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促銷費用計入哪個科目
促銷費用一般計入銷售費用中,可以設置明細科目業務宣傳費或促銷費。
㈡ 什麼是廣宣費
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所謂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所支付的費用。
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
(2)宣傳費促銷擴展閱讀:
廣告費稅前扣除標准: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除特殊行業另有規定以外,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廣告費。
納稅人每一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同時還規定,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1]89號)規定,對部分行業的廣告支出稅前扣除標准作以下調整:
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葯、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2、從事軟體開發、集成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3、上述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企業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長型企業,經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批准,企業在拓展市場特殊時期的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或適當提高扣除比例。
4、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的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公益廣告的形式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的比例據實扣除。
5、其他企業的廣告費用扣除問題仍按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0]8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取消了上述對部分行業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的審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82號)規定,取消該審批事項後,納稅人發生的廣告費用支出的稅前扣除標准,應按照現行規定執行。特殊行業確需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制葯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5]21號)規定,自2005年起,制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25%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費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費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服裝生產企業廣告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6]107號)規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裝生產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符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四十一條規定條件的廣告費支出,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費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廣告費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開發企業取得的預售收入不得作為廣告費的計算基數。
至預售收入轉為實際銷售收入時,再將其作為計算基數;新辦開發企業在取得第一筆開發產品實際銷售收入之前發生的,與建造、銷售開發產品相關的廣告費可以向後結轉,按稅收規定的標准扣除,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納稅年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廣告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業務宣傳費
㈢ 宣傳費包括
宣傳費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宣傳資料、展會支出、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公關設計費、以及上述與產品宣傳相關的食宿費、材料費、人工費,服裝費、場地租賃費,等等。總之,業務宣傳費是企業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者公益廣告的形式主義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的比例據實扣除。
稅法規定,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憑能夠證明有關支出確已實際發生的合規憑據,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宣傳費促銷擴展閱讀:宣傳費與廣告費容易混淆,怎麼區分?
廣告費:
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所支付的費用。
稅法規定,廣告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憑能夠證明有關支出確已實際發生的合規憑據,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賬務處理是銷售費用——廣告費
銷售費用:屬於損益類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等。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區別: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①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台、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②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參考資料:宣傳費包括哪些-網路
㈣ 促銷費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嗎
不能。
促銷費用一般計入銷售費用中,可以設置明細科目業務宣傳費或促銷費。
促銷費用屬於銷售費用。銷售費用預算通常有銷售收入預算、銷售成本預算、營銷費用預算三個部分,營銷費用預算基本上可以分為市場費用預算和行政後勤費用預算兩大類。
㈤ 哪些費用屬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廣告費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費用:廣告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發布;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並要注意廣告費支出與贊助支出的區分。
業務宣傳費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廣告發布者傳播的廣告性支出。
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為了達到促銷之目的而支付的費用,由於現行稅法對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實行合並扣除,因此再從屬性上對二者進行區分已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企業無論是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通過廣告公司發布廣告,還是通過各類印刷、製作單位製作如購物袋、遮陽傘、各類紀念品等印有企業標志的宣傳物品,所支付的費用均可合並在規定比例內予以扣除。
(5)宣傳費促銷擴展閱讀: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對於化妝品製造銷售、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下同)企業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30%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煙草類、糧食類、白酒類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參照資料:網路-廣告費
㈥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准
法律分析: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准: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扣除,超過部分向以後結轉。根據國家規定,除國家財政、稅務機關另有規定外,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允許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後的納稅年度結轉和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為促銷目的而支付的。它們既有共同的屬性,又有區別。根據現行稅法,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以合並扣除。企業是通過廣告公司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發放廣告,還是通過各種印刷生產單位,如購物袋、遮陽傘、各種紀念品等,為帶有企業標識的宣傳品發放廣告,支付的費用可以在規定的比例內合並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㈦ 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的區別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①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②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相關鏈接】非廣告性的贊助支出,稅前不得扣除。
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務,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而支付給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費用。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廣告發布者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
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為了達到促銷之目的進行宣傳而支付的費用。在企業所得稅上對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均規定實行合並扣除,因此再從屬性上對二者進行區分已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企業無論是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通過廣告公司發布廣告,還是通過各類印刷、製作單位製作如購物袋、遮陽傘、各類紀念品等印有企業標志的宣傳物品,所支付的費用均可合並在規定比例內予以扣除。二者的根本性區別為是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
㈧ 促銷費是否應列入業務宣傳費
促銷費是宣傳費的一項,但是全部計入宣傳費不合適,因宣傳費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是有限制的
㈨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准: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扣除,超過部分向以後結轉。根據國家規定,除國家財政、稅務機關另有規定外,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允許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後的納稅年度結轉和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為促銷目的而支付的。它們既有共同的屬性,又有區別。根據現行稅法,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以合並扣除。企業是通過廣告公司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發放廣告,還是通過各種印刷生產單位,如購物袋、遮陽傘、各種紀念品等,為帶有企業標識的宣傳品發放廣告,支付的費用可以在規定的比例內合並扣除。
廣告費扣除比例是宣傳費的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是全年營業收入的15%。
一般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其中銷售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
對化妝品製造與銷售、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扣除 0%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所謂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所支付的費用。
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一)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二)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三)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四)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五)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㈩ 你好,市場推廣包含廣告宣傳費和促銷服務費嗎
看你的企業如何核算了
一些企業直接把這些費用全部算在營銷費用里,比如:廣宣、團隊版、渠道投入、物流、權耗損等等都算在營銷費用里,比如今年打算賣1個億,一個億銷量毛利點是30個點,那麼老闆說話了,拿出20個點作為營銷費用,那麼咱們今年就有2000萬費用要花,這個費用包含了所有營銷費用,
還有一些企業,把品牌看的很重,所以廣告費用是單個體系,單獨核算,其他的費用則放在營銷費用里,至於你說的市場推廣則是包含在這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