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子商务法案例对应法条
《电子商务法》施行后行政执法案例及规范性法律文件㈡ 开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法律分析】:开网店需要营业执照。开网店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一类。营业执照必不可少,网店经营者别称电子商务经营商,比如淘宝,京东,天猫,唯品会等等网站中的商铺店主就属于电子经营商一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产品,凭个人技艺从事依法无法获得许可证的劳动,个人低资本交易自己其他法律允许不用办理营业执照外,其他均需办理。
《电商法》规定,符合以下几个情形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㈢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大数据杀熟”、网络餐饮、电商直播、新兴业态下的劳动者维权并加强电子商务监管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定。通过法治引领作用,促使以外卖等平台为基础的新型电子商务更加合法、有序、健康发展,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条例》的实施,也有助于网络经营者诚实守信,使得假冒、仿冒、造假等行为无处可藏,保护交易各方权益,能够更好地奠定网络诚信环境。
总之,《条例》立足于浙江省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实际,注重法治化、系统化思维,明确了各方主体权责,对净化网络交易、促进公平交易等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
㈣ 电子商务法是如何规定的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