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巡警 刑警 公安 有何不同
刑警和交警都是公安系統的警種,分別負責
和交警察有刑警、巡警、防暴警、交警、監管民警、
民警、國保民警、
、網警、經偵民警等等,各個警種管理案件范圍不一樣,有交叉,不是說只有刑警處理所有刑事案件,其他警種有的也處理刑事案件,根據案件輕重情況,會由公安局黨委或黨組或者各中隊決定案件的移交,比如暴力沖突嚴重的刑事案件可能由刑警隊移交到防暴隊,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可能由刑警移交到國保等。刑警與普通警察的區別僅僅是他們管理的刑事案件比其他警種相對多而已。通管理,都屬於民警范疇。刑警可以插手對交通事故打架的處理,但是交警只是可以處理交通事故以及
、亂停亂放車輛等,主要工作范圍不及刑警廣泛。
Ⅱ 刑警隊和公安局有什麼不一樣
110報警服務台與刑警隊屬於公安局內設機構,是從屬關系,工作上受公安局的指揮調遣。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縣級公安局。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
110是中國大陸及台灣地區報警電話號碼。大陸地區的110電話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110信息服務台通常設立於各市、縣公安局下屬的指揮部或指揮中心。
刑事偵查總隊負責組織實施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偵辦重大案件;負責重大案件現場的勘驗,向全局提供刑事技術服務;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動態,研究制定打擊犯罪的對策。刑事偵查總隊是各市、縣公安局下屬的重要部門。
各地區公安局內設職能部門不完全相同,詳情請查看各地區公安部門的官方網站。
(2)宣傳公安刑警擴展閱讀: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
一、刑事
分析掌握刑事犯罪情況,調查研究刑事犯罪活動的特點、規律和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對策和措施;直接負責偵破發生在轄區范圍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組織、協調跨區域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搜集犯罪檔案資料;負責刑事案件的業務歸口統計工作。
二、治安
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治安管理行動,參與相關重大活動治安保衛工作和重大治安案件、事件現場處置;掌握治安情況,並研究制定對策;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組織對特種行業、飯店業以及槍支彈葯、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行社會治安管理等。
三、交通管理
負責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的規劃設計、安裝施工、維護管理;負責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依法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管理;負責依法調查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等。
四、消防
負責滅火救援、火災預防和消防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消防技術規范和標准;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和社會消防力量動員、培訓;負責公安消防部隊業務和隊伍建設。
五、出入境管理
負責審批公民因私護照及往來港澳台地區有關證件;辦理台灣居民有關證件手續;負責受理加入或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承擔來華外國人各項簽證、居留許可、證件審批工作;負責口岸簽證等相關工作;負責處置涉外案件、事件,偵查妨害國(邊)境管理的刑事案件等。
六、人口管理
負責起草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戶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常住人口戶籍登記、流動人口暫住登記的管理工作,核准、審批進京戶口;負責全市居民身份證的制發工作;負責對全局派出所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
七、國內安全保衛
1、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治安管理行動,參與相關重大活動治安保衛工作和重大治安案件、事件現場處置;掌握治安情況,並研究制定對策。
