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子商务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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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 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
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 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 %~20 % ,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 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55 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 3 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 亿元,仅2003 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 9 万个,商户约10 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 9 万台,销售终端33. 4 万台。
3. 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
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 年有约10 %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 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
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 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余旭涛,沙济彰. 电子货币的技术问题. 河海大学常州分校学报,2005 (1)
2. 翟凤荣. 电子货币与电子支付. 价值工程,2004 (5)
3. 白静. 试论电子货币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甘肃理论学刊,2005 (5)
4. 陈红. 电子货币发展情况初探. 广西金融研究,2004
5. 许小勇.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 浙江金融,20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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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服务 论文
随着信息技术和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网络应用的迅速发展,竞争模式日益更新,速度、知识和网络改变了竞争的规则。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从原先的以价格为中心的竞争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竞争。本文在深入研究客户关系管理以及电子商务的相关理论基咄上,结合电子商务为客户关系管理提供的软硬件环境,提出了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以及它的模块结构,并且根据此体系叙述了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法,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以及方法。
一、客户关系管理的相关理论
1.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
客户关系管理(CRM)是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旨在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实施于企业的市场、销售、服务/技术支持等与客户相关的领域,目标是通过提供更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吸引和保持更多的客户,并通过对营销业务流程的全面管理来降低产品的销售成本;同时它又是以多种信息技术为支持和手段的一套先进的管理软件和技术,它将最佳的商业实践与数据挖掘、数据仓库、一对一营销电子商务、销售自动化及其他信息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企业的销售、客户服务和决策支持等领域提供了一个业务自动化的解决方案。
2.客户关系管理的分类
CRM主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提高流程的自动化水平;另一方面是提高企业的数据分析水平,提供决策支持及商业智能等;同时,CRM系统要求建立企业商业流程的闭环模式,以保证客户知识在企业中的共享和流转。所以,美国调研机构VietaGroup把CRM分为三类:操作型CRM、分析型CRM和协作型CRM,这一分类结果己经得到了业界的公认,其三类CRM的功能定位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三类CRM的功能定位结构
(1)操作型CRM。操作型(或运营型)CRM,也称为“前台”CRM,与企业的业务运营紧密相关,包括实现销售(业务部门)、市场营销(决策部)和客户服务(客户服务中心)三部分业务流程的自动化。操作型CRM是为了确保企业与客户的交流,确保企业能够通过各种客户交互渠道收集所需的客户信息,以便建立客户档案,存储在客户数据库中。
(2)协作型CRM。协作型CRM是为了实现全方位地为客户交互服务和收集客户信息,实现多种客户交流渠道(如客户中心、面对面交流、Internet/Web、E-mail等)的集成,使各种渠道相互交融,以保证企业和客户都能得到完整、准确和一致的信息。主要包括:呼叫中心、电话中心、Web服务、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客户联系渠道的客户服务中心,与ERP系统、SCM系统等外部系统的整合等功能模块。
(3)分析型CRM。分析型CRM,也被称为“后台”CRM,用来分析发生在前台的客户活动。分析型CRM强调对各种数据的分析,以数据仓库为基础,实现统一客户视角,强调对各种客户数据的深度分析,运用数据挖掘、OLAP等手段,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了解客户的终身价值、信用风险和购买倾向等,根据从中获得的有价值的信息,为客户服务和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准确的依据,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3.传统客户关系管理的局限性
客户关系管理可以创造企业竞争优势,但这种竞争优势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在企业实际运营中产生作用。这是因为在传统环境下客户关系管理有着它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首先,客户概念过于狭隘。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对客户的理解是直接用户和终端用户,而对于潜在的客户群、分销商、零售商客户以及企业内部客户则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次,对客户关系的错误定义。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中客户关系仅仅是指客户的购买和联系行为,它要求企业把注意力放到诸如客户购买产品的相关信息及对客户今后会购买其数据库中什么产品的预测上。但真正意义上的客户关系是决定这些外在表现的内在驱动力,是无形的。
再次,客户信息缺乏有效管理。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过于依赖销售人员个人或者局限于市场部门内部,一旦营销人员的流失,相应的客户关系及相关资料也将丢失。企业内部各个系统之间是互相封闭的,不同部门所需信息常常难以及时地获得,客户信息的一致性也很差。
第四,由于缺乏整合性的考虑,市场销售部门与技术部门之间常常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界面问题,使得在满足市场需求的过程中存在着反应缓慢、追求技术先进性而忽视用户需求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下降。
第五,顾客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仅仅被视为短期的利益行为,而未能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价值的共享问题。
