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子商务从开始到现在的发展趋势
一、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
电子商务营销是指商务流程电子化的一种营销活动。在Internet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营销活动包括网上的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货物递交等销售、售前和售后服务,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计及生产安排等多项利用Internet开发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E-Commerce),是指企业在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上利用Web提供的通信手段进行交易。从广义上讲,亦称作电子商业(E-Business),是指公司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业活动,包括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目的是创造目标市场满意,使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营销这一种营销方式与邮购、电话电视购物等方式并列,从属于直接营销这一概念。他的先进性体现在买者作出购买决定的自由度、交易自由化程度、交互能力、购买决定对计算机的客观依赖性、成长为完整的电子市场的潜力等。
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在线交易(如食品百货、鲜花礼品、家用电器等)、家庭银行、旅游服务、在线信息服务、在线游戏、书籍报告、应用软件及电脑产品等。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市场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从事电子商务营销的企业已在世界经济领域崭露头角。据统计[1]至1996年底,美国《幸福》杂志评出全美500家最大的公司已有半数在网上开展营销[2]。在营销的广告支出方面,福布斯的调查表明:1995年互联网的广告费用为0.37亿美元,到1996年升至3.12亿美元,估计2000年将达到50亿美元。1998年美国股市的超级明星是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一年中这家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年终每股突破300美元大关,使其市场资本总值达到180亿美元,超过了有100多年历史的美国著名邮购公司西亚斯。
除了Internet的迅速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外,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格外重视也是重要因素。当前电子商务在信息安全性、交易体制、法规建设等方面还不能令人满意,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已成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不可忽视的方面。美国政府于1997年初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该文件就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提出了美国政府的总体政策,内容涉及“原则”、“财务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方面。目前,美国政府已按照这个政策框架展开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工作。
我国企业电子商务营销已随着Internet的发展逐渐兴起。1994年前后,由我国政府批准建成了CERNET、CSNET、GBNET和CHINANET等四大互联网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上网用户为117.5万[3]。我国企业已在尝试利用Internet开展电子商务营销。1996年2月28日,四川茂青茶厂积压的1.6万公斤茉莉花茶,通过Internet广告招商,结果达成交易,成为国内有记载的第一次成功交易[4]。当然这种广告营销只是其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已陆续开通银行安全支付系统,结合Internet完成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随着国内结算体系的逐渐完善和与世界接轨,电子商务营销将在全世界范围迅速兴起。
二、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前面介绍了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和发展前景,下面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两方面对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的发展进行研究。
1.技术可行性
技术可行性主要是讨论目前企业、消费者和公共设施所拥有的技术水平是否以支持大规模的电子商务营销实施。讨论主要分为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
(1)通讯网络技术实现
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网络模式: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企业外部网)。企业主要利用TCP/TP协议建立用于企业管理和通信的应用网络,这就是Intranet。而各个企业之间遵循同样的协议和标准,建立非常密切的信息交换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协同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这就是Extranet。
附图{图}
由图1可以看出电子商务不仅是买卖和软硬件信息,而且是在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将买家和卖家、厂家及合作伙伴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带来的障碍。
(2)安全技术问题
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通过TCP/TP网络,不可能用通常的方式确认与你通信的人的真实身份,任何一个人,可以使用一些技术手段,窃看到网上传输的信息,并可以替代和修改这些信息。电子商务中主要面临以下四个安全问题:
第一,保密性问题
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网上传递的是一些极敏感的信息,如信用卡号、产品报价等,顾客不愿这些信息被人窃取。
第二,认证问题
在Internet上,交易双方互相不能见面,所以必须有方法确定对方身份。
第三,完整性问题
交易中传输的数据不仅不能被窃听,同时也不能被修改。例如:在一笔转账交易中,转入账号不能被替换。
第四,不可否认性问题
交易过程一旦结束,交易的任意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否认发生过这笔交易。必须有不可伪造的电子单据来证明每次交易。
目前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有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字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等协议和标准。SET协议是世界上两家最大的信用卡公司MasterCard International和Visa International合作开发的,其1.0版于1997年6月正式推出,由于它是专门针对电子交易设计的,较好的解决了认证和安全问题,很快被行业接受(已经被IETF接收为国际标准)。我国基于SET的安全支付体系于1998年3月6日在中国银行开通,并完成了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虽然目前中国银行的网上业务仅对北京用户开放,发放的数字化证书截止3月底也仅有6个[6],但这毕竟标志着网络营销中安全快捷的结算功能已具备了显示可行性。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营销所需的技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通讯网络技术还是安全技术,都已走完了“技术实现”阶段,现在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技术人员现在面临的工作是通过技术手段来降低成本,提高普及率及安全性,从而拓展营销的市场范围。
2.环境可行性
网络营销所处的环境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部分。宏观环境包括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技术情况等因素。微观环境包括从事网络营销的企业本身,其市场中间商、顾客、竞争对手和所面对的公众等直接影响企业为市场服务能力的行动者。宏观和微观环境中的众多因素对网络营销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1)宏观因素分析
第一,在思想观念方面,逐步树立信息化意识、以市场为中心意识和网络意识
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科教兴国,重点扶持和发展信息产业。”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明确强调发展以信息产业为发展重点的第三产业,并指出:“要显著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继续加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充分说明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适应我国信息化的国家意志。
目前,我国企业已广泛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信息化改造工作。对于用计算机来进行购、销、调、存的统计分析,财务管理,对于条码技术和POS技术,我国企业已不陌生。对于EDI和MRPⅡ等世界领先的信息技术,也有部分企业在使用。企业已体验到信息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这为信息化营销方式的引入作了很好的铺垫。
经过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从政府架构中脱离出来,个人也因此告别了“大锅饭”、“铁饭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最快地了解信息,运用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为Internet电子商务营销,将为人们提供最快捷的信息传输通道,把企业、个人和市场相互沟通起来。
网络意识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大约在3年前,北京大学的一位学生,为挽救生命垂危的同窗,向Internet发出了求援信息,很快全球1000多位医学专家在“网上会诊”,患病的学生因此而脱离险境。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人们开始明白虚拟空间并不虚,它联系着现实的种种利益。我国的商家、学者、普通百姓都开始关注Internet,各种网络刊物大量涌现,网络意识成为市场生存意识。
第二,在法律环境方面,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我国营销实现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下面从保证营销正常进行和营销的超法律性两个方面来分析。
保证Internet正常运作的法规并非一片空白。在我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信息方面的法律。它们都零散分布于相关的法律当中,因而,在这些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内讲“立法真空”是不恰当的。只是这些法律在Internet这个领域中实施,在取证、援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只要有计算机和法律两方面的技术支援,这些法律在虚拟空间是可以实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对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宪法》、《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如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等。
对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法律保护表现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都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对企业商业信息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证券、财务方面的法规等。
以上所举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同Internet营销是没有很直接联系的。但是,它们在客观上为营销的各个利益主体提供了隐私权、获取信息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障。
营销的超法律性指由于所涉及的技术以极高的速度更新变化,使得原有立法无法完全涵盖这一领域的内容。大致包括:
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如:以网络通信为传递方式的合同、公证文件等法律文本的认可和接受的条件:电子签字及其他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
知识产权的界定问题。如:把文字、图像、图形、声音等传统形式表达的作品转化成二进制数字编码是不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专利;建立站点编写文本文件时往往要利用他人作品的片段,这种过程中的著作权关系如何界定和处理。
合理保护隐私权问题。营销过程中,企业能得到许多个人信息。对这些信息如不加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利益将受到迅速侵害。如:某人的个人资料及电子邮件地址一旦被人倒卖,他的邮件箱中很快充斥无数的广告电子邮件,他的正常通信会受到干扰。如何界定合理的隐私权,在网上追踪、记录、分析顾客的浏览,购买行为的合法性都属于这一范围。
