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賣彩票有什麼營銷手段嗎可以自己搞活動嗎
可以啊,不復過自己搞活動制的費用得自己承擔的。
有投注站在義賣,既幫助了災區,獻了一份愛心,同時也提高了站點的知名度。
你也可以讓一些預測比較準的彩民預測一些號碼,你把這些號碼整理一下讓彩民參考,也是一種手段。
要不就是你自己買,中大獎後借勢宣傳一下。
⑵ 某市民政部門舉行「即開式福利彩票」銷售活動,發行彩票10萬張(每張彩票2元),在這些彩票中,設置如下
⑶ 某市民政局舉行一次福利彩票銷售活動……
調整前的抄獎金4000-4000*15%-1400=2000
調整後的獎金4000-4000*15%-1400*(1+10%)=1860
則減少額度為2000-1860=140
減少比例為140/2000*100%=7%
所以減少百分之6的獎金是不可行的,有20萬的獎金缺口。
⑷ 我市民政部門近日舉行了開展社會福利彩票銷售活動,設置彩票240萬張(每張2元)在這些彩票中,設置如表的
由題意可知:
在這240萬張彩票中,能得到不少於4萬元大獎的彩票共有20+20+20+180=240張,
∴花2元錢購買專1張彩票,那麼能得到不屬少於4萬元大獎的概率是
240 |
240×104 |
1 |
10000 |
1 |
10000 |
⑸ 溫州濱海利馬廣場,舉行網點即開型福利彩票集中銷售活動.一等獎50萬,二等獎5萬等。是真的 嗎
這種活動都是假的 一種宣傳手段而已
大獎不會有名額的 或者說是自己內部人員走一個過程
⑹ 某地舉行福利彩票有獎銷售活動,每100萬張為一開獎組.
騙人的
別信
⑺ 某市民政部門今年元宵節期間舉行了「即開式社會福利彩票」銷售活動,設置彩票3000萬張(每張彩票2元).
由題意來可知: 在這3000萬張源彩票中,能得到8萬元以上(包括8萬元)大獎的彩票共有20+20+20=60張, ∴花2元錢購買1張彩票,那麼能得到8萬元以上(包括8萬元)大獎的概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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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網站自己搞類似彩票的活動犯法嗎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以及《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樓主這個不算違法行為——不屬於代銷材料無須找彩票發行機構備案審批。
其實說白了只是一種有獎銷售行為!根據《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行為。包括:獎勵所有購買者的附贈式有獎銷售和獎勵部分購買者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凡以抽簽、搖號等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的,均屬於抽獎方式。」第四條 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千元。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
但是運作過程中,你需要規避的最大風險在於「第六條 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於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違反本規定第六條,隱瞞事實真相的,視為欺騙性有獎銷售,比照前款規定處理——即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6條。」-------「第二十六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你考慮好尺度,能夠公布中獎概率,只是借用雙色球的結果作為抽獎依據而已,沒問題。當然可以廣告了。
⑼ 某市民政部門:「五一」期間舉行「即開式福利彩票」的銷售活動,發行彩票10萬張(每張彩票2元),在這此
因為從10萬張彩票中購買一張,每張被買到的機會相同,因而有10萬的結果,獎金不少於50元的內共有10+40+150+400=600張.所容以P(所得獎金不少於50元)=
故選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