综上所述,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使得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以及应用效果非常不尽如人意。如何克服这些局限,建立一个真正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成了理论界以及业界的焦点,电子商务的兴起为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地解决思路。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
1.电子商务为CRM提供的相关环境
CRM的电子商务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内部电子商务实施所带来的内部环境,另一个是企业外部整个社会电子商务发展所带来的外部大环境。这两个环境为客户关系管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它进行分析。
(1)软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由外部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客户价值观的变化。二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企业组织结构以及竞争方式发生了改变。如虚拟企业的出现使企业开始向扁平化结构方向转变、消除了企业竞争的无形壁垒等。三是电子商务的产生使得人员支持开始变化。高层领导更加重视接受CRM理念以及CRM系统的实施、企业开始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2)硬环境:电子商务的硬环境提供了CRM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包括物理设备、系统应用软件和WEB环境,这些都是CRM所必备的条件。物理设备包括有计算机的硬件平台(如数据库服务器,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网络平台、企业内部网等;系统应用软件包括企业操作型系统、企业数据仓库等用于客户数据的存储和分析;WEB环境是指Intemet、防火墙和企业网
站本身,它们为与客户进行信息沟通提供了优越的平台。
(3)技术环境:有了基础设施后,企业还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持。主要需要三个方面的技术支持:①客户服务、销售、市场营销技术;②数据存储处理及决策支持、商业智能技术;③企业内部信息集成技术。这三方面的技术都可以在成熟的电子商务环境下得到。
2.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的扩展
电子商务也使“客户”的概念得到了扩展。传统环境下CRM的目标客户一般指的是传统客户,即企业产品的最终用户。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虚拟企业组织形式使得客户的概念发生了质的改变,此时客户不光是指最终消费者和企业,还包括它的供应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甚至应该包括内部的部门、员工等内部客户。
3.电子商务环境下CRM的优势
从上面可以看出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关系管理的环境以及客户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种改变使得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关系管理较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有了新的优势H儿“。
(1)业务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既含有时间概念也含有空间概念。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将能真正实现“365聿24”服务模式,同时客户可以在任意有网络或电话的地方获得所需要的服务,时差与地域限制已经不是企业与客户业务往来的障碍。
(2)客户的主导性: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企业和客户通过因特网连接,购物意愿掌控在客户手中。同时,传统的向客户推销的方法改变为客户主导的个人营销。
(3)管理的自动性:与传统CRM相比,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企业可以实现所有的数据资料直接输入数据库,然后利用网络共享技术实现数据交换,并且利用计算机的强大计算、处理能力,对这些数据进行及时以及准确的处理。
(4)费用的低廉性: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能以低廉的费用从网上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在这样的条件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不仅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广大在线客户的要求。
三、构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
1.电子商务CRM体系的需求分析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与传统CRM具有相同的目标,都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和欲望,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并且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各个环节的自动化水平。构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至少应该具有以下几个需求:
(1)提供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销售、服务和营销三个业务的自动化工具,并且通过无缝缝合技术对三者进行很好地连接。
(2)通过电子商务技术手段拓宽与客户联系的渠道。
(3)整个体系必须基于一个统一的客户数据仓库。
(4)具有与其他企业应用系统(ERP、SCM等)的集成能力。
2.电子商务CRM体系的构建
根据上述的构建需求本文从功能模块以及技术模块两个角度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进行构建。CRM体系如图2所示。在这里客户关系管理功能模块是面向前台的(直接与客户接触),横向的应用,这部分也是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相对非常重视的方面,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然而,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理念,它的出现改变了企业运作的流程,这种企业流程的改变则是靠着客户关系管理纵向(技术)来实现的。
图2 电子商务环境下CRM的体系
(1)CRM功能模块。CRM的功能模块主要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基本商务活动的优化以及自动化,因此它主要涉及到三个基本的业务流程:市场的营销、销售的实现、客户服务与支持。基于这三个业务流程并且结合电子商务环境,CRM体系中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三大块:营销自动化、销售自动化和客户服务与支持。
营销自动化(MarketingAutomation,MA),也称技术辅助式营销,其着眼点在于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设计、执行和评估市场营销行为(包括传统营销行为以及网络营销行为)和相关的活动的全面框架,使市场营销人员能够直接对市场营销活动的有效性加以计划、执行、监视和分析,并优化营销流程,使一些共同的任务和过程自动化。
销售自动化(Sales Automation,SA),也称作技术辅助式销售,是CRM中最基本的模块,也是CRM中最为关键的部分。销售自动化的目的是运用相应的销售技术来达到提升销售和实现过程自动化的目的,其主要用户是销售人员和销售管理人员(包括传统以及网络人员)。它必须与营销以及客户服务集成,否则就不能实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提高销售能力的目标。
客户服务与支持(Customer Service&Support,CS&S),也称为客户的服务支撑,主要在商品售前、售中以及售后中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能够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有形物质产品的服务,还包括无形产品的服务,同时还为客户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服务——网络自助服务。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以上的三个功能模块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营销部门为销售发现客户并且提供机会,销售部门抓住机会并且反馈信息,客户服务部门为营销和销售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持机会。
