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子商务的国内外法律环境有哪些
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版种商贸活动。 电子权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现在人们所探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完成的。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如柒月柒电子商务中心是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
『贰』 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虚拟财产如果要得到现有法律的保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您好!
1.电子商务,就是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的商业贸易,是传统市场的延专展。
2.知识产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3.那么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基本可以理解为在电子商务中出现的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的产品、销售盗版碟和书籍、销售未经权利人许可的专利产品等问题。
其实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因电子商务的兴起而有大的不同,至于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品一旦创作完成便自动收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专利的保护一般以专利的申请授权为前提,商标权则以商标的使用或注册为前提。
『叁』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一些相关法律
北京:3种网上开店无须办证照
日期:2008-03-07 16:00:14 点击:8 评论:0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去年12月1日正式实行,但只在第26条第2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无具体内容。市工商局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对该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指出网上经营不需要办理执照的3种情况(详见附件),其中包括个人在网上开店出售、置换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面临诚信问题 落实规范有难度
日期:2008-01-10 10:46:08 点击:11 评论:0
近日商务部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要求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交易、电子支付和商品配送等行为。电子商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但由于一直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予以规范,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也面 [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日期:2008-01-02 12:35:36 点击:8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方面的国家法律文件,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电子商务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阅读全文]
《电子签名法》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日期:2008-01-02 12:32:30 点击:22 评论:0
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地说,也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件所进行的电子形式的签名。电子签名运用一定的加密技术,将签名人信息转化为加密状态,并在需要时进行解密还原。电子文件在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框架
日期:2008-01-02 12:08:55 点击:22 评论:0
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上进行交易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双方与银行之间,买卖双方、银行与认证机构之间都将彼此发生业务联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地方法规: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08-01-02 12:07:34 点击:5 评论:0
《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数字证书部分)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本市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地方法规: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08-01-02 12:04:52 点击:10 评论:0
为加强互联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九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该《试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确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互联网上的经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保护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汇编》全文
日期:2008-01-02 11:56:31 点击:3 评论: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规划我国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规范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建设和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规,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是指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有关各方提供数字身份证书服务的独 [阅读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期:2008-01-02 11:54:50 点击:2 评论:0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 [阅读全文]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
日期:2008-01-02 11:52:14 点击:26 评论:0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十一五”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 [阅读全文]
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正在着手制定
日期:2007-12-28 12:43:02 点击:7 评论:0