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问题。ISP、上网营销的企业和网上消费的顾客这三者都是随Internet才产生的主体。这三者对营销过程中产生的病毒传播、诽谤、反动言论传播、交易信息传递失真、延时等事件各自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我国与Internet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推出的电子公告板管理办法和因特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这些法令和条例都只是与营销间接相关,涉及上面提到的四方面内容的仍是空白。
第三,政策环境方面,我国至今未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框架
我国对外既没有虚拟空间市场拓展政策,也没有本国市场保护政策。但是,目前我国的货币是非自由兑换的,除了如香港等地区外,公民使用的一般不是国际通用信用卡,因而,国内的网上消费者一般不可能直接参与非本国的网页购物活动。外国公司不能在中国的网上实现销售,市场没有被侵占。
我国与网上营销相关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通信政策。现行的通信设施建设与经营中既有有利于营销发展的,也有不利的。有利的部分包括:网络建设主体明确归口为信息产业部;初步开放市场,打破中国电信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利部分包括:通信资费的确定依然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通行资费定价方法抑制网络高速化,这种定价方法是造成网络速度严重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的原因之一;非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网上营销无法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综上所述,网上营销所面对的政策环境不容乐观,中国电信市场还不具备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子商务营销高速发展的时机未成熟。
(2)微观环境分析
菲利普·科特勒把公司微观环境中的行动者分为以下6种,包括公司、供应商、营销中介、顾客、竞争与公众等。下面就这6种行动者的情况来分析网上营销所面临的微观环境。
第一,公司与供应商
我国的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应用计算机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1996年我国PC机的销量达210万台,排在美国、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比1995年增长74%,其中非家用购置达178.5万台,586以上的PC机占85%。计算机在企业普及速度快、档次高,为网上营销提供了物质基础。
企业自行建立网络和站点费用较高。企业向ISP租用空间,开设站点的费用弹性很大,根据功能的多少由5000元/年至10万元/年不等。有了ISP这种弹性收费就有更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开展网络营销。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权威统计,截至1997年10月31日,我国已有1000多家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息中心,其中5%建立了企业计算机网络。共有4066个单位在CN(China)下注册了域名,展开了网上营销,数量虽不多,但在我国与Internet连通仅4年,对企业开放仅3年。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企业开始认识并利用网络进行营销,说明在中国已有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营销中介
营销中介包括金融中介、营销服务中介和实体分配机构等等。
前面在技术可行性分析中,已经说明了支持网上营销的基于SET的安全支付系统在我国仍处于试点阶段,这是结算中心一方的情况。支持这个系统还要考虑客户一方的情况。客户的支付工具是信用卡。到1995年末我国银行信用卡发行了14113817张,比上年增长了67.50%。从总量上看,信用卡发行量大于上网用户数。因而客户一方的环境是乐观的,结算中心的问题一旦解决,整个系统就可以运作起来支持网上营销。
营销服务中介包括接入服务提供者——ISP和线路提供者——信息产业部门。在我国,对公众开放允许进行经营性活动的Internet级的ISP主要是CHINANET。CHINANET的网络建设起步于1995年,目前骨干网已通达全国省会城市,干线速率为2Mbps,国际出口总容量为84.6Mbps[7]。
实体分配机构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分配。网上产品分为信息产品和非信息产品。若是信息产品可通过网络直接传输,不需实体分配机构;若是非信息类产品则需要送货上门实体分配机构。由于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富余,自组送货队伍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依赖原有的网络或连锁店代存、顾客自取等也是可行的办法。
第三,顾客
网上营销在中国的普通百姓中普及存在3个难题,姑且称之为“会用”、“敢用”、“乐意用”。
现在普通顾客要参与网上营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应用方面的知识。对于年轻一代来讲,学习这些知识的难度不是太大。中国65%以上的网络人口是20~30岁的年轻人。对于其他年龄层次的顾客,学习这些就有些困难。有没有不要具备那么多知识就能参与网上营销的途径呢?另外,如何让大约5100万有线电视用户参与到网上营销中来?
假的商品和服务已充斥整个商品市场,在虚拟空间,假的可能性更高,故需要健全法规,培养顾客对网上商家的信任感,使顾客敢于参与购物和宣传。
有人认为:网上营销的推广有悖于人们以逛街为乐的购物习惯,因而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竞争的加剧,人们留给逛街购物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文化、体育休闲的时间越来越多。网上购物能同时提供给顾客大量的文化休闲活动,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乐意用”。
第四,竞争与公众
网上营销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不十分普及。在同一行业内只有数量不多的几个企业上网,竞争不是很激烈。在某一市场内竞争者不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抓紧时机建立和巩固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至于公众,如媒体公众,政府机构等。
综观网上营销的微观环境,顾客是存在最大问题的因素。在目标市场中普及网络知识,培养顾客的信任感,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是在具体进行网络营销时应加以注意的要点。
三、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的决策建议
电子商务营销是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方向,能实现营销成本的降低和营销质量的提高,最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目前在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方面已走完“技术实现”阶段,现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而宏观和微观环境方面,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以及从事营销的企业本身,都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和影响营销的实现。
目前,美国的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的年销售额以34%的速度递增,1997年销售额达1.48亿美元,1998年则可望突破5亿美元。但是,亚马逊从创立至今还没有赚过一分钱,而西亚斯1997年的总利润是12亿美元。1998年亚马逊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成为美国股市的明星。对于这种“亚马逊现象”,美国股市分析家莫衰一是。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美国投资者看好网上商业的巨大潜力是其走红的主要原因。
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目标市场消费者的行为特征、本企业的经济实力、营销环境状况等因素来制定本企业营销目标,选择适合上网交易的产品,利用网络工具进行营销策划,选择合适的营销金融中介开展网上交易,并利用网上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赢得市场主导地位。在现阶段,结合国情,跟踪技术,踏实试点,推广发展,同时保护市场资源和民族文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发展的根本。
❷ 国际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杨坚争 王健
【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分类】
(一)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个国家(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Goods)、服务(Services)和技术(Technology)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与联系。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或地区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商品、服务、技术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是从世界范围内考察国家(地区)之间的交换活动,而对外贸易是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研究。这两者之间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并且,对外贸易的研究代替不了国际贸易的研究,因为国际贸易作为一个客观整体,有它自己独特的矛盾和运动规律,有些国际范围内的综合性问题仅仅从个别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是无法深入进行研究的。
(二)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
国际电子商务研究取决于对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相互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电子商务正在掀起国际贸易领域里的一场新的革命,它冲破了国家和地区间设置的各种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引起了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第一,国际贸易市场交易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的信息交换,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开放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的地域存在为前提的条件,全球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全球市场化的形成。
第二,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通过单个公司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把众多公司相互联接为公司群体网络,完成一个公司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资本关系上不具有强制各个公司发生联系的权力,而是由于承担了一定的信息搜集处理和传递功能似乎具有某种实体性。
第三,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货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国际贸易中由进出口商作为国家间商品买卖媒介的传统方式受到挑战,由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方式发生动摇,贸易中间商、代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减弱,引发了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命。
第四,海关业务流程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海关自身内部的业务管理和与外部的互联互通不断加强,优化口岸环境和加快通关速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大大方便了企业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手续,也为政府部门联合监管提供了数据和网络支持,在促进口岸通关、提高效率、简化手续、严格管理方面都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第五,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国际贸易的经营成本。以国际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商务的应用打破了时空界限,电子商务的整合效应也简化了业务的流程,加上网络第三方服务的日趋完善,企业通过网络最大程度实现了低成本的业务沟通和商业数据交换,而且通过网络服务可以将自己的产品推广到全世界任何角落。
(三)电子商务与贸易全球化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从三方面推动贸易全球化的发展:
1.作为一种服务业,电子商务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换句话说,电子商务本身就是贸易全球化的一项内容。
2.作为一种高新技术的应用,电子商务是减少由各国或地区之间设置的某些非关税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有效手段。例如,利用电子商务的信息双向沟通、交易手段灵活和达成交易迅速等特点,可以争取时间申领全球配额或进口许可证。