(2)CRM技术模块。CRM技术模块是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的纵向模块,它是对功能模块的支持,包括接收功能模块客户资料的客户信息管理模块,对客户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的数据分析管理模块以及保障系统运作和与其他应用系统集成的基础技术管理模块。
客户信息管理(Customer Information Management,CIS)模块用来统一的保存以及处理客户信息,以便提高信息处理、传输的效率和准确性,为企业决策和功能应用提供支持。
数据分析管理模块主要涉及实现商业决策分析智能的客户数据库的建设、数据挖掘、知识库建设等工作。
基础技术管理模块主要涉及其他几个模块的应用软件管理(如数据库管理系统等);中间软件和系统工具的管理(如中间软件系统等);企业及系统集成管理(如与供应链管理SCM以及企业资源计划ERP的集成管理等);电子商务技术和标准管理(如Internet技术和应用、ED工技术及标准等)。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体系的实施
本文中所建立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体系仅仅停留在理论层次,企业要想真正的达到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关系管理的目标,必须将客户关系管理落实到企业的运作中,即实施CRM。
电子商务环境下CRM的实施必须将全流程先进管理理念与一体化的客户关系管理结合起来,从业务流程开始并且要站在战略的观点进行。因此,我们必须以客户为中心,采用战略重视、长期规划、开放运作、系统集成和全程推广的方法来实施CRM。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不仅是一种管理技术更是一种管理思想。因此CRM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实施还要涉及到管理层面的实施。从管理层面来看,企业需要运用CRM中所体现的思想,来推行管理机制、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变革;从技术层面来看,企业部署CRM应用,来实现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这两个层面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在企业实际运作中我们所强调的一般是技术层面实施,很少有企业对管理层面实施有所提及,而管理层面的实施却往往是成功实施CRM的关键,许多企业实施CRM失败就是因为对管理层面实施不够重视造成的。
五、结束语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方式,正越来越多的改变着企业以及个人。本文构建了一个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体系。理论界以及企业界对于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的研究大多基于传统环境,体系结构的模块组成均为一维,对于电子商务这种新环境所带来的纵向的结构模块组成研究不多,而且模块内容也没有进行相应的扩展,而本文所建立的电子商务环境下CRM体系结构为两维(横向以及纵向),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环境进行了相应的模块扩展,同时简要研究了CRM体系的实施策略。
然而,这种电子商务环境下的CRM体系是在理想的情况下(观念先进、技术成熟、设备配备、资金充足)建立的,实际情况下企业并不一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即使是具备条件,企业也应该根据企业行业、规模、资源以及业务选择符合企业的模块,因此很多情况下CRM的实施是存在多变性的。
总之,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关系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虽然它在理论以及应用实施方面都不很成熟,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加上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计算机网络、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它必然会在企业应用领域大放异彩。
Ⅳ 电子商务论文
我是学电子商务专业的,上周才刚刚答完辩,这篇论文,导师给我的成绩是良。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 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
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 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 %~20 % ,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 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55 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 3 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 亿元,仅2003 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 9 万个,商户约10 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 9 万台,销售终端33. 4 万台。
3. 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
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 年有约10 %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 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
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 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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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电子商务论文要求目录,2000字左右
主要包括网上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货物递交等售前、售中、售后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算及生产安排等多项利用Internet开发的商业活动。从企业来看,电子商务是将企业的核心商务过程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以便改善客户服务,减少流通时间,降低流通费用,从有限的资源中得到更多的利润。本文通过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分析,使会计人员理解和掌握电子商务,希望能为会计人员参与电子商务活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在传统经营模式下,信息的传递、交易的完成通过单据、合同等纸质介质完成,信息处理的工作量大,速度慢,差错率高,资源浪费严重,效率低下。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模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电子商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应用模式。 1、企业内部商务模式 现代许多大中型企业,机构庞大,在非网络化环境下,即使是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送也难以做到及时。企业内部网(Intranet)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商务工具,它能够提供企业内各部门、各员工之间快速、安全的交流通道。企业的信息系统间可以加强信息传递,也可自动进行业务处理。总之,企业内部网能增加商务活动处理的敏捷性,对市场状况能更快地作出反应,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的扩展,企业内部电子商务将大有作为。 2、企业与消费者间商务模式(BusinesstoConsumer) 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网上销售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在因特网上有许许多多各种类型的虚拟商店和虚拟企业提供各种与商品销售有关的服务。通过网上商店买卖的商品可以是实体化的,如书籍、鲜花、服装、食品、汽车、电视等等;也可以是数字化的,如新闻、音乐、电影、数据库、软件及各类知识商品;还可以是提供的各类服务,如安排旅游、在线医疗诊断和远程教育等。 