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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活动随货赠送外购礼品

发布时间:2021-07-09 07:07:17

① 商品零售企业节日做促销活动送给顾客的礼品该怎么入帐

商品零售企业节日做促销活动送给顾客的礼品入会计科目中管理费用的招待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节日礼品)

贷:现金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② 店铺搞促销,买什么促销小礼品送客户

新店开业的主任务是扩大知名度,招揽店面所能辐射区域内的客户进店消内费,以下建议做容参考:
首先,弄清楚来你店里购买商品的主要是哪些人,促销礼品就针对这些要购买的人来设定,假如是居家女性为主要购买人群,可以用生活用品如牙刷杯、启瓶器、围裙、收纳盒等来当促销品;
其次,根据单次购买金额进行折扣优惠,或者累计购买不同积分兑换不同礼品等形式来为后续常态化销售做准备,很多地方采用的是办会员卡的形式,不过不少消费者会觉得比较麻烦,还需要提供自己的信息,每次还要带卡使用,不很方便;
最后,店面生意最主要的就是留住老客户,让客户多次回店购买,所以处理客情关系很重要,让客户感觉店家平易近人、处事实在,不斤斤计较,然后大家才有可能多次回头光顾。

③ 促销活动送什么礼品

既然来是做促销活动送的自礼品,那就要实用便宜的。诸如促销礼品毛巾 广告促销笔,礼品杯,水晶礼品,记事本,u盘,琉璃礼品等,厂家一般还可以给这些促销礼品打印上你们公司的LOGO,这样对于你们企业的宣传就更好了。

④ 无偿赠送和随货赠送的区别及其财务处理

无偿赠送是指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前提下,将货物、货币或权利赠送他人的情形;
随货赠送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随同销售行为附送的货物,货币或权利

无偿赠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到期的投资
如果赠送的权利无法用货币资金量化,就不进行账务处理,

随货赠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赠送的货物与销售的货物一致或基本一致,比如卖1000斤苹果赠送10斤苹果,这种情况下将销售收入在销售货物和赠送货物之间按合理方法分配即可,还有一种情形是赠送的货物与销售货物不一致,比如卖1000斤苹果赠送水壶,这种情况下分别确认收入,即苹果确认苹果收入,赠送水壶按视同销售确定
比如卖1000斤苹果赠送10斤苹果,售价均是1元(不考虑税费)
借:银行存款 1000
销售费用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10
比如卖1000斤苹果赠送水壶,苹果售价1元,水壶当地公允价值10元(不考虑税费)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借:销售费用 1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⑤ 为促销活动而购买的赠品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购物赠品的涉税处理
1.企业所得税处理
购物赠品与企业销售行为直接相关,在销售商品同时赠送物品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属于捆绑销售或降价销售。正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的规定,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计缴所得税。
2.增值税因开票不同的两种处理
增值税从整体价值链角度来看属于折扣销售行为,应以企业销售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准征收增值税,不产生除取得收入以外的增值税负担,可以有以下两种开票方式。
一是将赠品实际价值与商品一同计价,再将赠品价格作为折扣,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旧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销售额的折扣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进一步明确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规定的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具体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例:A公司平时销售某型号电视机不含税价格2500元/台,购进成本为不含税价格2100元/台,正常情况下销售一台电视机应纳增值税=2500×17%-2100×17%=68(元);应纳税所得额=2500-2100=400(元),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计算税款为100元。现开展促销活动,客户按2500元/台购买该型号电视机一台,附送一台电磁炉,该电磁炉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0元/台,购进成本为不含税180元/台。
在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即发票上分别开具电视机2500元、电磁炉230元,再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金额230元,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元。
二是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借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的规定,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将赠品和商品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赠品和商品的销售收入,按总的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
即在发票上分别开具电视机2290元[2500×2500÷(2500+230)]、电磁炉210元[2500×230÷(2500+230)],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元。
上述两种开票方式下,A公司销售一台电视机附送一台电磁炉增值税销项税为425元(2500×17%),进项税=2100×17%+180×17%=387.6(元),应纳增值税37.4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2100-180=220(元),按25%税率计算的税款为55元。
3.个人所得税处理
客户取得的赠品电磁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送的涉税处理
如果在购物赠品销售中会计上将商品按公允价值开具发票作销售收入、赠品作为销售费用处理;或者未将赠品金额作为折扣额在销售商品的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以及商家向非直接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客户进行的赠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应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赠品不仅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上例:A公司销售一台电视机时按电视机不含税价2500元开具发票,附送的一台电磁炉按作为销售费用,或者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赠送一台电磁炉,那么电磁炉在增值税处理上将按视同销售处理。在购进电磁炉专为此次促销的情况下,可以按购进的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整个销售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55.6元(2500×17%+180×17%),进项税=2100×17%+180×17%=387.6元,应纳增值税68元;电磁炉购进成本和应计的销项税额作为销售费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2100-(180+180×17%)=189.4元,按25%税率计算的税款为47.35元。
客户购买电视机取得的赠品电磁炉,A公司将赠品作为销售费用处理或是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赠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不是购买电视机而是从A公司随机获取赠品电磁炉,则对个人应按“其他所得”项目,按A公司实际购买电磁炉金额210.6元(180+180×17%)确定个人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A公司代扣代缴。

