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目前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主要有哪些
1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2所谓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赋予企业更完善的客户交流能力,最大化客户的收益率。
3网络营销(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
4电子商务产生发展的条件: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以往传统商务模式下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改变了原有企业的格局、原有的价值体系、原有的经营模式,甚至改变了企业的形式。电子商务对商品的价格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主要包括:电子商务降低采购成本;电子商务实现无库存生产;电子商务实现营销成本下降;电子商务降低企业组织管理费用以及电子商务降低交易费用。
5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一、中立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归结起来就是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上的必然反映。电子商务既是一种新的交易手段,同时又是一个新兴产业。面对其中所蕴涵的,深不可测的巨大利益的诱惑,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是无动于衷的。各种利益集团、各种技术,以及各个利益主体都想参与其中,在这个无比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谋取便利。其具体参与者有硬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信息提供商、消费者、商家等等,不一而足。而要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公平的目标,就有必要做到如下几点:
(1)技术中立。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非对称性公开密钥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能停止于现状,以至闭塞贤路。譬如新计算机的问世、新一代高速网络的出现等,都将考验电子商务法的技术中立性。这是在总结了传统书面法律要求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方针。当然,该原则在具体实施时,会遇到许多困难。而克服这些具体困难的过程,也就是技术中立原则实现的过程。
(2)媒介中立。媒介中立与技术中立紧密联系,二者都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并且一定的传输技术,与相应的媒介之间是互为前提的。媒介中立,是中立原则在各种通讯媒体上的具体表现,所不同的是,技术中立侧重于讯息的控制和利用手段:而媒介中立则着重于讯息依赖的载体。后者更接近于材料科学。从传统的通讯行业划分来看,不同的媒体可能分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如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电视、广播、增殖网络等。而电子商务法,则应以中立的原则来对待这些媒介体,允许各种媒介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而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避免人为的行业垄断,活媒介垄断。开放性因特网的出现,正好为各种媒介发挥其作用提供了理想的环境,达到兴利除弊,共生共荣。
(3)实施中立。是指在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上,不可偏废;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跨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特别是不能将传统书面环境下的法律规范(如书面、签名、原件等法律要求)的效力,放置于电子商务法之上,而应中立对待,根据具体环境特征的需求,来决定法律的实施。如果说前述技术中立和媒介中立,反映了电子商务法对技术方案和媒介方式的规范,具有较强的客观性。而对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实施,则更偏重于主观性。电子商务法如同其他规范一样,其适用离不开当事人的遵守与司法机关的适用。
(4)同等保护。此点是实施中立原则在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上的延伸。电子商务法对商家与消费者,国内当事人与国外当事人等,都应尽量做到同等保护。因为电子商务市场本身是国际性的,在现代通讯技术条件下,割裂的、封闭的电子商务市场是无法生存生存的。
一言以蔽之,电子商务法上的中立原则,着重反映了商事交易的公平理念。其具体实施将全面展现在当事人所依托于开放性、兼容性、国际性的网络与协议,而进行的商事交易之中。
二、自治原则
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订立其间的交易规则,是交易法的基本属性。因而,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与司法过程中,都要以自治原则为指导,为当事人全面表达与实现自己的意愿,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提供确实的保障。譬如以《示范法》第四条为例,就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的条款。其内在含义是:除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外,其余条款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制定。其实,《示范法》中的强行规范不仅从数量上很少,仅四条之多,而且其目的也仅在于消除传统法律为电子商务发展所造成的障碍,为当事人在电子商务领域里充分行使其意思自治而创造条件。换言之,《示范法》的任意性条款,从正面确定权利,以鼓励其意思自治,而强制性条款,则从反面摧毁传统法律羁绊,使法律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征,更好的保障其自治意思的实现。可以说是一正、一反,殊途同归。
三、安全原则