3.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电子商务不仅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实务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它为国际贸易实务带来极大的便利。首先,各国或地区政府要求采用电子商务方式报关;其次,通过国际互联网或专门的网络,使业务人员坐在办公桌旁就能寻觅到商业良机,并且有利于建立起更多的贸易伙伴关系;最后,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缩短了国际贸易成交过程,从而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 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分类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给出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
国际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全球范围内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虚拟产品(服务)市场中的国际市场部分和实体产品(服务)市场中的国际市场采用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部分。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可做以下分类:
1.从交易内容看,其应用模式可以划分为以货物买卖为主的应用模式和以服务贸易为主的应用模式。前者侧重货物所有权转让的交易情况。其无纸贸易的应用涉及到传统的贸易链上的各个环节,例如交付货物、支付货款、行政审批、货物通过等;而后者则侧重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应用。
2.从技术实现角度看,国际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可划分为专网的应用模式、开放互联网应用模式,以及移动商务模式。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可以体现国际电子商务的实施的技术路径和实现途径。
3.从应用领域看,可以将其应用模式划分为行政应用模式、海关通关模式,以及跨境交易模式等。有些经济体的无纸贸易是从偏向于行政应用模式,例如新加坡和韩国;有些经济体的无纸贸易应用偏向于海关的通关模式,例如中国香港等。另外,许多经济体,包括中国等都在探讨跨境的交易模式。因为无纸贸易的发展最终要建立起全球跨境的交易体系和交易平台,无缝地实现商业单证和商业信息在跨境范围内的有效传输。
【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一)国际电子商务在出口通关中的应用
中国海关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EDI的研究与推广工作,在经历了单项应用、系统化应用和跨部门、跨地区联网应用3个发展阶段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电子总署”三大系统。
“十五”期间“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电子总署”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通关作业网络化、监控手段智能化、职能管理数字化、行政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其中,“电子海关”建设实现了升级换代,完成了从H883到H2000的切换,开发应用了一大批通关应用项目,增强了海关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从整体上提高了海关监管效能;“电子口岸”建设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增强了口岸执法能力;“电子总署”建设成效显著,开发应用了风险管理、执法评估、税收分析监控等分析决策系统,提高了海关风险分析、科学决策、政务办公和办事服务水平。[1]
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建立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公共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信息系统——中国电子口岸,自2002年下半年启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以来,到2005年底已有27个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备忘录,其中15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共开办207个办事类和查询类项目;[2] 入网企业已超过20万家。[3]
虽然中国进出口电子报关率已经达到100%,但是进出口商仍需要提交纸面报关单来完成整个通关过程,而并非全程无纸化。因此,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世界各国的发展中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参见图6.39)。
图6.39 经济体电子报关和无纸通关情况示意图[4]
(二)国际电子商务在企业外贸活动中的应用
我国贸易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状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贸易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涉及客户资源管理(CRM)、业务流程管理(BPM)、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已全面展开;办公自动化和库存管理相对于其他应用来说应用较好,业务流程管理、EDI、ERP和人力资源管理也有较多的应用。
2.贸易企业的业务对外信息传递和交换方式开始转向因特网。电子邮件、QQ、MSN等因特网通讯工具开始广泛使用。
3.企业利用因特网搜集“贸易机会”信息已成为一种普遍方式。80%的贸易类企业开始利用网络方式采集“贸易机会”信息。82.40%的企业开始选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获取贸易机会信息。
4.贸易类企业在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业务中的应用进展迅速。随着我国金关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外贸主管部门的多项进出口贸易管理业务实现了网上审批。其业务主要涉及的部门是商务、外汇、质检、海关、税务等。货代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主要进行单证管理、运输管理(海运、陆运、空运)、货物追踪管理等业务处理,对内外部的信息管理、单据处理等信息化程度较高。
5.电子商务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一是环境障碍。对电子合约的保护不足,电子商务立法不成熟,整体社会缺乏对国际电子商务的认知不够,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在外贸企业的应用。二是组织障碍。政府对国际电子商务项目的组织力度不够,上下游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协调,很多企业也缺乏对电子商务应用的有力组织。三是国际电子商务人才缺乏。企业对当前国际电子商务人才的质量、结构状况不满意。学校培养出来的电子商务人才很难完全掌握电子商务和外贸业务;对业务运营类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已经显得非常迫切。
(三)国际电子商务贸易各环节应用情况
1.无纸贸易在检验检疫中的应用
中国检验检疫总局建成了以检验检疫广域网主干网、改革现有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关检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先报检后报关和数据共享、电子通关为主要内容的通关放行新体系。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目前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电子报检、产地证电子签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的其他相关电子业务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还开发了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已于2003年1月1日在主要口岸推广应用。
2.无纸贸易在产地证申领中的应用
香港于1999年8月推出产地证电子服务,2000年9月25日起全面使用电子产地证。中国台湾也于2002年1月开始推出产地证电子服务,现在正与韩国等经济体开展双边的电子产地证的合作项目,以实现真正的电子化服务。
3.无纸贸易在许可证申领中的应用
为实现无纸贸易,作为“金关工程”主要项目之一,贸易许可证管理从1986年单机应用开始到全面实行网络化,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全国62个许可证发证机关已全部实现许可证计算机联网管理和电子数据网上核查,已有27个省、4个直辖市的4922家企业参与许可证网上申领,企业通过网络申领的出口许可证证书与系统核发的出口许可证证书发证总数的比例由2002年的14.43%上升到81.73%。许可证网络化管理这一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发证机构和企业的普遍认可。
4.无纸贸易在国际物流领域的应用
我国集装箱运输EDI采用国际、国家和行业制定的代码标准。在EDI示范工程中港航企业所使用的报文中所涉及的数据元都遵照《UN/EDIFACT数据元目录》,其中代码型数据元首先采用现有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各示范工程点EDI中心的管理软件均采用交通部统一选购的AMTrix软件。
5.无纸贸易在国际结算中的应用
海关总署与银行系统在电子口岸网上支付业务方面开展了全面合作,建立了银关通业务。银关通将进出口业务的资金流、物流与信息物有机整合,具有全辖集中式系统对接、跨关区异地报关支付、网上支付银行担保、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等多项特色,向进出口企业提供集支付结算、融资授信、财务控制等综合化服务。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12家银行都开通了银关通业务。
(四)国际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电子商务标准的建设工作,与无纸贸易相关的国家标准已经基本完成(参见表6.6)。
表6.6 无纸贸易相关标准化现状表
标准分类
标准数量
对应国际标准
备注
基础数据
74
ISO/IEC、UN/EDIFACT、ISO、UN/ECE
包括数据元/信息分类编码/元数据等。
描述技术
10
ISO 9735、W3C、ISO/IEC
置标语言/语法规则。
文档格式
44个EDI报文标准
14个纸面单证格式
3个XML报文标准
UN/ECE、UNSM
包括发布和制定中的文档标准。
业务过程
8
UN/CEFACT、BIM、ISO/IEC
建模语言/业务过程标准。
电子支付
20
VISA、MASTERCARD、SWIFT
银行卡/现金/支票
安全标准
97
RFC、FIPS、ANSI、ISO/IEC、ITU
密码算法/安全技术/E-MAIL安全/WEB安全/EDI安全(包括正研制中的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GB/T 19709-2005《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基于EDI(FACT)报文实施指南的XML Schema(XSD)生成规则》是在相关国际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的有关将EDI报文向 XML Schema 转化和映射的一项国家标准。
2006年12月,关于RFID动物应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动物射频识别代码结构》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在200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2007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格式(GB/T 20518-2006)》、《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特定权限管理中心技术规范(GB/T 20519-2006)》和《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时间戳规范(GB/T 20520-2006)》三项信息安全国家标准。三项标准分别对网络通行证――数字证书、网络权限管理以及加密时间的格式、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香港贸易通和DTTN物流港单一窗口数据交换平台
香港有约13万家进出口商及制造商,其中98%是中小企业。为了帮助中小企业以最低的成本享受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方便,特区政府和私营企业于1997年合资创办了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政府持有44%的股份),建立了Tradelink(贸易通)电子交易平台。截至2005年4月,TradeLink的市场渗透率已经达到100%,拥有53 000家用户,年交易量为1700万宗。所有文件均具备获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拥有电子签名及加密功能,可在网络进行自由传输。
2005年开始,香港政府为了提高自由港的竞争实力,启动了DTTN数字物流港的项目。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以物流港为核心的与各种数据交换标准可以兼容和互转的商业数据交换平台。2006年该项目正式建成运作,贸易通成为DTTN的一个子系统。截至2007年6月,初期用户已经达到3000多家。该DTTN项目是使得香港的无纸贸易实施走向单一窗口的重要举措。
2.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运营的“在线广交会”作为无纸贸易服务的先行者,打破时空界限,为不能参加现场广交会的企业提供网上参与广交会的机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线广交会”目前拥有全国最大的海外买家数据库,为中国供应商提供每日更新的全球采购信息;同时,向会员企业提供了以外贸交易流程为核心的系列化在线交易服务。第99届广交会三大站(www.cecf.com.cn、www.cantonfair.org.cn、ebusiness.cantonfair.org.cn)累计访问量达5000多万次,电子商务网上意向成交额达3.4亿美元;第100届广交会三大网站累计访问量达5699万次,比第99届增长5.7%,电子商务网上意向成交额为3.6亿美元,增长4.8%。
