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網路營銷和傳統房地產營銷有什麼區別
基於互聯網產生的網路營銷,是以目標顧客為導向,強調個性化的全程營銷。簡單來講,就是內企業利用微博各方容面的傳播及代言價值進行的營銷活動。企業通過更新微博跟大家交流,向微博用戶傳播企業、產品的信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或產品形象,達到品牌建設或銷售利潤的營銷目的。
『貳』 房地產傳統營銷方式主要有哪些,優缺點是什麼
房地產傳統營銷方式主要為"房地產中介營銷模式"。
房地產中介營銷模式的優勢:
(1)人們的生活習慣、工作方式、價值觀都比較接受傳統消費
(2)顧客能直接感受到產品,降低了購買風險,售後方面也更有保障
(3)一部分人將逛街購物做為一種時尚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4)面對產品生動形象的解說往往更能成功的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欲
房地產中介營銷模式的劣勢:
(1)商品的附加成本增加從而沒有價格優勢
(2)商品有地域的限制且商品信息不流通,導致地域價格差
(3)廣告成本大且有時間限制、地域限制,並且傳播信息難以保留
『叄』 傳統房產管理的特點和弊端
您好,一、房地產經紀行業特點及存在問題 (一)特點 20世紀90年代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四大提出要發展房地產市場之後,房地產業的發展及專業化分工逐漸明晰,房地產經紀活動也逐步發展起來。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頒布和實施,房地產經紀制度開始確立,房地產經紀市場不斷擴大,經紀隊伍和經紀機構得到較快的發展。房地產經紀行為從房地產領域中剝離出來獨立形成市場行為,既是市場發展的需要,也是市場分工的強烈要求。房地產經紀主要有如下幾個特點: 1.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內容、形式多樣化。從最初的房地產代租、代售到目前房屋置換、房地產項目策劃、樓盤代理、居間代理、代辦交易手續、房地產信息、咨詢等服務。 2.房地產經紀是指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房地產交易而從事的居間、代理等活動的經營行為。經紀活動中經紀主體只提供服務,不從事直接經營,不佔有商品,經紀活動具有報酬性。 3.房地產經紀屬於服務性質,沒有具體產品,透明度差。其活動具有隱蔽性和非連續性,隨著財產轉移過程的終止而終止。 (二)存在問題 市場的深入發展,必然使市場的細分進一步加劇,要求市場運作更具效率,勞動生產率得到更大幅度的提高,從而使資源得到更有效配置,有利於降低社會成本。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房地產經紀同樣應在市場浪潮中尋找最佳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在市場中站穩腳跟,讓自己得到發展。但是我國房地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由於發展時間不長,在初步顯示其生命力的同時,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可避免且又不容忽視的問題。目前房地產經紀行業具體存在著以下幾個較為突出的問題: 1.立法不夠具體完善。我國房地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與房地產經紀相關的法律政策文件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發布的《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國家計委下發的《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部分城市據此還制定了一些地方規章。但總的來說還顯得不成體系,規定過於原則,針對性不強,缺乏可操作性,許多有關方面的問題難以涵蓋。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僅有第57條對中介機構作了簡單規定;《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涉及咨詢、評估和經紀三方面內容,有關房地產經紀的規定卻很少。 2.經紀機構的規模較小、實力偏弱。對房地產經紀業來說,由於市場准入門檻較低,房地產經紀行業風險小、投資少、起步快,因此房地產經紀行業成了許多人人行的首選。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注冊登記的房地產經紀企業機構已逾萬家,從業人員數量達幾十萬人之多。大多數房地產經紀業規模較小,企業實力弱,由此造成信息和信息流通的范圍極其有限,成交效率和經濟效益低下。與實力強勁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相比,房地產經紀機構真是相差甚遠。經紀機構沒有一定的資本作後盾,地鋪式經營,銷售能力欠佳,房地產商不願將項目特別是較大的項目交給經紀代理。 3.經紀機構的無資質、無證書。目前,由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在我國是近幾年才興起的一個行業,不少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缺乏一支經過專門訓練、嚴格資質審查的專家隊伍。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房地產經紀人必須是經過考試、注冊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同時也規定了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具備的條件。