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包括哪些方面
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包括六个方面:
1、纵深化发展。
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将日臻完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深度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将把上下游利益相关者联合起来,形成更高效的战略联盟,共同谋求更大的利益。
2、个性化趋势。
个性化信息需求将会越来越强,个性化商品的深度参与成为必然。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和个性化商品需求成为发展方向,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
3、专业化趋势。
专业化趋势有两个方面,一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专业化趋势,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二是面向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趋势。
4、全球化趋势。
中国电子商务必然走向世界,同时也将面对世界电子商务强手的严峻挑战。电子商务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外电子商务企业也将努力开拓中国市场。
5、区域化趋势。
立足中国国情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是有效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和效益的必然途径。中国电子商务的区域化趋势与国际化趋势并不矛盾。
6、融合化趋势。
电子商务网站正在逐渐走向新的融合,包括同类兼并、互补性兼并和战略联盟协作。
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网站属于“重复建设”,定位相同或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处在弱势状态的网站免不了被吞并或出局。
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诸多方面虽然有很大优势,这些具备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网站在扩张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收购策略。
三是战略联盟。由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趋势,加上每个网站在资源方面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互相协作势必成为必然。
(1)上海市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扩展阅读:
目前全球电子商务的市场发展的总体特点:
1、第一个特点是走向集聚。过去10年,全球电商市场发展都逐步朝头部玩家进行集聚,我相信未来全球超大型的玩家可能就两三个。
电商作为零售行业的一种形态,没有逃脱行业基本规律,过去100年以来,零售行业都是逐步朝头部进行集聚,也就是说愈大效率愈高,成本愈低,带来的社会价值和消费者体验就更好。
2、第二个特点是未来全球的电商公司都必须国际化。单一市场的玩家很难长时间生存,你在中国取得成功之后,如果你不能快速国际化在全世界把电商做好的话,5年、10年之后可能就会非常危险。
比如“无界零售”,它已经超越了线上线下的概念,一切回归到原点,回归到以消费者为中心,深度洞察消费者的需求。
3、第三个特点是电商跟线下各行各业的深度结合。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线上线下导流,不是O2O,而是商业模式深度融合和互补。
无界零售是希望面对未来复杂多变的场景化消费,而把后端的供应链一体化,品牌一体化、价格一体化、服务一体化,这样才能够随时随地满足消费者不同的复杂的需求。
B. 我国《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对将要建成的“中山市特色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有何影响
“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交易总额增长近2.5倍,2010年达到约4.5万亿元。电子商务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能力日益增强,正在进入密集创新和快速扩张的新阶段。
电子商务不断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在我国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旅游和城乡消费等各个领域的应用不断得到拓展,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正在形成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的发展态势。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日益频繁,移动电子商务成为发展亮点。大型企业网上采购和销售的比重逐年上升,部分企业的电子商务正在向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等业务集成协同的方向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普及率迅速提高,2010年中小企业网上交易和网络营销的利用率达到42.1%。网络零售交易额迅速增长,“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达100.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逐年上升,成为拉动需求、优化消费结构的重要途径。2010年我国网络零售用户规模达1.61亿,交易额达到513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3.3%。
电子商务支撑水平快速提高。“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和电子认证等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围绕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等的服务企业不断涌现,2010年已达到2.5万家。电子商务信息和交易平台正在向专业化和集成化的方向发展。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为电子商务的诚信交易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服务发展迅猛,第三方电子支付的规模增长近60倍,2010年达到1.01万亿元。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对电子商务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网络零售带动了快递服务的迅速发展,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达23.4亿件,业务收入达574.6亿元,其中网络零售带动的业务量占快递总量的一半左右。2010年底有效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持有量超过1530万张,电子证书正在电子商务中得到广泛应用。通信运营商、软硬件及服务提供商等纷纷涉足电子商务,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国网络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用户规模快速增长,2010年互联网普及率达34.3%,网民规模达到4.57亿,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8.59亿,其中3G用户数达到4705万。网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资费水平不断降低。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不断增强,应用技能得到有效提高。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围绕促进发展、电子认证、网络购物、网上交易和支付服务等主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和标准规范,为构建适合国情和发展规律的电子商务制度环境进行了积极探索。
电子商务的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电子商务对促进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发展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对经济转型和价值创造的贡献潜力尚未充分显现。二是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尚不成熟,服务能力尚待增强,服务水平尚待提高,服务范围尚待拓展。三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有待增强,信用体系发展亟待加强,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欺诈、违法犯罪等问题不断发生,网络交易纠纷处理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信心。四是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投融资环境有待改善,统计与监测评价工作亟待加强,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网络空间的经济活动规律有待进一步探索。
C. 电子商务发展史
发展历史
起步期
1990-1993年,电子数据交换时代,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起步期。
雏形期
1993-1997年,政府领导组织开展“三金工程”阶段,为电子商务发展期打下坚实基础。
1993年成立了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为主席的国民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相继组织了金关、金卡、金税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6年1月成立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20多个部委参加,统一领导组织中国信息化建设。
1996年,金桥网与因特网正式开通。
1997年,信息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编制中国信息化规划。
