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4個人的黨支部黨建活動經費標準是多少
沒有任何一級黨組織規定過黨支部黨建活動經費。支部黨建經費主要靠上級黨委下撥或所在單位行政經費支持,沒有標准,給多少錢,辦多少事,如果黨支部認為某項黨建活動必須要搞得話,可以書面申請上級黨委撥經費。上級給不給,給多少,都是上級的事,沒有硬性規定。
㈡ 如何落實黨建工作經費,活動場所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
黨中央對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始終高度重視,在一些重要文件中作出專門規定和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建立穩定規范的基層組織工作經費保障制度。」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等四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的通知(中辦發〔2006〕21號)指出:「黨員教育經費要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各級黨委留存的黨費應主要用於黨員教育。黨員教育經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員教育經費在管理費中列支。」中央辦公廳《關於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2〕12號)指出:「加大黨建工作投入,將黨建工作經費列入事業單位年度經費預算,保障黨組織工作和活動正常開展,具體額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按照中央要求,近年來,各地加大了對基層黨建工作包括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的投入力度,通過多種渠道落實工作經費。如北京市明確要求中小學校黨員教育經費每年每人不少於200元;青海省提出各中小學校按不低於學校公用經費2%的比例,將黨建工作經費列入學校經費預算。下一步,中央組織部和教育部黨組即將制定出台《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其中對中小學校黨建工作經費也將作出專門規定。各級黨組織可根據中央的這些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落實中小學校黨建工作經費的具體辦法。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將加強督促檢查,加大落實力度。
㈢ 黨建經費使用范圍及標準是什麼
黨費的使用范圍是:
(1)培訓黨員。主要用於對廣大黨員進行政治理論、實用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以及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在實際工作中,應著眼於使一個單位、一級黨組織范圍內的大多數黨員或某一類別的黨員普遍受益。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必須是直接用於訂閱和購買以黨員教育為主要目的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對於冒用黨員教育工作的開支不能使用黨費。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括購買或製作獎狀、榮譽證書、獎牌、獎章、獎品的費用,表彰大會會議資料的印製費用、會議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賃費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現金獎勵費用。表彰應以精神鼓勵為主,不提倡過高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用於對老黨員的定期生活補貼、對生活困難黨員的一次性生活補助,以及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發放慰問物品的費用。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包括用於直接發放慰問金、救災物資給受災黨員,修繕基層黨組織因災受損的活動場所、電教設備等教育設施的費用。
一、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同時,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或者親屬代為交納。黨組織不準採用從工資中扣除的形式代替黨員交納黨費,更不能採取其他行政手段強迫黨員交納黨費。
二、按時。黨員交納黨費要按照黨章的要求和黨組織的規定,按時交納,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基數少交。
㈣ 《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如何具體實施
《辦法》的制定出台是財政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建工作和預算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三部門將積極做好《辦法》的解釋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
㈤ 最新,黨建經費怎麼用黨建活動怎麼搞
目的是更好的弘揚黨建文化,提升整體黨員、人民群眾的思維意識,通過建設當地的黨建展廳設計展示。
㈥ 黨建活動經費應列入企業什麼開支渠道
不超過全年職工工資的1%部分可稅前扣除
允許扣除,即允許企業負擔。
公司法也有規定「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14〕42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規定和中辦發〔2012〕11號文件「建立並落實稅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因此,企業的黨員活動經費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㈦ 黨政宣傳經費規定
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黨委宣傳經費開支問題規定如下:
一、宣傳經費標准:
1.市和版區縣財政權部門要盡力保證同級黨委宣傳文化經費。要努力做到增長幅度不低於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
2.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宣傳經費,按本單位、本企業工資總額的1.5%控制列支。
二、宣傳經費開支范圍:
宣傳經費主要用於黨員、幹部、職工政治理論教育,形勢任務教育,宣傳幹部培訓,宣傳思想教育活動以及宣傳學習材料、宣傳工具(不包括屬固定資產的宣傳器械)的購置等。
三、宣傳經費列支問題: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由經費列支,企業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宣傳經費使用中要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不斷提高宣傳思想工作的水平。
㈧ 黨建三項經費是指哪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