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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宣傳民法典

發布時間:2022-07-18 14:51:43

1. 檢察院觀看民法典三人談講座視頻觀後學習討論情況、問題和意見建議

這也提問,你也太難了吧

2. 民法典有什麼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依據《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網頁鏈接的詮釋的意義有: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第一,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調整規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范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託的財產關系、交易關系,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民法典頒布實施,並不意味著一勞永逸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還需要不斷配套、補充、細化。有關國家機關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對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國家有關規定,要抓緊清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要發揮法律解釋的作用,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保持民法典穩定性和適應性相統一。

「法與時轉則治。」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經濟社會生活中各種利益關系不斷變化,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實踐表明,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人們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斷涌現,也給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課題。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第三,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要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權益聯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時完善相關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准。要加強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工作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

民法典專業性較強,實施中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第四,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編1260條、10萬多字,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最大、編章結構最復雜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專業術語很多,要加強解讀。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於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於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法理論研究和話語體系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同日新月異的民法實踐相比還不完全適應。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

3. 檢察機關如何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A 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檢察宣傳工作


檢察宣傳工作是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展示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形象的陣地;是宣揚檢察工作主題,推動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的有力武器;是檢察機關弘揚時代精神,與時俱進,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重要的輿論保障和智力支持;是實行檢務公開,開展法制宣傳的窗口;也是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取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的紐帶和橋梁。檢察宣傳工作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各級檢察院在具體進行檢察宣傳時,由於種種原因,經常出現宣傳工作進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強等現象,在基層檢察院表現尤為突出。這些問題如不認真對待、及時解決,不但會制約檢察宣傳工作自身發展,亦會影響檢察機關整體工作的推進。

一、基層檢察院宣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宣傳意識不強。檢察工作是否真正實現了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律宣傳、個案宣傳、隊伍宣傳。但是,由於「業務本位」思想作祟,基層院部分幹警認為宣傳工作只是辦案工作的「副產品」和「衍生物」,有「重辦案、輕宣傳」的思想,忽視了檢察宣傳與檢察業務的統一性,對檢察宣傳工作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目標考評,在撰寫宣傳材料時,有隻求數量、不講質量的情況,導致宣傳質量不高,宣傳文章出彩不多。

(二)是宣傳力量較弱。基層院的主要宣傳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數幹警身上,而且很少有專職檢察宣傳人員,都是從其他科室抽調的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幹警擔任,並且未受過系統的培訓或學習,自身寫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傳報道及調研任務,往往力不從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時、全面地報道檢察隊伍建設和檢察業務工作,必須加大檢察宣傳隊伍提高宣傳水平及能力。

(三)是宣傳方法單一。基層院宣傳報道大多是以文字宣傳為主,電視宣傳為輔。由於時間、條件所限,進行網路宣傳,利用互聯網展示檢察機關風采,尚處於起步嘗試階段,專題宣傳和陣地宣傳也未形成有效規模。根據檢察工作發展的需要,各個階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點和宣傳重點,在實際工作中雖然也圍繞這些重點進行宣傳,但仍停留在就事論事的現象報道,未能有效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廣鏡頭的立體性、深刻性的專題宣傳,致使檢察業務工作和檢察隊伍建設不能向社會及時、全面、廣泛的進行報道宣傳。

二、加強檢察宣傳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是提高認識,增強宣傳能力。檢察宣傳工作是黨的宣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檢察宣傳工作,對推進依法治國、促進檢察改革和隊伍建設、改進檢察工作和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現在還有一些幹警對宣傳工作的任務作用認識不足,總認為我們是業務機關,把業務搞上去,把隊伍管理好就行了,對檢察宣傳工作的認識不到位,檢察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因此要通過各種形式提高幹警尤其是中層幹部對宣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圍繞中心,營造濃厚氛圍。檢察宣傳工作,要緊緊圍繞辦案實際,以個案、類案以及專門性問題展開宣傳,多開展一些有組織有意義的宣傳活動,避免和防止出現重復宣傳,切實提高宣傳的質量和水平。一是要將檢察機關工作的「重點」與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結合。二是要抓住工作的「亮點」。三是要關注群眾議論的「熱點」。四是要瞄準事關社會穩定的「焦點」。

