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电子商务的支撑环境
电子商务系统的支撑环境主要是指为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而必须建立的一系列环境,它是电子商务系统的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支撑环境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电子商务物流环境和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
㈡ 电子商务系统的支撑环境有哪些
电子商务系统的支撑环境主要是指为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而必须建立的一系列环境,它是电子商务系统的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支撑环境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电子商务物流环境和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
1、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
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关键,是电子商务能够顺利发展的基础条件。提供安全、高效、快捷的网上金融服务就成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2、电子商务的物流环境
3、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
除以上三种之外,还和许多因素有关,如计算机的普及程度和上网率,企业对电子商务运作的重视程度及员工素质等
㈢ 电子商务环境下商业诚信的特点 和意义
参考一下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人们进行商务活动的新模式。电子商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自身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在这些问题中,信任与信用体系的建立已经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本文以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问题为研究对象,对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为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信用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管理
电子商务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为中国企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欧美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有很大的不同。欧美国家的企业经由MRP、ERP再到CRM,其信息化程度高,并且网络普及率高,社会信用体系良好,这些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中国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没有欧美国家企业高,企业应用意识不强,社会应用整体水平较低;中国的电子商务尚未形成成熟的法律体系和统一的标准;还没有形成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社会的信用体系也尚未建立起来。
企业信息化的问题在国家大力扶持以及企业自身的不断努力下会逐渐解决,物流配送体系的建立也将逐步完善。随着《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也将越来越健全。技术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社会环境和思想观念问题的发展就相对困难些。也就是说,电子商务的硬环境相对容易建立,而其软环境却难以改善。
由于网络信息本身具有虚拟性和流动性,其格式和媒体可以分离,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的诚信问题使得电子商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性难以保障。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相比对信用的要求更高,要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先加强信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问题,最终将会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一、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在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保障体系中,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
1.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我国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社会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信用保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社会信用缺失反过来影响到电子商务活动中;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国内企业的交易多限于面对面的进行,网上信用意识较差。很多企业与个人对于信用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企业不讲信用照样可以生存和发展,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非常盛行。面对信用程度较低,三角债情况严重,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现实商业环境,这种现实状况无疑制约了电子商务信用状况的改善。
2.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西方企业信用意识较强,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机制较为健全,同时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发达的个人资料网络。西方企业信用部门在电子商务交易之前,就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较好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我国企业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配置较落后,信息化水平比较低,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大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交易之前缺少对客户资料的调查,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在电子商务中错误选择交易对象,进而导致违约现象的发生。
3.信用中介服务落后
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而且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信用管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信用中介机构很多没有自己的信用资料数据库,即使有规模也普遍偏小,信用信息不完整。就是有一些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例如信用抽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市场规模也很小且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同时,我国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难度。
4.国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奖惩机制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信用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然而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尤其是在信用法制建设方面更是明显落后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在一些失信和电子商务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社会上更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这都为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解决增加了难度。
