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吉生原股票代碼
不是上市公司,看他們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幾千萬元,實繳出資額9.9萬元,這家公司還不值10萬元呢!怎麼是上市公司,皮包公司還差不多。2015年這家公司在吉林搞傳銷,被當地工商部門查處過,你可以搜索「關於山東吉生原日用品有限公司傳銷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決定書是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滿分局。把分數給我,謝謝。
⑵ 山東吉生原有沒有正規的營業執照,屬不屬於傳銷
不能以這個來分辨是否是傳銷,沒有營業執照,可能是無照經營,商家不想辦理!如果沒有執照都成了傳銷組織,那豈不是很多?
⑶ 國防生原戶籍在山東,配偶戶籍在廣西,在服役期間於廣州買了一套商品房,請問轉業後戶籍可以轉到廣州嗎
不可以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條 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副省級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戶口的。
第十八條 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條 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擇業的;
(二)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的;
(三)戰時獲三等功、平時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四)因戰因公致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