2、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組織對特種行業、飯店業以及槍支彈葯、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行社會治安管理;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3、負責依法開展對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違法信息的監控、處置。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安局
北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和所屬機構職責
南寧市公安局-內設機構
Ⅲ 公安和刑警有什麼差別
公安包含刑警。警察機關分為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和勞教機關。 公安機關按照保衛對象劃分:地方公安、鐵路公安(鐵道部)、森林公安(國家林業局)、海關緝私(海關總署)、交通公安(交通部,不是交警,港口和長江航運公安局)、民航公安(國家民航總局)。 公安民警所分以下警種: 1、刑事警察,2、治安警察,3、巡邏警察,4、交通警察,5、網路警察:6、戶籍警察,7、公安特警,8、外事警察。 以還有就是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雙重領導部門:公安消防,公安邊防和公安警衛。 |||先說你的問題沒有涉及到的一個內容:我國的警察分為五大系統,分別是公安系統人民警察(簡稱「公安民警」,最高機關是公安部)、國家安全系統人民警察(國安民警,國家安全部)、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監獄民警,司法部監獄局、司法部勞教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法院法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檢察院法警,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局)。民警行使行政是法權和部分司法權,法警行使司法權、沒有執法權。回答問題公安系統分為多個警種,刑警(刑事警察)就是其中之一,指的是負責刑事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的警察、也叫「刑偵民警」。各級公安機關都有刑警隊,大致分為:公安部刑偵局、公安廳(直轄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市公安局(直轄市公安分局)刑警支隊、公安分局(縣公安局、縣級市公安局、直轄市城區派出所)刑警大隊、派出所刑警中隊。 公安特警和武警特警的區別:隸屬關系和編制不同,任務基本相同。特警和刑警的區別:任務不同,武警特警和刑警的隸屬關系不同。
Ⅳ 宣傳崗民警主要是做什麼工作
宣傳崗民警就是專門針對當前的工作形勢,採取設置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現場解答咨詢等方式,從事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便民服務舉措、向提廣大市民進行安全防範提示等活動的警察。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Ⅳ 如何處理好媒體和警察的關系 事件
面對我國現有的數以千計的媒體,公安機關如何正確處理好與媒體的關系?公安機關如何實施與媒體的互動?公安機關如何在警察出現形象危機時開展危機公關?這是8月下旬在山西省太原市舉辦的主題為「警察與媒體」的第三屆警察公共關系國際論壇上討論的熱點問題。這次論壇由第三屆警察公共關系國際論壇組委會和山西省公安廳主辦,來自境內外的公共關系、警察公共關系和心理學專家、危機公關專家和新華社、法制日報、山西日報、山西廣播電視總台、本報等媒體代表,以及來自20多個省份公安機關的100餘名代表參加了論壇的交流與探討。准確把握警察與媒體的定位
如何看待警察與媒體的關系,是警察公共關系能否收到顯著效益的重要前提條件。10多年前,我國的公共關系學科還沒有被廣泛重視,尤其是警察公共關系的理念還沒有深入警心和民心,一些基層公安機關的領導動輒把媒體視為「洪水猛獸」,認為媒體記者專門挖警察違法違紀的猛料予以曝光、炒作,吸引廣大受眾的眼球,嚴重破壞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因此必須防止記者到處鑽空子、挖猛料、搞炒作,任何事情都必須對媒體保密。
隨著政府工作「陽光作業」、辦事公開的力度的加大,媒體的影響力和公信力也越來越大,許多公安機關的領導逐步認識到媒體的地位和作用,有意識地開展警察公共關系。至少有三點是大家的共識:一是媒體廣泛宣傳警察忠誠履行職責、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對爭取民眾對公安工作的支持、增強人民警察的信心、提升人民警察的形象大有裨益;二是媒體的廣泛宣傳消除了公安工作的「神秘化」,對鼓動民眾積極參與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來,使警力和民力凝聚到維護社會治安這一根本目的上;三是遇到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警方通過媒體的及時宣傳和警示,可以有效地避免更多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在這次論壇上,與會者通過專家的典型發言,深化了對警察與媒體關系的認識,並初步取得了共識:警察與媒體都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動力,都以維護公眾利益、維護法制為己任,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在平等互助和監督與被監督中,共同承擔著構建和諧社會的重任;媒體代表的是公眾,警察代表的政府,警察惟有積極面對媒體,及時誠懇地回應公眾所關心的問題,堅持誠實、平等、合作的原則,相互理解和支持,才能達到警察、媒體和社會公眾共贏的局面。
