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营销策划取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
个人单独做营销策划的收入,应该按照劳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般扣除800或者20%之后,按20%税率征收
㈡ 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不进行纳税违法么
法条链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2、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㈢ 公司促销活动免费送出四部手机价值39000元并代收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促销活动免费赠送手机属于偶然所得。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内品应交税容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其他应收款。如果公司承担这部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增。
㈣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或优惠规定
个税一共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㈤ 商场的促销赠品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因此,商场采取第一种形式赠送的商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商场采取第二种形式赠送的商品,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个人所得税。
㈥ 如何计算扣缴营销人员奖励个人所得税
营销人员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内得税
扩展阅容读:相关规定
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 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奖励营销业绩突出的人员,营销人员个人不用自己掏腰包就可以从所在单位享受上述“实惠”,对营销人员个人从所在单位享受的上述 “实惠”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 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11号)的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 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 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 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㈦ 商场搞活动抓奖,多少钱交个人所得
你可以查看《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商场属于企业,所以当企业对在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后,对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机会时
中奖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所以,具体要看该商场是以折价/折让、累计消费反馈等免税方式进行的抽奖
还是单纯的年会/活动宣传等方式展开的抽奖活动……
一般来说,记好20%的抽税就可以了
㈧ 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属于偶然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分析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4、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5、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8)商业促销活动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2、税费计算: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资料来源:网络:偶然所得
㈨ 商场促销时有满1000返300元现金的活动,那返的这300元商场是要代消费者付的个人所得税的,怎么
不对吧,商场促销满1000返300等于商场1000元商品打了300元的折扣,是增值税的纳税行为,怎么会替消费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实际上商场在这种行为上,实际确认的销售收入是700元,消费者得到实惠,商场也不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