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子商务都涉及哪些行业。
电子来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自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不是哪些行业属于电子商务,而是哪些行业可以应用电子商务,从理论上来说多数行业都可以应用,只是受成本效益制约而已
『贰』 电子商务行业分几类
B2C、、B2G、C2G、C2C等。
1、B2C
B to C即B2C(business to customer)。B2C的B是Business,意思是企业,2则是to的谐音,C是Customer,意思是消费者,是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类中的一种,即表示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形式。
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和独立网店系统软件开展在线销售活动,同时也是企业或品牌推广的一种新形式。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
2、B2B
B2B 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她(他)们使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电子商务是现代 B2B marketing的一种具体主要的表现形式。
面向制造业或面向商业的垂直 B2B(Directinstry Vertical B2B)。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即上游和下游。生产商或商业零售商可以与上游的供应商之间形成供货关系;生产商与下游的经销商可以形成销货关系。
简单的说这种模式下的 B2B 网站类似于在线商店,这一类网站其实就是企业网站,就是企业直接在网上开设的虚拟商店,通过这样的网站可以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用更快捷更全面的手段让更多的客户了解自己的产品,促进交易。
3、B2G
B2G是新近出现的电子商务模式,即“商家到政府”(是术语B2B或business-to-government的变化形式),它的概念是商业和政府机关能使用中央网站来交换数据并且与彼此作生意,而比他们通常离开网络更加有效。
B2G业务,主要是企业把出差、旅游业务统一外包给专门的服务公司,企业可以节省成本,控制员工的出差、旅游的费用。通过互联网在线实时解决客户下属员工的机票查询、预定与出票、酒店预定、订单查询、公司商旅成本在线查询以及在线服务支持等功能。
4、C2G
C2G是政府的电子商务行为,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网上报关、报税等,对整个电子商务行业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消费者对行政机构间的电子商务,指的是政府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这类的电子商务活动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然而,在个别发达国家,如在澳大利亚,政府的税务机构已经通过指定私营税务,或财务会计事务所用电子方式来为个人报税。
这类活动虽然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报税电子化,但是,它已经具备了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电子商务的雏形。
5、C2C
C2C(英文:Consumer to Consumer)实际是电子商务的专业用语,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c2c即消费者间。C2C领域现已形成了四足鼎立之势:淘宝、易趣、拍拍、有啊。
C2C网站商品的丰富性决定了购买者搜索行为的频繁性.搜索的大量应用就决定了商品 信息在搜索结果中排名的重要性.。由此便引出了根据搜索关键字竞价的业务.。
用户可以为某 关键字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价格, 最终由出价最高者竞得, 在有效时间内该用户的商品可获得竞得的排位。只有卖家认识到竞价为他们带来的潜在收益,才愿意花钱使用。
『叁』 2016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消费群体逐渐趋于细分,电商企业服务精准个性化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版水平提高,权用户更加注重商品品质,各方面消费力量兴起,90后、女性和老年群体成为消费新动力。不同性别、年龄、家庭角色的用户需求不尽相同,他们将选择符合自身特征的商品。商业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生产出更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提供更加精细化的运营和包括内容在内的个性化的服务。
『肆』 2016年十大暴利行业都有哪些行业
2016年创业其实挺好的,但是创业的成功率不高,一定要选择一个对的产品才行,要选择那种大家都比较喜欢产品才是最好的,只要大家都说喜欢,就说明产品有市场,有前景,倒是可以去做那种新出来的特色小项目,新出来的特色小项目,一般竞争都比较小,容易做起来。
『伍』 好纠结!准备在家纺和箱包行业二选一做电子商务哪个更好
从竞争激烈程度来讲,箱包
从行业热门程度来讲,家纺
关键看你在哪方面有优势,比如更懂哪个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在哪个行业有认识更多的人,哪个行业的专业市场离你更近,三方面比较下来,最优的就选择吧
『陆』 电子商务进入了哪些行业
证劵公司、银行之类的
『柒』 十大跨境电商平台有哪些
排行前十的跨境电商平台,看自己偏向于那个吧,同时跨境收付款可以用CBi银行这一类的。
1.亚马逊
亚马逊1995年成立,目前已成为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并且亚马逊及其它销售商为客户提供数百万种独特的全新、翻新及二手商品,如图书、影视、鞋类、食品、玩具等等。主要市场在美国和加拿大,但在很多国家都有独立站。客户覆盖面广。
2.eBay
eBay1995年9月成立于美国加州圣荷西,它是一个在线拍卖和购物网站,管理商品的在线购物。每天都有数以百万的家具、收藏品、电脑、车辆在eBay上被刊登、贩售、卖出。eBay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提供个性化的购物体验以及消费者与全球产品之间的无缝链接。主要针对C端,主要市场在美国、欧洲这些发达国家。
3.速卖通
速卖通主要基于俄罗斯市场。而且开店的条件比较简单并且易操作,特别适合新人。并且速卖通还是阿里巴巴帮助中小企业联系终端批发的零售商,小批量和多批快速销售,扩大利润空间,全面打造集订单,支付,物流为一体的外贸在线交易平台。海外市场集中在俄罗斯,巴西,美国,西班牙和土耳其。很多淘宝上允许销售的商品,速卖通上会被禁止销售,比如减肥药。所以卖家朋友在开店前需要做好充分的了解。
