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是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是英文Business-to-Consumer的縮寫,即商家對消費者,也就是通常說的商業零售,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最具有代表性的B2C電子商務模式就是網上零售網站,比如國內最大的中文網上書店當當網(dangdang.com)就是一個B2C電子商務網站的典型,美國的亞馬遜網上商店(Amazon.com)是全球最著名的B2C電子商務網站。
B2C電子商務的模式並不是惟一的,專門依靠網站開展網上零售的只是B2C電子商務的一種形式,企業網站也可以開設面向消費者的在線直接銷售,這也是B2C電子商務的的表現形式。
電子商務相關的縮寫詞彙還有B2C(商業對消費者)、C2C(消費者之間、消費者對消費者)、G2B(政府對企業)等。
『貳』 B2C的營銷策略
1.收取服務費;
2.會員制,根據不同的方式及服務的范圍收取會員的會費;
3.降低價格,擴大銷售量。價格的低廉,吸引網上買家,點擊率提高,訪問量持續攀升。
『叄』 關於B2C 營銷方式
這叫 經營,不叫 營銷。
營銷是把商品賣出去的方法。
經營是怎麼調配產業內鏈。
你應該問的是,容這兩種 經營方式 都是什麼?
如果回答這個問題,一個是做買賣,即低價買,高價賣。 一個是建立供需平台,收取手續費。
『肆』 屬於b2b2c模式的營銷企業有哪些
b2b2c電子商務模式的創始人是吉人的營銷總監代玉吉,那時o2o還正是紅火的時候,電子商務模式模式的核心價值在於執行,是盡最大可能將線上流量引導到線下,實現最大限度的價值轉化。
常見對b2b2c電子商務模式的定義是: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 ,企業對企業對消費者。第一個B指的是商品或服務的供應商,第二個B指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C則是表示消費者。b2b2c來源於目前的b2b、c2c模式的演變和完善,是把b2b和c2c結合起來,通過b2b2c電子商務構建自己的物流供應鏈系統,提供統一的服務。
一般來說,b2b2c電子商務系統作為企業互聯網上的銷售渠道,它能夠快速的發布商品,即時有效的與買家交流溝通。具有如下特點:
1、將企業、個人用戶不同需求完全整合在一起,縮短了整個銷售鏈的時間;
2、節省客戶的各種時間、資金和風險等方面的成本;
3、給商家建立完善的物流體系,根據客戶需求選擇合適的物流公司,加強與物流企業的協作,形成整套的物流解決方案。
像b2b2c這些商業模式都是商家創新出來的,尤為適合那些由傳統向線上發力的企業,如家政、教育、汽車(後)服務、本地生活服務等,這些企業普遍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1、集中度特別低,比如租車行業前十名的「巨頭」加在一起都不到全部市場份額的15%;
2、行業整體標准化水平比較低,比如家政行業,能找得出來的有標准化培訓體系的公司比起其他成熟行業來少得可憐;
3、具有共性的行業痛點亟待解決,比如教育機構招生瓶頸和擴張時的模式太重。
b2b2c模式的電子商務意味著從不同角度出發,設身處地的關心解決平台方、入駐商家及消費者的問題,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的參考亞馬遜、天貓和京東這些成功案例,為商家定製一套標準的行業規則,同時解決電子商務的某個痛點,從而大大提高網上交易運營的效率。
『伍』 設計一個B2C電子商務的案例分析材料,要求包括案例場景和案例分析!
最近看到一個電子商務在直營方面的案例,拿來和大家分享一下。網店的名字叫做殼殼果(COCON.NUT),屬於安徽詹氏食品的一個互聯網直營品牌。從策劃上線到今天,不足半年的時間,但是卻在營銷和產品方面確立了獨特的市場地位。 一、營銷高度 開始分析之前,也請看下殼殼果在網路裡面的介紹,特別是願景、承諾、價值觀方面的立意非常高,給人以想做百年生意的感覺。事實上,策劃團隊也應該深入推敲了所有的文案,包括塑造了一個殼殼老爹的形象,也是在休閑食品界所沒有的。當然,消費者也會感覺到這種精心布局的氣場,更能認同殼殼果在這一細分領域的專業形象。 而作為運營方,之所以選擇堅果這個領域,和堅果的屬性有密切關系。電子商務的最大特點是讓銷售扁平化,去渠道化,但是如果產品的采購量太小或者運輸成本遠高於采購成本就會讓終端消費者放棄采購的想法,反過來如果采購成本太高或者決策成本太高也會讓客戶放棄網購行為。而堅果類食品恰好在低價和高價之間,滿足采購和運輸成本最佳匹配的特點。 二、供應鏈環節 由於有詹氏的背景,所以,在采購和庫存等管理方面,應該沒有太多管理上的瓶頸。不過從殼殼果的承諾來看,要在15天內吃到新鮮的堅果,一定要有一個反推到製造鏈的下單流程。特別細的環節需要參觀了才可能觀察到。不過,最大的挑戰應該在於整個原材料收集到加工存儲能不能支撐後面營銷量徒增而不破壞質量的風險。 三、風格匹配 網路營銷對傳統行業最大的挑戰在於風格的把握不夠。由於早期進入到網購領域的用戶都是比較時尚的一群人,所以他們對於品牌的形象和視覺特色都比較在意。這點上殼殼果有足夠的重視,雖然能看到他們在一些設計上面缺少一個統一的創意和視覺總監進行把握,但是親和度已經足夠完善,能打動很多消費者的心。 四、殼殼文化 堅果類產品算是一種快銷品了,所以,快銷DNA是需要建立起來的。這點上殼殼果也足夠重視,從品牌傳奇到社區運維,以及上線第一天進行的大規模促銷都是很好的看點。不過這個問題,殼殼老爹應該還有一些不足之處,沒有把握到品牌DNA的精髓,只是停留在形式層面,更深入下去,應該是休閑時尚和健康關懷的層面。 之所以關注殼殼果這樣一個新模式的出現,可以看到,以前的傳統是從實體向網路延伸的模式(好比李寧等品牌開網店),而未來漸漸成為實體作依託建立網路新品牌的模式。同時,網路渠道的扁平化也成為其銷售網路中的新特色。大膽點推測,如果再加上點傳銷的元素和制度,是不是就成為安利這樣的公司了,同時並不影響母品牌的影響力。 從殼殼果的建立可以看到,未來會有更多類似的公司出現,他們介於實體、渠道、直銷之間的一種方式,而隨時可以演變成這些模式。相信這就是互聯網經濟對接實體經濟的新營銷。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意見,希望能給大家一點幫助,有興趣的同學也可以去看看殼殼果,觀察一下他們的經營模式和營銷理念,我想叢中應該能學到不少東西!