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既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又是其基本原则之一。电子商务以其高效、快捷的特性,在各种商事交易形式中脱颖而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这种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必须以安全为其前提,它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同时,也离不开法律上的安全规范。譬如,电子商务法确认强化(安全)电子签名的标准 ,规定认证机构的资格及其职责等具体的制度,都是为了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形成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至少其安全程度应与传统纸面形式相同。电子商务法从对数据电讯效力的承认,以消除电子商务运行方式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以至于根据电子商务活动中现代电子技术方案应用的成熟经验,而建立起反映其特点的操作性规范,其中都贯穿了安全原则和理念。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因为(1)中国有近3亿网民,(2)网上零售已达到100亿
❷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主要有哪些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2所谓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赋予企业更完善的客户交流能力,最大化客户的收益率。
3网络营销(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
4电子商务产生发展的条件: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以往传统商务模式下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改变了原有企业的格局、原有的价值体系、原有的经营模式,甚至改变了企业的形式。电子商务对商品的价格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主要包括:电子商务降低采购成本;电子商务实现无库存生产;电子商务实现营销成本下降;电子商务降低企业组织管理费用以及电子商务降低交易费用。
5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一、中立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归结起来就是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上的必然反映。电子商务既是一种新的交易手段,同时又是一个新兴产业。面对其中所蕴涵的,深不可测的巨大利益的诱惑,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是无动于衷的。各种利益集团、各种技术,以及各个利益主体都想参与其中,在这个无比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谋取便利。其具体参与者有硬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信息提供商、消费者、商家等等,不一而足。而要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公平的目标,就有必要做到如下几点:
(1)技术中立。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非对称性公开密钥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能停止于现状,以至闭塞贤路。譬如新计算机的问世、新一代高速网络的出现等,都将考验电子商务法的技术中立性。这是在总结了传统书面法律要求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方针。当然,该原则在具体实施时,会遇到许多困难。而克服这些具体困难的过程,也就是技术中立原则实现的过程。
(2)媒介中立。媒介中立与技术中立紧密联系,二者都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并且一定的传输技术,与相应的媒介之间是互为前提的。媒介中立,是中立原则在各种通讯媒体上的具体表现,所不同的是,技术中立侧重于讯息的控制和利用手段:而媒介中立则着重于讯息依赖的载体。后者更接近于材料科学。从传统的通讯行业划分来看,不同的媒体可能分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如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电视、广播、增殖网络等。而电子商务法,则应以中立的原则来对待这些媒介体,允许各种媒介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而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避免人为的行业垄断,活媒介垄断。开放性因特网的出现,正好为各种媒介发挥其作用提供了理想的环境,达到兴利除弊,共生共荣。
(3)实施中立。是指在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上,不可偏废;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跨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特别是不能将传统书面环境下的法律规范(如书面、签名、原件等法律要求)的效力,放置于电子商务法之上,而应中立对待,根据具体环境特征的需求,来决定法律的实施。如果说前述技术中立和媒介中立,反映了电子商务法对技术方案和媒介方式的规范,具有较强的客观性。而对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实施,则更偏重于主观性。电子商务法如同其他规范一样,其适用离不开当事人的遵守与司法机关的适用。
(4)同等保护。此点是实施中立原则在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上的延伸。电子商务法对商家与消费者,国内当事人与国外当事人等,都应尽量做到同等保护。因为电子商务市场本身是国际性的,在现代通讯技术条件下,割裂的、封闭的电子商务市场是无法生存生存的。
一言以蔽之,电子商务法上的中立原则,着重反映了商事交易的公平理念。其具体实施将全面展现在当事人所依托于开放性、兼容性、国际性的网络与协议,而进行的商事交易之中。
二、自治原则
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订立其间的交易规则,是交易法的基本属性。因而,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与司法过程中,都要以自治原则为指导,为当事人全面表达与实现自己的意愿,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提供确实的保障。譬如以《示范法》第四条为例,就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的条款。其内在含义是:除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外,其余条款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制定。其实,《示范法》中的强行规范不仅从数量上很少,仅四条之多,而且其目的也仅在于消除传统法律为电子商务发展所造成的障碍,为当事人在电子商务领域里充分行使其意思自治而创造条件。换言之,《示范法》的任意性条款,从正面确定权利,以鼓励其意思自治,而强制性条款,则从反面摧毁传统法律羁绊,使法律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征,更好的保障其自治意思的实现。可以说是一正、一反,殊途同归。
