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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醫社保

發布時間:2022-06-23 10:18:26

A. 如何宣傳醫保政策

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方式具體如下:

一是成立醫保政策宣傳領導小組。建立「一把手」掛帥,分管領導負責,科室負責人具體落實的分級管理模式。

二是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制定《醫療保險管理局醫保宣傳工作方案》,按科室職能分工將宣傳任務分層分解,確保落實到位。

三是開設宣傳專題專欄。通過電視台、公眾信息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開設宣傳專題專欄,全方位、多渠道進行醫保政策宣傳講解;

四是印製群眾通俗易懂的宣傳單。以醫保參保改革、支付方式改革、經辦方式改革等為重點,在編制宣傳單時,一改以往生澀難懂的「官樣語言」為通谷易懂的「平民語言」,便於群眾深入理解和吸收醫保政策。

五是編印醫保辦事指南。梳理25項醫保業務事項的法定依據、辦理程序、申請材料及前置條件編印成活頁,放在醫保服務大廳、各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心、定點醫療機構供群眾索取。

六是通過電視解答群眾質詢,面對面電視宣傳活動現場解答醫保報賬、異地就醫、醫院葯店監管等群眾關心關注的醫保問題。

七是開展醫保服務協議專題講座。組織定點醫療機構法人代表、分管院長、醫保科長以及醫生代表參加醫保服務協議專題講座,重點對主協議、補充協議中各定點機構最容易忽略的條款進行深入講解。

八是拓寬咨詢通道。通過設置醫保政策咨詢窗口、咨詢電話、咨詢信箱和藉助社保查詢平台主動接受群眾咨詢。

醫療保險是保障人民醫療的基本保障,每一個人都避免不了生病住院,所以醫療保險政策的及時普及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幫助大家知道政策、了解政策、運用政策,從而享受政策帶來的福利,充分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另外,各地可按照本地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進行宣傳。

B. 催繳醫保宣傳標語

催繳醫保宣傳標語如下:
1、 醫療保險進萬家,政府關愛你我他;
2、一份補貼一份愛,居民醫保真實在;
3、居民享醫保,政府給補助;
4、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構建平安和諧新鄭;
5、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
6、城鎮居民都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7、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
8、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並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C. 定點葯店醫療保險政策宣傳