1997年4月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各省市地区相继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省开始制订本省包含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1997年,广告主开始使用网络广告。
1997年4月以来,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开始运行。
发展期
1998-2000年,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阶段。
1998年3月,中国第一笔互联网网上交易成功。
1998年10月,国家经贸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宣布启动以电子贸易为主要内容的"金贸工程",它是一项推广网络化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在经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应用试点工程.。
1999年3月8848等B2C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购物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1999年兴起政府上网、企业上网,电子政务(政府上网工程)、网上纳税、网上教育(湖南大学、浙江大学网上大学),远程诊断(北京、上海的大医院)等广义电子商务开始启动,并已有试点,并进入实际试用阶段。
稳定期
2000-2009年,电子商务逐渐以从传统产业B2B为主体,标志着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可持续性发展的稳定期。
成熟期
3G的蓬勃发展促使全网全程的电子商务V5时代成型,电子商务已经受到国家高层的重视,并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电子邮件阶段。这个阶段可以认为是从70年代开始,平均的通讯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
第二阶段
信息发布阶段。从1995年起,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爆炸式地成长起来,成为Internet的主要应用。中小企业如何把握好从“粗放型”到“精准型”营销时代的电子商务。
第三阶段
EC (Electronic Commerce),即电子商务阶段。EC在 美国也才刚刚开始,之所以把 EC 列为一个划时代的东西,是因为 Internet 的最终主要商业用途,就是电子商务。同时反过来也可以说,若干年后的商业信息,主要是通过 Internet 传递。Internet 即将成为我们这个商业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1997 年底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第五次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APEC)上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敦促各国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议案,其引起了全球首脑的关注,IBM、HP 和 Sun 等国际著名的信息技术厂商已经宣布 1998 年为电子商务年。
第四阶段
全程电子商务阶段。随着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服务模式的出现,软件纷纷登陆互联网,延长了电子商务链条,形成了当下最新的“全程电子商务”概念模式。
第五阶段
智慧阶段。2011年,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摆脱传统销售模式生搬上互联网的现状,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其中以 IZP 科技集团提出的 ICE 最具有代表性。
发展趋势
更广阔的环境:人们不受时间的限制,不受空间的限制,不受传统购物的诸多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交易。
更广阔的市场:在网上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很小,一个商家可以面对全球的消费者,而一个消费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家商家购物。
更快速的流通和低廉的价格:电子商务减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开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
更符合时代的要求:如今人们越来越追求时尚、讲究个性,注重购物的环境,网上购物,更能体现个性化的购物过程。
国内前景
“十二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迅猛,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等服务企业不断涌现。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22%。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再创新高,达到5.88万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21万亿元。
2012年第一季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1.76万亿,同比增长25.8%,环比下降4.2%。2012年第二季度,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1.88万亿,同比增长25.0%,环比增长7.3%。
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同比增长29.9%。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排在前十的省份(含直辖市)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
截止2013年12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35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680万人。
2013年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结构中,B2B电子商务占比80.4%;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市场份额达到17.6%;网络团购占比0.6%;其他占1.4%。
D. 电子商务的外部环境有哪些
电商行业外部环境分析
一、国家电商发展战略
近年,政府出台了一些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列举如下。
战略规划十二五规划:
将电子商务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措施
商务部:商务部于2013年11月21日发布了《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并推出十大措施促进电商发展。
海关:2013年,海关全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积极探索适合跨境电
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提出了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等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
江苏省:江苏省商务厅鼓励示范城市在相关政策、法规、税收发面先行“试水”,建立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产学研用协同机制。
浙江省:浙江省、市、县(区)
三级政府机构已准备在2014 年推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浙江省政府先后已出台了 3 个电商方面的专门文件。浙江省还将在电商人才培训、行业统计、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及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上海市: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推动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和新型贸易现代化专项工程实施管理细则》、《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为相关企业“触电”提供了完善的机制和政策保障。
广东省:省政府2012 年以来提出《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
二、中国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电商发展状况中国整体发展状况
交易规模: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同比增长29.9%。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
区域分布:
排在前十的省份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
从业人员:截止2013年12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35万人。目前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680万人。
细分领域:2013年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结构中,B2B电子商务占比80.4%;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市场份额达到17.6%;网络团购占比0.6%;其他占1.4%。
长三角发展状况
上海市:2013年上海电子商务交易增速明显,交易额突破10000亿大关,占全国交易总额的10%,同比增长高达35%。其中,网络购物(B2C/C2C)交易额1928 亿元,同比增长74.5%。B2B交易额8632亿元,同比增长28.6%。与其他省市网络购物交易额占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大头”相比,上海电子商务在B2B上的优势显然更明显,B2B的交易额占比超过八成。因为随着制造业服务化进程加快,制造业成为上海电子商务应用的最大行业,钢铁、有色、化工、汽车等大宗商品电商平台贡献度逐年增高。2014年,上海将继续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步伐,着力聚焦大数据应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浙江省:2013年,浙江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零售总额3821.25亿元,同比增长88.48%;全省在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开设各类网店约139万个,同比增长54.44%;网络零售过亿的企业达100多家。近年来,在浙江省政府的政策引导推动下,浙江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应用程度不断普及,经营业态日益丰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诞生了阿里巴巴、淘宝网、网盛生意宝等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2014年,浙江将组织5000家实体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杭州市是“中国电子商务之都”,拥有全球最大的B2B 平台、C2C 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一大批全国领先的行
