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見過哪些捆綁式的營銷手段
1元吃新菜這一招也是十分不錯的。如果客人進店,你告訴客人你們推出的新菜,並告訴他們,只要加1塊錢就能吃到,我相信客人們都不會拒絕的。當然,當客人吃完後,記得要客人反饋,這樣你的新菜才有改進的空間。
『貳』 如何進行捆綁營銷
第一種,產品和品牌捆綁進行推廣,品牌就等於產品的概念。蟎婷香皂讓人一聽就知道這是一個除蟎的香皂,從其品牌能聯想到產品的利益。這是一種捆綁策略,比較適合切入市場或者短期內獲取一定份額的方式;但後期會對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發展產生限製作用。 第二種,用產品的名稱進行推廣,產品名稱體現產品的利益,這個名稱和品牌沒關系。在推廣和告訴消費者產品的時候告知品牌,讓人覺得這個品牌專做這個產品,並把這兩個概念在推廣的過程中捆綁在一起。比如:亞都加濕器,這幾個字裡面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品牌「亞都」,一個是產品加濕器。在推廣的過程中,亞都和加濕器老是在一起出現,造成消費者把加濕器認為是亞都的,而亞都就是加濕器。企業採用這樣的用法雖然在前期進入市場時會獲得一定的好處,但對後期的發展就會產生限制。 第三種,很多產品進行捆綁,有名稱捆綁的和利益捆綁的。比如說白加黑感冒葯,他告訴你說白天吃白片,晚上吃黑片。白加黑本身是一個品牌名稱,是治感冒的,他是用自己的產品特性和感冒的關系做了一個捆綁,也就是說產品特性做成了品牌,也是做了一個捆綁。在推廣的過程中,有品牌名稱和產品利益相關的組合,還有過程結果和形式與產品相關的組合。總之,要組成一種關系才能形成一種捆綁的方式進行推廣。 這樣的捆綁讓我們看到了產品和品牌之間的關系,推廣起來就比較方便。但這里有適合的時間,如果忽視時間、忽視市場階段,獨立去做一種捆綁是沒有意義的,有些是有問題的。 有一個產品叫「金嗓子喉寶」,金嗓子喉寶的品牌是「都樂」,金嗓子喉寶本身是一個產品名稱,企業是金嗓子企業,用企業的品牌跟產品的名稱去結合做了捆綁。這種捆綁有一個弊端,因為產品品牌不是金嗓子,做出來的產品認知只是產品名稱的認知,時間長了品牌認知沒有形成,無法形成保護。金嗓子是企業名稱也是企業品牌,它的產品品牌並不是金嗓子,到時別人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攻擊他。或者說,別人可以用另外的利益攻擊他,用金嗓子當品牌去推廣,這樣你開發出來的市場容易被別人瓜分掉。 市場上別人還可以出銀嗓子、銅嗓子之類的產品,這些對它的營銷都有影響。
『叄』 電子商務環境下捆綁銷售方式有哪些
捆綁銷售作為一直營銷策略,具有提供商品競爭力、提供價格折扣、降低消費者支付意願的分散程度等眾多優點,一杯廣泛的運用於傳統的商品銷售之中,以往對捆綁的研究往往局限於如何實現單個商品之間的捆綁,而忽略了用戶對不同的捆綁商品也存在著不用的偏好,更無法根據用戶喜好的不同的目標用戶進行捆綁商品的個性化推薦。
隨著Internet在國內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商家把目光聚焦到互聯網上,推動了電子商務網站的蓬勃發展。同時網上購物用戶激增也給商家帶來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用戶的瀏覽和購買行為數據會詳細地記錄在網站伺服器的web日誌文件中。這為商家能夠更加充分的了解用戶,同時對捆綁商品的研究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條件。網上購物所帶來了便利性吸引了眾多消費者,如何在網上適合的商品實現捆綁並實現捆綁商品的個性化推薦已促進商品銷售增加利潤,同時提升用戶忠誠度。
電子商務的核心就是如何將產品擺在消費者面前,從而實現了一個產品的銷售,消費習慣,從而能夠實現企業的一個在品牌價值提升上,在電子商務網站上對之進行有效展示,所積累的網路誠信體系,合理定價等一些因素,也具有較高的品牌價值,從而降低了網路渠道的運作成本以及宣傳成本。
而在電子商務時代,這個產品的捆綁營銷戰略也是擺在企業的面前,如何妥善的利用好網路電子商務平台,借勢電子商務平台這個的得天獨厚的渠道功能來將自己的產品盡快的推廣到消費者面前。從而將產品推廣到消費者的心裡。這些都是與企業的一個電子商務運作策略有直接的關系。
1)捆綁營銷降低網路渠道運作成本
企業的產品利用另一家企業的產品的暢銷性,從而將自身的產品搭載在此產品上,從產品的一個流動性以及產品的發布,展示上,在短時間內能夠將產品推廣出去,從而降低了網路渠道的運作成本以及宣傳成本
2)捆綁營銷能夠擴大銷售
由於與之捆綁的產品一般都是具有暢銷性,因而,捆綁的結果其實也是一種強制的銷售行為了,當然也和消費者的一種消費心理有關,從而實現網路購買。
3)捆綁營銷能夠實現品牌價值的最大化
捆綁營銷與之對應的基本都是成熟的產品,也具有較高的品牌價值,與之搭載,在產品實物的展示上會直接提升產品的品牌價值,使消費者對產品的印象加深,從而在將來會有購買的慾望。
那麼,捆綁在電子商務網站中具體表現出來呢?