2006年4月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正式启动我国国际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TradeMatics“贸自通”。第一阶段推出的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贸自通”包括两大核心平台: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执行平台和全球贸易交易管理协同作业平台。其中执行平台基于互联网模式,通过对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分析,可为外向型企业提供规范的国际贸易操作流程,实现从询报价、订单、信用证、质检、单证、报关、运输、保险、收汇、核销、退税等各环节的客户端浏览器操作;实现对商品、客户及国际贸易必备基础资料和报关代码的管理、查询和调用;将逐步实现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服务企业系统等的对接。这将大大简化我国外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中外贸易伙伴的沟通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外贸企业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
3.中外经贸合作网站
自2004年以来,商务部已分别与俄罗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南非、肯尼亚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国家和多边组织商务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了网站。
中外双方利用信息技术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使用中外两种语言文字,设置“经贸资讯”、“招商引资”、“贸易机会”等栏目,向中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双方国家的经贸政策法规、贸易投资机会、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企业与产品等商务信息。
据统计,中外合作网站开通至今已经累计发布各类中外文商务信息共67930条,累计访问量达3859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5万人次,中小企业在网站浏览者中占到大多数。
【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策略与措施】
(一)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的总体策略
国际电子商务的总体策略应当从宏观角度,提出我国国际电子商务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和政策导向,并设计落实措施。
1.组织力量研究国家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方案。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应当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研究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针对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指导思想、战略重点、战略措施和组织管理体系。
2.确定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沿海地区(如京津唐地区、山东、江苏、沪杭地区、广东等)、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易于进行国际电子商务交易的行业(如钢铁、石油、化工等)应当成为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
3.统筹规划关系到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全局的事宜。对国际电子商务示范点的确定,应考虑地区分布、行业分布。对于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共性的环节,应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和步骤,避免各行其是。
4.针对国际电子商务的需求出台相关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的倾斜、资金支持、对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采用相应的区别政策和鼓励优惠措施、协调中央与地方、企业与管理部门的关系等,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5.加强不同部门的工作协调。国际电子商务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每个环节都有多个部门参加。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都应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地予以解决。
(二)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措施
1.全面推广无纸贸易,提高国际贸易效率
(1)以海关无纸贸易为龙头,带动无纸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交易链的应用。加速发展贸易许可管理、通关、商品检验等与无纸贸易发展关联密切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企业供应链价值。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高起点打造面向现代贸易服务业的“单一窗口服务平台。
(2)加快无纸贸易手段在有基础的行业中的应用,提高现代贸易服务业整体水平。例如,国际运输是无纸贸易应用起步早,相对成熟的行业,应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规划和建设水上、航空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信息无纸化服务。同时,重视其他关联度高,培育发展国际结算和跨国交易的无纸贸易服务工程,为未来大规模无纸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促进区域经济与无纸贸易的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在大力发展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带的现代贸易服务过程中,注重应用无纸贸易手段,形成组合性服务产品,形成区域经济和无纸贸易相互促进发展的局面。
(4)放宽管制,促进竞争。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现代贸易服务业发展。在一些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领域,对可以实行竞争的服务环节和服务项目,应当积极地撤除进入壁垒,开放竞争(如:贸易管理、海关、检验、税务等公共服务的申报服务)。逐步消除公共机构事业行为与商业行为的混淆。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为原则,加快推进适宜产业化经营领域的产业化进程。公共服务机构要逐步实行公益型服务与商业型服务的分离,形成健康的现代贸易服务竞争环境。
(5)健全标准与法规、完善运行环境。发展无纸贸易,标准是基础。要尽快建立并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满足实际建设需求的标准体系,在此标准体系下,规划出我国现代贸易服务建设中所需要的具体标准。同时应加强对电子提单、结汇凭证、贸易司法管辖、服务平台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研究。
(6)加强无纸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公约的制定,支持和促进国际现代贸易服务的开展,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现代贸易活动中的正当权益。
2.积极推动B2B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目前世界电子商务80%的交易额都是通过B2B交易完成的。B2B交易涉及电子商务关键环节,搞好B2B电子商务,对于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建设和企业信息化的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利用经济手段(如税收、贷款等)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利用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国际电子商务,拓展对外电子商务交易;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开展国际电子商务。
❸ 怎么看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一、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
电子商务营销是指商务流程电子化的一种营销活动。在Internet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营销活动包括网上的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货物递交等销售、售前和售后服务,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计及生产安排等多项利用Internet开发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E-Commerce),是指企业在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上利用Web提供的通信手段进行交易。从广义上讲,亦称作电子商业(E-Business),是指公司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业活动,包括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目的是创造目标市场满意,使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营销这一种营销方式与邮购、电话电视购物等方式并列,从属于直接营销这一概念。他的先进性体现在买者作出购买决定的自由度、交易自由化程度、交互能力、购买决定对计算机的客观依赖性、成长为完整的电子市场的潜力等。
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在线交易(如食品百货、鲜花礼品、家用电器等)、家庭银行、旅游服务、在线信息服务、在线游戏、书籍报告、应用软件及电脑产品等。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市场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从事电子商务营销的企业已在世界经济领域崭露头角。据统计[1]至1996年底,美国《幸福》杂志评出全美500家最大的公司已有半数在网上开展营销[2]。在营销的广告支出方面,福布斯的调查表明:1995年互联网的广告费用为0.37亿美元,到1996年升至3.12亿美元,估计2000年将达到50亿美元。1998年美国股市的超级明星是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一年中这家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年终每股突破300美元大关,使其市场资本总值达到180亿美元,超过了有100多年历史的美国著名邮购公司西亚斯。
除了Internet的迅速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外,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格外重视也是重要因素。当前电子商务在信息安全性、交易体制、法规建设等方面还不能令人满意,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已成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不可忽视的方面。美国政府于1997年初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该文件就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提出了美国政府的总体政策,内容涉及“原则”、“财务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方面。目前,美国政府已按照这个政策框架展开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工作。
我国企业电子商务营销已随着Internet的发展逐渐兴起。1994年前后,由我国政府批准建成了CERNET、CSNET、GBNET和CHINANET等四大互联网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上网用户为117.5万[3]。我国企业已在尝试利用Internet开展电子商务营销。1996年2月28日,四川茂青茶厂积压的1.6万公斤茉莉花茶,通过Internet广告招商,结果达成交易,成为国内有记载的第一次成功交易[4]。当然这种广告营销只是其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已陆续开通银行安全支付系统,结合Internet完成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随着国内结算体系的逐渐完善和与世界接轨,电子商务营销将在全世界范围迅速兴起。
二、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前面介绍了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和发展前景,下面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两方面对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的发展进行研究。
1.技术可行性
技术可行性主要是讨论目前企业、消费者和公共设施所拥有的技术水平是否以支持大规模的电子商务营销实施。讨论主要分为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
(1)通讯网络技术实现