业电子商务平台,浙江也因此成为了中国电子商务大省。
江苏省:江苏省是中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较早实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地区。依托长三角的地缘优势和发达的水运网络,江苏省一直是外贸大省,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国内国际贸易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线下与线上交易起头并进,是江苏发展电子商务的一大特色。这种线上线下的模式支持购物中心、连锁企业建立有实体支撑的网络交易平台,销售渠道更加开阔。为提高产业集聚能力,省厅鼓励建立中心商区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综合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和专业化服务。
截至2013年,江苏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数量已超过9000个,开展电子商务的市场主体达到3856个,通过上网发布信息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3252480.8万元,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1322495.1万元、通过自建营销网站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1115500.8万元,合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5690476.7万元。
珠三角发展状况:
广东省:2013年,广东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增长33%;广东商家在天猫上的交易额突破600亿;天猫“双十一”广东以33.748亿元的总成交额勇夺“中国网购第一大省”。电子商务的热潮掀开了一个新的消费时代,成为刺激社会消费必须依靠的蓬勃力量,更成为推动广东消费兴旺的生力军。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着力强化电子商务基础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提升研发创新努力,不断加强推广应用,特别是在2012年8月以来组织实施了广货网上行的大型活动,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传统企业上网触电,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广东省电商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大平台不多。而广东电商企业的发展也将逐渐由粗放增长走向国外成熟的发展模式,由价格战逐渐走向以服务为主导的增长方式,注重顾客体验,提升管理效率。
三、电商发展趋势
世界各地电商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特点
1.移动流量和销售将继续增长。在2014年,在线流量和通过移动设备下订单的总数的比例在全球的每一个市场都将增长。
2.品牌厂商将越来越多地指望市场进行在线销售。2014年,品牌厂商将继续向市场迁移以扩展其在线市场份额和比较快地实现营收增长。
3.全球各地的零售商需要规划关键的在线购物日期。向新的全球市场扩张的美国和欧洲的品牌厂商必须像在自己的家乡市场一样规划关键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日期。
4.随着厂商和零售商为品牌厂商提供新的优惠条件,进入新市场将更加容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品牌厂商向新的全球市场扩张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运营商将成为一个单个的联络点。
E. 2015年国务院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
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
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
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
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
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
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
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
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
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
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
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
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
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
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
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
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
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
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
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
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
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
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
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
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
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
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
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
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
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
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
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
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
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
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
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
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
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
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
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
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
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
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
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
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
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5月4日
F. 中国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什么时候发布的
2012年3月27日
G. “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2011年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
目录
第一章加快转型的历史选择
第二章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第三章迈向“四个中心”
第四章构建服务经济时代的产业体系
第五章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
第六章构筑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七章创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
第八章建设管理一流的现代都市
第九章营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第十章创造安居乐业的人民生活
第十一章 促进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
第十二章 塑造时尚魅力的国际文化大都市
第十三章 建设创新开放的新浦东
第十四章 争当改革攻坚的排头兵
第十五章 形成海纳百川的开放格局
第十六章 行动纲领的实施保障