關於印發《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
零售葯店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勞動保障局及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各定點零售葯店,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映。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1999〕16號)和《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2001〕第17號)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定點零售葯店的審核、評定工作,並對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療保險政策和履行服務協議的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市定點零售葯店審核、評定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協助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市定點零售葯店實施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參與定點零售葯店的審核、評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葯店,是指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評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符合定點零售葯店條件,並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為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銷售葯品服務的零售葯店。
第四條確定定點零售葯店的原則:
(一)擇優選定,合理布局,做到既能滿足醫療保險的發展需求、方便參保人購葯,又便於監督管理。
(二)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葯的品種和質量。
(三)引入公平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葯品服務成本和葯品價格,提高銷售葯品服務質量。
第五條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依法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和《營業執照》的零售葯店,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定點零售葯店資格。
連鎖經營的零售葯店應當由連鎖公司提交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申請。
但零售葯店或連鎖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之日起,在之後的3個醫療保險年度內,不屬於申請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的范圍:
(一)採取虛構、篡改等不正當手段報送申請材料的。
(二)因違反醫療保險規定而被取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的。
與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具有行政隸屬關系或經營利益關系的零售葯店,不屬於申請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的范圍。
第六條申請定點零售葯店資格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嚴格規范葯品進貨渠道,有健全和完善的葯品質量保證制度和設施。
(二)葯品陳列符合葯品分類管理的規定,且功能分類明晰,分類標識及價格標牌規范、清晰。
(三)所處地理位置符合定點零售葯店區域布局規劃。新增定點零售葯店與主營同類葯品的原定點零售葯店相隔步行距離至少200米以上。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二、三級醫療機構周邊可近距離選定2家。
(四)銷售葯品服務設施及信息管理系統等能滿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對銷售葯品服務需求及葯品費用結算要求。
(五)經營葯品價格不高於本市零售葯店同種葯品平均價格的110%。
(六)具有葯師或駐店葯師2名以上;可提供24小時銷售葯品服務。
(七)經營場所布局合理;場所使用面積80平方米以上;從遞交申請材料之日起計算,場所使用權或租賃合同的剩餘有效期限2年以上。
(八)經營《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范圍內葯品品種1500種以上,或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中葯飲片品種300種以上;並能確保及時為參保人供應基本醫療保險葯品。
(九)遞交申請報告前1年內沒有因違規經營造成的經銷假劣葯品問題。
(十)零售葯店及其職工已按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十一)對業務主管及葯師進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培訓後考核合格。
第七條在同一區域(相距200米)內出現多家零售葯店具備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時,滿足以下條件數量多者優先確定:
(一)同類葯品價格較低;
(二)近1年日均售葯人次數及日均經營葯品收入較多;
(三)經營葯品品種數量較多;
(四)經營葯品場所面積較大、環境相對美觀、舒適;
第八條申請定點零售葯店資格應當如實提交以下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
(一)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申請書。
(二)填寫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編制的《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申請表》、《經營葯品品種清單》及《葯師(含駐店葯師)登記表》(書面及電子表格各1份)。
(三)《葯品經營許可證》、《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葯師職稱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規定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零售葯店,另需提供《醫療保險基金徵收核定單》及醫療保險費轉帳憑證復印件。
(四)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1年內沒有因違規經營造成的經銷假劣葯品問題的確認證明。
(五)銷售葯品的服務場所產權或租賃合同相關材料復印件。
第九條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的評審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保險參保人的數量和區域分布,按每2萬參保人定點一家的比例,嚴格控制定點零售葯店的數量。
第十條審定定點零售葯店資格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受理申請: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和第六、七條規定條件的零售葯店,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資料審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零售葯店的申請後,材料齊備的,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工作,作出初審決定,並書面通知零售葯店。
(三)現場考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勞動保障信息管理部門聯合對初審合格的零售葯店進行現場考查,考查結果由考查與被考查雙方負責人簽名確認。
(四)評審:參與考查的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報定點資格零售葯店的考查結果進行集體評審,並由各部門負責人對評審結果簽名確認。
(五)審批: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領導對集體評審結果進行審批確認。
(六)培訓、安裝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簽訂服務協議: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符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條件的零售葯店,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組織醫療保險政策培訓及考核;同時建設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經勞動保障信息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簽訂服務協議。
(七)確定資格:符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條件,並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的零售葯店,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定點零售葯店資格,發給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資格證書和標牌,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定點零售葯店的服務協議文本及補充協議內容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醫療保險規定及要求擬定,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定後執行。服務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包括以下內容:服務范圍和服務質量要求,葯品費用審核與控制要求,葯品費用結算辦法和支付標准,違約責任及處罰標准,考核辦法以及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內容等。
