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律師談高空拋物:民法典草案通過後,「一人拋物,全樓賠償」局面將扭轉
近年來,高空拋物致人損傷案件屢屢發生,「頭頂上的安全」成為社會焦點。一些案件中,由於難以確定肇事者,最終判定全樓業主和物業共同賠償。「一人拋物,全樓買單」的情況引發熱議,特別是對於無辜業主來說,為他人的行為買單實在想不通。
5月22日上午,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針對上述問題,草案在《侵權責任法》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度的擴展和完善。草案通過後,將會給大家生活帶來怎樣的影響與變化?對此,封面新聞記者采訪了太琨創始合夥人、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師。
草案在《侵權責任法》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度的擴展和完善
《民法典(草案)》在《侵權責任法》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度的擴展和完善。朱界平指出,草案增加了禁止性規定,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因而,要求每一個人都負有這樣的法定義務。草案從建築物拋擲物品或者墜落物品造成損害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任何人違反「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的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建築物上墜落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都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侵權人就是拋擲物品的行為人,或者墜落物品的建築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草案中明確了補償人的追償權,出於道義或者出於對受害人的保護和救濟,責令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對其中的無辜者由於缺少事實和公平原則的依據,因而在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後,如果已經查到了真正的侵權人,就應當將責任轉移給真正的侵權人承擔。補償人的追償權意味著給與補償行為是墊付行為,如確定加害人,可追償,而不再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連坐」。
草案還明確建築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民法典(草案)》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建築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建築物管理人是建築物的管理者,即物業管理企業或者管理人,他們對建築物的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拋擲物品或者墜落物品致人損害情形的發生,保障公眾的安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仍應由受害人一方來承擔安全保障義務人具有過錯的舉證責任,除非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否則不能適用過錯推定的嚴格責任。
草案中新增機關的調查義務,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只有在動用偵查手段仍然查不清具體侵權人的,才可以讓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且對行為人享有追償權。
朱界平:草案通過後,「一人拋物,全樓賠償」的局面將改變
草案通過後,「一人拋物,全樓賠償」的局面能否得到改變呢?朱界平律師說,對於物業公司而言,以前只有在高空墜擲物屬於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公共所有部分情況下,物業作為公共部分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該承擔責任,其它情況,物業很難承擔責任。現在只要發生高空墜擲物,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發生,而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草案加大建築物管理人的責任。
對於業主的影響,發生高空墜擲物,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查清違法行為人。只要公安機關的介入,就會將絕大多數高空拋擲物損害案件的行為人予以查清。即使查不清侵權人,能提出自己不是侵權人的證據,如拋擲物,家中沒有該物品、事發家中無人、物理學規律證明不可能等等證據。最後,如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時,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其補償是墊付性質,查清真正侵權人,還可追償。草案中關於墜擲物規定,加大找出真正侵權人賠償的力度,減少無辜業主補償的可能性。
對於當事人的影響,依照《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判決後所有業主承擔給予補償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判決,業主自己沒有拋擲行為,卻讓自己承擔補償責任,其內心不滿,拒不執行判決。如重慶煙灰缸案,20年內僅3人賠償。依照《民法典(草案)》,發生高空墜擲物,公安機關查清侵權人,如無法查清,由可能加害人補償。物業公司管理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也要承擔責任。上述有關規定無疑極大保障當事人的利益。
朱律師認為,草案關於墜擲物規定減少無辜業主補償的可能性。只有滿足公安機關找不到人,有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才能由全樓補償,其補償也是墊付性質,查清侵權人,還可追償。
朱界平說,以前發生高空拋擲物,不能查明誰是真正的加害人,有可能加害人實行補償責任的「連坐」,無疑是對高空拋擲物行為的縱容。如今明確有關機關的積極調查義務,採用刑事方法查清侵權人,如構成犯罪,還要追究刑事責任,這無疑對拋擲行為人有很大的震懾作用。這在很大程度上從源頭上減少拋擲物事件,也保護好「頭頂的安全」。
⑵ 民法典中關於新聞廣告的法律條文
2020年5月22日至5月28日,第來十三屆全國源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議案》。民法典是我國以「法典」命名的第一部法律,其編纂是一項系統的、重大的立法工程。民法典聚焦於生活的方方面面,是關乎我們出生、成長、交易、維權、婚姻、死亡的網路全書。
⑶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新增內容有哪些