附录 部分指标和名词解释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指导上海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加快转型的历史选择
第一节 过去五年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上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砥砺奋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挑战,把举办上海世博会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契机,把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完成。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预计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2010年达到1.7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8万美元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7%左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873亿元。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3.2%,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8%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0%的目标预计如期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量均超额完成目标。
图1-1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高
“四个中心”框架基本形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股指期货、“三港”“三区”联动等取得重要进展,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国内融资总额比重预计达到25%左右,上海港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港口货物吞吐量保持世界第一,上海关区进出口总额、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均超过四分之一,经济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明显提升。
图1-2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1.3%和10.5%,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市民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到98%左右,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完善。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440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大浦东统筹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52项,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312项。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加快推进。服务全国能力不断提高,与长三角及全国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口岸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和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取得明显进展,对外投资总额预计比“十五”增长3.2倍。
举办了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办成了一届世界性盛会,生动诠释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参展方和参观人数均创历届世博会之最。通过举办世博会,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城市精神内涵更加丰富,城市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世博理念、世博精神和世博经验成为上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优势。
专栏1-1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圆满成功
上海世博会向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5000年的灿烂文明,展示了新中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展示了我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促进了我国同各国、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成为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参展规模:共有24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累计入园参观者超过7300万人次,其中境外参观者约480万人次。
园区活动:举办各类文化演艺活动2.29万场,观众超过3400万人次。
志愿服务:8万名园区志愿者、10万名城市服务站点志愿者、197万名城市文明志愿者提供了志愿服务。
经过五年不懈奋斗,上海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国家交给上海办好世博会的光荣任务,谱写了“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新篇章。展望未来,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将继续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奋勇向前,百折不挠,迈向新的征程。
第二节 未来五年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
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产业结构面临新变革,我国国际经济地位快速上升,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时期,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正在形成以及国家对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支持政策,为上海参与全球竞争、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带来了重大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速减缓,需求结构显著变化,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上海发展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上海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智力资源较丰富、商务环境较规范、城市开放度较高以及世博后续效应释放,为上海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中仍存在不少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商务成本攀升,高层次人才缺乏,创新创业活力不足;城市管理和城市安全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有待增强;常住人口总量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群体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协调难度增加,社会矛盾增多;体制机制瓶颈更加凸显,改革攻坚任务更加艰巨。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发展转型迫在眉睫。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着力破解前进中的问题,率先走出一条具有特大城市特点的科学发展之路,努力开创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局面。
第二章 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按照中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强大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带动作用和上海世博会的后续效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努力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坚持科学发展,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央对上海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也是上海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继续保持上海发展良好势头,解决前进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四个率先”作为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力争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把创新贯穿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坚持人力资源优先开发和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使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上海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使城市转型发展真正建立在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的基础上。要切实摆脱习惯思维束缚,更新发展理念,实现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基本要求是:
——必须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高举浦东开发开放旗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国际化程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
——必须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积极把握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全面促进城市信息化,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和水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基础和传统产业,努力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完善制度安排,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使发展成果更加广泛、更加均衡地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重大任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充分发挥郊区在新一轮发展中的战略作用,积极推进新城、新市镇和新农村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城市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必须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转型发展的着力点,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依法治市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司法权威有机统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依法共融、和谐共进的制度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导向,推动发展理念向以人为本转变,推动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产业结构向服务经济转变,推动生产生活向绿色低碳转变,推动发展布局向城乡一体转变,推动开放格局向内外并重转变,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率先转变。
第二节 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对上海的战略定位和要求,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作出贡献。
综合未来五年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 “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 “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率先突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具体是: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预期为8%左右。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左右。单位土地产出率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城市创新活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3%左右,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600件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氛围日益浓厚,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劳动者素质稳步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5%。
——城市服务功能全面增强。“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初步形成,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国内融资总额比重达到30%,航运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5%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25%左右。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迈入国际先进行列,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城市文化更加繁荣、更具魅力。城市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不低于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5%,人民群众获得更优质、多样、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100万套(间)左右。就业岗位持续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新的饮用水标准,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十一五”期末减少2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改革开放取得新的突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示范作用充分显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和城市国际化程度达到新水平。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民主协商充分发展,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努力使上海成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和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表2-1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第三章 迈向“四个中心”
落实“四个中心”国家战略,以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为着力点,全力推进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建设,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全方位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升经济中心城市的国际地位,为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3-1 加快建设上海“四个中心”
1991年,邓小平同志到上海视察时提出: “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 “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2001年国务院批复《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上海要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2009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从国家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金融中心国际化取得重大突破
抓住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上升的战略机遇,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先行先试和营造环境为重点,不断提高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功能。
进一步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着力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提升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黄金、产权等重要市场的功能和国际化程度,积极推进证券交易所国际板市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票据市场、保险交易市场、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等建设。不断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加快开发固定收益类产品,加快推出新的能源类大宗产品期货,探索推出黄金ETF、股指期权以及汇率、利率、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
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平台。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推动经常项目下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争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上海先行先试,鼓励发展相关的融资、担保、对外直接投资等跨境人民币业务。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上海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股票,稳步扩大境外人民币回流上海的渠道。支持在沪清算机构发展,探索建立人民币全球清算体系,基本确立上海在全球的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快拓展海外业务,提高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国际投资者的能力。
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吸引功能性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及其营运机构总部等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入驻上海。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支持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在沪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积极推动中外金融机构深化战略合作,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开放的先行先试。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等的金融支持。加快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消费金融的服务能力、安全性和便利化水平。