第十二條定點零售葯店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為醫療保險參保人提供優質的銷售葯品服務:
(一)執行醫療保險及葯品監督管理政策及有關規定,履行服務協議,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確保葯品質量。
(二)執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葯品價格規定,並實行明碼標價,為參保人員提供購葯明細清單。
(三)建立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醫療保險管理組織,指定一名單位領導負責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營業時間保證至少有1名葯師在崗,其他營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五)醫療保險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並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專用章,配葯時要有定點零售葯店葯師審核簽字。對外配處方分別管理、單獨建帳,並保存2年以上以備查核。
(六)在經營場所顯要位置懸掛《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服務承諾或服務公約。
(七)核驗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憑證,發現有塗改、偽造、冒用的,應拒絕使用並予扣留,及時報告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處理。
(八)向參保人宣傳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在銷售葯品服務場所顯要位置設立醫療保險政策及服務協議內容的宣傳欄;張帖有關操作規程宣傳資料,並為參保人設置醒目的售葯指引標識。
(九)做好參保人購葯費用的自審工作,如實填報有關結算報表,必要時須按市勞動保障部門的要求提供審核購葯費用所需的全部材料及收費帳目清單,否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有權拒付所涉及的購葯費用。
(十)配合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勞動保障信息管理部門對參保人員售葯及其費用結算實行計算機管理。
第十三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對定點零售葯店服務、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不定期組織葯監、物價等有關部門對定點零售葯店的服務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定點零售葯店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所有違規行為涉及的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已支付的違規費用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全額追回:
(一)採取偽造醫療保險外配處方等非法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
(二)受到工商、葯監、物價等部門行政處罰的。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將醫療保險葯品費用結算系統提供給其他零售葯店使用,收取參保人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或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
(四)被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及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第十五條定點零售葯店發生下列行為,情節較輕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其對社會保險參保人銷售葯品服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所有違規行為涉及的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已支付的違規費用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全額追回:
(一)不按外配處方的葯品、劑量配葯或者將處方葯品串換成其他葯品、非葯品的。
(二)違反價格政策,擅自提高葯品價格,或對參保人購葯收費高於其他人群的。
(三)使用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或個人帳戶資金支付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費用,或將應當由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或現金)支付的葯品費用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或將應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葯品費用由參保人支付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為本市醫療保險參保人提供銷售葯品服務的。
(五)無正當理由對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不配合,或出具虛假證明的。
(六)為參保人員提供銷售葯品服務時,出現差錯、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第十六條定點零售葯店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等發生變化,應當在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其變更登記後30日內,持書面變更申請和已變更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定點零售葯店出現地址遷移、分立、合並、停業3個月以上或被撤銷、關閉等情況的,予以取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並解除服務協議。
定點零售葯店發生以上情況逾期不報的,期間參保人購葯發生的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七條定點零售葯店資格及服務協議的有效期限為2個醫療保險年度。有效期屆滿前30天內,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零售葯店雙方協商續簽服務協議。
在續簽新年度服務協議時,定點零售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定點零售葯店資格,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予續簽服務協議:
(一)年度內參保人購葯人次數低於本市同區域定點零售葯店平均人次數30%的。
(二)隨機抽樣比較,銷售葯品價格高於本市定點零售葯店平均價格110%以上的。
(三)年度綜合考核不合格的。
(四)定點零售葯店不願繼續承擔定點銷售葯品服務或不按服務協議條款要求執行的。
第十八條定點零售葯店資格證書及標牌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製作、管理、頒發。定點零售葯店應妥善保管、維護,不得復制、偽造、轉讓或損毀,遺失或意外損毀應及時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予以相應處理。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零售葯店終止或解除協議後的10個工作日內,零售葯店應當主動將資格證書及標牌交回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處理。
第十九條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定點零售葯店考核、評分辦法,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定後執行。考核內容應包括:
(一)執行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及履行服務協議情況。
(二)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葯品監督管理規定的情況。
(三)定點零售葯店內部建立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及其他基礎管理情況。
(四)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及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
(五)銷售葯品收費情況。
(六)提供銷售葯品服務的品種和質量情況。
(七)醫療保險相關知識宣傳、培訓情況。
(八)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和維護情況。
(九)醫療保險有關資料管理及數據統計情況。
(十)參保人滿意度測評情況。
(十一)其它與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有關的情況。
第二十條本辦法的有效期限為五年。
第二十一條暫未納入本統籌地區的區、縣級市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6年6月1日開始施行。《關於印發<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勞社醫〔2001〕18號)同時廢止。
主題詞:社會保險零售葯店管理辦法通知
抄送:市法制辦,省勞動保障廳,省衛生廳。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6年5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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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如何加大農村對社保的宣傳教育