3、企业间电子商务模式(BusinesstoBusiness) 这种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重要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订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包括向供应商订货、签约、接受发票和使用电子资金转移、信用证、银行托收等方式进行付款,以及在商贸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如索赔、商品发送管理等。在电子商务中,企业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时,公司可以用电子形式将关键的商务处理过程连接起来,形成虚拟企业。在这种环境中,一家企业的商务活动在抬手之间就会影响另一家企业的业务活动。这种企业间商务模式,使交易双方能以一种更简便、更快捷的方式进行联系和达成交易。 4、税收电子化商务模式(GovernmenttoBusiness) 税收电子化商务模式就是如今很流行的电子税收,也是GTB在现实中的主要应用,政府和企业间通过这样一种平台,在网上完成税务申报、支付、传输证明等功能。在美国,有许多企业缴纳税费都是通过号称“无所不能”的互联网来结算的:将纳税企业编号,按编号在计算机中开立户头,税务局除根据纳税人自己的申报材料建档外,还要与有关机构的数据库联网,随时获得所需的各种资料,由计算机监督企业是否登记,并对纳税申报单进行分析比较,防止偷税漏税。有了这样一个电子税收平台,纳税人申报将不必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税务人员也可以轻松地解决数据处理审核问题。这种方式既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又方便了纳税人,迅速快捷,减少了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一些不必要的交涉。 5、政府采购电子化商务模式(BusinesstoGovernment) 在BTG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采购清单,企业可以以电子化方式来完成对政府采购的响应。政府和企业站在完全平等的立场上,通过互联网来完成双方的交易。作为电子时代的甲方乙方,政府与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完成交易,一方面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便于建立监督机制。尽量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二、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众所周知,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性竞争空前激烈的时代,面对残酷的竞争事实,企业若想保持优势,经营者必须利用一切机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市场及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确保自己的竞争优势。电子商务为企业提供了全球性贸易环境,建立了新型的商务通道,大大提高了商务活动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各环节上,它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 1、电子商务能提高商务活动的效率 电子商务使以销定产更为简便易行,企业通过电脑网络展示自己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售前售后服务及付款条件等,客户各取所需,发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出订单,企业生产部门根据电脑网络传递的订购信息及时安排或调整生产规模和品种,从而实现小批量、多品种、零库存、即时制造和交货的理想模式,适应现代社会消费潮流。电子商务的实施不但可以大大提高交易速度,加快订单处理和货款结算支付,而且可以减少人为的疏忽,一些计算机程序基本能发现业务人员输入的错误信息而提出警告或自动予以纠正,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浪费。这对严格要求单证一致的信用证结算贸易业务显得尤为重要。 2、电子商务能提高工作质量,扩大市场 电子商务增加了客户和供货方的联系。无论双方是否跨地区、跨国界,空间的障碍已经消失,电子商务系统网络站点使得客户和供货方均能了解对方的最新数据,而且电子数据交换(EDI)更加强了企业间的合作。电子商务可以提供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使企业能更及时、准确、充分地掌握市场需求信息,按时、按质提供客户所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从而加强市场竞争地位。同时电子商务可以提供交互式的销售渠道,使商家能及时得到市场反馈,改进本身的工作。 3、电子商务可降低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 降低交易成本,节省了潜在开支,如电子邮件节省了通信邮费,电子数据交换则大大节省了管理和人员环节的开销。此外,电子商务可以优化企业供应链。降低供应成本。传统商务活动是由多个中间环节组成的供应链完成的,这些中间环节必然要耗费大量的物质资源,而电子商务可以缩短供应链的长度,减少中间环节与周转时间,节省物质资源的损耗。以商业企业为例,优化企业供应链,实行直销,可以减少库存和营业面积,降低周转与管理成本。据统计,在传统商务模式下,商品从订货到售出过程中的物流费用约占企业成本的18%-20%,国外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后,目标为将该费用比例降低到10%-12%。由此可知,电子商务的应用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三、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的挑战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挑战:企业必须在构建电子商务环境、重构管理机制等方面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才能在电子商务的潮流中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1、构建电子商务环境,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企业电子商务建设和功能的充分实现离不开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建设。目前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信息化基础落后与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的现代化形成了巨大反差,已经不适应甚至阻碍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企业是开展电子商务的主角,对于要参与和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来讲,必须具备开展电子商务的三个基本要素,即:(1)企业自身内部管理的现代化和计算机化,以及业务操作的电子化;(2)企业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和开展电子商务所依赖的连接网络;(3)企业要建立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应用系统。 用户在自身电子商务环境构建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系统必须具有实用性;系统必须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集中备份;系统必须具备在线扩展能力;系统必须考虑数据业务的安全问题等。只有构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环境,才能在电子商务时代继续保持企业的竞争力。 2、企业必须规范业务流程,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开展对于各类企业的好处和优势自不待言,虽然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已经具备,但最好的技术并不代表最好的结果,技术必须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机结合。供应链在企业内外是否有效展开?特别是企业的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和信息处理技术是否满足核心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标准,如数据处理是否已经电子化,如果目前没有满足,那么企业需要给出达标时间进度表;同时企业内部的采购制度是否已经公开化、制度化、标准化,采购流程是否电子化等。一个企业事实上不可能只选择一家供应商的应用软件产品,企业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放弃原有的信息系统,问题的关键不是处理企业比较标准和正常的业务数据流程,而是如何处理不同系统间的差异,这些系统是否能够在线实时传输和处理。 3、构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传统会计是建立在相关假设基础上的。