5.网上发布虚假、不健康甚至违法商业信息
互联网的使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网络营销中商业信息的发布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广告、邮件、新闻组、BBS等都可以作为信息发布和传播的形式。同时,由于互联网的广泛性和信息发布者的隐蔽性,是谁在什么地方发布的商业信息,对网络消费者来说是很难判别的,这就为不道德的营销者发布违反道德及虚假的商业信息提供了机会。
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是资本和资源、甚至可以说是生产力。特别是在经济进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且,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特征,就决定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我国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的方法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任务分工和作用
在我国,由于市场培育尚未成熟,企业信誉相对较弱,因此在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过程中,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直接参与,如电子认证需要以政府的信誉作补充。从我国的情况看,完全采取市场竞争的方式发展电子认证业恐怕在近期还不现实,政府必须成为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坚强后盾。政府应该解决交易双方的匿名问题。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在网络中都具有一定的隐匿性,若发生纠纷,将对双方直接解决问题产生很大的障碍,这会直接影响双方的信用。为了保障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由政府组建的或者授权的机构担任电子签名的安全认证机构还是必要的。
政府应该与企业共同建立信用评价激励机制,激励个人和企业参与网上信用评价。在电子商务贸易过程中,由于缺乏信用评价激励机制,交易双方不管是顺利完成交易,还是因某些原因未完成交易,都不太主动去对对方的信用进行评价。为了解决该问题,提高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建设意识,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建立一些激励机制,鼓励交易双方主动参与网上信用环境建设。
而作为一般企业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地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于电子商务信用建设中去。一方面要提高网上交易的信用意识,配合政府和中介机构建设好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揭露违背信用的交易行为,包括参与在线信用评价、网上信用论坛等活动。
2.技术、立法和道德三管齐下
技术是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基础,通过技术可以预防甚至杜绝许多背信行为的发生。但是,从前面分析看,技术在电子商务信用建设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得以解决,法律法规也就成了许多背信行为最后一道约束机制和救济方法。但是,利用技术和法律加强电子商务建设,只是电子商务信用环境建设的手段,不应该是我们的主要目的,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营造一种良好的网上贸易信用氛围。因此,我国还必须进一步培育企业和消费者的网上交易信用意识,即通过各种教育、网上论坛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加强网上信用道德的宣传和建设。
3.建立信用管理系统
为了解决我国信用信息条块分割的问题,应建立全国乃至全球统一、高效、便利的信用管理系统。
(1)建立诚信联盟。具有类似功能的交易平台网站同行,可以建立信息交换制度,一旦某个交易平台发现诈骗、背信事件,可以马上通告其他交易平台以便采取预防措施,并将恶意交易者加入违背信用的黑名单进行公布,使资信评估体制更加富有效率。
(2)实现各个资信机构的信用信息全国互联,继而建立类似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样的管理和查询系统。不管是个人信用信息,还是企业信用信息,该系统应该是覆盖各方面社会经济活动信用的资信系统。以便于人们随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
(3)不但要建立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而且还要真正与个人交易的信用直接挂钩。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给每个人分配一个终生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该号码无法伪造或复制。同时,资信公司为每个人做出一份资信报告。当在网上开展贸易时,交易双方可以随时查询对方信用状况。一旦有人在交易中出现违背信用的情况,则将它记录到该人的资信报告中,从而对其以后的交易产生影响。
(4)政府部门应建立信息监管机构,对企业网站和企业发布的产品信息进行严格监管。该机构主要负责监管企业自身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的真伪;监管中介机构为各企业发布产品信息的真伪;审核各企业网上交易条款。这些监管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贸易前的背信问题。
4.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作用
为了加快电子商务贸易信用环境建设,我们还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培育电子商务贸易信用环境中的作用。虽然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介入可能会增加贸易双方的交易成本,认证中介机构对信息的认证还存在法律效力的问题,但这些并不能否定中介机构对电子商务贸易信用建设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信誉能起作用。在法律框架之外建立依靠信任机制发挥作用的第三方在线机构,是电子商务贸易信用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方面我国已经有了起步,例如,我国第三方网上认证机构中比较典型的“红盾315”网站,就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一个要求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的网上认证机构。另外,阿里巴巴的“诚信通”也已经有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特性。
三、小结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信用的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保障机制,形成“诚信为本、以德经商”的商务环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升企业的经济竞争力,以保障电子商务的交易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㈣ 如何建设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
1、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现状
当前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中国亦是如此。网络技术对经济活动带来的深刻影响已经不可逆转,电子商务以自身独特的魅力正在逐步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问题在于即使技术上电子商务能够赢利,为什么实际交易中能够实现盈利的电子商务网站却少之又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影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路障有哪些?我们认为,经济活动中的低信任度无疑是困扰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路障,与传统商务的信用问题相比,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尤为突出。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发展的信用危机。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事件更是犹如当头棒喝,令人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据《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信用问题的来源