1.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農村的各項事業都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但是與現在情況不相適應的是,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管理相對落後,廣大的農民一直處在社會保障網之外,他們的生活情況和生老病死大多數都是由個人和家庭負責,這種情況的存在不利於國家深化對本文由手機論文網http://m.lw54.com收集整理農村的改革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最重要的是不利於整個經濟社會、城鄉的協調發展。
1.1農村的社會養老措施不理想
從社會保障費用的支出來看,占人口總數80%左右的農民的社會保障支出費用所佔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總數20%的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支出卻有十分之九,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鄉差距不斷的擴大,主要原因就是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對農民的養老問題不夠重視,尤其是貧困偏遠地區。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開始對農村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積極的探索和解決。在各個地區的試點活動逐步開展,雖然表面上看農村養老保險的工作開展的不錯,但是實際上在具體實施的方面開展的並不理想,參加保險的人數並不夠多,推行的也不夠全面,經過了好多年的開展和運行,仍然只有12%的農民參加到了農村養老保險的活動中,仍有88%的農民游離在社會保障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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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農村醫療保險系統不完善覆蓋率低
雖然很多地區努力恢復合作醫療,但是由於缺少國家給予的經濟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規范,所以恢復的情況並不理想。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醫療保險覆蓋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農村合作醫療的高峰期,合作醫療人口的數量也十分低、覆蓋率也不夠廣泛。另外,根據我國衛生部的調查顯示,有86%的農民還是沒有任何的社會醫療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時候是自費。
從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具體實施情況來看,大部分的農民仍然是處在社會保障網之外的。
2.現行的農村保障存在的問題
2.1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狹窄、覆蓋面小
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夠合理,沒有體現全社會的責任,在保險金的基礎上,堅持以個人的納稅為主,集體的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的扶持原則。這樣的規定下,使國家所體現的責任過小,對農村建設的投入過少,這樣使農民和貧困地區沒有經濟能力能夠承擔社會的保障資金。社會保障資金獲得的渠道也狹窄,與城鎮的社會保障覆蓋面差距過大,而且,農村的社會保障包括養老、合作醫療、低保、特困戶基本生活補助等社會救濟。
2.2農村社會保障管理不夠科學
現行的農村保障項目管理十分混亂,規模不夠科學規范,存在管理體制不合理、保障資金成本高和基金運營的不合理等問題。農村社會的保障水平低還集中體現在對保險基金的管理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多是從地方征繳、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監控和管理,導致我國農村基金的使用存在著很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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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農村社會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從我國農村目前的社會保障立法情況來看,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雖然在過去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規和條文規定,但是大多是單項的、功能單一的、存在漏洞的,沒有形成有機合理的法律體系。我國迄今為止仍沒有一部專門性的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只是可以在相關的法律中找到一些關於社會保障問題的條款,沒有完整、可造作性強的程序。
3.如何加強農村的社會保障管理
3.1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開
社會保障的管理要先從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E. 社保政策宣傳的信息