『陸』 B2B、B2C、C2C、O2O四種電子商務模式在實際中的運營案例有哪些
b2b的代表性企業有阿里國際、1688、敦煌網、環球資源、中國化工網等。
b2c的代表性版企業有天貓、權京東、亞馬遜等。
c2c的代表性企業有淘寶、拍拍網等。
O2O的代表性企業有大眾點評、餓了么、滴滴打車等。
(6)b2c營銷案例擴展閱讀:
B2B:阿里巴巴,B2C:京東商城,天貓,C2C:淘寶,O2O:Airbnb。
電子商務利用了移動商務、電子資金轉移、供應鏈管理、互聯網營銷、在線交易處理、電子數據交換、庫存管理系統和自動數據收集系統等技術。
現代電子商務通常使用萬維網(World Wide Web)作為交易生命周期的至少一部分,盡管它也可能使用電子郵件等其他技術。
典型的電子商務交易包括購買在線書籍(如亞馬遜)和音樂購買(音樂下載以數字發行形式如iTunes商店),以及更少的程度,定製化/個性化的在線酒店庫存服務。
『柒』 是不是所有商品都適合B2C模式,放在網上進行銷售,為什麼舉出成功和失敗的案例並進行分析
呵呵,一看就知道是大學作業不會做的大學生,來求助網路的!當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在網上銷售咯!沒有為什麼,這個是常識 呵呵!
『捌』 傳統企業轉型b2c模式成功的有哪些
摘自:YiShop電商系統
概括起來,傳統企業B2C電子商務,根據其目標及資源配置的不同,主要分為三種模式,即:渠道模式、品牌模式、平台模式。
1、渠道模式
很多傳統企業介入電子商務,其目的只是為了打開另一條新渠道,把電子商務當作渠道來運作。這其中包括那些線下領導品牌、線下渠道不多的品牌和規模不大的品牌。
這種模式,企業可以利用電子商務銷貨、銷庫存或者銷售另一套產品系列。要完成這個目的,企業首先要考慮的就是要如何解決線上和線下渠道的沖突問題。
另一個方面,如果要採用這種模式,那麼,「背靠大樹好乘涼」的策略就比較適用。企業沒有必要花大投入去自己建立電子商務網站,而應該更多地利用淘寶、京東、卓越、當當、拍拍網等現成的銷售平台。
2、品牌模式
所謂品牌模式,就是象PPG、BONO、凡客誠品那種在網上建立一個獨立的品牌,為網路提供專供產品與品牌,並對之進行營銷和推廣。採取這種模式,企業對自身的定位和核心競爭力的培養,顯得至關重要。而且,這種網路品牌的建立,它涉及到電子商務的整個系統,企業所要投入的關注與費用,不比運作一個實體品牌差多少。
3、平台模式
電子商務平台模式,是象當當、京東那種,不是銷售自有的單一品牌,而是整合別的企業的不同類產品或同類產品,整合眾多品牌與產品在一個電子商務網站平台上進行銷售。
現在很多企業由於對平台模式不了解,一上來就說我要做成象當當和京東那樣的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各種產品。他們忘了,這種平台模式是最難的模式,不是一般企業能夠做得好的。
因為平台模式涉及到同一條產業鏈的上游、中游、下游,還涉及到不同產業鏈的上中下游和不同產業鏈的融合,所以,對於平台的台主來說,如何有效整合這些不同產業鏈主體,其所需要的核心能力和資源是極為龐大的,運作起來也非常復雜,對台主最大的考驗就來自於「控制力」。
縱向一體化考驗的是企業縱深方向的控制力,平台模式考驗的是企業在橫向上對各類資源、產品的協調與平衡。騰訊因為有了殺手級的產品QQ,所以能夠建立起一個由自己決定的封閉的平台。而後來者會以更開放的、整合更多信息、服務和應用的新平台去覆蓋那些封閉的平台,這個時候,台主能否有控制力實現對平台的掌控,對於台主來講,就是最大的考驗。
『玖』 B2B,B2C,C2C,O2O四種電子商務模式在實際中的運營案例有哪些
B2B:阿里巴巴;B2C:京東商城,天貓;C2C:淘寶;O2O:Airb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