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27日在首届中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研讨会上表示,商务部致力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将于近期发布和着手制定相关法规,年底前完成反映今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报告,2008年将发布第一批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据聂林海介绍,商务部制定 [阅读全文]
『肆』 ()4、现阶段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还不健全 ()5、配送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V)4、现阶段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还不健全
(X)5、配送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伍』 电子商务环境的法规问题
从我国电子商务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我国电子商务需解决的主要法规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商务操作的基本规则方面的法规问题。 通过网上交易,买卖双方也必须经过一个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我国的合同法对电子合同能否构成合同形式要件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数据信息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但对电子商务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形成缺乏具体规定。因此如何来认定网上电子商务合同已构成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BtoB及BtoC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大量的合同是以点击方式达成的。电子合同形成中的第一步是用户在网上进行某种形式的客户登记。在登记过程中,用户将浏览或审阅附具格式购买协议的屏幕或通过点击图表以便审阅该协议。只有在用户明确表明同意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方能从事网上交易。因而,网上合同的成立往往是通过用户以鼠标点击方式来完成的。如果用户有机会审阅合同条款并有机会可以决定是否同意或拒绝该合同,那么通过这种程序形成的电子合同应被视为有效的合同并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同书面资料相比,网上资料因可随意修改、编辑、偷窃等,而使如何确保网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安全性和时间性面临着很多的挑战。这不仅牵涉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每年世界各国因网上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商用机密资料和信用卡资料被盗而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因此,迅速在我国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已时不待我。一个电子安全系统主要需解决四个问题:只有经授权的人方能进入信息库;未经授权的人不会创作、修改或销毁电子数据;经合法授权的人在进入信息库时不会被拒绝;确保信息资源被用以合法目的。在电子网络化的虚拟世界里,解决身份认证及隐私保密须通过密码和数字认证的技术以及公共钥匙系统。
由于加密软件的使用在我国尚未普遍,人们在网上传送数据电文通常不附具签名或加密。即使使用电子签名并对数据电子加密,签名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须通过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来得以保证。
通过立法可在法律上保证数字签字的规范化、明确数字签字的有效性和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法律上可保证通过因特网传递的文件不会伪造或修改,能确立真实的发件人和收件人通讯收发的时间以避免毁约。这无疑将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框架。 (1)、用户隐私权
因特网是一种全新的通讯媒体。由于它的全球性、传播性、公开性和互动性,因特网是第一个允许任何一个国家的用户通过因特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及从事商务的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来挑选个人喜欢的信息和娱乐,也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等。网络的互动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已改变了传统的消费者同供应商的关系。同样,政府也在逐步通过因特网为其公民提供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政务信息等服务。
因为因特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很多用户可能会以为他在网上搜寻信息时是一个隐名人士,自己看不到他人,他人看不到自己。但实际上,因特网把他所访问过的每一个网站或每一个链接都已记录在案,调阅网页、网上订货、发收电子邮件都会在网上记录下来。这些数据可以反映这个用户网上生活的简况。这就引伸出一个用户隐私权问题。当个人在网上浏览或购物时,经常会被要求提供有关个人的资料。但另一方面,网站经营者往往不向用户说明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派何用处。网络商常常会将用户的资料整理并建立用户个人的档案或者将该资料出售或出租给其他公司,例如给广告商以获取广告费。
由于电子商务使得消费者个人的资料可以轻易地被他人获取或利用,消费者对在网上交易会产生忧虑从而不会充分利用因特网来积极地进行电子交易。根据国外所作的一些调研,可以看到如消费者对其个人上网资料能得到何种隐私保护持疑虑态度,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将受到相当的影响。因此就有必要通过人大立法来明确网络商应如何告知用户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将会被派何用处,用户是否有权来修改针对他的个人资料,网络商未经用户同意而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等。
(2)、加密和解密系统
电子商务中对用户提供的信息,特别是有关网上支付结算的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同于通过铺在地下电缆来传递的传真和语音,因特网是通过无以计数的、联网的电脑来传递信息的,信息所走的路径是无法预测的。因而,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对网上披露其不经过加密的支付结算信息疑虑重重,这无疑将阻碍电子商务的普及。
我国国务院在1999年10月颁发了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含有加密和解密技术软件、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使用实行专控管理制度。但应该看到由于该条例简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管密码的技术标准,如出口钥匙强度低于30字节(30 BTTS),都需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吗?再如:条例规定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时,须报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如果一个外国商人在中国短暂逗留期间使用含有境外生产和销售密码产品的便携式电脑时也须批准吗?个人从网上下载加密软件并使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些都应该通过行政法规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3)、安全性认证