(三)是把握規律,增強宣傳效果。一方面是確立新思路,開辟多渠道。基層院的宣傳工作,是以文字宣傳為主,以電台、電視聲像宣傳為輔開展的。現在的報刊雜志多,尤其是網路發展迅猛,基層院要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增加兩個「翅膀」,把平面媒體和網路利用起來。投稿范圍以地市級媒體為立足點,以省級以上媒體為主攻點,力求在宣傳數量上有新突破,在宣傳質量和效果上上水平。另一方面是採取多形式,佔領多陣地。在發稿方向上,做到各種媒體一齊上,各個板面一齊上;在稿件形式上,文章和圖片一齊上,新聞和言論一齊上,廣播與電視一齊上,常規宣傳和網路宣傳一起上。同時要更多地利用現代媒體,不斷增強互聯網站登載檢察新聞信息和發布理論文章的數量,提高檢察宣傳的時效性,擴大檢察宣傳的社會影響力。再就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與合作。宣傳主管部門要經常與當地主要媒體、甚至國內一些媒體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聯系,增進友誼,獲取指導,爭取使他們多採用稿件,使檢察機關獲得更多的合作夥伴,更廣泛的工作宣傳。

(四)是提高素質,建設專干隊伍。檢察宣傳工作有它的特殊性,僅靠院領導思想上重視還不夠,僅有物質上的獎勵與精神上的鼓勵也不夠。要推進宣傳工作,還必須具有熱心並擅長做宣傳工作的人,有一支高素質的宣傳工作隊伍。(1)是各部門都要落實宣傳工作人員,任務落實到人頭上。(2)是要加強培訓,尤其是在兼職人員多的情況下,他們更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識,需要更高的宣傳工作能力與水平,以利於他們更好地開展工作。(3)是要多一些關心愛護,領導對專兼職宣傳人員,要在政治上多關心愛護,在工作上多支持體諒,在生活上多關注身體健康和家庭困難,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4)是要教育宣傳人員顧全大局,加強自我修養,不斷增強大局意識,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淡泊名利,始終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

三、做好檢察宣傳工作需要正確處理幾對矛盾

(一)正確處理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與宣傳方式過於傳統的矛盾

檢察業務工作及檢察隊伍建設在不斷創新發展,傳統的檢察宣傳模式已不能適應檢察工作發展,需要檢察宣傳人員解放思想,客服就宣傳講宣傳、重數量輕質量、重形式輕效果的傾向,把宣傳工作植根於豐富多彩的檢察實踐,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檢察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確保檢察業務工作與宣傳工作良性互動,相互促進;要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大膽創新,廣泛運用多種手段開展檢察宣傳工作,拓展檢察宣傳陣地,擴大檢察宣傳的覆蓋面;要以豐富生動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朴實無華的文風,報道那些內容實在、新聞性強、真實感人、可學可敬得人和事,增強報道的可讀性,增強宣傳對象的影響力、感染力。

(二)正確處理檢察宣傳工作與群眾期待不相適應的矛盾

近年來,雖然基層院加強了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合作,加大了對外宣傳力度,組織開展了集中報道、送法宣傳等活動,但與人民群眾日益增強的法治意識、更高要求、更多期待還不相適應,影響了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檢察工作的了解和認識。基層院領導和宣傳人員要從思想上根除檢察機關是「強勢機關」的認識,讓檢察工作不再神秘,以開放的姿態面向社會、面向人民群眾,在嚴格執行檢察宣傳制度規定,嚴格執行檢察宣傳紀律的基礎上,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采訪、專題采訪等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檢察工作,宣傳檢察機關和檢察幹警,達到引導群眾正確認識、有效監督檢察工作。充分信任、真誠關心和支持檢察工作的目的。