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网络模式: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企业外部网)。企业主要利用TCP/TP协议建立用于企业管理和通信的应用网络,这就是Intranet。而各个企业之间遵循同样的协议和标准,建立非常密切的信息交换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协同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这就是Extranet。
附图{图}
由图1可以看出电子商务不仅是买卖和软硬件信息,而且是在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将买家和卖家、厂家及合作伙伴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带来的障碍。
(2)安全技术问题
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通过TCP/TP网络,不可能用通常的方式确认与你通信的人的真实身份,任何一个人,可以使用一些技术手段,窃看到网上传输的信息,并可以替代和修改这些信息。电子商务中主要面临以下四个安全问题:
第一,保密性问题
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网上传递的是一些极敏感的信息,如信用卡号、产品报价等,顾客不愿这些信息被人窃取。
第二,认证问题
在Internet上,交易双方互相不能见面,所以必须有方法确定对方身份。
第三,完整性问题
交易中传输的数据不仅不能被窃听,同时也不能被修改。例如:在一笔转账交易中,转入账号不能被替换。
第四,不可否认性问题
交易过程一旦结束,交易的任意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否认发生过这笔交易。必须有不可伪造的电子单据来证明每次交易。
目前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有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字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等协议和标准。SET协议是世界上两家最大的信用卡公司MasterCard International和Visa International合作开发的,其1.0版于1997年6月正式推出,由于它是专门针对电子交易设计的,较好的解决了认证和安全问题,很快被行业接受(已经被IETF接收为国际标准)。我国基于SET的安全支付体系于1998年3月6日在中国银行开通,并完成了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虽然目前中国银行的网上业务仅对北京用户开放,发放的数字化证书截止3月底也仅有6个[6],但这毕竟标志着网络营销中安全快捷的结算功能已具备了显示可行性。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营销所需的技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通讯网络技术还是安全技术,都已走完了“技术实现”阶段,现在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技术人员现在面临的工作是通过技术手段来降低成本,提高普及率及安全性,从而拓展营销的市场范围。
2.环境可行性
网络营销所处的环境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部分。宏观环境包括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技术情况等因素。微观环境包括从事网络营销的企业本身,其市场中间商、顾客、竞争对手和所面对的公众等直接影响企业为市场服务能力的行动者。宏观和微观环境中的众多因素对网络营销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1)宏观因素分析
第一,在思想观念方面,逐步树立信息化意识、以市场为中心意识和网络意识
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科教兴国,重点扶持和发展信息产业。”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明确强调发展以信息产业为发展重点的第三产业,并指出:“要显著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继续加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充分说明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适应我国信息化的国家意志。
目前,我国企业已广泛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信息化改造工作。对于用计算机来进行购、销、调、存的统计分析,财务管理,对于条码技术和POS技术,我国企业已不陌生。对于EDI和MRPⅡ等世界领先的信息技术,也有部分企业在使用。企业已体验到信息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这为信息化营销方式的引入作了很好的铺垫。
经过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从政府架构中脱离出来,个人也因此告别了“大锅饭”、“铁饭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最快地了解信息,运用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为Internet电子商务营销,将为人们提供最快捷的信息传输通道,把企业、个人和市场相互沟通起来。
网络意识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大约在3年前,北京大学的一位学生,为挽救生命垂危的同窗,向Internet发出了求援信息,很快全球1000多位医学专家在“网上会诊”,患病的学生因此而脱离险境。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人们开始明白虚拟空间并不虚,它联系着现实的种种利益。我国的商家、学者、普通百姓都开始关注Internet,各种网络刊物大量涌现,网络意识成为市场生存意识。
第二,在法律环境方面,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我国营销实现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下面从保证营销正常进行和营销的超法律性两个方面来分析。
保证Internet正常运作的法规并非一片空白。在我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信息方面的法律。它们都零散分布于相关的法律当中,因而,在这些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内讲“立法真空”是不恰当的。只是这些法律在Internet这个领域中实施,在取证、援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只要有计算机和法律两方面的技术支援,这些法律在虚拟空间是可以实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对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宪法》、《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如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等。
对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法律保护表现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都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对企业商业信息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证券、财务方面的法规等。
以上所举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同Internet营销是没有很直接联系的。但是,它们在客观上为营销的各个利益主体提供了隐私权、获取信息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障。
营销的超法律性指由于所涉及的技术以极高的速度更新变化,使得原有立法无法完全涵盖这一领域的内容。大致包括:
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如:以网络通信为传递方式的合同、公证文件等法律文本的认可和接受的条件:电子签字及其他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
知识产权的界定问题。如:把文字、图像、图形、声音等传统形式表达的作品转化成二进制数字编码是不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专利;建立站点编写文本文件时往往要利用他人作品的片段,这种过程中的著作权关系如何界定和处理。
合理保护隐私权问题。营销过程中,企业能得到许多个人信息。对这些信息如不加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利益将受到迅速侵害。如:某人的个人资料及电子邮件地址一旦被人倒卖,他的邮件箱中很快充斥无数的广告电子邮件,他的正常通信会受到干扰。如何界定合理的隐私权,在网上追踪、记录、分析顾客的浏览,购买行为的合法性都属于这一范围。
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问题。ISP、上网营销的企业和网上消费的顾客这三者都是随Internet才产生的主体。这三者对营销过程中产生的病毒传播、诽谤、反动言论传播、交易信息传递失真、延时等事件各自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我国与Internet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推出的电子公告板管理办法和因特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这些法令和条例都只是与营销间接相关,涉及上面提到的四方面内容的仍是空白。
第三,政策环境方面,我国至今未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框架
我国对外既没有虚拟空间市场拓展政策,也没有本国市场保护政策。但是,目前我国的货币是非自由兑换的,除了如香港等地区外,公民使用的一般不是国际通用信用卡,因而,国内的网上消费者一般不可能直接参与非本国的网页购物活动。外国公司不能在中国的网上实现销售,市场没有被侵占。
我国与网上营销相关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通信政策。现行的通信设施建设与经营中既有有利于营销发展的,也有不利的。有利的部分包括:网络建设主体明确归口为信息产业部;初步开放市场,打破中国电信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利部分包括:通信资费的确定依然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通行资费定价方法抑制网络高速化,这种定价方法是造成网络速度严重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的原因之一;非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网上营销无法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综上所述,网上营销所面对的政策环境不容乐观,中国电信市场还不具备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子商务营销高速发展的时机未成熟。
(2)微观环境分析
菲利普·科特勒把公司微观环境中的行动者分为以下6种,包括公司、供应商、营销中介、顾客、竞争与公众等。下面就这6种行动者的情况来分析网上营销所面临的微观环境。
第一,公司与供应商
我国的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应用计算机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1996年我国PC机的销量达210万台,排在美国、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比1995年增长74%,其中非家用购置达178.5万台,586以上的PC机占85%。计算机在企业普及速度快、档次高,为网上营销提供了物质基础。
企业自行建立网络和站点费用较高。企业向ISP租用空间,开设站点的费用弹性很大,根据功能的多少由5000元/年至10万元/年不等。有了ISP这种弹性收费就有更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开展网络营销。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权威统计,截至1997年10月31日,我国已有1000多家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息中心,其中5%建立了企业计算机网络。共有4066个单位在CN(China)下注册了域名,展开了网上营销,数量虽不多,但在我国与Internet连通仅4年,对企业开放仅3年。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企业开始认识并利用网络进行营销,说明在中国已有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营销中介
营销中介包括金融中介、营销服务中介和实体分配机构等等。
前面在技术可行性分析中,已经说明了支持网上营销的基于SET的安全支付系统在我国仍处于试点阶段,这是结算中心一方的情况。支持这个系统还要考虑客户一方的情况。客户的支付工具是信用卡。到1995年末我国银行信用卡发行了14113817张,比上年增长了67.50%。从总量上看,信用卡发行量大于上网用户数。因而客户一方的环境是乐观的,结算中心的问题一旦解决,整个系统就可以运作起来支持网上营销。
营销服务中介包括接入服务提供者——ISP和线路提供者——信息产业部门。在我国,对公众开放允许进行经营性活动的Internet级的ISP主要是CHINANET。CHINANET的网络建设起步于1995年,目前骨干网已通达全国省会城市,干线速率为2Mbps,国际出口总容量为84.6Mbps[7]。
实体分配机构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分配。网上产品分为信息产品和非信息产品。若是信息产品可通过网络直接传输,不需实体分配机构;若是非信息类产品则需要送货上门实体分配机构。由于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富余,自组送货队伍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依赖原有的网络或连锁店代存、顾客自取等也是可行的办法。
第三,顾客
网上营销在中国的普通百姓中普及存在3个难题,姑且称之为“会用”、“敢用”、“乐意用”。
现在普通顾客要参与网上营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应用方面的知识。对于年轻一代来讲,学习这些知识的难度不是太大。中国65%以上的网络人口是20~30岁的年轻人。对于其他年龄层次的顾客,学习这些就有些困难。有没有不要具备那么多知识就能参与网上营销的途径呢?另外,如何让大约5100万有线电视用户参与到网上营销中来?
