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營銷有哪些成功案例
現在產品都是靠營銷才賣的出去,案例很多。不如你使用保保網的微信通,可以將行業信息一網打盡/
2. 保險案例分析
應該是可以得到的。
另外你上面寫的有問題:既然是以喬眉為被保險人,那麼喬眉就不可能為受益人。
3. 保險業三渠道讓大數據紅利變現
保險業三渠道讓大數據紅利變現
大數據時代,數據的價值究竟體現在哪裡?保險公司正在用自己的探索給出答案。
據了解,泰康人壽、新華電商等,已率先開啟與以BAT(網路、阿里、騰訊)為首的互聯網巨頭公司的數據合作,最普遍的就是將已有的保險客戶數據與互聯網公司的大數據進行匹配,完善保險客戶的畫像。同時,來自阿里金融保險事業部負責人的信息是,多家保險公司對其掌握的客戶大數據表現出興趣。
經過這些嘗試,保險電商公司進行了更為有的放矢的後續操作,並初步嘗到了「甜頭」,不僅在營銷環節,也在風控環節上。這些成果已包括,精準營銷讓廣告投放的點擊率提高360%以上,發現客戶的賠付率與其芝麻信用呈現負相關關系,甚至建立騙保風險預估模型。
這僅是開始,新華電商副總裁楊億認為,大數據將再造保險業價值鏈,涵蓋從產品研發到營銷、到理賠管理、再到資產管理的幾乎全部環節。
數據與數據融合
互聯網創新業務在業內處於領先地位的泰康人壽,對數據有明確定位,其董事長陳東升在2011年就提出「讓數據產生紅利」的方向。對於大數據,泰康總裁劉經綸認為主要有四大特徵:首先是數據體量巨大,第二是數據類型繁多,第三是價值密度偏低,第四是處理的速度更快。
傳統保險模式運作下,保險公司評估消費者的風險因素只有性別、年齡等簡單維度,這也導致部分保險產品定價保守,且產品同質化。而在大數據時代,風險特徵的描述數據極大豐富,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大數據摸索更全面的風險特徵,產品細分和個性化設計成為可能,並精細化風險管理和成本管控。
保險公司對於數據有本能的訴求,但簡單獲取數據違背商業原則,因此對數據的利用一般並不來自直接共享,而是與擁有用戶大數據的互聯網巨頭公司之間進行數據合作,這在業內已經有了典型。
泰康人壽創新事業部業務發展部總經理畢海在今年6月份舉行的第二屆互聯網大數據與精算創新論壇上表示,正在加深與騰訊、阿里等互聯網巨頭進行數據方面的合作。
近日也從新華保險的全資電商子公司新華世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新華電商」)了解到,其正在與網路大數據合作;「大數據工場」是新華電商的三大定位之一。
同時,來自阿里金融保險事業部負責人的信息是,多家保險公司對其掌握的客戶大數據表現出興趣。
就數據合作而言,保險業與互聯網公司,前者以客戶獲取、客戶維護、客戶風險評估為核心訴求,而後者的大數據在用戶理解和用戶洞察方面有核心優勢,雙方的業務結合點貫穿從營銷到產品研發、再到理賠管理的全流程。
「引流」效果明顯
在營銷階段,通過大數據方案,保險電商的交叉銷售准確率得到提升。
通過與擁有海量客戶社交數據及交易數據的互聯網巨頭進行大數據合作,泰康人壽的互聯網創新產品正在朝精準定價的方向邁進,其從多維的甚至相對混亂的數據中進行篩查,決定保險產品是不是展現在用戶面前,也就是實現精準營銷。
做到這步很初級,互聯網用戶可能多少也都已有體會,經常在瀏覽網頁時被推動自己關心或感興趣的產品,但這點已很重要。
大數據+精準營銷,已經被新華電商的一個案例證明,非常有效;至少在「引流」的作用上,精準營銷有明顯作用。畢竟,互聯網業務關注的「流量」、「頻率」、「價值的轉換」三大要素中,「流量」為首。
已與網路大數據進行合作的新華電商,通過這種合作將保險客戶的數據維度進一步豐富,讓客戶更立體,進一步確定出是誰在買保險,在買哪類保險,他們有什麼特徵。而事實也證明,這樣的嘗試已經初步體現出積極效益。
新華電商副總裁楊億在日前召開的網路世界2015大會上介紹,其在和某大型保險公司的合作中,運用相關模型挖掘成功購買保險產品的高價值客戶,分析高價值客戶的客群特徵,包括基本用戶畫像和上網行為等,並依此在全網擴充目標客群,最後做在線精準營銷的廣告投放。上線後的真實效果是,實驗組廣告點擊率比對照組提升了361%。
楊億稱,這說明向同樣規模的人群展示廣告,經過大數據+精準營銷,可以找到更多真正對保險感興趣的目標客戶,促成更多點擊與轉化。
發揮徵信作用
大數據給保險電商的「甜頭」沒有止步於營銷環節。對於以風控為核心競爭力的保險業來說,在理賠管理環節中,如何進一步發揮大數據價值也是重要課題。目前的嘗試結果表明,在理賠管理中,大數據可以發揮保險徵信的作用。
新華電商將網路對用戶的大數據畫像和新華保險的真實拒保數據進行融合,通過進行黑名單過濾、重大風險識別以及虛假信息挖掘,建立騙保風險預估模型,提升公司整體業務風險管理能力。