(三)正確處理新興媒體快速發展與檢察宣傳應對不足的矛盾

互聯網作為新興傳播媒介,它的飛速發展,對世界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互聯網具有即時、多元、互動及傳播快、覆蓋廣、影響大、難控制等特點,其影響力已超過了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檢察工作和檢察人員發生的敏感問題,一旦上網,很容易引起網民的高度關注甚至炒作,對檢察隊伍形象的影響將產生快速放大反應和連鎖反映。為完善對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處置和引導措施,各檢察院都建立了網評員,開展網路宣傳和網評工作。但是,由於組建時間短、人員數量少,掌握網路規律、應對網路輿情的能力還較弱,與快速有效應對網路輿情的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檢察院領導要高度重視網路宣傳工作和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加強網路輿情引導能力建設,加強網路宣傳硬體保障。網評員要加強網路規律的研究,積極參加網路評論,努力將佔先機,把握話語權,贏得主動權,為檢察工作科學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的網路輿論環境。

(四)正確處理宣傳檢察改革與促進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矛盾

檢察事業的創新發展,根本出路在於深化檢察改革。檢察宣傳工作必須適應新形勢、迎接新挑戰、探索新路子,把工作的著眼點放到促進檢察工作、實現檢察事業創新發展的大局上來,以高度的熱情關注檢察改革,積極穩妥地宣傳本地區、本單位檢察改革的成效。對與高檢院牽頭的司法改革任務並取得改革成效的要大力宣傳,對仍處於是眼界頓,尚未產生明顯成效,沒有得到上級院批準的,在宣傳上要慎重,特別要防止為片面追求宣傳效果,向媒體提供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改革「成果」的錯誤做法。檢察院宣傳部門和宣傳幹警要有政策觀念和大局意識,在檢察改革的宣傳上,只能幫忙,不能添亂。

4. 在民法典出台的過程中,有哪些政治主體參加這些主體分別發揮了什麼作用

1.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2.在實施過程中,人大發揮依法發揮監督作用,依法履行職責。
3.司法機關公正司法。
4.行政機關加強普法宣傳教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5.社會各界,開展普法宣傳,學法尊法,守法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二十六條委員長會議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由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如果委員長會議認為法律案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可以建議提案人修改完善後再向常務委員會提出。
第二十七條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是否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會議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不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應當向常務委員會會議報告或者向提案人說明。專門委員會審議的時候,可以邀請提案人列席會議,發表意見。

5. 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宣傳詞,要求言簡意賅,朗朗上口。

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宣傳卡

檢察官提示
1、當你與別人發生矛盾糾紛,或者認為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不得已訴諸法院,可判決、裁定結果卻與你的期望不一致時,你會怎麼辦?當你不服一審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而提出上訴,期望二審能予以改判,而等來的卻是維持原判,你又該怎麼辦?
——其中一條有效途徑就是向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申訴,檢察機關將對確有錯誤的生效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依法進行法律監督;但對於正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檢察機關將會堅決維護,並向你耐心說明理由,以解開纏繞在你心頭的疑慮。
2、如果你是訴訟當事人,對於人民法院正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請你積極地履行應盡的義務,還你和對方當事人一個寧靜、祥和的生活。