在电子商务时代,由于虚拟企业、网上企业和国际企业的出现,会计主体假设需要重新定义:依据合作项目而成立合作公司或项目公司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遍,项目结束公司即结束经营,进行清算,持续经营假设将无法适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提供实时财务信息将成为可能,会计分期假设已显得无足轻重;电子商务中电子货币的广泛应用,将使货币计量假设受到严重冲击。由于会计假设是传统会计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它的动摇,必然会对如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计价等会计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的会计原则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合同、电子单据实现在线输入,电子货币自动划转,业务信息实时转化,会计信息自动生成,传统的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岗位设置和会计业务流程的重组将成为必然。 4、企业加强培养和吸引电子商务人才,才能在电子商务中获得收益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是各类相关人才极其缺乏。电子商务的中心环节是需要既掌握信息技术又掌握商务规则的人来从事商务活动。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电子商务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商务人员电子商务业务素质和网络技能是保证企业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重要途径。Internet和电子商务在我国近几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许多企业缺乏足够的技术人才来处理电子商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开展全球性的电子商务要求24小时连续工作,需要有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管理。
Ⅵ 求一篇电子商务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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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网络空间上的关于电子商务的论文,下面是一片完整的,你看一下。我这里有很多电子商务的论文,
浅谈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在给人们带来快捷、方便、廉价等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其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如:网络广告主体不确定 、虚假广告责任承担、即时过程中的侵害及消费者网络隐私的保护等问题,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瓶颈,及时解决以上问题,不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上都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B2C 网络广告 即时过程 网络隐私
绪 言
新世纪的曙光照出了一条光辉的道路,人们坐在信息时代打造的“飞船”里,遨游于网络虚拟的空间。互联网的出现给传统的商业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成为了时代的宠儿。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交易的方式。[1](P11) 这个互联网络是指Internet网和企业间的局域网。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电子商务可分为B2B(Bussinss to Bussinss)、B2C(Bussinss to Costumer)、C2C(Costumer to Costumer)三种方式,因为本文
是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所以只涉及B2C或C2C,最主要是B2C交易模式下,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免受侵害。B2C是指商家与消费者通过internet网进行交易的方式。建立在互联网络上的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当事人进行交易,不需直接见面,其真实意思表示,都将通过电子信号或数字符号来表示;交易标的也不在以具体的形式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往往表现为在对其外部特征经数字化处理以后再通过网络节点终端的显示装置以影像的形式出现在交易对象面前;[2 ](P13)整个商业行为几乎都是通过数字符号来完成,这就要求电子商务活动必须建立在高度的诚信基础之上。在实践生活中,电子商家弄虚作假,欺骗消费着的现象时有发生,有鉴于此,建立和维护能够满足电子商务运行和发展需要的网上商业秩序,以保护消费着权益免造非法侵害,但对因特网过早进行规范会冒着烟的风险,即歪曲市场已修正它们,然而却取得微不足道到的补偿新的效率和公平。[3](P724) 所以,我们在制定法律政策的同时,既不要忘记法律的公平、正义性,又要保持适应商业实践和技术快速发展的灵活。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网络广告、即时交易过程、网络隐私等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最为严重,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使消费者望“网”止步,从而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现笔者试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取得解决之道。
一、网络广告的基本问题
网络是新兴媒体,具有独特的互动性、反应快、使用便利、成本低廉等特点。[4](P227) 越来越多的商家看重这一资源,投入大量的金钱在互联网上为其产品作宣传。当即消费者进入某网站主页,就会闪出一个或多个视框,其内容大多是某种商品的宣传资料。互联网上为商品做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如:页眉,大多在网页最上面或最下面有一英寸大小的横幅,这是最常见的形式;又如:关键字或按钮,通常会放在相关产品内容旁边,当您选择点击这些按钮时,您就会被带到该产品的主页里。[5](P228)
网络上的商品宣传能称作广告吗?目前,在我国不论是从立法上,还是理论界,都尚无定论。传统的广告都是通过一定媒介形式传播的,《广告法》也只规定了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三种媒介。因此,关键是要看互联网能否称作媒介。《现代汉语词典》中规定“媒介,是指使(人或事物)双方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笔者认为,互联网以其强大的视觉、听觉功能将身处各方的人们紧紧吸引住,使他们之间产生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就包括买卖关
系,人们通常把互联网称为“第一媒介”。同时,网络商品宣传与传统广告在主体、客体和
功能上相比,都是商人向消费者介绍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以期望双方达成合同。所以,可以把网络上的商品宣传当作广告的一种形式,称作网络广告,即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是商人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性宣传形式。
如果不把网络广告当作广告,而排除在《广告法》调整范围之外,那么其将处于无人监管境地,没有法律调整的经济行为,必将会在当事人利益的驱使下,走上“邪恶”的道路。当出现一新生事物的时候,法律不但不应该抛弃它,而且要敞开胸怀拥抱它,虽然它会在许多方面与传统法律产生诸多矛盾,然而在人们的不断修改,完善下,法律必将能适应这一新生事物。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有《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调整广告行为。由于网络广告自身特点,与以上法律法规产生了诸多矛盾:
1.网络广告主体外延扩大。《广告法》规定了三种广告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其中,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外延一致,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而广告发布者不能是个人。这是由于传统广告发布者,多为各类媒体,如电影、电视、广播、报刊、个人是没有资本和能力经营这些媒体,同时媒体在中国是由国家垄断的,不会让个人经营。但是在互联网中,个人网页刊登广告的比比皆是,个人作为网络广告发布者已成为事实。那么个人发布的网络广告受《广告法》调整吗?