盡管這些條件比較低,但是,有些房地產經紀機構也無法達到或者根本不去登記,而是借別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矇混過關。 4.經紀企業自身素質問題。近年來,房地產經紀公司大量成立,吸引了大量的社會各類人員,層次繁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國外房地產經紀人除了精通房地產業務外,還熟悉法律、營銷、建築、評估、金融、計算機等方面的業務,職業技能比較全面,可以說是復合型人才。而我國的房地產經紀人隊伍除有極少數人綜合素質較高外,大量的從業人員業務知識單一。這些人員缺乏基本的專業技能與經驗。有的連起碼的專業知識都沒有。人們經常碰到有的經紀人不懂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的區別,不了解房地產的一般常識,如果涉及評估、按揭、策劃等法律關系復雜、技術難度大的業務,更是無從著手。 房地產經紀人缺乏業務規范和行為規范。如獨家銷售或代理,委託方與被委託方的權利與義務如何劃分,價格如何確定,中途加價權歸誰等,沒有統一的規定,往往容易產生糾紛,有的甚至鑽法律不健全的空子坑害當事人。在我國許多地方,由於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行為的自由度很高,其職業道德和形象欠佳。擅自發布欺騙性廣告,在行業內部相互傾軋,搞不當競爭。甚至以提高業務員提成的辦法,實行暗箱操作,將別的經紀公司或開發公司成交的業務拉到自己賬上。例如,有些開發公司的營銷人員「吃裡扒外」,他們將本公司成交的業務說成是經紀公司做成的,於是經紀公司坐收傭金,營銷人員則吃經紀公司的提成。 5.對房地產經紀業的管理亦存在很多問題。首先,管理部門職能不清,誰都能管,誰都難管,削弱了管理力度。《經紀人管理辦法》規定工商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廣義的經紀人,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則規定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房地產經紀人,兩者職能交叉。照理兩個部門應該密切配合,但由於各自執法依據不同,導致各行其政,工商管理部門按照一般經紀人的要求核發營業執照,但對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機構在專業方面的規定,如資格和資質條件不予配合把關。雖然《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規定領取營業執照1個月內必須到房地產部門備案,但對於大量沒有備案的經紀單位,工商管理部門卻視而不見,而房地產部門又不能吊銷其營業執照。結果導致工商執照與資格資質脫離,因而市場准入就是一句空話,不具備條件的經紀人和經紀機構進入市場如入無人之境。其次,缺乏行業自律和法人自律,職業道德不佳。再次,執法查處力度不夠。國外經紀人只要違規或違反職業道德就會被處以暫停營業或吊銷執照。一旦發生這類事情,經紀人就無法再從事這一職業,因為一旦公開查處就沒有人再委託他做中介。而我國違規或違反職業道德的現象雖然比較嚴重,但實踐中幾乎沒有中介公司被吊銷執照,也很少有房地產經紀人被取消資格。其結果是助長了不正之風,敗壞了房地產經紀業的信譽。
望採納
『肆』 傳統的房地產營銷模式,最好是具體點的(論文要用的),謝謝!!!!
傳統的房地產營銷模式是「房地產中介營銷模式」,具體內容見下方:
[摘 要]房地產中介的營銷模式,隨著房地產事業的發展而發展,由單一邁向多元,主要模式有:單一的門店式營銷模式;縱向的連鎖店營銷模式;橫向的聯動式營銷模式;便捷的網路化營銷模式。房地產中介的營銷模式仍將不斷地推陳出新,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
[關鍵詞]房地產中介 營銷模式 發展
作者簡介:郭銳娟(1963—),女,廣州市番禺區工貿職業技術學校,財經講師,經濟師。
所謂中介,是介於供應者與需求者之間的一座橋梁,是溝通供需雙方,撮合交易成功的一種經營組織。房地產中介就是這樣一種經營組織,它在房地產交易市場中,溝通房地產開發商(或房地產供應者)與房地產購買者之間關系,為買賣雙方傳遞交易信息,搭建交易平台,推動交易實現。房地產中介的營銷模式,隨著房地產事業的發展而發展,由單一邁向多元。本文擬就此展開研究。
一、單一的門店式營銷模式
早期的房地產中介,開業經營往往是從一桌一椅開始,非常簡陋,行業門檻較低。中介人員只要做到以勤為本,即勤聯系顧客,勤接待顧客,勤了解市場,經營一般不會陷入困境。如果能在勤的基礎上加上誠信,即誠懇待客,誠實辦事,信守合約,信守道義,則這些房地產中介公司極易得到發展,由小變大,由弱變強。
樓主怎麼會在網上查詢論文資料呢?論文資料可以通過「檢索」來查詢,找到電子資料庫,然後進行「檢索」就可以了。
『伍』 房地產傳統營銷方式主要有哪些,優缺點是什麼
傳統營銷方式你現在基本都能看得到,缺點是沒什麼新意。有些很不錯新方式你可以借鑒,去看看北京上海的一些模式吧,比如「ipad電子樓書」的應用。
『陸』 房地產有哪些策劃模式及它們的優缺點
你問的問題太寬泛了吧!!大師估計都回答不了,每個項目的營銷策劃手段都不同,自然各有各的優缺點。
『柒』 有哪些傳統的房地產營銷模式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應該是做網路優化。因為現在人都會上網。他想在哪個地區買房子會在網路里搜索。
『捌』 房地產傳統銷售模式如何落伍
傳統的銷售模式是把廣告打出去,然後等著客戶上門,這個模式已經落伍。客戶現專在都很理性,報屬紙、戶外等廣告帶來的來訪客戶非常少,傳統的宣傳模式已經不能吸引客戶。要想突破傳統銷售模式,就要走出去,就要對現在的模式做改革,當然這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的。還是要結合實際情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