信用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状况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诚信的国家,讲求诚信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在商品经济的时代,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缺失。信用机制的严重缺位,导致当前各类信用问题极为突出。毒米事件、毒油事件、杀熟现象屡屡发生,社会诚信几乎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其中既有人们道德品质缺失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法制建设落后的原因。
相对于传统经济社会的信用缺失,基于互联网虚拟技术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则更为严重。互联网的出现,导致时间和空间分离程度大大加剧,匿名性、虚拟社会大量出现,由此加速了从“熟人社会”转变到“陌生人社会”的进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独特的网络信用问题。互联网对信息不对称性最大的影响是,网络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很难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很容易滋生。而最常见的就是由卖方制造虚假身份欺骗处于信息不对称劣势的买方。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性加上传统立法方面的滞后性,使得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网下的虚假身份迫使中国的银行不得不推行实名制,至于网上的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目前则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加以约束。
3、电子商务信用与传统交易方式信用的区别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电子商务的最基本特征。在此之前,面对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传统商务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也是人们最习以为常的交易方式。所以,电子商务的出现首先是对消费习惯、乃至生活习惯的一个挑战。
网络上的信用程度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交易者最初进行电子商务时所获取的交易信用经验;2、针对所有参与者而界定的清晰、明确的交易角色与交易流程;3、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切合实际的预期。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主要区别有两点:第一,商品识别上的差异。电子商务中在决定购买某一商品时,买家所能获取的商品信息只能来自网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无法亲眼查看和亲手触摸,使得买方很容易怀疑他拿到手的商品会不会不是他看到的,或他真正想要的那种商品,因而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不信任心理。除非那些可以高度标准化的商品,例如书和唱片,才可能超越商品识别的差异,成为网上的畅销品;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异。电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定存在一个时间差。如果先付钱后交货的话,买方就有可能不信任卖方;如果先交货后付钱的话,卖方就有可能不信任买方。这种情形在电子商务出现以前也存在,但区别在于,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电子商务中买方和卖方几乎都是从不见面的、甚至匿名的人,而不象在传统交易关系中通过面对面的接触,买方和卖方可能建立起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度也容易提高。这样就给电子商务信用提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三、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案例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状况非常复杂,很难一概而论。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不同的行业特性、不同的网下信用特征,会反映出不同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我们以B2B的杰出代表——阿里巴巴为例,来探讨一下B2B企业如何应对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
阿里巴巴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B2B网站之一,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它是如何解决B2B的信用认证问题。阿里巴巴在其国际站上早就开始试行“诚信通”服务,并于2002年3月10日起正式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全面推行“诚信通”会员服务。诚信通的原理是为每个使用该项服务的企业建立网上信用档案,内容包括A&V认证(Authentication & Verification)、证书与荣誉、业务伙伴推荐、反馈中心、阿里活动记录五项。其中,A&V认证由阿里巴巴的合作伙伴、著名的资信机构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进行实地考查得出;业务伙伴推荐列出曾与该会员合作的企业及其联系方式,供其它企业参考;反馈中心记录贸易伙伴的客观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忠实地记载会员在阿里巴巴的所有行为。
诚信通档案是进入阿里巴巴互动互信贸易社区的通行证。只有经过第三方资格认证的诚信通会员才能获得通行证,进入阿里巴巴诚信通贸易社区。通过网上信用活档案服务--诚信通服务,以大大低于传统方式的成本展示您的信用和企业形象,赢得信任;同时,对等地查阅其他诚信通会员的档案,方便快捷了解他人信用,帮客户大幅度缩减网络商务伙伴筛选时大量的询问、调查和探知工作带来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迅速选择真实可信的贸易伙伴进入实质业务洽谈。
诚信通不是单单展示信用。它将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紧密结合,在建立的过程中获得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积累信用,二者相辅相成,为企业的网上贸易提供鲜活的、真实、持续、高价值的参考。同时,作为诚信通会员,您才有权查看供应商的诚信通档案,从第三方认证信息、资信参考人、会员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公司的证书与荣誉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对方,帮助您以低成本进行第一步的筛选,快速进入实质交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诚信通”的最大特点是把网下认证同网上信用评价两种手段结合了起来。阿里巴巴通过寻求与资深信用服务公司如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合作,对它的用户企业进行认证,并向用户收取服务费。阿里巴巴比较聪明的一点是,把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等增值服务结合起来,让会员不再把建立自己的信用看成一种负担,而是一种有价的资本,因此“诚信通”推出以后并没有象媒体所担心的跑掉大量用户,反而有很多大用户选择了这项服务。这种信息的便利性、关联性、有偿性通过互联网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使得电子商务信用环境比传统商务信用环境得到了改善。
四、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构建
阿里巴巴的成功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信用体系搭建设想,即在现阶段中国法制建设欠缺、社会诚信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通过电子商务技术以及认证手段的创新,仍然能够在一点程度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落后的问题。