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税收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推进金融领域与非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培育民族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建设,配合和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加快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第二节 显著提升航运国际服务功能
以资源配置型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着力提升航运服务功能,完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推进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服务环境,努力提高国际航运资源的配置能力。
加快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优化航运服务产业链,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船舶检验、船舶供应、船员服务、航运经纪、航运咨询、海事法律和仲裁等各类航运服务。完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船舶融资、船舶保险、航运保险等高端服务发展,积极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加快开发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提高航运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集装箱电子标签技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北外滩、陆家嘴、临港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加强政府服务和管理,完善航运发展相关的法规规章体系,营造有利于航运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的国际航运枢纽港。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集装箱江海直达。推进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区建设和功能提升,提高港口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推进内河航道建设。完善货运道路网络,积极推进海铁联运。加快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优化邮轮通关便利措施,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扩大航空枢纽空域容量,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强化航空枢纽地位。
加快推进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国际航运船舶登记注册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政策配套,大幅提升国际航运船舶登记规模和质量。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加强口岸管理单位联动,不断提高通关效率。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航运税费政策,提高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完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政策。积极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经验,推动有关航运支持政策的先行先试,加快集聚与航运相关的企业、船舶、货物、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
第三节 基本形成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
着力提高市场开放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形成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发展、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相互融通的发展格局,将上海建成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功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国际贸易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相互促进、联动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健全货物贸易和大宗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和辐射全国的批发市场体系,支持发展石油交易、钻石交易等重要市场,培育一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努力成为大宗商品信息中心、定价中心、交易中心和结算中心。完善服务贸易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成为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城市。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支撑环境,推广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服务新模式,实现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共同发展。规划建设大型会展设施,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展会。
集聚高能级、有活力的贸易主体。集聚国内外大企业和地区总部,积极引入国内外企业的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分拨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着力吸引有影响力的国内外贸易组织、贸易促进机构、行业组织、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鼓励企业采用现代国际贸易运行新模式。支持中小贸易主体发展,形成万商云集的局面。
打造时尚购物之都。积极营造商品更加丰富、服务水平更高、业态更加多元、功能更加齐全、权益保护有力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引导消费潮流。发展地标性商业中心,保护和开发特色商业街区,加快社区商业建设。完善扩大消费需求政策,发展综合消费和时尚消费。研究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店),发展一批国际品牌和国货精品店。
营造国际一流的商贸环境。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功能。加强进出口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内外贸融合,形成全球贸易网络的枢纽节点。加快建设虹桥商务区,推动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先行先试,支持新型国际贸易业态发展。建设服务全国的贸易促进和服务平台,打造集多种媒体、多领域、多语种于一体的财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第四章 构建服务经济时代的产业体系
按照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推动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发展方针,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上海服务”和“上海智造”。
第一节 大力发展服务业
坚持城市功能提升、市场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带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辐射力和国际竞争力。
大力发展金融、航运物流、现代商贸、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重点服务业。着力提升金融业、航运物流业、现代商贸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城市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功能。做大做强信息服务业,提高城市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时尚创意之都。着力提高旅游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建设国际都市旅游目的地和会展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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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解读