我国应该而且必须迅速建立一个国家级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既有权威性但又是完全独立的非政府的认证机构。认证中心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形成一个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认证体系,也可以同现有的一些地方级的认证中心建立相互联系。
(4)、计算机犯罪
随着我国因特网用户量的迅速增加,利用因特网犯罪的也相应增多,诸如:通过网络进行的欺诈行为、侵权行为、诽谤行为、非法销售行为、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乃至国家机密的行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犯罪仅是冰山一角,但是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的现象必须防患于未然。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对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进行制裁。 (1)、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
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待于电信通讯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改善。我们认为我国目前的电信市场由于缺乏足够、有效的竞争,可能会导致我国电信市场未来的发展落后于其他国家,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来限制垄断,鼓励竞争。
(2)、政府及服务商的角色我国政府应该在宏观上来规划信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发展有线、无线、电缆、卫星等通讯设施。政府可以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商在该领域内投资,对ISP,ICP及ASP设立的审批程序、具体要求等用法规形式明确下来。
(3)、三网融合
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和电信网的融合在技术上已无问题,它对于电子商务是至关重要的,但三网融合必然会要求各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方面的协调和融合。 电子商务将使网络上经常性地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例如软件及数据库的著作权的保护、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在网上的使用和保护问题。
(1)、网上著作权
网络中传输的数字信息,包括各种文字、影像、声音、图形和软件等都属智力成果,因而对网上内容的瞬间下载将构成未来因特网侵权的主要形式,对此,如何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及损害赔偿的原则,现有的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是否能适应网络发展的需求,仍是有疑问的。
(2)、网上商标的保护
自从网络一出现和网络商业化以来,网上商标保护问题就随之而来,如网站上以及网页上各种商标的授予和保护,域名的注册原则和授予标准。它是否属于商标的范畴?传统的商标法对它使用又如何做出调整和规范?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加以解决。 当政府对于互联网履行它的权利的时候,将发现自身处于一个两难境地,即政府在作为基本职能之一的税收方面,将因为无征税依据而无法征税。目前,各国政府的税收制度都没有对此做出调整,不少国家目前都规定鼓励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包括签署了一些双边或多边的电子商务的协议,明确对电子商务不征收关税。但建立一种完全服务于电子商务税收的切实可行模型仍亟待解决,首先面对的问题即是如何确定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中的税务管辖权。
由上述可见,电子商务的法规问题表现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需要由不同层面的立法加以解决和规范。

『陆』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模式有什么区别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模式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运作过程不同:
1、电子商务模式的运作过程:电子商务的运作过程虽然也有交易前的准备、贸易的磋商、合同的签定与执行以及资金的支付等环节,但是交易具体使用的运作方法是完全不同的。在电子商务的模式中,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的供需信息一般都是通过网络来获取的,这样双方信息的沟通具有快速和高效率的特点。
交易的协商,电子商务中的双方的协商过程是将书面单据变成了电子单据并且实现在网络上的传递;合同的签定与执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络协议和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功能保证了交易双方所有的交易协商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并且在第三方授权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应,可以作为在执行过程产生纠纷的仲裁依据;资金的支付,电子商务中交易的资金支付一般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

2、传统商务模式的运作过程:传统商务的交易过程中的实务操作由交易前的准备、贸易磋商、合同与执行、支付与清算等环节组成。其中交易前的准备就是交易双方都了解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供需信息后,就开始进入具体的交易协商过程,交易协商实际上是交易双方进行口头协商或书面单据的传递过程。
书面单据包括询价单、订购合同、发货单、运输单、发票、验收单等。合同与执行过程,在传统商务活动中,交易协商过程经常是通过口头协议来完成的,但在协商后,交易双方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签定具有法律效应的商贸合同。
最后是支付过程,传统的商务活动的支付一般有支票和现金两种方式,支票方式多用于企业的交易过程。
二、两者涉及的地域范围和商品范围是不同:
1、电子商务模式涉及的地域范围和商品范围: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地理范围和时间则是无限的,是超越时空的。
2、传统商务模式涉及的地域范围和商品范围:传统商务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和商品范围是有限的。
三、两者的商品流转机制不同:
1、电子商务模式的商品流转机制: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每一种商品都能够建立最直接的流转渠道,制造厂商可把商品直接送达用户那里,还能从用户那里得到最有价值的需求信息,实现无阻碍的信息交流。
2、传统商务模式的商品流转机制:传统商务下的商品流转是一种“间接”的流转机制。制造企业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大部分都经过了一系列的中间商,才能到达最终用户手中。
『柒』 总结对当前电子商务网站的法律环境的感受。
对于当前的电子商务网站的法律环境的感受,网站太多,质量不高,都在相互模仿,而且没有什么特色,都是在利用资金打造,并且需要借助传统流量入口,与网络合作、与腾讯合作等。
『捌』 电子商务职业环境分析
电子商务一般使用在于淘宝、京东这个环境中。如果有专门做电商的品牌站就另外考虑。相对来说并知道怎么跟你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