由此,我们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考:首先,建立健全网络销售商的认证力度。认证中心是一个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它是对交易双方进行身份认证的机构。通过认证中心的认证,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经销商身份的合法性。让那些无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不能进行网络销售,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建立类似于诚信通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通过对网上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与第三方信用机构合作,共同对网上交易主体进行监督。其次,经销商应提高所售产品以及自身的透明度。经销商在网站上销售商品时,应尽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对自身的介绍,这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特殊性而言的。由于顾客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没有直接的认识,只能通过网站的商品图片和商品描述来感觉。针对这种特性,就需要经销商在介绍商品的时候尽量细致贴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征,让顾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另外,经销商还应当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特征描述清晰,给客户以信任感。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指数。
但是从长远考虑,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我认为,可以从一下方面来考虑: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因此,我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2、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电子商务行业的信用问题多发生在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即企业身上,因此,应该从行业自律入手,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同时,建立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恪守职业道德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
3、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特别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研究,我认为,一个理想的信用体系应该是一座大厦,最上层是政府,负责信用立法与执法;第二层是行业协会,负责准入、评定、制订游戏规则;第三层是中介机构,负责信用服务;第四层是企业与消费者。只有将这四层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构筑一个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问题。
㈤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社会环境因素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社会环境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问题。电子商务是一种以信息互联网络为载体的商务活动新模式。电子商务发展面临最严重的挑战就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支撑电子商务的网络系统正常工作;保证数据完整、保密;交易的文件不可否认等。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很多企业缺乏合理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监督和审计机制,这就造成了电子商务安全隐患的存在。病毒感染、黑客的入侵更使人们对计算机的安全性,特别是对安全性要求极高的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产生怀疑。
(二)法制不健全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我国制定出台了一些涉及网络安全和因特网管理的法规,但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统一指导框架和专门立法还存在空缺,对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合法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条文和科学解释。新《合同法》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却没有解决数字签名问题。这些都增加了网上交易的风险。此外,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提出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文件内容,至今还没有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保障,出现问题后的责任认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
(三)诚信问题。电子商务是一种全www.51lunwen.com新的营销方式,利用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的标的具有虚拟性,缺少可以被具体控制的实物。在这一虚拟世界里,人际交往出现了和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状况,人们往往无法确知对方的真实身份,甚至无法预期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所以,成功而有效的电子商务完全仰仗交易双方互相信任,买方假设卖方的商品、服务合法、合格、没有缺陷;卖方假设买方有支付能力,双方都会履行交易时达成的承诺。双方依靠信任,认定网络上传递的信息为真,不需要其他辅助信息来证明对方用以交易的商品是否符合交易条件,消费者不需要对商品实物作实地检验,即双方有足够的信用度,交易才有可能完成。诚信是电子商务的灵魂,没有信用的支持,电子商务就不可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培育和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我国电子商务长足发展的关键之一。
(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网上交易必须有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高速网络必须由硬件提供支持。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我国的网络建设无论在管理、技术,还是在安全保密、电子货币及网上信息等方面都力度不够,尤其在边远地区更是滞后,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开展和普及。
五)金融电子化问题。电子商务的最终完成需要支付和结算,因此应有高品质、高效的金融电子化服务配合。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电子化程度都不高,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支付与结算要求,而电子商务必须有高效的金融电子化(电子货币)。各大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同时,我国信用卡发展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各家银行都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了自己的CA认证中心,但至今缺乏统一的、权威的、全国性的CA认证中心,这就容易导致交叉认证、重复认证和资源浪费。另外,网上支付效率低下,银行确认支付时间长(约需10天)、收费高(信用卡收取5%的管理费)、限制多,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只有实行银行对用户、银行对银行的电子货币流动,才能解决好金融电子化问题。
(六)物流体系滞后问题。为了推广电子商务,就必须建立高效快捷的物流配送中心,将实物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但目前我国还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全国性货物配送系统,服务水平、服务规模尚待与国际接轨。物流系统和售后服务滞后,交易过程中,网下不能提供快捷服务,送货不及时、收货无保障、退货不容易,无法体现和形成电子商务高效率、低成本、方便、快捷的优势。