1)電子商務技術功能的實現
產品同質化趨勢影響,因而,在相同的產品中也就具備了暢銷與滯銷的市場狀態,而捆綁營銷產品的一般都是選用的關聯性產品特點來選擇產品,從而實現捆綁,在電子商務網站程序中,需要有技術手段來對產品的關聯性進行細致分析,而後達到捆綁的一種對應性
2)企業對電子商務的准確認識
電子商務網站是屬於一個平台,也是企業對產品銷售的一個新渠道。因此,企業在選擇這種捆綁戰略的時候,更多的時候要考慮到區域性,消費習慣,地方文化,合理定價等一些因素,採用區域性的捆綁戰略,在電子商務網站上對之進行有效展示,以合理,優惠的定價展示給目標用戶,刺激用戶的購買慾望。
3)店鋪店主的品牌
企業的產品發布出來後,也需要店主的一個推廣以及店主的店鋪品牌度支持。利用其品牌優勢,所積累的網路誠信體系。利用他們的這種成熟的店鋪以及店鋪品牌,產品的展示幾率加大,從而銷售額也會逐漸提升。
以上適應於B2C,C2C模式的電子商務形式
『肆』 捆綁銷售什麼意思
捆綁銷售是抄共生營銷的一種襲形式,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銷過程中進行合作,從而擴大它們的影響力,它作為一種跨行業和跨品牌的新型營銷方式,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企業重視和運用。不是所有的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都能隨意地「捆綁」在一起。捆綁銷售要達到「 1+l>2」的效果取決於兩種商品的協調和相互促進,而不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捆綁銷售的成功還依賴於正確捆綁策略的制定。
捆綁銷售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優惠購買,消費者購買甲產品時,可以用比市場上優惠的價格購買到乙產品;
統一價出售,產品甲和產品乙不單獨標價,按照捆綁後的統一價出售;
統一包裝出售,產品甲和產品乙放在同一包裝里出售。
『伍』 如何理解互動互補作用力中的捆綁式經營和交叉補貼銷售
捆綁銷售是指將商品與商品、商品與勞務等組合在一起進行銷售的方式,是企業的一種促銷手段。日常生活中表現為買一贈一(商品與商品組合)、預存話費送手機(通話服務與商品組合)、買手機送話費(商品與通話服務組合)、買大家電送小家電(商品與商品組合)、銷售汽車贈送保養卡(商品與勞務組合)等活動。關鍵要知道捆綁銷售是為了促銷而進行的。
交叉補貼銷售是主導運營商運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進行的一種妨礙競爭的定價行為。交叉補貼是一種定價戰略。其思路是,通過有意識地以優惠甚至虧本的價格出售一種產品(稱之為「優惠產品」),而達到促進銷售盈利更多的產品(稱之為盈利產品)的目的。如果所需條件具備,交叉補貼可能是一條顯著改善經濟效益的途徑。
『陸』 捆綁式營銷有什麼好處與壞處
好處是客戶多,壞處是用戶反感
『柒』 如何對產品進行捆綁營銷
捆綁銷售是將兩種產品捆綁起來銷售的銷售和定價方式。純粹的捆綁銷售是只有一種價格,消費者必須同時購買兩種產品或多種產品。不是所有的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都能隨意地「捆綁」在一起。捆綁銷售要達到「 1+1>2」的效果取決於兩種產品的協調和相互促進,而不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比如新書上市,出版社或承銷商會將新書與暢銷書進行捆綁銷售,並選擇在雙十一或618推向市場,這樣不僅能給消費者帶來實惠,還能促進新書銷售初期效率,同時不影響新書後續價格(將新產品與市場暢銷品搭售,可以給新品一個讓消費者認識和了解的機會,繼而為再開展新品銷售降低阻力。)。
那麼捆綁是不是意味著必須要降低產品價格或進行促銷呢?不見得是這樣。在軟體領域,隨著客戶數量的增加,產品的平均成本是降低了,但不意味著要降低產品售價,反而是要通過增加(捆綁)新產品功能和服務,採用追加成本或附送贈品的形式銷售,以維持甚至獲得更高的利潤。