2011年4月2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应急、出行服务、市场监管、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和重点,充分体现了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要求,描绘了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的蓝图,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行动纲领,对“十二五”时期公路水路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编制的背景部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在规划编制工作开始之初就提出“必须把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摆在‘十二五’规划中的突出位置,通过一批带动性强的行业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为此,部综合规划司组织有关部门,依托前期工作研究,历时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期间广泛征求了部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典型交通信息化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在认真总结“十一五”行业信息化发展经验基础上开展编制的。“十一五”是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速度较快、发展质量较好的一个时期,其突出特点是坚持了“整合、应用、服务、效益”的发展理念,以强化管理与服务绩效为重要衡量标准,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了部省联动、共建共享,部以示范、试点工程建设为依托,不仅加大了对省级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更加强了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应用实效。总之,行业对信息化建设的认知程度有了较大提高,领导重视,业务人员支持,并且已培养出一批复合型人才,在部分领域已基本形成了三级信息化队伍。通过采集、整合、共享等技术的应用,行业动态信息采集能力明显提升,大多省厅已建设了数据中心,在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省厅的信息化工作获得了当地人民政府的高度肯定,这些有力地支撑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也为交通运输信息化向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应用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运输信息化整体水平还不能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动态信息采集能力相对薄弱,行业属地化管理与交通运输流动性、网络化特征给行业监管和服务带来的困扰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各自为战的阶段,导致信息化在各业务领域、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信息化整体效果和规模效益难以充分发挥;交通信息化建设已覆盖了主要业务领域,但业务流程不规范、不统一,导致应用系统生命周期短;行业数据库建设已有一定基础,但标准不统一,共享度不高,总体上,交通信息化对行业发展的贡献度尚未得到充分体现。另外,目前行业信息化的主要推动力量来自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针对信息服务类和电子商务类系统建设,市场驱动力量仍显不足,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规划》在体现服务现代交通运输业方面有哪些调整交通运输行业的分散、流动性特征,要求在行业的监管和公众服务方面要实现全国一盘棋,而信息化是突破体制机制束缚,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这其中的关键是必须能够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行业性应用,才能够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最大化体现信息化应用的效益。我们在推进全行业应用的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总结的经验也再次证明,部应当亦必须在引领行业信息化发展,推进覆盖全行业的重大应用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更重的责任,这是国家赋予我们使命,行业对我们的要求,公众对我们的期望。针对当前行业信息化存在的问题,本次规划以解决或缓解“十二五”交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作为“十二五”行业重大信息化的建设主题,充分利用和完善已有信息化成果,通过整合共享、部省联动,以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信息化工程为牵引,力求全面推动行业管理与服务协同机制的建立,改变以往分散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行业信息化发展合力,凸显信息化建设整体效果和规模效益。这也是不同于以往信息化发展规划的一个突出特点。为此,我们在规划中提出由部统一组织开展“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四个重大工程建设,并在综合运输、区域物流、城市客运等三个领域开展信息化示范试点工程,探索发展路径,由此带动公路水路管理与服务领域业务应用的深化与完善。
《规划》的核心建设内容及意义四个重大工程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建设内容,其意义可归纳为“坚持三个面向,提升三个能力”,即面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升管理协同能力;面向行业决策部门,提升科学决策能力;面向社会公众,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其建设重点是以综合应用需求为导向,通过统一标准和技术要求,一是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动态信息的监测与采集,二是以行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力争形成较完备的行业数据资源体系,三是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共享机制和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化发展环境是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使全行业高度重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发展条件”列入了“十二五”信息化建设重点。
相比“十一五”,在“十二五”期间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点在“十二五”行业信息化建设中,我们突出强调更加重视应用效能,围绕“十二五”行业发展战略目标,以服务公众为出发点,以解决行业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为落脚点,深入开展需求分析,合理规划信息资源,梳理核心业务流程,制定统一标准,科学量化效能目标,强化部门间、部省间分工合作,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为此,在保障措施部分特别强调,必须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执行力度,注重新技术应用,有序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并通过建立后评估制度,进一步强化建设效能,必将全行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规划》的保障措施为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本次规划充分借鉴其他部委组织开展“金字工程”的建设经验,结合行业的实际特点,提出按照“三统三分一加强”的原则全面推进“十二五”信息化建设。“三统”就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筹协调。统一规划,基于顶层设计的思想,由部统一制订重大工程的总体建设方案、技术指南、标准指南、管理办法,各省在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工程建设方案。统一标准,由部统一制订重大工程的数据标准和采集标准、部省信息交换标准、部级数据库标准,部省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工程建设,并通过工程建设完善标准。统筹协调,由部统筹全局,协调部省间、部门间和不同区域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合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三分”就是分级建设、分步实施和分类指导。分级建设,部统一组织重大工程和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并负责部级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各省在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负责本省范围内的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部对省级项目的支持,将根据规划确定的“政府主导、政府引导、政府倡导”不同类型,区别对待,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将按统一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分步实施,根据工程特点、项目划分和建设基础,采用分期分批或先试点、再推广等方式开展工程建设。分类指导,对于不同类型的系统,采用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工作机制和推进方式,部与省、政府与市场发挥不同的作用,以政企互动方式,推进信息服务的产业化发展。“一加强”,就是加强管理。所有项目应严格遵循国家发改委2007年55号文《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分析制度,加强建设过程管理,实施工程效能评价。
下一步部省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的后续工作为加快推进规划的实施,部规划司组织有关力量正抓紧编制《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建设推进方案》,推进方案编制将基于顶层设计思想,根据部门业务职能,梳理业务关系,相应划分工程建设项目,明确各项目间关系,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及阶段性目标,根据建设条件,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序列。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保障工程实施的推进策略和组织管理模式。为做好“十二五”部省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的对接工作,部将组织开展“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其建设方案的培训和宣贯工作,以便于各省统筹安排“十二五”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时,部规划司将协同各有关司局,组织力量抓紧开展相关建设指南和技术要求的编制工作,以指导工程的建设实施,并在今年下半年启动第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启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