(七)电子商务人才缺乏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教育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人的文化素质还不高,缺乏英语的应用能力。而网上信息绝大多数是英文信息,要想与国际接轨,必须普及英语。语言上的障碍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国际化的一个突出的问题。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跨学科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既要懂得计算机技术,又要掌握有关金融、管理、商务等各方面的知识。目前我国这种复合型人才相当短缺,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必须在各个层次上普及上网技能和电子商务知识,才能在中国大规模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㈥ 电子商务环境包括的内容
电子商务环境是以企业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的两种基本形式。从系统角度看电子商务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系统。一个系统的运行必然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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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环境的分类
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法规环境、政策环境等。这里只对法规、政策这些主要环境因素进行讨论,阐述应该怎样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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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法规环境
积极探讨和研究电子商务立法问题,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电子商务法规体系,对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我国电子商务主要法规问题
从我国电子商务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我国电子商务需解决的主要法规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操作的基本规则方面的法规问题
1、电子合同成立的形式及效力
通过网上交易,买卖双方也必须经过一个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我国的合同法对电子合同能否构成合同形式要件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数据信息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但对电子商务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形成缺乏具体规定。因此如何来认定网上电子商务合同已构成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BtoB及BtoC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大量的合同是以点击方式达成的。电子合同形成中的第一步是用户在网上进行某种形式的客户登记。在登记过程中,用户将浏览或审阅附具格式购买协议的屏幕或通过点击图表以便审阅该协议。只有在用户明确表明同意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方能从事网上交易。因而,网上合同的成立往往是通过用户以鼠标点击方式来完成的。如果用户有机会审阅合同条款并有机会可以决定是否同意或拒绝该合同,那么通过这种程序形成的电子合同应被视为有效的合同并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2、数字签字、认证及公共钥匙设施
同书面资料相比,网上资料因可随意修改、编辑、偷窃等,而使如何确保网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安全性和时间性面临着很多的挑战。这不仅牵涉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每年世界各国因网上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商用机密资料和信用卡资料被盗而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因此,迅速在我国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已时不待我。一个电子安全系统主要需解决四个问题:只有经授权的人方能进入信息库;未经授权的人不会创作、修改或销毁电子数据;经合法授权的人在进入信息库时不会被拒绝;确保信息资源被用以合法目的。在电子网络化的虚拟世界里,解决身份认证及隐私保密须通过密码和数字认证的技术以及公共钥匙系统。
由于加密软件的使用在我国尚未普遍,目前人们在网上传送数据电文通常不附具签名或加密。即使使用电子签名并对数据电子加密,签名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须通过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来得以保证。
通过立法可在法律上保证数字签字的规范化、明确数字签字的有效性和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法律上可保证通过因特网传递的文件不会伪造或修改,能确立真实的发件人和收件人通讯收发的时间以避免毁约。这无疑将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框架。
3、电子支付
目前阻碍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特别是BtoC商务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网上支付结算的问题。与美国网上支付主要是通过信用卡来完成的方式相比,因我国信用卡应用尚未普遍但老百姓的储蓄率又相当高,所以我国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支付可以考虑采用多种方法,对电子支付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必须逐一解决。
4、电子邮件广告
由于因特网允许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这样用户就无法避免收到大量的、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此类电子邮件广告不仅浪费用户很多时间来分类清除,同时也构成骚扰。对此类电子邮件广告不进行规范将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为阻止此类电子广告,并明确网络商的责任,必须通过立法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广告法。
5、电子商务特定领域
对网上推销色情作品或产品、网上赌博、网上销售武器等,需制定专项法律来限制并对政府司法机构如何介入电子商务和监控因特网提出具体标准。鉴于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转对国家的经济命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立法规定允许执法机构按一定司法程序有权获取因特网公司操作地点、加密通讯和储存电子信息等有关材料。
(二)电子商务安全性方面的法规问题
1、用户隐私权
因特网是一种全新的通讯媒体。由于它的全球性、传播性、公开性和互动性,因特网是第一个允许任何一个国家的用户通过因特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及从事商务的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来挑选个人喜欢的信息和娱乐,也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等。网络的互动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已改变了传统的消费者同供应商的关系。同样,政府也在逐步通过因特网为其公民提供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政务信息等服务。
因为因特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很多用户可能会以为他在网上搜寻信息时是一个隐名人士,自己看不到他人,他人看不到自己。但实际上,因特网把他所访问过的每一个网站或每一个链接都已记录在案,调阅网页、网上订货、发收电子邮件都会在网上记录下来。这些数据可以反映这个用户网上生活的简况。这就引伸出一个用户隐私权问题。当个人在网上浏览或购物时,经常会被要求提供有关个人的资料。但另一方面,网站经营者往往不向用户说明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派何用处。网络商常常会将用户的资料整理并建立用户个人的档案或者将该资料出售或出租给其他公司,例如给广告商以获取广告费。