2.ISP的法律责任不明确。ISP是Internet Sewice Provide 的简称,即提供网络上相关应用服务,如连线服务(Access Service )、域名(Domain Name)、主页(Home Page )、广告服务、网络信息服务等[6 ](P57)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统称网络服务商。
根据《广告法》第26条第2款:“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这也就是说网络服务商从事广告业务,是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从而在实践中,造成工商行政机关无法对网络服务商发布广告进行有效监督,更何谈还有无数的个人网络广告发布者。因此也不能通过登记方式,来赋予其一定的法律义务。如果其网站上出现虚假广告,那么责任应由谁承担。
3.网络广告主体身份混淆。《广告法》对传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从业资格与经营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实行一定的监管措施。[7](P76)而网络广告主或广告发布或兼广告经营者,或三者集于一身,如商人首先做为广告主或委托其他广告经营者制作广告,又可自己制作网络广告,成为网络广告经营者,然后,又可将广告发布在自己的商网站上,成为网络广告的发布者。这种身份的混淆打乱了广告市场的秩序,否定了《广告法》对广告的监督管理,为虚假广告的产生留下可乘之机:1)事前救济破坏殆尽,《广告法》消费者设计了多把“防护锁”,首先是广告经营者对广告进行一遍审查,然后是广告发布者进行一遍审查,最后,对于特殊商品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又必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这三个环节是紧密相联的,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预先扼杀了虚假广告产生的途径。而网络广告主集三者于一身,自我审查,自我发布,监督机制丧失殆尽;2)事后救济难以实现,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和主观存在过错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①追求赔偿责任,在最大限度上弥补消费者损失。然而网络广告使得三人分担责任机制失灵,消费者只能向广告主追偿。
二问题的分析及解决
1、个人广告发布者的出现,可以说是由于互联网带来的必然结果。现在大多数ISP提供个人主页注册,并且刚开始的时候,多是免费注册,现在虽有许多ISP开始收费,但也只是每月百十来元,这样个人很容易获得一个发布广告的平台——个人主页。
根据现行《广告法》而言,个人发布的广告显然不在其规范之内。在实践中,因缺乏法律监督,产生了许多个人发布广告的侵权案件,特别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的权益带来了巨大损害。例如:河南某地信息港网站内有两 个高中生建立的个人主页,因为其网页做得比较得好,吸引了非常高的点击率,并且被一些外国公司看中,委托其发布广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虚假广告产生了纠纷,消费者就无法依《广告法》第38条规定向主观上存在过错的广告发布者或以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情况为由,追究其赔偿责任。而只能向广告主追偿,但一是广告主在国外,诉讼成本过高,二是如果个人 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情况,那么消费者更是无从追偿。
根据以上所述,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笔者认为有必要将个人纳入广告发布者的外延之内,对其按照《广告法》实行一定监督措施,但依法广告发布者是要对广告进行形式审查的,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个人广告发布者资本有限,能力过小,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弥补其损失。所以,宜由网络服务商负责替个人广告发布者审查广告,理由如下:1)ISP为其提供了平台,并从中获得好处,所以ISP当然有义务防止他人利用自己提供的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但为了防止增加ISP 的负担,可以允许其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刺激其主动、积极审查广告;2)ISP 更有实力提供专业人员对广告进行审查;3)相对于个人来说,ISP更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
2.网络服务商与传统媒体广告商经营广告业务,在功能上是相同的,都是收取一定的费用,替商人发布广告,所以,没有理由将ISP 排除在广告发布者之外,不受工商行政机关的监督,这时,ISP与传统广告发布者在《广告法》中的地位是同等的,其权利义务也是一致的,对于广告都应负形式审查义务,所以,也只有将其纳入《广告法》,才能赋予其相应的义务,从而免除自己因虚假广告而产生的责任,当然如果ISP违反《广告法》第38条,仍应承担法律责任。
3、首先让我们看一看网络广告主体身份混淆的成因:1)传统媒体行业为国家垄断行业,私人或企业是没有 资格经营的。而对于新兴媒体互联网,是面向所有人开放的,国家对其限制不是太多,任何企业只要具备合法手续,都可申请域名,建立自己的网站,发布广告;2)最主要原因是,企业通过自己的网站发布广告大大节省了广告费用,降低了成本; 3)互联网的广泛性、互动性更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笔者认为,应尽快立法,结束企业在自家网站发布广告无人监管境地,但不宜否定企业这一自主行为,因为:1)“法无禁止不为罪”、“法无禁止不为错”是一个古老的法谚,民商法是任意法,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都有资格去做,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是企业在实践中,对经营权的扩展;2)它使 得企业不但节省了成本,而且扩大了自身的知名度,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这是法律应该考虑的经济因素。
所以,要在肯定的同时,加强对其监管:⑴建议由法律规定企业在自己网站上发布的广告,必须交由广告经营者制作,接受其监督;⑵工商行政机关加林监管力度,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先予以责令改正,严重者依法查处;同时,实行举报有奖制,凡是有人向工商行政机关举报企业自主发布虚假广告的,一经查实,可从对违法企业的罚金中抽出一部份,奖励举报人。
以上笔者只是就网络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比较重要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在现实中,还存在网络广告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电子邮件广告 对消费者的骚扰等问题,都需广大法律工作者努力解决。
二.即时过程的法律问题
所谓的即时过程,是指互联网是以数据的 形式传 播文件的,所以具有非常快的传播速度,任何操做,只需一按键,在几秒之内即可以完成。如电子合同是商人事先设定好的程序,当消费者将商品防入“购物车”后,一经点击“确定”按钮之后,合同即告成立。由于过程的即时性,消费者没有时间撤回自己的意思表示,剥夺了《合同法》赋予消费者在合同成立之前收回自己意思表示的权利。这样对商人是极为有利的,他既可以接受该意思表示,也可以不接受,而消费者却必许受自己的意思表示约束。为了维护消费者益,体现法律的公平性,有必要赋予消费者一定的撤消权,但也要予以限制,否则将会伤害商家利益。
1.对于传统实物网上交易,消费者一经按键确认,其剩下的义务就是交钱付款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赋予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合理期限内,享有无条件撤消权,理由:1)传统购物方式下,消费者不但可以通过商家介绍来了解商品,而且亲自试用,这时消费者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购买商品,而网上购物,消费者对商品的了解,只能来自网络广告,是一种抽象的,非直观的方式。消费者与商家对产品拥有的信息量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造成了实际上的不公,这时法律的天平就应该向消费者一方稍稍倾斜,以达到总体上平衡。待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对商品了一个比较了解程度,在决定是否撤消合同;2)网络广告的强大的视觉效果和互动性,对消费者的影响超过了传统广告,在事实上,不管商家是否出于有心,往往会达到一种夸大商品性能的效果,错误诱导②消费者。因此,当消费者收到物品后,往往会超出其意料,达不到其理想状态。从法律角度讲,这种使消费者处于不利民地位状况,是商家积极作为造成的,所以,商家有义务承受消费者撤消合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3)交易合同是先拟定好表示内容的表意人在其电脑系统中置 入一套需要相对人表示的意思,并给相对人预告设置好两种选择的可能性——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全盘拒绝,相对人丧失磋商的机会。[8](P26) 剥夺了消费者自由意思的表示可能会使其处于不利地位。所以,要加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4)立法趋势,许多国家的消法都规定消费者购买货物后在一个合理期限内无条件退货,并且世界知明网站也主动承诺可以无条件退货,这是商家完善售后服务的措施。