再比如,泰康既有的與阿里數據合作的一個結果表明,對客戶的賠付率與其芝麻信用負相關。因此,具有明確數值的芝麻信用可以為其定義客戶風險特徵提供重要參考。
不僅如此,展望未來,楊億稱,大數據將再造保險價值鏈。
除了將對除了前述的營銷階段、理賠管理環節產生影響之外,其還將影響到產品研發和資產管理等重要環節。比如,在產品開發階段,大數據助於預測出險概率、優化定價體系、並採集健康數據用於壽險價值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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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精準營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非常的多,像很多巧克力棒,零食的營銷案例,電視上的廣告都一大堆,不過據我所知,現今的精準營銷都離不開里德助手來去進行相關的輔助,那些還是較為實在
5. 保險業的著名案例
國內首例102萬大型跨國理賠現身新華保險
2008年12月10日,新華保險功勛總監金愛麗率團緊急奔赴日本東京「癌研有明醫院」,將102萬元理賠金親自送到這位出險的旅居日本的汪先生手中。由此,國內壽險行業首例大額跨國理賠服務在新華保險誕生。
經了解,此位王先生於2006年11月在新華保險投保了100萬保額的「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險」。前不久在日本當地的常規身體檢查中被醫院確診為小細胞肺癌,並在日本東京「癌研有明醫院」接受治療。當新華保險接到這位客戶的跨國理賠申請後,充分考慮保障客戶利益,新華保險功勛總監金愛麗立即向公司報案;尤其在首次進行大型跨國理賠且尚無先例經驗的情況下,新華保險相關部門負責人特批以「理賠綠色通道」推進相關工作。
保險公司跨國理賠案件的處理難度較大,牽扯到眾多方面的問題,在處理時間上往往會拖延很長。由於此次跨國理賠保險理賠額度較大達到102萬元,需要通過再保險公司、國際SOS組織的協作,且在日本醫院不針對保險公司以外機構和個人提供相關資料的情況下,新華保險遇到了跨國理賠手續復雜、信息聯絡不暢等困難,金愛麗總監急客戶之所急,一方面安撫客戶和業務員,一方面積極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終於在12月10日不顧旅途勞累於當晚趕往日本「癌研有明醫院」,見到客戶核實身份後迅速辦理了全部理賠單證的簽字手續,十分鍾後理賠金即到帳。客戶滿懷感激,「新華保險是世界上最好的保險公司!」
從賠案發生到理賠結束,理賠工作是否及時高效,決定了客戶對保險企業及產品的忠誠度,這更是驗證保險企業業務品質、服務質量、工作效率的最關鍵環節,是保險企業賴以生存的「生命線」。從充分保障客戶利益出發的新華保險,自成立以來堅守「客戶滿意度提升」的唯一評價標准、「客戶價值增長」的唯一服務目標和「以客戶為中心」的唯一服務理念,致力於為客戶提供誠實守信、盡心盡責、方便快捷的服務體驗,堅持搭建優質的客戶服務平台,特別是高品質的理賠服務平台。
對於新華保險此次誠信、高效的大型跨國理賠服務,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表示,「新華保險對待所有的客戶,無論國內國外一視同仁。只要有需要理賠的地方,不管客戶在世界的哪一個角落,新華保險都會把理賠金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到客戶手裡。新華保險用行動維護了中國保險業的國際形象。」同時,郝演蘇教授也提示民眾,「保險是經濟危機環境下最安全的保護傘。」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院長王穩則表示:「老百姓對保險行業最大的意見就是理賠難,而新華保險一貫重視理賠工作,在新華保險理賠就是不難。希望不久的將來百姓對保險行業有類似的誤解。」
作為中國壽險行業連續三屆全國十大保險明星、北京市保險行業形象大使,一直把理賠工作視為壽險事業最重要環節的金愛麗則建議,「對於這種大型跨國理賠服務,國際理賠手續應盡量簡單化,同時保險行業應建立大額跨國理賠專項工作機制」。
6. 一個關於保險投保成功的案例,讓人感動的事跡。
這不簡單,最近的墜機事件,理賠情況都出來了。
很好的數據。
保險業緊急行動,啟動綠色通道,迅速開展「8·24」伊春飛機墜毀事故保險理賠工作,部分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趕赴伊春空難的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送去保險理賠金並慰問受傷客戶及遇難者家屬。