捆綁銷售還常見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銷過程中進行合作,從而擴大它們的影響力,是一種跨行業和跨品牌的新型營銷方式。以汽車銷售中的保險捆綁銷售為例:汽車4S店向消費者出售汽車,同時提供售後/維修/保養服務,而保險作為與汽車維修結合最緊密的產品,是企業4S店利潤的來源之一(4S點通過兼業代理的形式開展車險銷售服務),同時滿足消費者購車必須買保險的需求(政策性要求:交強險)。在銷售汽車時,銷售員一般都會向消費者推薦自己公司代理的保險產品(含商業險),而這種行為實質就是捆綁營銷。在這里為大家提供兩個4S店捆綁保險的具體操作:銷售員一般會說購買我們的保險產品,汽車可以優惠1000或2000元,其實這是保險的傭金變相返還; 4S店進行強制捆綁銷售「如果你購買的汽車是三年分期付款,都必須在4S店購買保險,而且沒有折扣優惠」。
對於汽車個人信貸消費中出現的這種「搭售」現象,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捆綁銷售不符合相關法律。顯然,車商在銷售中指定消費者到與他們有協議的保險公司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屬於一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保險公司是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產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針對這種現象,中國保監會已明確表示,採取這種捆綁銷售的辦法強賣保險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應該由客戶自己來選擇保險公司。同時,對於車險市場競爭中出現的保險公司支付給車商高額「代理手續費」的問題,中國保監會作為主管部門一直在要求各保險公司進行自律,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不能為拉業務而競相抬高保費返還比例。因為這種惡性競爭的後果,往往會導致保險公司自身的償付能力出現危機。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此類問題屬於保監會管轄和調整的范圍,消費者一旦遇到這種「捆綁」式銷售,可以到中國保監會12378進行舉報投訴,要求其進行查處。
在互聯網領域搭售行為同樣普遍存在。由於互聯網平台對C端的服務多是免費的,在商業模式中是向B端獲取收入,而B端的利益又多要通過C端實現,因此平台經常通過各種方式誘導C端購買或多購買B端的服務,從而獲取B端給予的推廣費或返佣。以機票為例,傳統機票銷售代理實行「前返+後返」模式,代理機構每銷售一張機票大概能拿到4.5%至5%的手續費。從2014年開始,有關部門提出「提直降代」,要求航空公司提高直銷比例,降低代理費用支出。傭金減少了,但平台銷售一張機票的成本並未減少。在線旅遊企業就想通過收取其他費用來「彌補」,比如通過變相搭售保險、酒店券或其他相關產品、服務來彌補成本。
正常的捆綁銷售對商家和消費者而言是可以實現雙贏的銷售。捆綁後的產品價格相對來說比單件要便宜一些,這樣在產品品質、功能都差不多的情況下,就會使本來打算購買相似產品的消費者轉而購買該產品,而本來打算買單件該產品的消費者增加了購買量,從而使商家達到提高市場佔有率、增加銷售的目的。同時,由於是大包裝銷售,很多消費者在本期內預支了消費,雖然這可能會影響商家下期的銷售額,但是消費者預支了下期的消費,實際上就等於保證了下期的銷售額,還加速了資金的周轉,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在一定時期內,市場是有限的,捆綁銷售的產品市場佔有率提高勢必會造成相似產品的市場佔有率降低,銷售額下降,由於消費者預支了消費,在以後的一段時間內對相似產品的購買力就會下降,這必然會導致該生產企業產品積壓,資金周轉困難。如果企業承受力不大,很可能因此走向破產。
『捌』 什麼是捆綁銷售
是一種產品銷售方式,捆綁銷售的策劃者預期達到的有兩種目的:1、用市場暢銷的產品帶動庫存滯銷品,從而達到消化庫存的目的。2、用市場暢銷產品帶動新品,給新品一個讓消費者認識和了解的機會,繼而再開展新品銷售會降低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