4.Wish
Wish商户平台是移动端交易平台,平台主要的市场是欧美地区客户,并且在wish平台上主要是以女性为主。Wish平台力求给消费者带来便捷的购物体验,利用自己的独特的预算规则将商户的商品精准推送到客户面前,而不被动的依赖消费者搜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让产品附有了主动积极性,而不再被动的等待。Wish用户数已经突破4700万,对于中小零售商来说,Wish未来潜力是巨大的。
5.Joom
Joom是一个全新的快速增长的移动端购物平台,主要以俄罗斯为主,于2016年6月份上线。Joom平台将根据订单金额不用收取5%到15%的佣金。订单需在两三天内处理发货。放款时间为15到60天,新卖家的放款时间为60天。
6.Cdiscount
cdiscount 建立于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交替的1998年,目前注册的买家有1600万家,据不完全统计,每月cdiscount平台的独立访客达到1117.5万,远远超过许多大中型电商平台。其产品类目不算多,但是大都是生活必需品,市场需求刚性强。
7.Lazada
Lazada成立于2012年,是东南亚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中文名为来赞达,主要目标市场是东南亚6国即: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菲律宾。平台用户超过3亿个SKU,主要经营3C电子、家居用品、玩具、时尚服饰、运动器材等产品。
8.Shopee
Shopee平台是一家来自新加坡的移动电商平台,简称(虾皮购物)平台推出于2015年,业务服务市场范围:主要是东南亚和中国台湾。没有佣金,也没有上市费,这意味着没有经济负担。但是,卖家可以选择原生广告并根据自己的意愿购买付费广告。
9.JD.id
京东全球购是京东在2015年开启的跨境电子商务新业务,旨在为用户带来更优质更多选择的海外商品,让您足不出户购遍全球。京东全球购商家承诺出售均为100%海外原装正品,并承诺提供“正品保障服务”,一旦全球购商家被发现出售假货及非原装正品商品,京东全球购有权立即与商家终止协议,并对买家进行赔偿。
10.Filmart
Filmart 印度本土电商平台,只不过它也在发展自有品牌的战略,对于第三方卖家来说,或许也是在替它验证产品的市场欢迎度,受欢迎且有利润的,也许将来它都会亲自下战场。
『捌』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以及近几年数据
一、探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诚信问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诚信建设战略思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大家都称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石。应当看到,电子商务不是空中楼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传统经济方式和交易环境的。因此我认为,诚信,不仅是电子商务的基石,首先也是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我国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还处在多头管理的阶段,一些信用评价机构本身服务的诚信可能就有问题,甚至出现3A评级也可以随意买卖的现象,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建立,一些个人和企业没有为经常性的违约、失信而付出代价。这种“守信却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会得到更大惩罚”的现象,给商业交易带来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约了传统商业走向电子商务的步伐。
与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通常是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更加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
(一)
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信息不对称甚至缺失,往往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进行综合判断,而网下调查的成本很高,有些业务很难调查到,这就很容易出现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出现诚信问题,影响用户对网上交易的信心;
(二)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我们希望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信用模式尽快完善,信用数据尽快共享;同时我们认为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建立必要、实用的、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数据管理机制;
(三)
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因素较多,但与信用有关的立法、执法是重中之重。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未来可能还需要有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四)
金融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影响电子商务的效率和质量。底层的信用体系,会影响到客户端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信心与效率。
具体在B-C、C-C、B-B电子商务中,诚信状况还是有差别的。
(一)
