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常規營銷騙局李才文騙人揭秘是大忽悠
完全是扯淡,超常規的實體店營銷課非常實用
Ⅱ 超常規營銷-是忽悠嗎李才文是騙人嗎
我就是被他忽悠的,又有買書又是地面聽課的,主要活躍在廣西和湖南騙人他坑了
Ⅲ 超常規營銷 -是騙局
是在忽悠,我哥們就是受害者,交了680給他們, 沒任何效果
Ⅳ 超常規營銷都有些什麼厲害的營銷方法
我覺得騙人這招比較厲害,很多托
Ⅳ 超常規營銷李才文是在騙人嗎
是在忽悠人,我身邊的同事都有受害者
Ⅵ 我被李才文那個超常規營銷騙了將近1萬塊到哪裡說理去
這種事可以去報警,只當花錢買教訓了
Ⅶ 李才文超常規營銷是傳銷嗎
一、傳銷(非法的)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拉人頭)
二、傳銷不合法,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已經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Ⅷ 超常規營銷是-騙子-李才文-是騙局還在騙人
我被他坑了1萬多,都是一些聽著好像很有道理,其實真沒什麼用,一年打工存的錢都給他了,一分都沒回報,很多人都被騙了還有很多托幫他一起騙
Ⅸ 你見過最精彩的營銷案例是什麼
提到令人最為印象深刻的事情,那肯定是「金拱門」首當其沖。去年10月,版麥當勞(中國)有限權公司突然宣布改名為金拱門(中國)有限公司。這一事件引起網上的熱議。麥當勞這個「無心插柳柳成蔭」的行為,給麥當勞帶來了巨大的流量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