⑥ 如何做好“淡季”买赠促销活动

按史书记载,五月充满着斗争和流血,故称“红五月”,对于手机业界而言,尤其是在当下不甚景气的经济气候下,五一后的“红五月”可谓遍体鳞伤,略显惨淡。终端销售寥落的光景通常会延续到七月,这段时间也被手机业界称之为“淡季”。那么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手机销售,这是各个手机厂家、商家继五一旺季之后要面对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同时,各类促销活动、店庆、重装开业等等名目繁多的噱头都涌入了这个手机销售的淡季,本文笔者就从手机终端买赠礼品促销这个层面,谈谈经销商该如何做好淡季促销活动。 首先是终端展示要生动化,要“活起来”。终端陈列具备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让终端的消费者 眼前一亮。在这个季节,终端客流量相对较少,维持住客流,营造一种热闹非凡的销售气氛,就要使终端堆头“活起来”。这里所说的终端堆头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X展架、易拉宝、纸质堆头等宣传物料,还要把赠送的礼品码放起来,小型礼品可借助角柜、柜台内部摆放,大型礼品摆放侧重于卖场中央、入口处等醒目位置。在客流量不多的情况下,建议大型礼品入口处或终端大厅中央堆放,占用较大面积,形成强烈视觉效果。 那么如何形成视觉冲击力,达到终端轰动陈列的目的,我们还要考虑礼品的选取,对礼品的选择我们首先要考虑它与主产品的关联性。这个关联可以从产品方面来找,比如买手机送电池、T-Flash卡等与手机相关的礼品;也可以从店面终端来找,比如店庆送纪念品、送刻有店面字样的其他礼品等;还可以从季节性来找,比如现在考虑的礼品就是夏季用品,凉席、水枕、风扇等相关的礼品;当然还可以从其他角度因地制宜的找到关联性。在这里,笔者认为赠品的选择不一定要与所销售的产品具有关联性,但一定要有合适的理由,也就是送什么样的礼品都要有一个合适的“噱头”,让顾客感受到买促销手机后,还可叠加得到其他附属的功能。 有了关联性的基础,我们就要在礼品的选择上下功夫了,因为当前相对销售较淡、客流量较少,笔者不赞同选取小型礼品,小型礼品不容易形成终端的生动化陈列,达不到营造终端氛围的目的。礼品选取宜体积大、便于堆头展示,强调视觉的震撼。如当前可以把冷色调的可乐码放成堆头,不仅容易吸引顾客的注意力,还给顾客清凉的感觉,容易激起询问的好奇心,从而增加成交机会。 第一, 要凸显叠加礼品的双重信息,当礼品成堆头摆放时,要在醒目处注明,购买**手机可享受双重大礼,并注明赠送明细,不能等到顾客走到柜台前询问导购员才清楚活动信息。 第二, 赠送的礼品不宜单纯叠加,要各有特点。如果一个赠品与手机附加功能有关系,那么另外一种赠品就要从季节性、区域性来考虑,两种赠品的叠加要让顾客实现两种不同的价值感受。 第三, 活动主题鲜明,赠品有主有次。这里所讲的主题也就是前文说言的噱头的核心,这个核心必须要明确、鲜明,且让顾客容易理解接受,如赠品为可乐、凉席、风扇等夏日用品,可选“凉爽假日”、“清凉一夏”等主题。在宣传上,也首先侧重于宣传这个接近主题的礼品赠送,另一礼品叠加宣传。 第四, 主题礼品价值应高于附赠礼品。主题的突出就是靠主题礼品的终端呈现,如果主题礼品价值低于附赠礼品价值,容易分散顾客注意力,显现不出活动主题。 最后要做好礼品的终端有效投放。终端礼品有效投放意即要做好销售目标量的确认和礼品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终端相对冷清,终端零售商不可能很轻易的给我们制定一个明确增长性的任务量,这就需要我们做好礼品发放的签收,礼品一定要到顾客手中,不能无端的增大流失损耗率,影响活动效果。更不能把礼品发放到终端,由终端来处置。在这个问题上,现在很多业务人员有个认识误区,就是把礼品投放下去,不管终端怎么做,最后给我销量就好。其实这种观点是狭隘的,促销活动一方面是促进销售,提升终端销量,另一方面是营造终端销售氛围,提升该促销型号的影响力和曝光率。 经济不景气,作为经销商,对销量、利润的追求更是如饥似渴。这也迫使终端销售人员千方百计、想尽一切办法来提升销量,从而带动出库。在众目繁多的促销活动中,买赠促销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清楚买赠促销的背景、把握买赠促销的时机,做好周密的计划和准备,注重终端细节的完善。只有做好了以上几点,买赠促销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⑦ 我想搞促销活动,活动有礼品赠送,海报的广告怎么写才好

