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是按营业额纳税还是按利润纳税
既按营业额纳税,也按利润纳税。按营业额缴纳的是营业税,每开具一张发票,都要按票版面价格的一定比权例缴纳税款;按利润所缴纳的税叫企业所得税,这个税一般按月缴纳。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B. 演出收入的税率是多少
向演职员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回必须在支付演职员答报酬的同时,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规定扣缴或预扣个人所得税。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额的确定有两种情况:1.纳税义务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要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要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加征十成。 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C. 销售提成需要交税吗
销售提成需要交税,如果前期没有计提,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提成是用人单位根据职工业绩的一定比例计发职工劳动报酬的工资计算方式。也属于员工的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提成工资和当月工资一并扣税,个人所得税按当月工资总额进行计算。
如果底薪3500元,提成为8000元左右,根据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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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的方式类似计件制,有全额提成和超额提成两种。全额提成即按照总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浮动工资制;超额提成顾名思义即保证完成一定的基本业务量,超额部分会有提成的奖金,当然这种方式员工会有一定的基本工资。可以按照个人业绩提成,也可以按照群体的业绩提成。
对于提成制来说,确定合适的提成比例是非常重要的,合适的提成比例会对于业务员产生努力工作的诱因,比例太低不具有激励性,比例太高影响企业盈利,所以考虑市场行情和企业战略确定合适的提成比例是很重要的。
提成比例一般有固定提成比例和累进或累退提成比例两种方式。固定提成比例即所有的业绩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成,累进或累退方式即在不同的业绩区间使用渐增或渐减的分成比例以提高激励,当然这要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成本结构来决定。
D. 企业哪些收入需要纳税
(一)销售货来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源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都会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E. 公司每月营业额达到多少才交税
营业额2万元起。
根据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版力度,经国务院批权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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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营业额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
2、通过正列举,规定一些项目的若干费用可扣除。如广告公司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扣除,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的门票、交通费等费用可扣除等等。
F. 各种收入中应纳税部分是什么意思
你好,各种收入中扣除不需要纳税的部分后,剩余的就是应纳税部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0
G. 电商企业促销对收入中的税收有什么影响
电商促销日新月异,套路满满。
满就减,满就送,电子折扣券,限品抵用券,通用抵用券,积分折扣,积分换礼品,VIP折上折,预付定金抵货款,定金翻倍……
消费者多巴胺自然分泌增加,不过会计人可要死不少脑细胞。
对于这些促销套路,就帮会计人来一一拆解。
一、满就减
对于这类促销,算是比较传统的,如满500减180,到了线上一般就是满*99减*99了。消费者会尽量购买超过500的商品。这类促销,最佳的处理方式是,开票时将原价与扣减款项开在同一张发票,或者直接按扣减后款项开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扣减后的金额作为含税收入,再折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
二、满就送
对于满就送,是满了多少后,送的商品,或者抵用券。先来考虑满就送商品或者说赠品,本质上是搭售,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赠品是一次销售,故开票时可将两种商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各自的折扣金额,或者两个商品分别开票,原价和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问题是送的商品或赠品的价格算多少?从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角度上看,送的商品的价格要按同期同类的原价来确定,如果没有同期同类,则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或者购入价。可以要这样开票,消费者不就知道赠品的价格信息了,会不会穿帮啊?
对赠品不开票,行不行?纳税申报是做无票销售,不过不开票增值税销售收入的确认就会比较吃亏,一个是赠品的纳税申报金额就不能有折扣了。折扣若全部摊在购买的商品上,会出现低于正常市场价格多的金额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是有理由对极低与市场价格的商品金额申报纳税进行调整的。这里的取舍,会计要进行一个测算,究竟如何纳税负担不虚增。
对于赠送抵用券,是一种期望客户再复购时使用的。这里的牵涉到企业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把抵用券进行核算,这个是属于未来事项。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电商,则要视同积分,要作为递延收益进行核算,本次出售的商品收入按减除抵用券后的金额确认。使用抵用券是再转回收入。对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则只能按当期取得的现金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不能抵减抵用券后的余额。
三、电子折扣券
有些电子折扣券是限时免费抢的,有些是抽的。不考虑现金购入的情况,一般消费者是免费取得的。消费者在购物是使用电子折扣券,就类似于对这个客户进行打折。会计实务处理就是折扣销售。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电子折扣券后的金额纳税申报。
对于免费发放给消费者的限品抵用券和通用抵用券,也是可以同样处理。
四、积分折扣,积分换礼品
积分是由前期的消费累计的。积分折扣和积分换购礼品时,电商按收到的现金作为折扣后的含税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折扣后的现金如果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那么税务机关就有可能对该价格进行调整。而对于免费换购的礼品,则要按同期同类商品的价格纳税申报(视同销售)。所以,我们会常看到,一些商品参与积分换购活动是,会限多少积分换,也就是给了一定的最低限额,这样也可以减少企业虚增纳税负担。
五、VIP折上折
对已经打了折的商品再打折,其实还是打折。只要在商品销售发票注明累加后的折扣即可。只是对客户的一个价格歧视,会计处理、纳税申报与一般的折扣销售一样。
六、预付定金抵货款
预付定金抵货款,与商超的充值卡是一个道理,消费者提前预付的定金要在收到款项时增值税纳税申报,在货物实际出售时,在抵减这项已经预缴的增值税。先预缴,在抵减无形增加了申报工作量,所以最好是预付定金抵货款的活动在同一个月内开展。双11的定金抵货款活动要是在同一个月就省了不少会计人的事,可是京东不答应啊。
七、预付定金翻倍
先收到定金时同样要增值税纳税申报,抵用定金时,其实就是给了一个相当于定金金额的折扣,只要改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就按折后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就行。
电商促销的花样还有上述优惠措施的组合叠加,还有很多创新的形式。各位电商企业会计朋友,你家有什么新颖的促销套路,说出来,大家一起来研究,如何不虚增增值税的负担。
H. 个税如何计算个人参加活动获得的奖金怎么缴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 6000-3500)*20%-555=945元。
I. 多少收入需要缴税
2018.10.1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于2019.1.1起施行,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2018年8月31日,关版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权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J. 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属于偶然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分析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4、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5、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0)促销活动的收入是正常的纳税吗扩展阅读:
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2、税费计算: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资料来源:网络: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