1、加強新農保政策宣傳。
2、加強便民為民服務。為保證完成參保繳費工作,社保局版應充分發揮村權幹部和社保所信息員的作用,利用他們掌握第一手資料,熟悉轄區基本情況的優勢,進村入戶做宣傳、做動員,並現場辦理參保手續,既拉近與群眾之間的距離,又真正讓農民在家門口實現參保。
3、加強鄉鎮場信息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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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社會保險政策宣傳辦法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為切實保障農民工醫療保險權益,努力實現市委十次全會提出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的發展目標,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優先做好農民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大連市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為便於做好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我們編寫了本宣傳提綱。
一、建立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義
農民工大多從事臟苦險累工作,疾病是他們的最大威脅之一。農民工一旦患大病,不僅其生命健康受到傷害,也會給農民工及其家庭成員帶來經濟負擔,由於無法承受大額醫療費用支出,用辛苦的汗水換來的收入可能因為一次疾病就消耗殆盡,甚至還欠下一筆債務,因病返貧的現象時有發生。制定《暫行辦法》,是我市貫徹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實施惠民富市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實實在在地為農民工辦的一件好事。通過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減輕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的負擔,確保農民工患病時得到及時救治,有利於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其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對於統籌城鄉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大連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哪些用人單位的農民工應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都應參加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及高新園區市內部分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參加市本級醫療保險;其他區市縣和大連開發區根據本地區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各統籌地區的農民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城鎮個體工商戶僱用的農民工參照本辦法執行。為便於加強對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社會保險已納入市建委統一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市本級醫療保險,具體辦法由市勞動保障局會同市建委另行制定。社會保險未納入市建委統一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按照本辦法參加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
三、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農民工個人不繳費。用人單位以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的比例按季度(建築施工企業按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農民工不建立個人賬戶,不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繳費期間可按規定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
四、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何時能享受待遇?
由於農民工大多數是在城鄉之間往返就業和居住,具有亦工亦農、亦城亦鄉的特點,這次出台的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政策的特點是保大病、保當期。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參保滿3個月,即可享受大病醫療。停止繳費或欠繳費用的,從次月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五、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符合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包括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的下列醫療費用,納入農民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3日內的醫療費用;
3、惡性腫瘤放療、腎透析的門診醫療費用。
(二)農民工醫療費支付標准,按照連續參保繳費時間來確定累計支付限額,具體支付比例如下:
1、起付標准按照三級醫療機構為500元、二級醫療機構為300元,一級醫療機構為200元,起付標准以下的費用由農民工個人負擔;
2、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負擔20%;在二級醫療機構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負擔15%;在一級醫療機構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負擔10%;
3、統籌基金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與連續參保繳費時間掛鉤。連續參保繳費不滿半年的,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含2萬元);連續參保繳費滿半年不滿1年的,最高支付限額為4萬元(含4萬元);連續參保繳費滿1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含6萬元)。
(三)農民工因特殊情況在異地治療的,需在三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之內,通知經辦機構進行備案登記。特殊情況按下列辦法處理:
1、異地治療起付標准為800元,起付標准以上醫療費個人負擔30%;
2、重症尿毒症患者門診透析治療,個人負擔20%;
3、探親因急診發生的醫療費按轉診異地治療標准支付,憑有關診療憑證報銷;
4、惡性腫瘤患者門診放射治療,個人負擔比例20%。
(四)農民工按《暫行辦法》辦理參保,不建立個人賬戶,不報銷門診醫療費用。
六、哪些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一)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除急診、急救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超出規定的診療項目范圍以外的診療項目;
(二)因打架、斗毆、交通肇事、醫療事故、傷害責任事故、故意自傷自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未列入我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收費標准中的診療項目;
(四)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
七、農民工如何就醫?
農民工參保繳費滿3個月後,可以持卡到我市具有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就醫,就醫時應當主動出示農民工本人身份證、農民工醫療保險手冊、農民工醫療保險證和農民工醫療保險IC卡,並將其存放在醫療機構住院處。
八、農民工住院費用如何結算?
農民工出院結算時,患者本人或家屬應對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結算清單》予以簽字確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屬於自付和自費的,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九、農民工醫療保險IC卡丟失怎麼辦?
如果農民工醫療保險IC卡在使用中不慎丟失,農民工可撥打96500自助語音電話掛失,掛失後,持丟卡人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到大連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或其業務網點補辦。
十、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或不按時足額繳費,農民工應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辦理參加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可以按勞動保障監察管轄規定向相應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因勞動關系爭議影響參加醫療保險的,可以按勞動爭議仲裁管轄規定向相應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在《暫行辦法》出台前,農民工已按照《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辦理參保手續的今後應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在《暫行辦法》實施前,已按《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可繼續按《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參保繳費。在《暫行辦法》實施後,用人單位經與農民工協商,也可按照《暫行辦法》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十二、用人單位何時、到哪裡為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應當在30日內到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到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季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也可到轄區所在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網點辦理參保手續,分別為:高新園區3號樓,電話:84820900;軟體園企業服務大廳(大連數碼廣場1號),電話:84756457;甘井子行政大廳(甘井子區勞動保障局二樓),電話:86586693。