直接写就可以,为答谢消费者厚爱,我公司开展大型促销活动,买多少赠某某,数量有限赠完即止。

⑧ 随货赠送和无偿赠送有何区别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随货赠送”,是指商业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行为,即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赠送从货物,这种赠送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属于捆绑销售或降价销售。“无偿赠送”是指出于感情或其他原因而做出的无私慷慨行为。赠送是赠送人向受赠人的财产转移,但不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

“随货赠送”与“无偿赠送”相比,存在以下两点本质差异:

第一,“随货赠送”属于附有条件、义务的有偿赠送,类似于成套、捆绑或降价销售,只不过是没有将主货物与赠品包装到一起,而是分开包装,有时还会允许消费者选择等值赠品,因此应将此行为界定为销售前的实物折扣,不能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对赠品不能再次征税,对赠送赠品的价值应作为销售成本的组成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而“无偿赠送”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第二,“随货赠送”,销售主货物时赠送的从货物即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即“赠送人”应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能够得到完全赔偿。

实际工作中,“随货赠送”的销售形式通常应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①有公司内部销售协议,作为开展活动的依据,同时明确活动的起止时间;②在发票上注明赠送物品的名称,为保护商业秘密,赠品价值可以不注明;③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必须同步结转主货物与从货物的价值,并且在数量上保持一致。

对于“无偿赠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送的财产有瑕疵的,赠送人不承担责任。受赠人对受赠商品的质量问题不能完全得到赔偿。

(2)在账务处理方面,“随货赠送”应按照正常的销售进行会计处理。而“无偿赠送”应按照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⑨ 鞋店促销活动送礼品什么最合适

打折让利是最常见的一种促销模式,即经营者对原价商品实行折扣销售。
一、购物返券
这是目前商家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变相打折模式。当消费者购买到一定金额的商品,即可获得相应的返券,消费者可以凭返券在商场消费。购物满120元送60元。承诺:“礼券循环返任何商品无限购用”。
二、价外馈赠
即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即可获得商家相应的商品赠送,主要用于家用电器、化妆品等高价格商品的促销。
三、有奖销售
指商场根据自身的销售现状、商品的性能、消费者的情况,通过给予奖励的刺激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促进其消费欲望,购买商品,达到扩大销售增加效益的目的。
四、限时购物
商家规定的时间段,在其指定的区域,相关商品低于原价销售。一般来说,参与限时购物的商品都远低于商品原价,时间则一般在非高峰时间的晚上至早上八点半前。
五、降价销售
是指为了吸引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直接将商品降价。
六、积分返利
是指商场规定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即可获得相应积分,当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获得相应的现金或实物赠送。
七、会员折扣
即消费者可以按照商家的要求,成为商场会员,在商场举办的活动中,会员可以优先享受折扣。
八、文化促销
是指商场以各种文化为纽带,营造经营气氛,吸引消费者购买的促销活动。文化促销是我国目前百货店重要促销手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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