在正確看待警察與媒體關繫上,境外警方的一些理念和做法值得借鑒。中國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系科高級警司張德強認為:「警隊應該明白與傳媒建立良好合作關系及保持溝通的重要性。為此,警隊必須與傳媒維持互相尊重互相諒解的良好關系,並在合法合情的范圍內,為記者提供適時及准確的信息。」他介紹說,一直以來,言論及新聞自由乃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之一。因此,尊重傳媒的采訪自由是香港政府的一貫政策;而在不違反法律及沒有阻礙執行職務的情況下,香港警隊均盡量協助傳媒采訪。香港傳媒亦以監察公共服務為己任,要求政府及公營機構在處理公共政策和民生事務上具有高度透明,公正公開。因此,香港警隊不時就警政事宜或案件發展接受傳媒訪問,其中包括在案發現場透過傳媒呼籲市民提供線索,在電台和電視台的時事評論節目中講解警隊推行的新政策,或匯報打擊犯罪的最新成果等。新加坡交通警局副局長李志超也強調了新加坡警察部隊與媒體之間是一種「共存關系」,警隊會主動與媒體接觸,通過與媒體建立各種長期和短期的合作來搭建良好的警察與媒體關系的平台,利用媒體的幫助來達到警方的目的:呼籲公眾提供犯罪線索、目擊證人挺身作證;宣傳罪案防範和交通安全信息;澄清不實信息和批評報道。警察與媒體如何互動
警察與媒體,二者之間是相互影響的互動關系。「力求雙贏」是警察與媒體互動關系的目標與方向。一方面,由於公安機關的警務活動和警察生活所特有的驚險、懸念、新鮮,使得公安新聞更具沖突性、戲劇性和故事性,一直以來是媒體吸引公眾的良好素材,是吸引受眾的「賣點」;另一方面,媒體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公眾對警察隊伍的印象和評價,警察要樹立良好的形象,與媒體正確的輿論引導密不可分。所以,警察與媒體溝通的目標同一,「力求雙贏」是融洽關系、良性互動的保證。
良性互動的前提是融洽溝通。香港理工大學教授李懷敏以《美女與丑婦》這幅心理學上的著名圖畫來說明人們心靈溝通並不容易,而警察與媒體的職業價值取向相差很大,彼此能做到融洽溝通事實上難度更大。他從應用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構建一種「警察與媒體對話式的仁者關系模式」,注意溝通中的五重意義:由表面的事實、意見溝通到認識價值、理解對方的感受和深層意義。仁者式的關系,要求警察與媒體一起正視彼此的專業,一起共同協作創造、發明和共同承擔社會的福祉,互相限制、修飾而又互相表現、引發———一些在獨自運作時並不彰顯的功能。在關系的聯結中,既賦予對方也賦予自己———但不過分依賴或扼殺對方、妨礙他的「自我」表現,而能使各自和彼此的需要得到相對的滿足。在仁者式的關系裡,平等是一種心理狀態,由尊重對方的意願和需要而又不會損害任何一方來維系。國際關系學院副院長郭惠民教授則提出,公安機關要把接受媒體采訪當作宣傳組織的機會,要充分利用這機會發揮最大影響力,同時把風險降到最低。要注意設定目標,清楚知道自己想從中得到什麼;牢記誰是真正的受眾,媒體只是中間人;准備好提供的幾條關鍵信息;抓住談話的中心思想,不要偏離主題;要了解記者的職責,有所准備練習,同時要掌握主動。山西日報報業集團常務副總編翁小綿則認為,媒體與警察應相互支持與協作,警方應將可以依法公開的一切行為全部公開,用事實說服公眾,讓公眾對警察有更充分的了解,這樣警察才能得到廣泛支持。媒體要及時與警方合作與互動,在新聞采編工作中自覺遵守公安新聞的宣傳紀律,積極主動與警方共同策劃,新聞報道內容要反復核實,做到客觀真實,從而解決好對警察違法違紀的批評與降低警察威信的沖突、對警察組織的報道與事件當事人的沖突、新聞媒體無限擴大與警方提供有限信息的沖突。
新加坡和香港的警察公共關系專家還用具體實踐說明警察與媒體如何互動。新加坡警方通過一切可能的手段與媒體合作,通過新聞發布會發布警方資訊、邀請媒體記者到現場采訪等方法使新聞報道准確、全面。警方成立了媒體資訊中心,一年365天不分晝夜與媒體聯絡員保持聯系,及時提供報道資訊供媒體深入采訪。警方新聞中心則主動地把媒體所需各種資料放在網站上,媒體不需要查詢就可直接下載所需資料。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系科則確立了這樣一個理念:「我們接受傳媒訪問,不只是因為上司指派,也不只是由於某報記者熱切追訪,而是因為我們想透過傳媒報道,向市民提供詳盡及正確的事實根據,幫助市民了解新聞,發揮報道的正面意義。」為了與媒體建立長期的建設性合作關系,展示警察正面形象,警方公共關系指導委員會定期召開與媒體見面會,包括警務處長在內的公關人員都與編輯記者建立良好關系。警察公共關系科設有24小時運作的新聞室以及全日提供實時警隊信息的網頁,每天提供800至900次查詢,能夠迅速和准確地向傳媒傳達正面信息、解釋相關政策及消除公眾誤解。因香港傳媒公信力很強,警方遇有突發事件也在第一時間把資訊傳輸給媒體,以便讓媒體及時到現場采訪。至於涉及刑事案件,警方必須確保不損害被控人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避免因為過早披露資料而有礙執行刑事司法。警察形象發生危機時如何公關