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是履行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的部門,它通過辦理民事、行政抗訴類案件和非抗訴類案件,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以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抗訴類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所規定的情形包括: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四)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十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非抗訴類案件』
◆督促起訴
主要指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和國有資產遭受損害,而職能部門、管理部門或國有單位不行使自己的職責,而案件性質又可通過民事訴訟獲得司法救濟的,檢察機關以監督者的身份,督促有關監管部門或國有單位履行職責,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制度。主要適用於:
1、在國有土地、礦藏等自然資源出讓、開發過程中,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
2、在國有文物保管、保護等過程中,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
3、在公共工程招標、發包過程中,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
4、政府部門基於各類扶助目的而向企業或個人出借的專門財政資金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及時收回,或違反相關政策規定將資金出借給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的;
5、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6、在國有資產拍賣、變賣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7、其他由於監管不力或濫用職權,損害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的。
支持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主要適用於:1、國有資產流失、損失案件; 2、社會弱勢群體急需救助的情形。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主要適用於:
1、由於犯罪行為使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物質損失且遭受損失的單位知情後不提起或不能提起訴訟的案件,如:因貪賄、挪用、職務侵佔、私分國有資產、玩忽職守、簽訂合同失職等犯罪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而無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
2、由於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物質損失且影響惡劣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經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執行監督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確有執行條件而人民法院怠於執行或超標的執行的民事執行裁定、執行決定和執行行為進行監督。主要適用於:
1、不認真核實財產歸屬,查封或執行案外人的財產;
2、任意改變判決內容,超越執行范圍,在執行中以執代審;
3、任意增加、變更執行措施;
4、對申請執行人提出的被執行人明確的財產線索不予重視致使執行不能的;
5、徇私枉法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被執行財產;
6、不考慮被執行人的合法利益,超標的查封或者故意造成被執行人其他損失;
7、執行中串通當事人製造偽證,毀滅證據的;
8、執行人員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證據、文書的;
9、涉嫌瀆職犯罪、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貪污挪用公款等。
◆調解監督
重點監督明顯違反自願、合法原則,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嚴重損害第三方當事人利益的調解案件。
◆公益訴訟
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法律的授權,對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不特定他人利益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對人法律責任。主要適用於:
1、國有資產流失案件。此類案件包括國有資產和國有土地兩大類;
2、環境污染等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案件。
3、不正當競爭、侵害弱勢群體利益案件;
4、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遭受損失未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

為了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相關組織或者個人可根據民行檢察抗訴類案件和非抗訴類案件的受案范圍提出申訴,或為檢察機關提供線索。

6. 我國民法典第236條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第236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也就是說,三娃必須把房子還回來。」檢察官公布了正確答案,鄉親們「如夢初醒」。

這個場景是今年6月重慶市榮昌區檢察院檢察三部檢察官在該區銅鼓鎮劉驥村開展「解讀民法典,宣講到鄉村」活動的一幕。一傳十,十傳百,聽說民法典講得好、很實用,周圍鎮村紛紛聯繫上檢察官預約了接下來的「普法檔期」。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民法典宣傳的重中之重。」在重慶市檢察院檢察長賀恆揚看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體現了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鮮明中國特色。「學習民法典,更要將其當作一種公民法治素養的養成和民法精神的熏陶,培塑正確的道德觀、價值觀和法治觀。」

近日,浙江省浦江縣檢察院民法典宣講團成員金倩如走進該縣新光村,用地道的浦江方言為村民講解民法典,同樣贏得村民點贊。浦江縣檢察院專門組成了民法典宣講團,自編自導自演開辦普法小劇場,將民法典知識以聽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傳遞給村民。

「檢察官播放的視頻雖然只有1分鍾左右,但是看完就能明白說了什麼道理,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就知道該怎麼辦了。」浦江縣朝陽村黨支部書記金振煥說道。民法典宣講團自今年7月1日成立以來,已到基層開展民法典宣講15次,聽眾達5000餘人次。

據了解,近年來,各級檢察院利用國家法律頒布實施或者特殊紀念日等時間節點,廣泛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周和宣傳日活動,已成為國家法治宣傳道路上一道獨特風景。

典型案例成普法「金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崇高價值。

公平正義不是抽象概念,可以通過具體的案例去體現,法治信仰不能一朝一夕養成,同樣需要通過具體的案例來增強。

今年以來,檢察機關將案例作為普法的「金礦」,通過發布指導案例、典型案例的方式,以案釋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普法效果。

民航總醫院殺醫案、操場埋屍案、淶源反殺案……縱觀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有一個鮮明特點:用典型案例講故事、講政治、講法治。

「案例是鮮活生動的法治教材,也是最好的法治教科書。圍繞案例講法治,越講越清楚。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案例,不僅僅是中國檢察故事,更是中國法治故事。」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說。

正如這位負責人所言,講好法治故事,不僅能體現司法進步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同時也能立足案例宣傳黨和國家的司法政策、憲法法律精神,引領社會法治觀念,增強全社會的法治素養。

近年來,正當防衛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明確正當防衛的界限標准,回應群眾關切,是當前司法機關一項突出和緊迫的任務。2020年11月27日,最高檢專門發布了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