由于电子商务使得消费者个人的资料可以轻易地被他人获取或利用,消费者对在网上交易会产生忧虑从而不会充分利用因特网来积极地进行电子交易。根据国外所作的一些调研,可以看到如消费者对其个人上网资料能得到何种隐私保护持疑虑态度,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将受到相当的影响。因此就有必要通过人大立法来明确网络商应如何告知用户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将会被派何用处,用户是否有权来修改针对他的个人资料,网络商未经用户同意而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等。
2、加密和解密系统
电子商务中对用户提供的信息,特别是有关网上支付结算的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同于通过铺在地下电缆来传递的传真和语音,因特网是通过无以计数的、联网的电脑来传递信息的,信息所走的路径是无法预测的。因而,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对网上披露其不经过加密的支付结算信息疑虑重重,这无疑将阻碍电子商务的普及。
我国国务院在1999年10月颁发了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含有加密和解密技术软件、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使用实行专控管理制度。但应该看到由于该条例简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管密码的技术标准,如出口钥匙强度低于30字节(30 BTTS),都需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吗?再如:条例规定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时,须报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如果一个外国商人在中国短暂逗留期间使用含有境外生产和销售密码产品的便携式电脑时也须批准吗?个人从网上下载加密软件并使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些都应该通过行政法规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3、安全性认证
我国应该而且必须迅速建立一个国家级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既有权威性但又是完全独立的非政府的认证机构。认证中心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形成一个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认证体系,也可以同现有的一些地方级的认证中心建立相互联系。
4、计算机犯罪
随着我国因特网用户量的迅速增加,利用因特网犯罪的也相应增多,诸如:通过网络进行的欺诈行为、侵权行为、诽谤行为、非法销售行为、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乃至国家机密的行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犯罪仅是冰山一角,但是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的现象必须防患于未然。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对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进行制裁。
㈦ 如何改善电子商务中的信用管理问题
电子商务中信用管理问抄题的角度出发,分别阐述了B2B电子商务的定义、特点和存在的潜力,以及信用管理的基本理论,从中特别点明了信用管理在B2B电子商务中运用的经济学原理,以此说明信用管理在B2B电子商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接着提出改善电子商务信用环境的现实意义,分析了目前中国B2B电子商务中面临的若干信用管理问题,从微观的角度引出要构建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问题,提出采用多层次的模糊综合评判方法来评价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以此反映B2B 电子商务市场信用管理的整体水平
㈧ 如何建设中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
1、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现状
当前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中国亦是如此。网络技术对经济活动带来的深刻影响已经不可逆转,电子商务以自身独特的魅力正在逐步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问题在于即使技术上电子商务能够赢利,为什么实际交易中能够实现盈利的电子商务网站却少之又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影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路障有哪些?我们认为,经济活动中的低信任度无疑是困扰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路障,与传统商务的信用问题相比,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尤为突出。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发展的信用危机。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事件更是犹如当头棒喝,令人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据《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信用问题的来源
信用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状况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诚信的国家,讲求诚信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在商品经济的时代,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缺失。信用机制的严重缺位,导致当前各类信用问题极为突出。毒米事件、毒油事件、杀熟现象屡屡发生,社会诚信几乎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其中既有人们道德品质缺失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法制建设落后的原因。
相对于传统经济社会的信用缺失,基于互联网虚拟技术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则更为严重。互联网的出现,导致时间和空间分离程度大大加剧,匿名性、虚拟社会大量出现,由此加速了从“熟人社会”转变到“陌生人社会”的进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独特的网络信用问题。互联网对信息不对称性最大的影响是,网络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很难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很容易滋生。而最常见的就是由卖方制造虚假身份欺骗处于信息不对称劣势的买方。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性加上传统立法方面的滞后性,使得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网下的虚假身份迫使中国的银行不得不推行实名制,至于网上的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目前则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加以约束。
3、电子商务信用与传统交易方式信用的区别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电子商务的最基本特征。在此之前,面对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传统商务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也是人们最习以为常的交易方式。所以,电子商务的出现首先是对消费习惯、乃至生活习惯的一个挑战。