截至8月26日15時,「8•24」墜機事故遇難人員中已確認有35人在20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險,預計賠付2543.98萬元。目前,相關保險公司已向13位遇難人員家屬支付賠款431.95萬元。
對倖存者的投保排查也已開始,目前已確認21人在9家保險公司投保了27份保單。
7. 保險的案例分析
根據你所述情況,保險公司應對張華的損失承擔保險賠付義務,其拒賠無依據,理由如下:
1、張華轉讓房屋以及房屋使用性質的變化,已經系對原保險合同的變更,而保險公司批單的行為已經表明其同意變更保險合同的內容,即,願意承保變更後的保險標的。因此,房屋失火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公司應予賠付;
2、房屋轉讓、使用性質的變化固然會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的增加,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率或拒絕承保,但張華已根據《保險法》第37條的規定,履行了向保險公司通知的義務,而保險公司批單的行為已經表明其接受變更的事實並同意繼續對保險標的承保。因此,其拒賠是不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
8. 常見保險問題及典型案例
價錢糾紛問題,理賠問題,續保問題,退保問題,承保問題,
案例:1995年8月30日,福州市二輕物資供應公司經理林澤炎經平安保險公司業務員林群多次勸說,買了5萬元的重大疾病險,年繳費900元,限定交費期限為20年。並立即支付轉賬支票。8月31日,款項轉到平安在福州工商行的戶頭上,此時林澤炎還未通過體檢。9月1日下午6點半,林澤炎在游泳時溺水身亡,9月4日,家屬將情況告知平安公司,平安公司即派人調查,此時核保尚未通過,保單未發出。最後,平安公司按國際慣例,向林的家人賠付了5萬元的全數賠償。這一賠保案創下當時國內兩項第一,即投保時間最短,和沒有保單的情況下全額賠保。
分析:1、我想這份保單被保險人雖然沒有拿到。但是他肯定是簽字過了。所以認定為這份保險單是生效的。我也按照國際慣例說一下。只要被保險人簽字了,而且錢交過了。那麼這份保單不管到沒到被保險人手裡就已經生效了;一般是錢到的日期算為生效日期。所以平安的做法是沒有任何錯誤的和失職的。
2、案例中說的核保沒有完成,是因為被保險人的體檢結果還沒有出來。按照正常人的理解,可以認為體檢結果沒有出來,這份保險單就不生效?錯了。保險單生效的日期其實應該按照雙方簽定的日期。而且關鍵是在本案中被保險人的死亡跟健康原因沒有任何關系。
3、還有一句話我很有興趣。就是「經理林澤炎經平安保險公司業務員林群多次勸說,」。證明這個業務員的水平不怎麼樣呵呵。
4、從平安保險公司方面考慮一下。他們會認為這個賠償也可以,不賠償也可以。只是不賠償可能會有一點麻煩。
而被保險人的保額很低,只有五萬元,那不如就拿這個案例為自己做廣告了,可能還會有更多的收入呢。這就是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這會大大提高平安在人民心中的地位。這可比什麼TV的廣告費少多了。所以一舉兩得。所以就出現了這個案例。
我寫不了那麼多,你具體再自己想一下吧。
9. 一個關於保險方面的案例,請看一下
王某的2個兄弟有權領取。王妻之母無權領取。
孩子投保的是學平險,學平險的受益人是法定,也就是說王某和妻子都是受益人,可以各領取一半,雖然其中一方受益人和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去,但還有王某做為唯一受益人,王某雖然殺害妻子和孩子,但並非出於主觀故意,而是由於精神病理障礙使其完全喪失理智,並不屬於《新保險法》規定的「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的情形,從法律角度說,他還是合法的受益人,所以王妻應得的保險金是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的,保險公司是按照保險法向王某給付保險金。所以從這方面說保險金不是遺產,和王妻之母沒有任何關系。
另外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想適應的民事活動……」王某現在的法定監護是他的2個兄弟,而不是王妻之母,所以領取保險金的行為由其兄代為行使。拿分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