三、安全原则
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既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又是其基本原则之一。电子商务以其高效、快捷的特性,在各种商事交易形式中脱颖而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这种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必须以安全为其前提,它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同时,也离不开法律上的安全规范。譬如,电子商务法确认强化(安全)电子签名的标准 ,规定认证机构的资格及其职责等具体的制度,都是为了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形成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至少其安全程度应与传统纸面形式相同。电子商务法从对数据电讯效力的承认,以消除电子商务运行方式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以至于根据电子商务活动中现代电子技术方案应用的成熟经验,而建立起反映其特点的操作性规范,其中都贯穿了安全原则和理念。
❸ 电子商务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在正确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时,有几个观念值得注意:
其一,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更重要的还有管理,而且它还与社会道德、行业管理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安全是相对的。房子的窗户上只有一块玻璃,一般说来这已经很安全,但是如果非要用石头去砸,那就不安全了。我们不会因为石头能砸碎玻璃而去怀疑它的安全性,因为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玻璃是不能砸的,有了窗玻璃就可以保证房子的安全。同样,不要追求一个永远也攻不破的安全技术,安全与管理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想以后的网站永远不受攻击,不出安全问题是很难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其三,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无论是现在国外的B-to-B还是B-to-C,都要考虑到安全的代价和成本的问题。如果只注重速度就必定要以牺牲安全来作为代价,如果能考虑到安全速度就得慢一点,把安全性保障得更好一些,当然这与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有关。如果不直接牵涉到支付等敏感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低一些;如果牵涉到支付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所以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在正确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时,有几个观念值得注意:
其一,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更重要的还有管理,而且它还与社会道德、行业管理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安全是相对的。房子的窗户上只有一块玻璃,一般说来这已经很安全,但是如果非要用石头去砸,那就不安全了。我们不会因为石头能砸碎玻璃而去怀疑它的安全性,因为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玻璃是不能砸的,有了窗玻璃就可以保证房子的安全。同样,不要追求一个永远也攻不破的安全技术,安全与管理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想以后的网站永远不受攻击,不出安全问题是很难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其三,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无论是现在国外的B-to-B还是B-to-C,都要考虑到安全的代价和成本的问题。如果只注重速度就必定要以牺牲安全来作为代价,如果能考虑到安全速度就得慢一点,把安全性保障得更好一些,当然这与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有关。如果不直接牵涉到支付等敏感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低一些;如果牵涉到支付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所以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作为一个经营者,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为安全技术的提供者,在研发技术时也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其四,安全是发展的、动态的。今天安全明天就不一定很安全,因为网络的攻防是此消彼长、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事情,尤其是安全技术,它的敏感性、竞争性以及对抗性都是很强的,这就需要不断地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也没有一蹴而就的安全。
❹ 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而电子商务系统的抄安全重点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
(1)系统安全性:指系统的稳定性和抗攻击能力,以及在受到攻击或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后的系统恢复能力。
(2)数据安全性:是指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使用权限的可控制性等。数据安全性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据的机密性。任何人不能看到其无权看到的信息;其中,比普通加密方式更进一步的是,任何人都不能看到或修改其行政管理概念上的权限无权获得的数据(数据加密),这将更符合实际的要求。