网络上的信用程度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交易者最初进行电子商务时所获取的交易信用经验;2、针对所有参与者而界定的清晰、明确的交易角色与交易流程;3、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切合实际的预期。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主要区别有两点:第一,商品识别上的差异。电子商务中在决定购买某一商品时,买家所能获取的商品信息只能来自网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无法亲眼查看和亲手触摸,使得买方很容易怀疑他拿到手的商品会不会不是他看到的,或他真正想要的那种商品,因而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不信任心理。除非那些可以高度标准化的商品,例如书和唱片,才可能超越商品识别的差异,成为网上的畅销品;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异。电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定存在一个时间差。如果先付钱后交货的话,买方就有可能不信任卖方;如果先交货后付钱的话,卖方就有可能不信任买方。这种情形在电子商务出现以前也存在,但区别在于,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电子商务中买方和卖方几乎都是从不见面的、甚至匿名的人,而不象在传统交易关系中通过面对面的接触,买方和卖方可能建立起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度也容易提高。这样就给电子商务信用提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三、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案例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状况非常复杂,很难一概而论。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不同的行业特性、不同的网下信用特征,会反映出不同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我们以B2B的杰出代表——阿里巴巴为例,来探讨一下B2B企业如何应对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
阿里巴巴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B2B网站之一,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它是如何解决B2B的信用认证问题。阿里巴巴在其国际站上早就开始试行“诚信通”服务,并于2002年3月10日起正式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全面推行“诚信通”会员服务。诚信通的原理是为每个使用该项服务的企业建立网上信用档案,内容包括A&V认证(Authentication & Verification)、证书与荣誉、业务伙伴推荐、反馈中心、阿里活动记录五项。其中,A&V认证由阿里巴巴的合作伙伴、著名的资信机构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进行实地考查得出;业务伙伴推荐列出曾与该会员合作的企业及其联系方式,供其它企业参考;反馈中心记录贸易伙伴的客观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忠实地记载会员在阿里巴巴的所有行为。
诚信通档案是进入阿里巴巴互动互信贸易社区的通行证。只有经过第三方资格认证的诚信通会员才能获得通行证,进入阿里巴巴诚信通贸易社区。通过网上信用活档案服务--诚信通服务,以大大低于传统方式的成本展示您的信用和企业形象,赢得信任;同时,对等地查阅其他诚信通会员的档案,方便快捷了解他人信用,帮客户大幅度缩减网络商务伙伴筛选时大量的询问、调查和探知工作带来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迅速选择真实可信的贸易伙伴进入实质业务洽谈。
诚信通不是单单展示信用。它将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紧密结合,在建立的过程中获得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积累信用,二者相辅相成,为企业的网上贸易提供鲜活的、真实、持续、高价值的参考。同时,作为诚信通会员,您才有权查看供应商的诚信通档案,从第三方认证信息、资信参考人、会员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公司的证书与荣誉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对方,帮助您以低成本进行第一步的筛选,快速进入实质交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诚信通”的最大特点是把网下认证同网上信用评价两种手段结合了起来。阿里巴巴通过寻求与资深信用服务公司如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合作,对它的用户企业进行认证,并向用户收取服务费。阿里巴巴比较聪明的一点是,把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等增值服务结合起来,让会员不再把建立自己的信用看成一种负担,而是一种有价的资本,因此“诚信通”推出以后并没有象媒体所担心的跑掉大量用户,反而有很多大用户选择了这项服务。这种信息的便利性、关联性、有偿性通过互联网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使得电子商务信用环境比传统商务信用环境得到了改善。
四、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构建
阿里巴巴的成功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信用体系搭建设想,即在现阶段中国法制建设欠缺、社会诚信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通过电子商务技术以及认证手段的创新,仍然能够在一点程度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落后的问题。
由此,我们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考:首先,建立健全网络销售商的认证力度。认证中心是一个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它是对交易双方进行身份认证的机构。通过认证中心的认证,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经销商身份的合法性。让那些无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不能进行网络销售,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建立类似于诚信通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通过对网上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与第三方信用机构合作,共同对网上交易主体进行监督。其次,经销商应提高所售产品以及自身的透明度。经销商在网站上销售商品时,应尽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对自身的介绍,这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特殊性而言的。由于顾客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没有直接的认识,只能通过网站的商品图片和商品描述来感觉。针对这种特性,就需要经销商在介绍商品的时候尽量细致贴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征,让顾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另外,经销商还应当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特征描述清晰,给客户以信任感。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指数。
但是从长远考虑,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我认为,可以从一下方面来考虑: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因此,我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2、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电子商务行业的信用问题多发生在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即企业身上,因此,应该从行业自律入手,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同时,建立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恪守职业道德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
3、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特别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研究,我认为,一个理想的信用体系应该是一座大厦,最上层是政府,负责信用立法与执法;第二层是行业协会,负责准入、评定、制订游戏规则;第三层是中介机构,负责信用服务;第四层是企业与消费者。只有将这四层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构筑一个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问题。
㈨ 电子商务的外部环境有哪些
电商行业外部环境分析
一、国家电商发展战略