但是,对于消费者自己单独订做的商品,是不能享受无条件撤消权,因为:1)该商品是在消费者主动参与中完成的,不存在上述知情权受侵害的情况,2)该商品是满足消费者个性需要设计的,对他人不适用,退回的商品,商家无法转手他人责任太大。
第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一经消费者将自己的信用卡号或密码输入商家事先制定好的文框内,即可立马下载软件或浏览信息。由于文件的可复制性,很难保证消费者撤销合同后不留下复制件。法律的正义性,要求不能偏坦任何一方,因此,消费者若要行使撤销权,必须证明该软件或信息服务明显与广告不符。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商家弄虚作假 ,又可避免消费者滥用权利。
撤消权是一项自我救济权利,是消费者维护权利的利器。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只有当消费者履行了自己的诚实信用义务,权利受侵害时 ,才可拾起这项权利。
三、消费者网络隐私权
1890年英国两位律师路易斯和撒莫尔在佛大学校刊《法学评论》〉发表了《隐私权》,文中首次提出了隐私权这个概念:“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或情感的产物之原 则,是为隐私权。”时至今日,很多国家都对隐私权加以法律保护,在我国隐私权的保护尚停留在初级阶段,主要限于住宅隐私权和通讯隐私权的保护,不包括网络隐私权的内容,且缺乏特别的实施细则。
一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及客体
网络隐私权是指在互联网中,任何人对自己的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不受他人侵犯,使用、支配的权利。个人数据是由有关一个活着的人的信息组成的数据,对这个人,可以通过该信息(或者通过数据用户拥有该信息的其他信息)识别出来,该信息包括对对有关该个人的评价,但不包括对个人数据表示的意图。①当个人数据是在网上传递的,则属于网上隐私权调整的范围。可分为:1)身体秘密,如身体隐秘部位、身高、缺陷等;2)私人空间,如个人主页、e-mail地址等;3)个人事实,置消费者申请邮箱、注册会员等时,填写的性格、爱好、学历、社会关系、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等;4)私人生活,指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个人生活,访问的网站、次数、查询的内容等;总之关于网上一个确定的或可以确定的自然人的任何信息,都应成为网络隐私保护的对象。
但并非所有个人数据都能成为网络隐私,必须具有一定特性:1)可识别性,即一切足以区分或确定主体身份的数据,在以往通常是通过名称、身份证号等简单数据识别主体,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将DNA密码、视网膜、指纹或声音等数据组成复杂在数据来确定当事人的身份,以保护网上行为的安全性;2)秘密性,即全力人信息不为公众所知。在互联网中,消费者处于一定目的向特定人公开自己的部份数据,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特定人嫩公开消费者的数据,所以消费者的信息人处于不公开状态;3)保密性,指数据主体采取了不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积极作为或不作为,前者如安装防盗软件,后者如不在公共领域像BBS公开自己的数据,4)精神利益性,即个人数据是主体独立的精神性要素,一旦处于公开状态或被他人窥视利用,则会给主体带来精神上的不利性;5)网络性,即所有的数据都是寨网络环境中运行的;总之,以上特性缺一不可,他们互相结合方能成为网络隐私。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性”的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获取无限的资料、信息。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加上黑客的出现,网上秩序比较混乱,侵权事件是有发生,“网上无法律“一度成为网民的口号。出于商业利益、报复等原因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往往会成为侵害的对象。在我国隐私立法尚不完善,更没有涉及网络隐私,因此,如何保护消费者的网络隐私权,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对于网络隐私的保护关注,也并不完全是出于注重个人基本人权,而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消费者的关注以及对于网络的缺乏信心本身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市场扩张。[9](P43)
(二)网络隐私保护的受规制主体的义务
网络隐私保护的受规制主体为网上追踪个人信息,并对之家以不同形式利用或对外披露的网上服务商ISP,如搜狐、新郎等门户网站。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网络服务商作为消费者个人数据收集、使用和保存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数据安全不被泄漏或利用。就如旅店有义务保证入住客人人身和财产的义务,一旦客人财产丢失或人身受到伤害,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技术上或道德上原因,网络服务商难以防范不断升级的黑客技术。在这种情况下,ISP能否承担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应从多角度考虑。
笔者认为,如果让ISP应承担因第三人侵权的连带责任,则会造成极大不公平:1)超过了其实际能力范围,从技术角度考虑,ISP 不可能完全防止黑客破译程序,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就是这个道理;2)形成ISP与消费者之间的不对价,即消费者所付的费用与ISP投入的成本不成比例;根据英美法系合同理论,其月成立必须时间在对价的基础上。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付钱,ISP提供自己的产品,这之间是一个对价,而现在要ISP承担绝对防止他人侵犯消费者隐私的合同义务,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对价;3)ISP承担连带着人,不但不能有效防止第三清侵权行为,而且会造成ISP将增加的高成本(为提升方黑技术投资)而专家个消费者,从而最总损害的仍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商法之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通过不履行诚信义务或通过商行为、商事法律漏洞来获取显失公平的利益,受损失方可以通过请求裁判者依诚信原则进行调整,使其免受不必
要的损失。[10](P40) 所以,ISP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应承担过错责任原则,既ISP只有在故意告知他人消费者的隐私,或明知、应知第三方有侵权行为而制止不理,或由于自身过失,而导致泄密,才应承担第三方侵权的连带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主体为ISP,而不是其员工;2)过错,即通过其员工主观故意志表现出来的故意或过时;3)损失事实,几个消费者带来精神上或财产上的损失;4)损害事实与损害行为存有因果关系。英国关系可分为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当ISP主管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为不但是直接联系,俄且包括间联系,只是因为其主观恶性国大,所以义务也应大,对于一般过失,这必须是直接联系。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ISP应承担如下义务:1)告知义务,即ISP讲收集数据用途告知消费者,取得起同意;2)不泄漏消费者隐私个他人的义务;3)采用通用反核技术标准义务;4)及时制止,防止损失扩大义务,即发现有侵权行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如告知,加密等;5)协助义务,即协助是法机关调查、保留证据、支持起诉义务。