B-C电子商务:B2C交易趋于成熟,虽然存在个别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但比例不大。消费者通常会选择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购物。从98、99年至今,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如卓越、当当这样在细分领域的品牌不断涌现,一定程度上对交易诚信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诚信的商务平台交易额连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给商户平台及其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创建于1998年的“首都电子商城”(现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创性地打造了基于银行的“信任机制”—— 整合银行服务资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账户开设在银行,资金支付通过银行执行,保证及时准确结算,使银行的客户(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在信任银行的前提下,逐渐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证明,防止诚信不足的商户欺诈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观中立,成功地解决商家、消费者、银行之间的纠纷,保护了各方的利益。这种模式已被同行业广泛采纳。
(二)
C-C电子商务:C-C电子商务的难点是,在买卖双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难找到一个信任的“支点”。在信用评级模式和担保模式之间,担保模式似乎更受个人用户欢迎。第三方中介的这种以担保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C2C业务的发展,但这种模式设计的起点就是互相不信任,由于导致了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不同步、甚至较长时间的割裂,因而减缓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比如说卖家迟迟收不到货款导致经营成本过高,无法满足数字化虚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需要。从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看,这种担保模式是诚信体系不完备、认证注册机制不健全情况下的一种临时过渡模式。C-C电子商务是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晴雨表,这种诚信与支付模式,必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三)
B-B电子商务:我们都知道,国内的B-B电子商务基本上还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阶段,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购或销售平台,90%左右的企业甚至还没有体验过B-B电子商务给自身业务带来的优势。由于企业之间交易的额度较大,诚信问题更为突出,反过来企业不讲诚信的代价往往也很高。以大企业为核心的B-B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垂直性行业平台,由于各方面的资质背景与行业领导优势,诚信度相对较高;而其他类的中小企业为中心的平台与综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较多的是在网上获取信息、谈判、下单、网下再商议、再谈判等传统的方式来实现。
针对上述情况,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发布了基于多银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务,有几方面的特点:
1)
是基于国内各银行的信用体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买方交易支付情况实时反馈,;
2)
二是将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机结合,款项瞬间到帐,满足了B-B电子商务平台中部分业务对实时交易的要求,对交易谈判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3)
三是能够为企业在商业谈判、下单、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例如:分期、保证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务要立足于国情,因地制宜。我们的经验是,在解决支付问题的同时与卖方企业、银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机制”,能很好地解决B2B交易中的支付、诚信、资金安全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在各方面与国际电子商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不是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而是诚信体系、安全认证与支付方面。作为从业者,我们既需要自身诚信,更需要积极配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不断的创新与突破。
二、探讨支付市场与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问题
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包括三种业务形态:银行或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电子支付平台,企业内部自行建设的电子支付平台。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已经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关注:
1.
虚拟货币作为新的货币形式,形成了虚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央行的监管体系之前,及早防范风险;
2.
电子支付服务的风险管理、自律与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和加强;
3.
电子支付营运资格的认定、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4.
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着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务,应明确其业务范围,促进其业务大胆清晰的创新;
5.
要警惕支付行业内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损害支付服务,甚至对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起到负面冲击作用。
6.
在保护电子交易的同时,国家要考虑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为工商管理、税收征管、政府的行业管理业务统一筹划建立一些标准上的、技术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备。
7.