1、新增三大抗疫規定:監護人失聯民政部門]兜底負責,增加緊急情況下使用公用維修資金特別程序,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
2、設置離婚冷靜期:近些年來我國離婚率比較高。些人結婚很盲動,上午要結婚, 下午就去離婚,結婚過於沖動,離婚也過於沖動。那麼,有一個冷靜期的規定,讓雙方有冷靜下來考慮的機會,重新審視一下離婚是否為真實意願。
3、見義勇為免責: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3)律師宣傳民法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民事主體人格權規范內容的完善,在形式上更加呈現出體系性和開放性,便利於司法實務予以適用,從而為人格權糾紛提供更為充足的救濟條件,同時,內容創新緊跟時代步伐,可在更大程度上避免適法無據的窘境,擴大人格權設定的生命跨度,使得對特殊群體的保護更加周延。
括而言之,中國民法典對人身權利的制度設計有利於民事主體更有尊嚴的活著,從而夯實社會文明發展的基礎要素,推動社會文明的持續衍生。
⑷ 律師對民法典編纂建議
民法典計劃「抄兩步走」,先制定《民法總則》,再編纂物權、合同、侵權責任等分則各編內容,進而整合為民法典。在立法機關人士眼中,這些問題「贏得共識難度較大,下一步要編纂民法典各個分編,到時各種意見會比現在更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3月9日答記者問時提出這般擔憂,稱《民法總則》制定中最困難的是各方面意見紛紜,各有道理。
張榮順同時披露,民法典各分編目前正在編纂,目標是在2018年把民法典分編草案一次性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力爭在2020年形成統一的民法典。
⑸ 不做律師,做一個普通人需要去看民法典嗎
你好,我覺得普通人還是有必要去看看民法典的,這樣可以更了解法律。
以後您如果再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按照下面的思路去解決:
1、發現問題:往往生活在世界中,時時刻刻都處在這各種各樣的矛盾中,當某些矛盾放映到意識中時,個體才發現他是個問題,並要求設法去解決它。這就是發現問題的階段。從問題的解決的階段性看,這是第一階段,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2、分析問題:要解決所發現的問題,必須明確問題的性質,也就是弄清楚有哪些矛盾、哪些矛盾方面,他們之間有什麼關系,以明確所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什麼結果,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其間的關系和已具有哪些條件,從而找出重要的矛盾、關鍵矛盾之所在。
3、提出假設:在分析問題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假設,即可採用的解決方案,其中包括採取什麼原則和具體的途徑和方法,但所有這些往往不是簡單現成的,而且有多種多樣的可能。但提出假設是問題解決的關鍵階段,正確的假設引導問題順利得到解決,不正確不恰當的假設則使問題的解決走彎路或導向歧途。
4、校驗假設:假設只是提出n種可能解決方案,還不能保證問題必定能獲得解決,所以問題解決的最後一步是對假設進行檢驗。不論哪種檢驗如果未能獲得預期結果,必須重新另提出假設再進行檢驗,直至獲得正確結果,問題才算解決。
⑹ 2021民法典新規全文
摘要 您好,我是網路平台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很高興為您解答
⑺ 律師都在哪裡學民法典
您好,一般做律師的大部分上大學的時候就學習了,即便大學的時候可能學習的不是很精通,那麼在考律師證書的時候也是需要學習的,後期的學習的話可能更多的是這個實際的案例積累的工作經驗,祝您好運
⑻ 請問律師都需要背哪些法律條文跪求啊!!!
律師是需要背很多法律條文的,一味的你們法考的時候是會考試的,所以要背的都是很多的,比如說一些基本的法律啊,都是需要背的,但是現在的話好像是說不用背了,因為都有智能檢索這個功能了,但是還是要記住一些非常基礎的,有考試的時候可能會考到
人活一輩子,就活一顆心,心好了,一切就都好了,心強大了,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人的心,雖然只有拳頭般大小,當它強大的時候,其力量是無窮無盡的,可以戰勝一切,當它脆弱的時候,特別容易受傷,容易多愁善感。
心,是我們的根,是我們的本,我們要努力修煉自己的心,讓它變得越來越強大,因為只有內心強大,方可治癒一切。
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
人生,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較量,說到底,是自己與心的較量。如果你能夠打開自己的內心,積極樂觀的去生活,你會發現,生活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糟糕。
面對不容易的生活,我們要不斷強大自己的內心,沒人扶的時候,一定要靠自己站穩了,只要你站穩了,生活就無法將你撂倒。
人活著要明白,這個世界,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如果你對現在的生活不滿意,千萬別抱怨,努力強大自己的內心,才是我們唯一的出路。
只要你內心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人生路上,坎坎坷坷,磕磕絆絆,如果你內心不夠強大,那這些坎坎坷坷,磕磕絆絆,都會成為你人生路上,一道道過不去的坎,你會走得異常艱難。
人生的坎,不好過,特別是心坎,最難過,過了這道坎,還有下道坎,過了這一關,還有下一關。面對這些關關坎坎,我們必須勇敢往前走,即使心裡感到害怕,也要硬著頭皮往前沖。
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只要你勇敢,只要內心足夠強大,一切都會過去的,不信,你回過頭來看看,你已經跨過了多少坎坷,闖過了多少關。
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面對生活的不如意,面對情感的波折,面對工作上的糟心,你是否心煩意亂?是否焦躁不安?如果是,請一定要強大自己的內心,因為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當你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一切困難,皆可戰勝,一切問題,皆可解決。心強則勝,心弱則敗,很多時候,打敗我們的,不是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情感的波折,更不是工作上的糟心,而是我們內心的脆弱。
真的,我從來不怕現實太殘酷,就怕自己不夠勇敢,我從來不怕生活太苦太難,就怕自己不夠堅強。我相信,只要我們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那麼多雞毛蒜皮。
強大自己的內心,我們才能越活越好
生活的美好,在於追求美好的生活,而美好的生活,源於一顆強大的內心,因為只有內心強大的人,才能消化掉各種不順心,各種不如意,將陰霾驅散,讓美好留在心中。
心中有美好,生活才美好,心中有陽光,人生才芬芳。一顆陰暗的心,托不起一張燦爛的臉,一顆強大的心,可以美化生活,精彩人生,讓我們越活越好。
生活有點欺軟怕硬,如果你內心很脆弱,生活就會打壓你,甚至折磨你,如果你內心足夠強大,生活就會獎勵你,眷顧你,全世界都會對你和顏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