假的商品和服务已充斥整个商品市场,在虚拟空间,假的可能性更高,故需要健全法规,培养顾客对网上商家的信任感,使顾客敢于参与购物和宣传。
有人认为:网上营销的推广有悖于人们以逛街为乐的购物习惯,因而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竞争的加剧,人们留给逛街购物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文化、体育休闲的时间越来越多。网上购物能同时提供给顾客大量的文化休闲活动,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乐意用”。
第四,竞争与公众
网上营销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不十分普及。在同一行业内只有数量不多的几个企业上网,竞争不是很激烈。在某一市场内竞争者不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抓紧时机建立和巩固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至于公众,如媒体公众,政府机构等。
综观网上营销的微观环境,顾客是存在最大问题的因素。在目标市场中普及网络知识,培养顾客的信任感,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是在具体进行网络营销时应加以注意的要点。
三、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的决策建议
电子商务营销是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方向,能实现营销成本的降低和营销质量的提高,最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目前在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方面已走完“技术实现”阶段,现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而宏观和微观环境方面,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以及从事营销的企业本身,都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和影响营销的实现。
目前,美国的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的年销售额以34%的速度递增,1997年销售额达1.48亿美元,1998年则可望突破5亿美元。但是,亚马逊从创立至今还没有赚过一分钱,而西亚斯1997年的总利润是12亿美元。1998年亚马逊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成为美国股市的明星。对于这种“亚马逊现象”,美国股市分析家莫衰一是。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美国投资者看好网上商业的巨大潜力是其走红的主要原因。
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目标市场消费者的行为特征、本企业的经济实力、营销环境状况等因素来制定本企业营销目标,选择适合上网交易的产品,利用网络工具进行营销策划,选择合适的营销金融中介开展网上交易,并利用网上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赢得市场主导地位。在现阶段,结合国情,跟踪技术,踏实试点,推广发展,同时保护市场资源和民族文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发展的根本。
❹ 电子商务如今的前景如何啊
一、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
电子商务营销是指商务流程电子化的一种营销活动。在Internet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营销活动包括网上的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货物递交等销售、售前和售后服务,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计及生产安排等多项利用Internet开发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E-Commerce),是指企业在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上利用Web提供的通信手段进行交易。从广义上讲,亦称作电子商业(E-Business),是指公司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业活动,包括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目的是创造目标市场满意,使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营销这一种营销方式与邮购、电话电视购物等方式并列,从属于直接营销这一概念。他的先进性体现在买者作出购买决定的自由度、交易自由化程度、交互能力、购买决定对计算机的客观依赖性、成长为完整的电子市场的潜力等。
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在线交易(如食品百货、鲜花礼品、家用电器等)、家庭银行、旅游服务、在线信息服务、在线游戏、书籍报告、应用软件及电脑产品等。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市场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从事电子商务营销的企业已在世界经济领域崭露头角。据统计[1]至1996年底,美国《幸福》杂志评出全美500家最大的公司已有半数在网上开展营销[2]。在营销的广告支出方面,福布斯的调查表明:1995年互联网的广告费用为0.37亿美元,到1996年升至3.12亿美元,估计2000年将达到50亿美元。1998年美国股市的超级明星是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一年中这家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年终每股突破300美元大关,使其市场资本总值达到180亿美元,超过了有100多年历史的美国著名邮购公司西亚斯。
除了Internet的迅速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外,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格外重视也是重要因素。当前电子商务在信息安全性、交易体制、法规建设等方面还不能令人满意,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已成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不可忽视的方面。美国政府于1997年初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该文件就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提出了美国政府的总体政策,内容涉及“原则”、“财务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方面。目前,美国政府已按照这个政策框架展开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工作。
我国企业电子商务营销已随着Internet的发展逐渐兴起。1994年前后,由我国政府批准建成了CERNET、CSNET、GBNET和CHINANET等四大互联网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上网用户为117.5万[3]。我国企业已在尝试利用Internet开展电子商务营销。1996年2月28日,四川茂青茶厂积压的1.6万公斤茉莉花茶,通过Internet广告招商,结果达成交易,成为国内有记载的第一次成功交易[4]。当然这种广告营销只是其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已陆续开通银行安全支付系统,结合Internet完成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随着国内结算体系的逐渐完善和与世界接轨,电子商务营销将在全世界范围迅速兴起。
二、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前面介绍了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和发展前景,下面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两方面对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的发展进行研究。
1.技术可行性
技术可行性主要是讨论目前企业、消费者和公共设施所拥有的技术水平是否以支持大规模的电子商务营销实施。讨论主要分为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
(1)通讯网络技术实现
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网络模式: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企业外部网)。企业主要利用TCP/TP协议建立用于企业管理和通信的应用网络,这就是Intranet。而各个企业之间遵循同样的协议和标准,建立非常密切的信息交换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协同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这就是Extranet。
附图{图}
由图1可以看出电子商务不仅是买卖和软硬件信息,而且是在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将买家和卖家、厂家及合作伙伴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带来的障碍。
(2)安全技术问题
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通过TCP/TP网络,不可能用通常的方式确认与你通信的人的真实身份,任何一个人,可以使用一些技术手段,窃看到网上传输的信息,并可以替代和修改这些信息。电子商务中主要面临以下四个安全问题:
第一,保密性问题
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网上传递的是一些极敏感的信息,如信用卡号、产品报价等,顾客不愿这些信息被人窃取。
第二,认证问题
在Internet上,交易双方互相不能见面,所以必须有方法确定对方身份。
第三,完整性问题
交易中传输的数据不仅不能被窃听,同时也不能被修改。例如:在一笔转账交易中,转入账号不能被替换。
第四,不可否认性问题
交易过程一旦结束,交易的任意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否认发生过这笔交易。必须有不可伪造的电子单据来证明每次交易。
目前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有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字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等协议和标准。SET协议是世界上两家最大的信用卡公司MasterCard International和Visa International合作开发的,其1.0版于1997年6月正式推出,由于它是专门针对电子交易设计的,较好的解决了认证和安全问题,很快被行业接受(已经被IETF接收为国际标准)。我国基于SET的安全支付体系于1998年3月6日在中国银行开通,并完成了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虽然目前中国银行的网上业务仅对北京用户开放,发放的数字化证书截止3月底也仅有6个[6],但这毕竟标志着网络营销中安全快捷的结算功能已具备了显示可行性。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营销所需的技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通讯网络技术还是安全技术,都已走完了“技术实现”阶段,现在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技术人员现在面临的工作是通过技术手段来降低成本,提高普及率及安全性,从而拓展营销的市场范围。