要高度警惕电子支付行业中的洗钱、国际支付转移、国际信用卡盗窃、国际交易税收流失等问题;
可见,放任电子支付行业不加以监管的风险很大,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监管时,我们认为应该给第三方支付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方支付优势在于:利益中立,商业模式比较开放,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变革,帮助商户创造更多的价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的服务为基础,与银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支付服务,为银行发展面向用户的增值服务。很显然,银行的个性化服务成本仍然较高,一些银行操作起来成本高的业务,对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可能是盈利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在近两年飞速发展,创新应用不断涌现,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1)银行加快了处理速度和效率,企业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2)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企业与多家银行连接,减少了开发和维护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迟、付款失败、信用欺诈的风险,提高企业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业竞争力
1)企业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进了许多新型创新服务的出现;
2)企业的业务覆盖区域扩大,顾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选择;
3)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促进了消费者消除对中小商家交易的疑虑。
3、促进产业发展
1)帮助银行推广了电子银行业务,推动了B-C、C-C业务的发展;
2)银行、企业能够根据专注于产品服务设计与市场推广;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观中立地处理交易,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可见,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专业与专注,确实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发展环境也逐渐复杂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收益模式经受考验。因为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渐透明,下降幅度较大,加之从交易手续费中付给银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务的直接毛利率相当低。如果再以低于银行成本、甚至免费进行服务,那么这些服务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业务对支付业务的补贴是普遍现象,但这种用户互联网的免费思路来进行对虚拟经济运行极为关键的支付服务,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从长计议,认定、保护、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
第二,创新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银行与银联、企业内部的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业务重叠比例越高,恶性竞争就越大,很容易导致支付服务商在稳健经营、高质量服务、诚信方面不出现问题,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利益受到损害,实力弱、缺乏创新和利润增长点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业银行的发展促使支付服务商加快创新。银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时个别银行使用低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费率,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直接展开低端的竞争。银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约以及市场不成熟制约下,前几年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现在银行认识到网银业务的重要性,逐渐基于网银发展针对用户的在线服务。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跳出过去的业务局限,这样才能在新的起点上与银行达成更深入的合作,实现新的业务创新,做到双赢。
第四,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支付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我们都知道,央行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管理规则即将陆续出台,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该如何帮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较理想的环境是,主管部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帮助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争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统一银行支付网关的技术规范,统一各银行的数字证书,给市场一个相对宽松、有利发展的环境。
建立和实现安全、简单、大众化的电子支付功能,是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这应该是政府、银行和支付服务商共同的责任。
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并不是行业创新的主体,应该更多发挥政策支撑的作用;
商业银行承担着创新的职责,同时也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对企业和个人服务能力有限,发展业务的灵活程度也有不足,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支付服务商合作创新;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各自有着网上、网下、全国、地方、行业等不同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对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彻的理解,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的主力,是商业银行的合作者,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在相当程度上依托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国内电子支付市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卡基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同时并存,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全国性的网上支付服务商和移动支付服务商、地方性的线下支付服务商、综合多种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务商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支付服务商中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类,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业,可能是电信运营商、公共服务运营商、互联网业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等,他们具备深厚的行业基础或者巨大的客户数量,也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安全认证问题
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各种商务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买卖双方委托的任务,并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其中认证中心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管理。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对于电子认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但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的电子认证机构已多达百余家,部分银行也开始做自己的认证系统。尽管,CA认证对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交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电子商务产业的未来发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国家从交易、支付、虚拟货币的监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统一各种分散的CA认证体系;第二,需要考虑买卖双方认证、订单认证、虚拟货币认证的统一注册问题;第三,CA认证的发展,需要和应用相结合,例如在推行G2B的业务过程中(企业网上纳税等等),推广CA的应用。第四,电子商务也要重视中小企业市场。
谈到电子商务,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业才有可能从电子商务发展中获益。事实上,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广大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提供着各种各样的产品销售、服务提供,以及数据内容的销售等。据数据统计,在我国:
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5%;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
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60%以上的出口额和46.2%的税收收入;
中小企业吸纳了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
中小企业创造了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
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勇于创新,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也应该是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
站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诚信与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无论诚信体系设计还是支付服务的定位上,要放远未来,不要忽视中小企业、传统行业的市场,无论是国内贸易、国外贸易、资金结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务,都能支撑支付服务企业的发展。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携手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和谐、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共同建设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