近年,政府出台了一些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列举如下。
战略规划十二五规划:
将电子商务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措施
商务部:商务部于2013年11月21日发布了《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并推出十大措施促进电商发展。
海关:2013年,海关全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积极探索适合跨境电
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提出了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等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
江苏省:江苏省商务厅鼓励示范城市在相关政策、法规、税收发面先行“试水”,建立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产学研用协同机制。
浙江省:浙江省、市、县(区)
三级政府机构已准备在2014 年推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浙江省政府先后已出台了 3 个电商方面的专门文件。浙江省还将在电商人才培训、行业统计、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及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上海市: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推动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和新型贸易现代化专项工程实施管理细则》、《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为相关企业“触电”提供了完善的机制和政策保障。
广东省:省政府2012 年以来提出《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
二、中国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电商发展状况中国整体发展状况
交易规模: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同比增长29.9%。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
区域分布:
排在前十的省份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
从业人员:截止2013年12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35万人。目前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680万人。
细分领域:2013年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结构中,B2B电子商务占比80.4%;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市场份额达到17.6%;网络团购占比0.6%;其他占1.4%。
长三角发展状况
上海市:2013年上海电子商务交易增速明显,交易额突破10000亿大关,占全国交易总额的10%,同比增长高达35%。其中,网络购物(B2C/C2C)交易额1928 亿元,同比增长74.5%。B2B交易额8632亿元,同比增长28.6%。与其他省市网络购物交易额占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大头”相比,上海电子商务在B2B上的优势显然更明显,B2B的交易额占比超过八成。因为随着制造业服务化进程加快,制造业成为上海电子商务应用的最大行业,钢铁、有色、化工、汽车等大宗商品电商平台贡献度逐年增高。2014年,上海将继续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步伐,着力聚焦大数据应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浙江省:2013年,浙江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零售总额3821.25亿元,同比增长88.48%;全省在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开设各类网店约139万个,同比增长54.44%;网络零售过亿的企业达100多家。近年来,在浙江省政府的政策引导推动下,浙江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应用程度不断普及,经营业态日益丰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诞生了阿里巴巴、淘宝网、网盛生意宝等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2014年,浙江将组织5000家实体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杭州市是“中国电子商务之都”,拥有全球最大的B2B 平台、C2C 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一大批全国领先的行
业电子商务平台,浙江也因此成为了中国电子商务大省。
江苏省:江苏省是中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较早实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地区。依托长三角的地缘优势和发达的水运网络,江苏省一直是外贸大省,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国内国际贸易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线下与线上交易起头并进,是江苏发展电子商务的一大特色。这种线上线下的模式支持购物中心、连锁企业建立有实体支撑的网络交易平台,销售渠道更加开阔。为提高产业集聚能力,省厅鼓励建立中心商区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综合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和专业化服务。
截至2013年,江苏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数量已超过9000个,开展电子商务的市场主体达到3856个,通过上网发布信息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3252480.8万元,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1322495.1万元、通过自建营销网站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1115500.8万元,合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金额5690476.7万元。
珠三角发展状况:
广东省:2013年,广东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增长33%;广东商家在天猫上的交易额突破600亿;天猫“双十一”广东以33.748亿元的总成交额勇夺“中国网购第一大省”。电子商务的热潮掀开了一个新的消费时代,成为刺激社会消费必须依靠的蓬勃力量,更成为推动广东消费兴旺的生力军。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着力强化电子商务基础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提升研发创新努力,不断加强推广应用,特别是在2012年8月以来组织实施了广货网上行的大型活动,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传统企业上网触电,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广东省电商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大平台不多。而广东电商企业的发展也将逐渐由粗放增长走向国外成熟的发展模式,由价格战逐渐走向以服务为主导的增长方式,注重顾客体验,提升管理效率。
三、电商发展趋势
世界各地电商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特点
1.移动流量和销售将继续增长。在2014年,在线流量和通过移动设备下订单的总数的比例在全球的每一个市场都将增长。
2.品牌厂商将越来越多地指望市场进行在线销售。2014年,品牌厂商将继续向市场迁移以扩展其在线市场份额和比较快地实现营收增长。
3.全球各地的零售商需要规划关键的在线购物日期。向新的全球市场扩张的美国和欧洲的品牌厂商必须像在自己的家乡市场一样规划关键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日期。
4.随着厂商和零售商为品牌厂商提供新的优惠条件,进入新市场将更加容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品牌厂商向新的全球市场扩张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运营商将成为一个单个的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