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禁止買賣,做土地買賣的宣傳策劃方案是違法行為,如果構成犯罪的,將內依法追究容刑事責任。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㈡ 土地開發整個流程
1、開發主體
土地一級開發工作主要由政府授權或土地儲備機構來完成,不管是包含農地征轉用過程的土地一級開發,還是使國有土地由生地變熟地的土地一級開發,實施主體往往是政府授權的一級開發公司或土地整理儲備機構。
2、開發程序
(1)計劃編制
首先要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儲備開發計劃,來編制土地一級開發計劃。
(2)前期策劃
根據已編制的土地一級開發計劃,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徵得縣(區)人民政府和鎮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向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土地一級開發申請。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受理申請並進行預審,委託土地儲備機構編制土地一級開發實施方案。
(3)征詢意見和審批
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包括規劃、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就土地一級開發實施方案提出原則意見。
同時,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涉及徵用土地的,土地儲備機構根據計劃和規劃有關手續分別向所在區(縣)政府提出征地申請,由區(縣)政府按規定程序辦理征地報批手續;涉及農轉用的,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辦農轉用手續;涉及房屋拆遷的,向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拆遷手續。
土地儲備機構通過委託或招標的方式確定土地一級開發主體,並下達土地一級開發批復,簽訂土地一級開發合同。
(4)組織實施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主體首手進行拆遷調查、評估,按相關政策文件協商制定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等等,並需經過政府主管部門審查通過。與此同時,進行一級土地開發的開發商要及時做出土地規劃方案,以核定土地性質、使用功能、范圍、規模、開發強度等技術經濟指標。完成以上准備工作,就可以針對地塊實施拆遷、拆除、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工作。
(5)項目驗收
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完成後,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實施,由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土地一級開發合同》、計劃和規劃的批准文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建設用地,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
㈢ 如何寫建設用地申請報告
xx城鄉規劃局:
我公司(個人)於 年 月 日在武寧縣國土資源管理局舉辦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或掛牌)出讓活動中,競得 ×××位置 土地一塊,用地面積×× m2,容積率 ×× ,建築密度 ×× ,總建築面積×× m2,現將進行建設,要求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特此申請
年 月 日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辦程序:
1、建設單位在每個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關材料到規劃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申報。
2、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如發現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如發現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應進行項目建設報件登記並註明收件內容及日期。
4、申報材料經窗口工作人員核收後,將申報材料轉項目經辦人。
5、項目經辦人接到窗口轉來的申報材料,經審核認為需補正相關文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轉窗口,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後重新申報。
6、經審核申報材料合格後,項目經辦人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由項目經辦人完成會簽工作並轉設計科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窗口發給項目單位;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項目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經窗口回復建設單位。
(3)土地策劃書擴展閱讀
⑴、申請: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准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並報送下列附件:
① 建設單位有關資質證明;
②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③ 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和地理位置圖;
④ 佔用耕地的,必須提出補充耕地方案;
⑤城市規劃區和鄉(鎮)規劃區內的用地,必須由規劃部門出具《建設許可證》;
⑵、審查:
①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應當受理並進行項目用地預審,負責項目預審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並通知申請人,逾期不通知視為受理。預審機關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預審意見,特大項目預審時間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②建設項目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應當由有資質的機關出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⑶、審批:
①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符合供地的建設項目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訂供地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需上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
②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收到合法報件30內審查完畢批准後,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批件5日內將批復發出。以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每平方米收取7元),並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頒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准書》。佔用耕地的每平方米收取耕地佔用稅2.50元、佔用水、川、塬地每平方米收取耕地開墾費10元、山地每平方米收取耕地開墾費2元。
⑷、登記發證
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用地者登記申請後,進行地籍調查,面積小於1000平方米的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每平方米收取調查測繪費0.36元、每宗地登記工本費20元。
㈣ 向政府申請土地建廠的項目計劃書怎麼寫
向政府申請土地,寫的可以詳細點,主要體現在可行性及稅務方面的報答,當然了,這種情況下最主要的還是關系! 你要是關系作好了,就什麼都好說了,找機構寫計劃書要交費的! 並且不是小數目。呵呵
㈤ 土地的信託計劃
土地信託計劃發行申請經核准後,方可發售信託單位。
信託單位的發售,由信託公司負責辦理;信託公司可以委託經中國銀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第十一條 信託公司申請設立的土地投資信託計劃,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信託合同期限為五年以上;
(二)信託單位募集金額不低於五億元人民幣;
(三)信託單位持有人不少於一百個;
(四)任意五個以及五個以下信託單位持有人合計持有的信託單位份額,不得超過信託單位發行總份額的50%;
(五)土地投資信託計劃投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原始權益人持有的信託單位份額不得超過信託單位發行總份額的15%。
第十二條 信託公司設立土地投資信託計劃,應當向中國銀監會提交下列文件,並經中國銀監會核准:
(一)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信託合同草案;
(三)資金保管協議草案;
(四)發售說明書草案;
(五)注冊會計師出具的會計意見書;
(六)專業房地產估價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報告;
(七)描述擬收購房地產項目的現行運行情況的調查報告;
(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九)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條 信託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的發行目的和名稱;
(二)信託公司和資金保管機構的名稱和住所;
(三)信託計劃總額和信託合同期限;
(四)信託單位發售日期、價格和費用的原則;
(五)信託單位持有人、信託公司和資金保管機構的權利、義務;
(六)信託單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七)信託單位發售的程序、時間、地點、費用計算方式;
(八)信託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九)作為信託公司、資金保管機構報酬的管理費、保管費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十)與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有關的其他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十一)信託財產的投資策略;
(十二)信託計劃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十三)信託單位募集未達到法定要求的處理方式;
(十四)信託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信託財產清算方式;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
(十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土地投資信託計劃發售說明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發行申請的核准文件名稱和核准日期;
(二)信託公司、資金保管機構的基本情況;
(三)信託合同和資金保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四)將要收購的物業的詳細介紹;
(五)交易及其結構的特定特徵;
(六)實際交易的特定細節;
(七)定價及估值;
(八)信託單位的發售日期、價格、費用和期限;
(九)信託單位的發售方式、發售機構及登記機構名稱;
(十)信託公司、資金保管機構報酬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十一)會計調查報告;
(十二)稅務意見書;
(十三)法律意見書;
(十四)風險警示內容;
(十五)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內容。
㈥ 土地復耕策劃書要錢嗎為什麼我家要交3w才准建😭
土地策劃書的編制是需要錢的,所以如果你要建房的話,肯定要交編制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