G. 深入開展社保費宣傳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宣傳范圍要面向社會,全面覆蓋
1、強化內部工作人員的宣教。
2、強化對參保單位和個人的宣傳。
3、強化全社會的宣傳。
二、宣傳對象要劃分類別,區別對待
1、對普通公民。要著重強調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根本目的和基本性質,宣傳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將使得廣大勞動者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有所助等,具有強制性和福利性這一特點,是國家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有效手段和根本保證。
2、對企業主。我們要從社保制度對社會穩定、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以及企業與社會的依存關系;從參加社保有利於增強企業凝聚力、促進企業自身發展、做強做大企業等方面進行宣傳,消除經營者思想包袱,提高參保積極性。
3、對參保個人。則要側重於參加社會保險可享受什麼待遇,參加社保後退休工資如何計算,繳納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與養老金的關系等,與員工有切身利益的方面開展宣傳。讓參保人真正意識到參加社會保險是一項利國利民、惠及子孫的千秋大事,是「保障年老基本生活、解決後顧之憂的長期投資;是一種沒有風險的、高回報的投資」。同時通過宣傳,要使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了解違反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規定的處罰辦法,促使其履行繳費義務;使廣大勞動者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進而形成督促單位參保的壓力。
三、宣傳模式要有所創新,感召力強
1、以媒體宣傳、網上宣傳、舉辦現場宣傳會、以及召開黨政領導座談會、製作播放電視專題節目等形式進行宣傳,還可以深入用人單位開展宣傳,通過發放享受社保費待遇一覽表、知識競賽、文藝晚會等文藝形式宣傳,使社會保險真正做到了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2、廣泛、有效地進行宣傳,是新形勢下社會保險工作的必然手段,我們必須用競爭、市場的眼光看待目前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形勢,不能「養尊處優」地等、靠、要。充分發揮廣告效應,可以通過在省級以上電視台製作電視廣告或者其它節目形式,對社會保險基本政策進行宣傳、廣而告之。
3、要堅持以人為本,換位思考,善於站在繳費人的角度審視問題,把繳費人急需知道、最希望知道的問題作為做好社保費征繳工作的出發點認真加以解決,重點加以宣傳,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要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的宣傳。一方面要大力表彰和宣傳依法誠信參保繳費的先進典型,營造依法誠信參加社保光榮的良好輿論氛圍。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拒不參保或欠繳保費的單位和法定代表人予以曝光,定期進行欠費公示,以案說法,教育廣大參保人員。通過正反典型事例的宣傳報道,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營造出一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光榮,拖欠和拒繳社會保險費可恥的社會氛圍。