警察形象危機是指因新聞媒體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負面報道以及對個別民警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報道造成的公眾對警察形象的認知危機。具體特徵表現在主體的特定性,非預見性,影響的廣泛性、持續性、緊迫性。當前最被媒體關注的主要有:在執法辦案過程中造成的警察形象危機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個別民警自身素質能力低下造成的警察形象危機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一面之詞、道聽途說、誇大事實「製造」的警察形象危機成為部分媒體的賣點。
危機事件就好比一把雙刃劍,它可能會使警察組織的形象受到影響、導致公眾對警察組織的不信任感加強,嚴重的可能還會影響到組織的生存;但是如果處理得當的話,也可能使警察組織在公眾面前樹立勇於承擔責任的形象,從而贏得公眾更多的好感和支持。如何正確運用媒體的力量來解決危機,同樣值得我們去思考。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所長毛壽龍教授認為,危機往往通過新聞媒體傳播廣為人知。警察在面對媒體時要遵循「四個從不」原則:從不否定顯然的事實;從不懷疑媒體的意圖,懷疑媒體會節外生枝;從不反問媒體為何不相信自己,反問會導致新的新聞,導致不信任,惹火燒身;從不發怒,發怒導致新的事態,使媒體成為對立面。正確做法是要「接受媒體,利用媒體,善待媒體。免費的公共空間,有助於信息溝通,有助於控制和解決問題。同時,區別媒體需要的信息和客觀信息,建立自己的信息平台,准備被媒體使用的信息,幫助他們報道得更加准確。」海南省公安廳幹部宋洪濤認為,要建立和完善警察形象危機處理機制,在處置危機中應遵循下列程序:深入現場,了解事實;分析情況,確定對策;安撫受眾,緩和對抗;聯絡媒體,主導輿論;多方溝通,加強化解;有效行動,轉「危」為「機」。還要遵循著名的「三T」原則,即Tellyourowntale(以我為主提供情況);Tellitfast(盡快提供情況);Tellitall(提供全部情況),同時遵循公眾至上原則和維護聲譽原則。為此,公安機關要充分利用新聞發言人制度,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江蘇省公安廳幹部蕭樹祥則利用危機公關實踐闡述了積極應對批評報道並努力化解負面影響的方法。近年來,江蘇警方建立了與媒體良性互動關系,建立了定期與不定期的溝通機制,著眼內部解決問題,省廳每天有專人摘錄媒體批評報道,然後下發到基層查究,紀檢、督察部門與基層公安機關把督查結果如實反饋上來。建立輿論監督反饋機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切實推進公安工作。認真查處不實報道,努力消除負面影響,盡可能地把警察「危機」變成樹立形象的「契機」。
Ⅵ 公安宣傳民警怎樣做好公安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麻煩告訴我
公安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是黨的意識形態和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統一公安隊伍思想、凝聚公安隊伍力量、展示公安隊伍形象、密切警民關系的重大職責。宣傳工作是凝聚人心的工作,樹立形象的工作,發現典型、宣傳典型、樹立典型的工作。要藉助典型、榜樣的示範作用,輿論導向的指引作用,團隊氛圍的感染作用,弘揚正氣、激勵鬥志,以增強民警的職業榮譽感,激發民警的工作熱情,樹立民警的良好形象。為此,我們公安宣傳民警要肩負起這一重任,努力做到以下三點:
一要做美德之人。美德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忠誠出美德,敬業出美德,奉獻出美德。美德是一種神奇的天賦,是一種內在的修養。我們宣傳民警對公安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有一種忠誠黨的事業,熱愛本職工作的敬業意識,有一種甘於清貧、樂於吃苦的奉獻精神,有一種勤奮好學、孜孜不倦的創新意識。要通過手中的筆,肩上的鏡頭,弘揚主旋律,唱響正氣歌,把公安亮點、警察風采活靈活現地展示在人民群眾面前,讓人們更加理解、關心、支持公安工作。
二要做性情中人。(一)有熱情。要懷著對公安事業、公安工作的無限熱愛,懷著對戰友、同志的真摯感情,去努力挖掘宣傳的對象,去捕捉精彩瞬間,去尋覓閃光足跡,只有與戰友們同吃同住,滾爬摸打,才能切身體驗基層公安工作的艱辛和曲折,才能確切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寫出有感召力、有影響力的作品。(二)有真情。要捕捉人性化的、人情味的,反應民警酸甜苦辣、刻畫民警內心世界的真實感人的事情,充分體現人文關懷,體現民警的文化素養、精神內涵、氣度才華、親情友情,以便更好地引發社會共鳴,達到強勢共振。