目前,我国对隐私权保护还不完善,通常是把隐私权保护纳入到名誉权的范围内,没有独立的隐私权保护法律日息,而对于网络隐私,等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我国的电子商务已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各著名的站点已在网页山张贴自身的隐私政策通告。如何规范在网络上搜集个人信息行为将成为当前电子商务中的一个迫切课题 。面对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商业形式不断涌现,事实上任何一部确定的法律都可能由于很快不能适应这种处于高度变化和发展中的调整对象而成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绊脚石,[11](P67)同时市场经济法则,反对垄断,鼓励竞争,以市场调节商人行为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结合我国实际,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情况下,对网络隐私保护应注重自由竞争基础上的行业自律,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政策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四、结 尾
当人们昂首阔步迈入信息化的时代,人们普遍意识到心思哇国技术和信息政策法律已经成为人类在信息化射虎诶中赖以生存和发展说比不少的基本要素。环顾当今信息世界,以美国和欧门柱国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在信息化的领域内总体山领先其他各国,基本形成了有利于信息化发展的侦测法律环境,粗精信息产业的发展转达。回首我国罗为发展中国籍,信息化进程正处于门牙状态,但是,在新世纪离我们要紧紧更上时代的步伐,以气有限的资源争取网络序呢环境的强国地位。尽管木简还处在观念陈旧、急促薄弱、缺乏经验等等,但是我们可以吸取先进国家法律政策。结合我国实践,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策法律。
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涉及立法,而且包括司法、行政管理、民间监督等多方面;不仅需要民法、更需要行政法、刑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只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紧密配合,才能较好的解决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从而促进我国信息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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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急求电子商务毕业论文一篇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 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
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 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 %~20 % ,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 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55 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 3 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 亿元,仅2003 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 9 万个,商户约10 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 9 万台,销售终端33. 4 万台。
3. 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
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 年有约10 %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 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
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 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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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许小勇.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 浙江金融,2003 (2)
Ⅷ 求一篇关于电子商务的论文(急)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的实践证明,互联网已经不只是一种可以用来以更快捷、更省钱的方式去做以往同样事情的工具,它的价值也不只是在于取消了中间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互联网正在为客户和原厂商创造新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引发更大规模化的企业活动。
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讲,电子商务决不是仅仅把传统商业搬到网上去走一圈,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利用互联网,你的公司能为客户创造什么样的新价值和新服务,在这一点上,作为国内最大的网上书店,当当网上书店的做法也许会别有深意。
“美国模式”如何拷贝
对于处在草创时期的电子商务来说,书籍无疑是最适合网上销售的商品,首先书的交易量和品种都非一般商品可比,对于物理书店来说,一家小书店要备齐不同专业的图书品种,经营风险就会成倍增长,但是对于网上书店来说就不同了,由于顾客群足够分散,数目也相当可观,网上书店书籍的配备齐全、客户的地域和兴趣分布之广就成了传统物理书店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网上书店这样的业务对于美国的用户来说可能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可以为他们提供额外的方便,在中国开展这样的业务对地处偏远的用户来说则成了雪中送炭,每天当当网上书店甚至都会收到许多来自新疆和西藏的订单。这样的服务还不到好坏的层次上,只是一个有无的问题。目前当当已经在全国28个城市实现了送书上门的服务。
当当网上书店联合总裁俞渝认为,美国互联网商业的某些模式也可以拷贝,如一些著名的互联网公司给顾客提供的服务非常好,当当的图书查询做法就是取自国外的经验,当当在研究美国、德国、英国等国的商业图书分类法之后,才归结出49个大类、2000个子类的分类方法。但是另一方面,美国的许多模式的确无法拷贝,例如美国电子商务网站的库存周转率奇高,一年高达数十次,当然这也归因于其发达的运输体系,一个订单经过24小时,就可以从批发商那里得到货物。
当当把自己的商业模式比喻为一个“网上零售大卖场”,它与邮购或者电话销售的区别就是前者由邮购公司工作人员或者话务员在接订单,而网上书店则是客户在网上一个一个地制造自己的订单;另一方面,邮购公司的目录里一般只包含着成百上千个商品的信息,而当当的服务器加上带宽,可以储存几十万本书的信息,许多客户在传统书店无法满足的需求在网上却可以实现。
利用互联网这样的手段,当当把这样的一个零售大卖场在虚拟空间里实现了无限延伸,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得到服务。许多出版商现在都争着要上当当的主页,因为这样做无疑增加了一本新书的曝光度,虽然读者可能就近去买这样的一本书。另外,许多人买书时并没有明确的选择,但是在相应的目录中能作出最好的选择。当当市场总监阎光举了一个例子: “六一”时当当在网上促销《丁丁历险记》,几天内上面一下子出现了读者发表的60多篇书评,许多成人在看完这本书的书评之后,也加入了购买者的行列。最终用户的书评不仅能够在网上进行有效的沟通,信息真实直接,而且作为一种购买指导,避免了任何“推”的商业色彩,客观上了促进了好图书的销售。
戴顶什么样的帽子并不重要
与Amazon不同,由于商业环境的差异,当当许多事情都是从头做起,对于Amazon来说,数据库在市场上可以买到,而当当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前后用了三年的时间,对于当当进入互联网商业领域,做数据库很有些像是“为过一条河而自己架设一座桥”,而且在网上售书之前,当当已经拥有像图书零售店、图书馆和出版商等几百家机构用户(当当向它们出售其可供数目数据库产品)。基于这样的理由,在俞渝看来,戴一顶B to B还是B to C 之类的帽子并不重要,俞渝最爱苦思冥想的是如何把握住国内读者和客户的需求,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在网上做,增值服务在哪里。对于一家互联网公司来说,只要有客户利益(Custom Benefit),成本控制得当,一定就是好的商业模式,就有存在的价值,而且能成为成长性的公司。
俞渝不看好那些看华尔街脸色而行事的互联网公司,一家公司今天还是B to C, 明天又成了B to B,后天又成了A to Z,这样的做法不仅不现实,而且面向机构与面向个体的销售大不相同,就像川菜师傅很难做好粤菜一样。每一家互联网公司都必须正视这样的问题:我的核心能力是什么?我能给客户创造怎样的价值?提供这样的服务在多大程度上的成本是自己所能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