H. 到企業宣傳社保政策

你需要自己改動下,裡面的很多話你能用上。為推動我市民營私營企業參保工作,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維護民營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社會保險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省政府《批轉省勞動廳等三部門關於加強城鎮非國有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在全市開展民營私營企業社會保險擴面「百日攻堅」活動。現制定本實施方案。一、主要任務1、全面、准確掌握全市民營私營企業單位個數及未參保企業數、從業人數(在崗在冊)等基本情況。2、了解掌握民營私營企業未參保的主要原因,為制定有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3、組成聯合工作組,主動上門擴面,依法宣傳企業參保繳費義務和責任,動員業主及從業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保險,維護其合法權益。4、探索工商、地稅和勞動保障部門社保聯動舉措,整合資源,多管齊下,建立民營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長效機制。二、實施范圍全市民營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均列入本次擴面范圍。各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內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勞動保障、工商、地稅、財政等部門各負其責,並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三、實施步驟總體上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9月上旬~9月底):調查摸底和准備階段。主要工作是:成立組織領導機構,依託地稅、工商部門的組織資源,分區分片到戶進行調查摸底,掌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民營私營企業實際用工人數和經營狀況,及時建立民營私營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庫。第二階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政策制定和輿論宣傳階段。出台相關政策:(1)針對當前民營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勞動關系復雜多變,影響社保關系建立等實際情況,出台相應的處理措施和政策規定;(2)借鑒外地成功經驗,研究出台「預繳保費、強制參保」辦法;(3)根據企業繳費能力情況,研究出台「費稅並舉」政策,企業只要有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參保繳費,實現「費、稅」同步徵收;(4)建立民營私營企業參保繳費制約措施,出台出國考察、評優評先等方面「一票否決」制度。宣傳方面:製作大型戶外社保公益廣告,在市各大新聞媒體發布民營私營企業參保公告,公布參保方法和舉報電話號碼;印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安徽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養老保險政策問答》等社保政策法規宣傳材料,營造民營私營企業參保輿論氛圍,提高全社會的參保意識,充分發揮群眾自下而上的推動作用。第三階段(10月下旬~12月上旬):擴面攻堅階段。以地稅部門的組織機構網路為依託,以勞動保障執法監察隊伍為主力,通過上門宣傳、依法告知、強制征繳和限期結算等程序,加大擴面參保攻堅力度,使我市民營私營企業參保工作實現量的增長和質的進步,努力提高民營私營企業參保覆蓋率。擴面辦公室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加強對擴面征繳工作的指導,整合資源,集中人力,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第四階段(12月中旬~12月底)擴面總結。主要工作是:各區對擴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並將總結材料報市擴面辦公室。市擴面工作領導小組對活動的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進行全面檢查,及時通報和表彰「百日攻堅」擴面情況,並制定和完善民營私營企業擴面參保的規范性文件,建立非公經濟組織參保擴面的長效機制。四、組織領導1、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為保證對民營私營企業參保工作的領導,市區分別成立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轄區內參保擴面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領導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全市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2、部門協調,形成合力。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在我市是首次,面向全市所有民營私營企業,范圍廣、工作量大。為確保擴面工作順利推進,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牽頭,財政、地稅、工商、工會、工商聯等部門要積極參與,抽調人員參加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組,形成統一協調的工作合力。五、幾點要求1、明確目標責任制,建立擴面工作長效機制。此次擴面活動的總體要求是「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全面鋪開、分片包干、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將擴面工作與勞動執法檢查、工商、稅務登記、驗證換證結合起來,相互配合、相互促進,並建立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的長效機制,將參保擴面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點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單位負責人要親自抓,帶頭深入用人單位督促參保。2、強化政策的嚴肅性,依法處理社會保險參保工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勞動廳等三部門關於加強城鎮非國有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皖政〔1999〕8號)精神,新成立的民營私營企業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已成立但尚未參保的必須在2005年12月31日前補辦登記手續,依法參保。民營私營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和工商年檢、稅務驗證換證時必須出具社保登記證件。凡證件不全或繳費不足的,工商、稅務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其限期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繳足費用,逾期不辦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或不予發照、辦理年檢。3、建立擴面通報和聯席會議制度,通過擴面聯系單等形式,及時溝通擴面工作情況。在擴面活動期間,各經辦機構要將本部門的開展情況以《擴面聯系單》形式及時上報,市擴面辦公室及時召集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擴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擴面活動開展情況。4、部門聯動,整體推進。各級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工會、工商聯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共同做好民營私營企業的參保擴面工作;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廣泛宣傳發動,把政策宣傳到位、落實到位。(1)地稅部門應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分類管理的要求加強對民營私營企業的管理,落實戶管責任制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摸清底數,分解擴面徵收計劃和實施管理。(2)充分發揮街道、社居委面向基層的特點,積極上門宣傳,強化街道社區工作組織網路,推進個私民企社保全覆蓋。(3)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級工商、稅務部門要各負其責,積極配合,採取一切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共同做好我市民營私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一戶、不少一人」,解除其從業人員後顧之憂,堅決杜絕參保不繳費、擴面不增收,確保此次參保擴面工作收到實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I. 如何向員工宣傳社保

當然是實例介紹啦,發生在身邊最好,主要宣傳醫療和養老方面的好處,,,,
還有就是對比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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