②数据的完整性。对发出的数据只有完整到达,才能被完全确认,否则数据不能被认可。
③不可抵赖性。对任何人已经发出的信息,能够根据信息本身确定数据只能由该人发出,并能确定发出时间等重要信息。
❺ 简述电子商务系统安全包括的四个方面
1、信息复保密性
交易中的制商务信息均有保密的要求。如信用卡的账号和用户名等不能被他人知悉,因此在信息传播中一般均有加密的要求。
2、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
网上交易的双方很可能素昧平生,相隔千里。要使交易成功,首先要能确认对方的身份,对商家要考虑客户端不能是骗子,而客户也会担心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玩弄欺诈的黑店。因此能方便而可靠地确认对方身份是交易的前提。
3、不可否认性
由于商情的千变万化,交易一旦达成是不能被否认的。否则必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电子交易通信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是不可否认的。
4、不可修改性
交易的文件是不可被修改的,否则也必然会损害一方的商业利益。因此电子交易文件也要能做到不可修改,以保障商务交易的严肃和公正。
❻ 电子商务安全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电子商务安全,包括的内容有:
备份技术
目的是在数据库系统故障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时,用存回储在备答份介质中的数据将数据库还原到备份时的状态。
认证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为防止各种假冒攻击安全策略。
当用户对数据库进行访问时,系统会根据用户的级别与权限来判定此操作是允许的或者禁止的,从而达到保护敏感数据不被泄露或者篡改的目的。
审计技术
保证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有两种审计方式:用户审计和系统审计。
加密技术
加密和解密通常是通过对称密码机制的密钥来实现。
❼ 电子商务安全及包括哪些方面
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重点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
(1)系统安全性:指系统的稳回定性和抗攻击能力,答以及在受到攻击或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后的系统恢复能力。
(2)数据安全性:是指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使用权限的可控制性等。数据安全性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据的机密性。任何人不能看到其无权看到的信息;其中,比普通加密方式更进一步的是,任何人都不能看到或修改其行政管理概念上的权限无权获得的数据(数据加密),这将更符合实际的要求。
②数据的完整性。对发出的数据只有完整到达,才能被完全确认,否则数据不能被认可。
③不可抵赖性。对任何人已经发出的信息,能够根据信息本身确定数据只能由该人发出,并能确定发出时间等重要信息。
❽ 电子商务安全的内容包括
电子商务安全包括备份技术、密码技术、认证技术以及访问控制技术等。
1.备份技术。所谓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方案,目的是在数据库系统故障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时,用存储在备份介质中的数据将数据库还原到备份时的状态。
2.认证技术。认证技术可以阻止不拥有系统授权的用户非法破坏敏感机密的数据,是数据库管理系统为防止各种假冒攻击安全策略。 3.访问控制技术。访问控制方案有三种,分别叫做自主存取控制(DAC)、强制存取控制(MAC)和基于角色的存取控制(RBAC)。当用户对数据库进行访问时,系统会根据用户的级别与权限来判定此操作是允许的或者禁止的,从而达到保护敏感数据不被泄露或者篡改的目的。
4.审计技术。这种有效机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有两种审计方式:用户审计和系统审计。
5.加密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加密以字段为最小单位进行,加密和解密通常是通过对称密码机制的密钥来实现。
❾ 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控制要求包括哪些要素
大多数一提到电子商务模式首先想到的就是B2B B2C C2C G2C等等模式,实际上这样理解电子商务模式都是不全面的,一般来说,凡是能够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利用特定的工具开展的商务活动都叫做电子商务,那么从此出发,有诸如,基于搜索引擎开展的搜索引擎商务模式典型的google ,网络等,利用广告开展互联网广告模式,如网络联盟,google 广告联盟,新浪等;网络经纪模式,典型的算阿里巴巴了;用户贡献模式,如起点文学网站、一些视频分享网站等。网络社区模式,典型的天涯等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模式远远不止这些模式。要界定这些模式必须知道该种模式通过什么来实现盈利,运作流程,涉及的(受益)对象。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时,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无论从商务的角度还是从技术的角度,总的一条原则,保证整个商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至于具体的要素涉及的就比较多了,在阐述这方面的内容时,最好从技术的角度分析,因为电子商务之所以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根结就在技术上面。
一、系统实体安全
1.环境安全
(1)受灾防护
(2)区域防护
二、设备安全
(1)设备防盗
(2)设备防毁
(3)防止电磁信息泄漏
(4)防止线路截获
(5)抗电磁干扰
(6)电源保护
三、.媒体安全
(1)媒体的安全
媒体的防盗
媒体的防毁
(2)媒体数据的安全
媒体数据的防盗
媒体数据的销毁
媒体数据的防毁
四、 系统运行安全
包括1.风险分析
系统设计前的风险分析——潜在的安全隐患
系统试运行前的风险分析——设计的安全漏洞
系统运行期的风险分析——运行的安全漏洞
系统运行后的风险分析——系统的安全隐患
2.审计跟踪
纪录和跟踪各种系统状态的变化
实现对各种安全事故的定位
保存、维护和管理审计日志
3.备份与恢复
提供场点内高速度、大容量自动的数据存储、备份和恢复
提供场点外的数据存储、备份和恢复
提供对系统设备的备份
4.应急
(1)应急计划辅助软件
紧急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影响分析
应急计划的概要设计或详细制定
应急计划的测试与完善
(2)应急设施
提供实时应急设施
提供非实时应急设施
3、信息安全
1.操作系统安全
2.数据库安全
3.网络安全
4.病毒防护安全
5.访问控制安全
6.加密
7.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