三要做有心之人。(一)是懷著一顆關愛心。能付出愛心就是智,能消除煩惱就是慧。對其他人及事物要抱有一定的愛心,熱愛自己的工作,關愛自己的戰友,珍愛自己的人生,珍視宇宙中各種生靈。(二)是要保持一顆平淡心。有人這樣形容文字工作:「文字工作者政治上是紅人,工作上是忙人,生活上是窮人,身體上是病人」。這樣的表述道出了文字工作者幾多感慨,幾多辛苦,幾多無耐,幾多酸楚。然而,文字並非都是辛酸,辛苦事,它可以益人心智,怡人性情,滋養人生。必要時玩玩文字,寫寫自己的心情故事,寫寫警察的內心世界。心伴隨著文字四處遊走,雖靜一室,卻獨享這一份泰然。如果你再手持一杯清茶,茶香、書香,沁人心肺,空間無限美好,也就會重拾這份久違的清閑享受。為此,宣傳民警要本著「任人難任之勞、承人難承之重、擔人難挑之擔」的思想境界,默默無聞、淡泊寧靜,在平凡的生活中體現出一份平淡之心。芮城縣公安局 相學義
Ⅶ 給公安局寫面錦旗,感謝刑警的
人民警察為人民
神速破案顯神威
Ⅷ 民警和刑警的主要區別在那裡啊
刑警也是民警,民警是多警種的總稱。刑警是專門負責偵破刑事案件的警察。
1、身份不同
人民警察簡稱民警,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刑事警察簡稱刑警,刑事偵查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刑事偵查部門是打擊刑事犯罪的專職部門。
2、工作職責不同
人民警察是國家公務員,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志,中國人民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
刑事警察做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組織、協調偵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擔案件痕跡和物證提取、檢驗、鑒定。承擔本轄區內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擔本轄區內的經濟犯罪偵查防範工作;承擔涉外刑事案件、對外警務的聯絡和接洽。
(8)宣傳公安刑警擴展閱讀
警察的編制和管理
1、人民警察在身份上屬於國家公務員,根據編制的不同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機關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行業公安——鐵道公安、交通公安、民航公安、緝私警察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
2、其編制依所屬機關分別屬於交通運輸部、國家民航局和海關總署,鐵道部撤銷後原屬鐵道部的鐵道公安警察編制統一移交公安部。
3、公安機關: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在管理上實行雙重領導體制,既接受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也接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行業公安機關既接受所屬部委領導,也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4、公安現役部隊:武警中的消防、邊防、警衛部隊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機關管理的部隊,人員配額為國家兵役編制,在工作上由各級公安機關領導,也稱「公安現役部隊」,包括公安消防部隊、公安邊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
參考資料
網路-警察
Ⅸ 公安民警和公安刑警有何區別
「民警」就是「人民警察」的意思,我國的「民警」包括公安系統(公安現役部隊除外)、國家安全系統、監獄勞教系統的警察,所以「公安民警」就是指公安系統除了消防、邊防、警衛部隊這三個警種以外的所有警察。
「公安刑警」大范圍就要窄得多了。「刑警」是公安系統的警種之一、主要負責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所以「公安刑警」就是就是指公安系統中負責刑事偵查的警察——其實監獄系統中也有刑警,但是因為只針對獄內犯罪,所以平時少有耳聞。
Ⅹ 民警和刑警有什麼區別
1、定義
民警:復人民警察包括公安制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刑警:做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的刑事警察。
2、日常工作
民警: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發動群眾同壞人壞事做斗爭;組建治安保衛委員會;發現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制止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等。
刑警:組織、協調偵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以及案件痕跡和物證提取、檢驗、鑒定。
3、職責
民警:在工作中實行黨委領導下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眾的安全防範密切結合。
刑警:承擔本轄區內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擔本轄區內的經濟犯罪偵查防範工作;承擔涉外刑事案件、對外警務的聯絡和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