「這次典型案例的發布,是為了回應社會關切,使正當防衛案件的處理成為全民普法的法治公開課,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保護正當防衛者和見義勇為人的合法權益,弘揚『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說。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最高檢以每周一次的頻率,發布了十批55件涉疫情典型案例。

十批涉疫典型案例形象、生動地向全社會傳遞這樣一個信號——疫情防控期間,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積極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大局,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要求和制度規定,服從並配合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工作。對此,網友評論說典型案例「接地氣,發聲及時,打擊精準,維護穩定,戰『疫』有功」,感受到「戰勝疫情靠大家,法律法規保大家」。

7. 憲法民法典相關內容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擁有最高的權力,而法律是除憲法以外的規范性文件的統稱,其權力僅低於憲法,但所有的法律都必須以憲法為基礎進行制定,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得與憲法相沖突。
法律分析
憲法不屬於法律。可以說,憲法是母法,法律是子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據憲法來制定,因此每部法律在最後都要寫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句話,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是最高行為准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憲法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憲法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憲法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有的還規定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以及統治階級認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第一百三十七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8. 如何發揮 檢察機關在 依法治國中作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直面我國法治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提出了關於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關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出了全面部署,回應了人民呼聲和社會關切,必將有力推進依法治國進程,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綱領性文件。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離不開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離不開法治的保障和支持,《決定》實現了依法治國的歷史跨越,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檢察機關做為國家治理中的重器,在依法治國全局戰略中肩負著舉止若輕的重任,《決定》為檢察事業發展開辟了更加寬闊的前景,我們要順應時代潮流,做出無愧於時代的業績。
一、堅持黨的領導,捍衛憲法權威,確保檢察工作正確的方向
檢察機關要解決存在的問題,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釐清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在我國,堅持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任何偏離黨的領導,背離憲法走西方所謂「憲政」的歪門邪路,是堅決不允許也行不通的。所以檢察機關只有堅定不移的堅持黨的領導,在憲法授權范圍內積極作為,才能在這場宏大的改革浪潮中,肩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
二、增強使命感,主動作為,全面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
《決定》描繪了依法治國新藍圖,闡釋了依法治國新理念。指明了方向,明確了目標任務。檢察機關要善於在黨和國家宏大戰略中准確定位,打贏階段性戰役。
一是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二是公正司法,嚴格執法,提高檢察公信力
三是監督依法行政,推進法制政府建設
四是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三、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夯實依法治國基礎
檢察隊伍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首先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其次,建立完善的執法規范,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依法規范檢察人員與當事人、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第三,持之以恆加強作風建設。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敢於向一切違法亂紀腐敗行為「動刀子」。 四、深化改革,積極作為,提速依法治國進程。《決定》對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明確了任務,檢察機關一定要在深化改革的大局中,不等不靠,積極作為,在改革總體框架內,進行深度改革,建立適應依法治國總戰略的檢察運行機制。
一是積極參與人大的立法工作。
二是積極探索,深化檢察改革。要在頂層設計的框架內,積極探索建立適應依法治國要求的檢察體制機制。
三是加快推進檢察人員職業化進程,完善各級各類人員分類目標管理,健全內部執法辦案流程管控,完善檢察人員執法保障規范,確保檢察人員公正執法、嚴格執法。
依法治國布局宏大,前途光明,意義非凡。為檢察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戰場。全體檢察人員一定要領會要義,把握先機,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肩負起歷史使命,書寫無愧於時代的新篇章。

9. 江蘇省泰州檢察院普法中心都有哪些展示內容

江蘇省泰州市檢察院普法中心由北京三月雨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承建,於2020年3月31日正式啟用。
泰州檢察普法中心位於梅蘭東路123號泰州市人民檢察院錦園,面積約1200平方米,整個中心分為三個展區。第一展區通過聲光電技術展示了我國法治建設歷程的變遷以及檢察機關的職能。第二展區以戶外法治長廊的形式,展示了泰州市檢察機關司法辦案和法律監督成效,突出以案釋法。第三展區為活動區和體驗區,可開展公開聽證、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等「檢察開庭」活動。還設有普法大講堂,同時可容納80餘人觀看普法宣傳片、開展法律論壇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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