳管理费; 本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协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使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票据的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票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所掌握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属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条例自报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批准后生效,自本专业委员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开始实施。
2.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介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专批准,属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信息产业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吕新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宋玲同志担任永久名誉理事长。
3. 请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政府组织吗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信息产业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吕新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宋玲同志担任理事长,总部设在北京。
协会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努力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管理部门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
协会性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电子商务,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
协会业务范围
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电子商务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开展信息化人才及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专家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
4.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做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分支机构,具备与其它组织及国家机构平等交流的权利,具备规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市场的权利,具备组织相关企业共谋发展的权利,具备将全球同步领先的门户及微件技术与传统企业分享的义务,同时肩负着帮助中国传统企业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和进行投融的工作职能,相信中搜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立的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将以更加权威,更加有公信力的形象出现在广大企业面前,势必将引起传统企业对创新型互联网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的新一轮热潮。
5.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公布的网络传组织有哪些
中国电子商抄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信息产业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吕新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宋玲同志担任理事长,总部设在北京。
宣传组织有: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是以曾担任英语教师的马云为首的18人,于1999年在中国杭州创立,他们相信互联网能够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小企业通过创新与科技扩展业务,并在参与国内或全球市场竞争时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宣传组织有:网络(Nasdaq:BIDU)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最大的中文网站。
宣传组织有:新浪(NASDAQ:SINA),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名称,以服务大中华地区与海外华人为己任,新浪拥有多家地区性网站,通过旗下五大业务主线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网下的北京新浪、香港新浪、台北新浪、北美新浪等覆盖全球华人社区的全球最大中文门户网站,2012年11月新浪注册用户已突破4亿。
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分支机构,它的英文内译名是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CONSTRUCT SUBCOMMITTEE,其缩写为:CECA-CSC。
为了促容进我国建设事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加强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进一步推动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提高我国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国家信息化的有关政策,由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经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事业分会于2003年10月23日成立,围绕建设事业信息化开展工作。
是个非营利社团组织,在建筑领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有合作
7.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工信部是什么关系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版民政部核权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宋玲同志为创会会长,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工信部申请的一个全国性社团组织,受其监管。
8.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业务范围
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内部门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电子商务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开展信息化人才及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专家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
9.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协会是什么机构
CIECA简介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E-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IECA)是由从事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产业研究、经营、管理、应用等领域相关机构共同发起,经中国政府机构核准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政府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宗旨
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全面促进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
协会任务
协会以推动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进程;营造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凝聚人才、共谋发展、促进行业的管理和自律为己任;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 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推进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与发展。 协会是一个开放的,真正倡导全民电子商务的咨询服务平台,是商业信息化,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中交流、应用、服务的共享平台,全力主张“资讯聚合、资源重组、战略重构、创新观念、创造价值、强强联手、合作共赢”的理念。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任、互利、互惠、共享与发展的原则,与各方合作伙伴形成紧密联系的共同成长体,以创造发展共赢的新局面。
协会性质
依照相关法律成立,面向国际信息化产业及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是与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产业有关的企业、事业机构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国际性组织。
协会倡导
为了节约地球有限的资源和保护地球环境,协会向全球公民发出倡导:协会对外一切办公方式都将优先使用无纸化方式,同时也希望全球所有的个人、公司、政府机构也能做到无纸化,全面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才是真正的低炭经济,环保经济,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地球有限的资源与环保做出重大贡献。
协会文化
理 念:交流产生价值 合作创造共赢 价值观:公正、自由、民主、坦诚、合作、创新、专业、求真 公正:公允与正义、机会均等和同等条件下公平的结果。 自由:不损害他人正当权益并愿意承担相应结果的前提下,都有选择的自由。 民主:真都有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有监督权、批评建议权和知情权。 坦诚:诚实信用,善意地对待他人,进行坦率的心与心沟通。 合作:相互帮助,相互勉励,合作创造共赢。 创新:永恒不变的就是变,变就是立意,立意产生创新,创新成就未来 专业:专业才更专注,专注才能成为专家
服务范围
1.宣传贯彻相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和本行业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部门推动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进行与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产业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咨询服务。 2.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标准的制定、修改和推广活动,订立本行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市场行为,规范行业人才流动,提高行业自律性;提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3.探讨信息产业发展规律,开展行业的有关调查活动,掌握行业发展的动态,研究和解决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推动“中国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促进工程”。 4.组织会员交流,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共同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进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相互了解与支持,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5.开展行业统计工作。收集、分析、发布本行业的技术和经济信息,编写本行业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为会员和社会提供行业信息和信息技术咨询。 6.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组织行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行业人才队伍素质。 7.组织本行业企业参加展览、展示、展销和经济技术交流会,开展信息发布会和商务考察活动,开展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创办“首届电子商务产业成果博览会暨产品服务电子化采购云会”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8.出版行业刊物,及时报道行业最新状况和发展趋势,传递、反馈本行业和会员的信息,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信息化电子商务产业书刊及声像资料,提高本协会和会员的知名度。 9.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挥协会的功能作用。 10.组织评审优秀的行业产品与组织机构,表彰先进会员,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11.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开办电子信息中介服务实体,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并参与经营,推进信息产业聚合发展。 12.完成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及会员单位委托事项。
协会组织结构
协会会长:卢俊卿 机构设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专家顾问团、专业委员会
10.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什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版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权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信息产业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吕新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宋玲同志担任永久名誉理事长。
协会性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电子商务,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
协会业务:
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电子商务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开展信息化人才及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专家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