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多少日内
见票后定期付复款的汇票制的付款日期,以是见票日开始计算来确定的。汇票不经提示承兑,就无法确定付款日期,从而持票人便无法行使票据权利,当然也就无法确定汇票何时到期。所以,你说的都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你不承兑,就无法确定到期日,没有到期日,你怎么做到在到期前承兑呢。
我国《票据法》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 在出票日后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一是督促持票人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以便 早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便于持票人确定票据权利,二是督促持票人尽快行使票据权利,以免除票据债务人的债务无限期的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B. 关于汇票到期日
现在支票、汇票上的到期日,就是开票日减一天的,没有假日延期一说的,如支票是6月10日开的,期限10天,那就是6月19日到期,6月20日就用不来了
C.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怎么算
银行承兑汇票分为电子银承和纸质银承两种,建议联系银行核实。
以纸质银行版承兑汇票为例权,逾期提示付款办理步骤如下:
持票人向我行提出付款申请时,要求持票人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我行凭持票人提供的法院出具的对票据权利确权的生效裁判文书、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及其他需持票人出具的其他资料付款,若无法出具相关资料请看以下流程:
1、无法取得法院票据权利确认书由开户行向承兑行发起托收;
2、无法取得法院关于票据权利的确认书,也无法通过其开户行向我行发出托收。
【温馨提示】:
(1)为了避免出现纷争,在出现持票人超期限提示付款时,除办妥前述手续外,在对外付款前,还应尽量取得承兑申请人及相关承兑担保人(若有)的书面同意确认。
(2)若票据的承兑行非我行且已超过提示付款期,请您与承兑行联系
D. 什么是汇票到期日。
汇票到期日即汇票付款日,是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的日期。若持票人不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提示付款,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追索金额包括的利息从到期日开始进行计算。
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前行使付款请求权。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也是从到期日起计算。更主要的意义在于确定付款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主体为银行,而银行具有非常强的公信力,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违约且未出现逾期的情况,所以广受企业的欢迎。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77万亿元,市场规模巨大。

(4)电子商务汇票到期日规定扩展阅读:
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E. 汇票到期日的计算
(1)如果汇票使用来实际日期表自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2)如果汇票是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则到期日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 对于相符单据,或虽不符但付款行没有拒付的单据,到期日应为付款行收到单据后的若干天。国际商会在第R266号意见中指出,到期日应从收到单据之日起计算,而不应考虑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所需的时间。如开证行意指付款期限是从审核单据认为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开始计算,则信用证中应有相应的文句。
② 对于不符且付款行拒付,但随后又同意接受的单据,汇票到期日最晚为付款行承兑汇票日后的若干天。汇票承兑日不得晚于同意接受单据的日期。
(3)在所有情况下,付款行都必须向交单人通知汇票到期日。上述汇票的期限和到期日的计算也适用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即也适用于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的情形。

F. 商业汇票的到期日
选D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G.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怎么理解
一、简单理解 你的商业汇票的到期日的前十天,通过你的开户行委托他们收款。
二、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三、商业汇票只有到期后,付款人才可以向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持票人如果总是不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那么付款人的付款义务就不能解除。为了促使持票人尽快向付款提示付款,票据法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提示付款。在提示付款期内,付款人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整个票据活动的过程才算圆满结束。
四、《支付结算办法》:
第八十七条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第八十八条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可延长至1年)
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参考资料 网络 商业汇票)
H. 汇票的到期日怎么算
(1)如果汇抄票使用实际日期袭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2)如果汇票是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则到期日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 对于相符单据,或虽不符但付款行没有拒付的单据,到期日应为付款行收到单据后的若干天。国际商会在第R266号意见中指出,到期日应从收到单据之日起计算,而不应考虑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所需的时间。如开证行意指付款期限是从审核单据认为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开始计算,则信用证中应有相应的文句。
② 对于不符且付款行拒付,但随后又同意接受的单据,汇票到期日最晚为付款行承兑汇票日后的若干天。汇票承兑日不得晚于同意接受单据的日期。
(3)在所有情况下,付款行都必须向交单人通知汇票到期日。上述汇票的期限和到期日的计算也适用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即也适用于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的情形。
I. 票据的出票日和到期日和承兑日还有付款日都什么意思
几个日期的含义:
1、出票日就是签发票据的日期;
2、付款日就是票据到期日是票据上写明的付款日期(如规定X年X月X日到期,或自出票日后若干日到期);
3、票据承兑日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日期。
持票人超过到期日请求付款时,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丧失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会涉及)的追索权。
承兑和提示付款是根据票据及付款期限决定的。相关信息如下: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行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要填进账单盖章或签名银行才会付款,要是给票就给钱,随便一个人捡到票就能收到钱就会产生很多纠纷。

5、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存在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妇科的商业汇票在到期日前要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就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持票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受理,作出说明后,出票人、承兑人或付款人仍然应承担对持票人的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