2.环境可行性
网络营销所处的环境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部分。宏观环境包括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技术情况等因素。微观环境包括从事网络营销的企业本身,其市场中间商、顾客、竞争对手和所面对的公众等直接影响企业为市场服务能力的行动者。宏观和微观环境中的众多因素对网络营销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1)宏观因素分析
第一,在思想观念方面,逐步树立信息化意识、以市场为中心意识和网络意识
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科教兴国,重点扶持和发展信息产业。”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明确强调发展以信息产业为发展重点的第三产业,并指出:“要显著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继续加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充分说明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适应我国信息化的国家意志。
目前,我国企业已广泛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信息化改造工作。对于用计算机来进行购、销、调、存的统计分析,财务管理,对于条码技术和POS技术,我国企业已不陌生。对于EDI和MRPⅡ等世界领先的信息技术,也有部分企业在使用。企业已体验到信息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这为信息化营销方式的引入作了很好的铺垫。
经过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从政府架构中脱离出来,个人也因此告别了“大锅饭”、“铁饭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最快地了解信息,运用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为Internet电子商务营销,将为人们提供最快捷的信息传输通道,把企业、个人和市场相互沟通起来。
网络意识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大约在3年前,北京大学的一位学生,为挽救生命垂危的同窗,向Internet发出了求援信息,很快全球1000多位医学专家在“网上会诊”,患病的学生因此而脱离险境。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人们开始明白虚拟空间并不虚,它联系着现实的种种利益。我国的商家、学者、普通百姓都开始关注Internet,各种网络刊物大量涌现,网络意识成为市场生存意识。
第二,在法律环境方面,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我国营销实现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下面从保证营销正常进行和营销的超法律性两个方面来分析。
保证Internet正常运作的法规并非一片空白。在我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信息方面的法律。它们都零散分布于相关的法律当中,因而,在这些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内讲“立法真空”是不恰当的。只是这些法律在Internet这个领域中实施,在取证、援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只要有计算机和法律两方面的技术支援,这些法律在虚拟空间是可以实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对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宪法》、《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如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等。
对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法律保护表现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都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对企业商业信息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证券、财务方面的法规等。
以上所举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同Internet营销是没有很直接联系的。但是,它们在客观上为营销的各个利益主体提供了隐私权、获取信息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障。
营销的超法律性指由于所涉及的技术以极高的速度更新变化,使得原有立法无法完全涵盖这一领域的内容。大致包括:
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如:以网络通信为传递方式的合同、公证文件等法律文本的认可和接受的条件:电子签字及其他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
知识产权的界定问题。如:把文字、图像、图形、声音等传统形式表达的作品转化成二进制数字编码是不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专利;建立站点编写文本文件时往往要利用他人作品的片段,这种过程中的著作权关系如何界定和处理。
合理保护隐私权问题。营销过程中,企业能得到许多个人信息。对这些信息如不加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利益将受到迅速侵害。如:某人的个人资料及电子邮件地址一旦被人倒卖,他的邮件箱中很快充斥无数的广告电子邮件,他的正常通信会受到干扰。如何界定合理的隐私权,在网上追踪、记录、分析顾客的浏览,购买行为的合法性都属于这一范围。
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问题。ISP、上网营销的企业和网上消费的顾客这三者都是随Internet才产生的主体。这三者对营销过程中产生的病毒传播、诽谤、反动言论传播、交易信息传递失真、延时等事件各自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我国与Internet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推出的电子公告板管理办法和因特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这些法令和条例都只是与营销间接相关,涉及上面提到的四方面内容的仍是空白。
第三,政策环境方面,我国至今未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框架
我国对外既没有虚拟空间市场拓展政策,也没有本国市场保护政策。但是,目前我国的货币是非自由兑换的,除了如香港等地区外,公民使用的一般不是国际通用信用卡,因而,国内的网上消费者一般不可能直接参与非本国的网页购物活动。外国公司不能在中国的网上实现销售,市场没有被侵占。
我国与网上营销相关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通信政策。现行的通信设施建设与经营中既有有利于营销发展的,也有不利的。有利的部分包括:网络建设主体明确归口为信息产业部;初步开放市场,打破中国电信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利部分包括:通信资费的确定依然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通行资费定价方法抑制网络高速化,这种定价方法是造成网络速度严重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的原因之一;非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网上营销无法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综上所述,网上营销所面对的政策环境不容乐观,中国电信市场还不具备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子商务营销高速发展的时机未成熟。
(2)微观环境分析
菲利普·科特勒把公司微观环境中的行动者分为以下6种,包括公司、供应商、营销中介、顾客、竞争与公众等。下面就这6种行动者的情况来分析网上营销所面临的微观环境。
第一,公司与供应商
我国的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应用计算机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1996年我国PC机的销量达210万台,排在美国、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比1995年增长74%,其中非家用购置达178.5万台,586以上的PC机占85%。计算机在企业普及速度快、档次高,为网上营销提供了物质基础。
企业自行建立网络和站点费用较高。企业向ISP租用空间,开设站点的费用弹性很大,根据功能的多少由5000元/年至10万元/年不等。有了ISP这种弹性收费就有更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开展网络营销。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权威统计,截至1997年10月31日,我国已有1000多家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息中心,其中5%建立了企业计算机网络。共有4066个单位在CN(China)下注册了域名,展开了网上营销,数量虽不多,但在我国与Internet连通仅4年,对企业开放仅3年。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企业开始认识并利用网络进行营销,说明在中国已有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营销中介
营销中介包括金融中介、营销服务中介和实体分配机构等等。
前面在技术可行性分析中,已经说明了支持网上营销的基于SET的安全支付系统在我国仍处于试点阶段,这是结算中心一方的情况。支持这个系统还要考虑客户一方的情况。客户的支付工具是信用卡。到1995年末我国银行信用卡发行了14113817张,比上年增长了67.50%。从总量上看,信用卡发行量大于上网用户数。因而客户一方的环境是乐观的,结算中心的问题一旦解决,整个系统就可以运作起来支持网上营销。
营销服务中介包括接入服务提供者——ISP和线路提供者——信息产业部门。在我国,对公众开放允许进行经营性活动的Internet级的ISP主要是CHINANET。CHINANET的网络建设起步于1995年,目前骨干网已通达全国省会城市,干线速率为2Mbps,国际出口总容量为84.6Mbps[7]。
实体分配机构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分配。网上产品分为信息产品和非信息产品。若是信息产品可通过网络直接传输,不需实体分配机构;若是非信息类产品则需要送货上门实体分配机构。由于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富余,自组送货队伍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依赖原有的网络或连锁店代存、顾客自取等也是可行的办法。
第三,顾客
网上营销在中国的普通百姓中普及存在3个难题,姑且称之为“会用”、“敢用”、“乐意用”。
现在普通顾客要参与网上营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应用方面的知识。对于年轻一代来讲,学习这些知识的难度不是太大。中国65%以上的网络人口是20~30岁的年轻人。对于其他年龄层次的顾客,学习这些就有些困难。有没有不要具备那么多知识就能参与网上营销的途径呢?另外,如何让大约5100万有线电视用户参与到网上营销中来?
假的商品和服务已充斥整个商品市场,在虚拟空间,假的可能性更高,故需要健全法规,培养顾客对网上商家的信任感,使顾客敢于参与购物和宣传。
有人认为:网上营销的推广有悖于人们以逛街为乐的购物习惯,因而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竞争的加剧,人们留给逛街购物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文化、体育休闲的时间越来越多。网上购物能同时提供给顾客大量的文化休闲活动,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乐意用”。
第四,竞争与公众
网上营销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不十分普及。在同一行业内只有数量不多的几个企业上网,竞争不是很激烈。在某一市场内竞争者不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抓紧时机建立和巩固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至于公众,如媒体公众,政府机构等。
综观网上营销的微观环境,顾客是存在最大问题的因素。在目标市场中普及网络知识,培养顾客的信任感,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是在具体进行网络营销时应加以注意的要点。
三、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的决策建议
电子商务营销是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方向,能实现营销成本的降低和营销质量的提高,最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目前在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方面已走完“技术实现”阶段,现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而宏观和微观环境方面,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以及从事营销的企业本身,都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和影响营销的实现。
目前,美国的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的年销售额以34%的速度递增,1997年销售额达1.48亿美元,1998年则可望突破5亿美元。但是,亚马逊从创立至今还没有赚过一分钱,而西亚斯1997年的总利润是12亿美元。1998年亚马逊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成为美国股市的明星。对于这种“亚马逊现象”,美国股市分析家莫衰一是。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美国投资者看好网上商业的巨大潜力是其走红的主要原因。
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目标市场消费者的行为特征、本企业的经济实力、营销环境状况等因素来制定本企业营销目标,选择适合上网交易的产品,利用网络工具进行营销策划,选择合适的营销金融中介开展网上交易,并利用网上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赢得市场主导地位。在现阶段,结合国情,跟踪技术,踏实试点,推广发展,同时保护市场资源和民族文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发展的根本。
❺ 为什么香港的电商不发达
小地方电商都做不起来,新加坡也是一样。
原因之一:地方太小了,电商的突破空间局限性的优势体现不出来,开车俩小时绕一圈儿了直接去实体店看了不就完了么,用户网够的习惯培养不起来。
原因之二:人口基数太小。电商这东西得上规模才有利润。
原因之三:产业结构决定的。人工,物流成本高。
原因之四:拿来主义,香港我不大了解,不过新加坡是这个思维。从来没有“别人有了我也应该有”这个观念,相反是“别人有了我拿来用不就完了”,有ebay了为啥还需要别的电商?和内地比起来,香港与欧美和其他国家的文化差异更小,第一语言壁垒更容易突破,第二人家没有防火墙,所以拿来主义的成本更低,已有产品(比如ebay,groupon)不需要太大的本土化过程。
❻ 为什么香港发展不了电子商务
香港那么小,去哪里买东西都很方便,香港人也很少买大陆货的吧 ,去国外购物的话就不划算了,邮费要不少了。
❼ 电子商务发展前景怎么样
品牌电子商务服务为品牌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向品牌合作夥伴提供的第三方服务,主要包括品牌分析、网店运营、数字营销、物流管理及客户服务。品牌依赖于可有效宣传其品牌文化及改善客户体验的品牌电子商务服务,原因为该等服务有助于品牌了解其在中国消费者中的品牌定位,通过多元化分销渠道进行促销活动,拓展消费者基础,根据精确的消费者分析调整营销及业务策略,并进一步加强品牌地位。
海外品牌电子商务服务需求增长迅速
由于电子商务在中国越来越受欢迎,全球品牌越来越多地将线上零售视为其扩张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越来越多地选择线上零售作为其在中国的主要分销渠道。该等品牌依赖拥有本地知识及行业专长的品牌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为其落实及整合扩张战略,而无需自行投资建立及维护本地基础设施及能力。通过委聘品牌电子商务服务商,海外品牌可借助熟悉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及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本土化营销团队,快速提升在中国的线上销售。2019年中国海外品牌电子商务服务市场的市场规模达到5592亿元,2014-201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0.2%。

|——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及企业竞争策略分析报告》
❽ 电子商务的应用现状与发展前景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经济危机时相对成本较低的宣传渠道,而且毋庸置疑的是,电子商务将来一定是企业做推广做市场的主流方式。但是随着B2B网站的不断增多,大的小的,良莠不齐,综合的行业的,分门别类,企业真的应该擦亮眼睛去选择适合自己公司的B2B网站。
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b2b网站呢?
第一要谈到的就是推广渠道。
评论一个b2b平台适合不适合自己推广的产品渠道很重要。首先要了解平台是通过什么方式帮助会员产品的,例如目前中国电子商务平台的典型代表。阿里巴巴、慧聪网主要的推广方式是网络, 文笔天天网、主要推广方式是采购刊物与展会。企业先要看自己的产品适合什么样的推广方式,例如服装,成衣相对网络推广好一些,如果是汽摩配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等,实体的采购刊物,展会推广效果更好些。
第二他们是如何吸引买家来到平台的,
评论一个平台效果好不好,真正的买家数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那么如何吸引买家来到平台就非常重要,换句话说就是平台积累的买家数量,现在大多平台宣传的方式基本差不多,打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其中广交会更是兵家必争之地,如果你在广交会上能看到那几个平台有大规模的宣传广告,起码可以证明这些大规模平台能保证一个基本的买家数量,另外平台买家的数量是长期积累的来的,每家平台都会建立买家数据库,这点上可以从经营的时间上得到一个初步评估判断,例如1999年成立阿里巴巴、1975年成立的文笔天天网,1995年成立的慧聪网,平台的存在是有理由的,长期经营的平台一定有存在的法宝,所以经营的越早,越久远,积累的口碑,买家群都是可以保障的
第三平台的买家大概是来自什么国家地区。
企业要先清楚自己的产品是希望内贸为主,还是外贸出口为主,在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平台,很多平台是主要做内贸的,如慧聪网,海外宣传基本没有,很多平台主要做的是外贸推广,如文笔天天网,他们几乎国外的大型展览都会参加,也有英文采购刊物海外发行另外,要考虑自己的产品希望推广到那些国家和地区,每个平台优势也不同,例如环球资源,优势地区是香港,文笔天天网优势地区是台湾,香港,日本,美国。阿里巴巴不好说,来源很杂,表现都很平庸。
第四要谈到的就是价格,说到这里就要谈谈环球资源,动辄几十万的推广费用让中小企业退步,用高昂的费用去尝试一个平台的效果如何,跟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不太符合。
总结的价格如下:
阿里巴巴出口通:19800元
文笔天天网(ttnet.net)外贸方案:2500元 内贸方案:1600元
ec21外贸推广450美元
慧聪网买卖通:2580元
环球资源要4万左右吧!
第五要谈到的就是专业性。各个平台都有自己的强势产品,像阿里巴巴和慧聪网看起来做的各方面都比较好,其实不然,每个b2b网站都有自己的强势产品。总结如下:
阿里巴巴:轻工业产品,家具用品,家具,化工产品等
文笔天天网:纺织面料,五金工具,玩具礼品,汽车配件等
慧聪网:办公自动化,玩具,农林产品等
环球资源:电子产品,成衣等
根据自己的产品,选择优势的平台很重要,合适的产品投入到正确的平台,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台湾文笔天天网,自己在日本,台湾举办多档礼品展,在礼品赠品的推广效果上国内是很少能有比拟的。 环球资源的电子产品也很有优势。
总之,企业选择b2b平台做产品推广时,要通过:推广渠道,买家数,优势国家,价格,优势产品等多方面去考量,最后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平台,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跟风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