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誰會寫《3.15大學生維權活動策劃書>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來歷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一國際日最先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以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的興起與商品經濟的發展緊密相連。隨著現代工業化生產的迅速發展和生產技術的日新月異,消費品的結構日趨精密復雜,使用難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競爭加劇,消費事故也大量發生。尤其是近年來,假冒偽劣商品在世界市場上泛濫成災,已成為各國普遍關注的社會公害。這迫使消費者組織起來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等5個國家的消費者發起成立了獨立的、非政治性的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總部設在海牙。這一組織現在更名為國際消費者協會,擁有來自115個國家和地區的250多個消費者組織。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了這一非盈利性的國際組織。
國際消費者協會自成立以來一直為全世界的消費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員組織的活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促進制定各種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國際政策法規。
該協會總結的消費者8條基本權利已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活動的准則。這8條基本權利是: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呼籲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以及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權利。
近年來,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也在不斷發展。各國普遍採用加強立法、新聞、檢驗、標准化等手段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制定了有關食品衛生、消費品安全、質量和計量、工業標准化以及禁止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等一系列法規,並採取了諸如設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專門機構和加大懲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措施。
B. 如果辦一個「大學生法律知識教育」的活動或者講座 該這么來辦,最好有策劃書!
辦講座最主要的是能請到主講人,一般要有一定名氣的才能吸引人去聽,然後需要有主持人,要邀請嘉賓(一般是學校或學院老師),具體策劃還要看你自己的了。
C. 【急】誰幫我寫一篇法律策劃書
砸開傳銷之鏈
干傳銷賺錢嗎?傳銷是怎樣賺錢的?傳銷賺的是誰的錢?參與傳銷的人員中究竟有多少人賺到了錢?傳銷怎樣使一名正常人被引誘入局成為痴迷者?隨著蘭山警方偵破的涉及14個省市、參與者達2000餘人、涉案金額一千萬余元的「5·20」特大傳銷案的團伙成員相繼落網,一個個謎團被揭開——
而如何實現所謂「另一個世界」呢?「講師」教的技巧是:偷,偷光老朋友的辦法;看,多看有利我們發展的資料;榨,榨乾老朋友的方法。「講師」還開導,要從幾種人身上開「線」:大老闆的老婆、官太太、總經理的助理、高級文秘;有充足時間,閑得發慌的人;負債累累的人;膽子特別大、在社會上混的人;懷才不遇的人……一方面,部分傳銷人員整天默寫、背誦「講師」的「講義」,以致走火入魔,精神恍惚。
一個被騙入傳銷陷阱的大學生趙某在辦案民警面前這樣說道:「這段時間,我和許多同鄉的青年夥伴一起被騙到臨沂做傳銷……他們才20多歲,傳銷使他們損失了錢財,失去了自由,更耗費掉了美好的青春年華。」
在警方解救中,該組織有近100多名涉世不深的大學生被傳銷組織者勾畫的藍圖迷惑,深陷其中。一名大學生胡某是被其哥哥騙入傳銷陷阱的,後來這名大學生的同學也被騙來。這位同學不久即發現這是傳銷,堅決退出,並勸胡某也退出傳銷騙局。然而,這名大學生的哥哥卻給弟弟跪下,求他不要退出。
加入會員半年、月薪至少兩萬的美麗前景,這對那些家境清貧正在求學的大學生無疑充滿誘惑力。一個大學生講述了他誤入傳銷的經歷:「傳銷者不管做什麼事都是在偷偷摸摸的,還說什麼為了不擾民;明明是騙自己的親朋好友,還說是給他們一個發財的機會。我上了十多天的課,一開始我很相信,可是後來我發現這全是騙人的謊言,我差一點就上當了,我希望大家不要上當受騙,那是一個魔窟啊。」
至於所謂進口直銷的化妝品「愛博×娜」,至今誰也沒有見到過。在一個會員的筆記本上,還記錄著如何對付公安、工商執法人員檢查的培訓授課內容:「當上課時間來人(指公安、工商等執法人員)詢問時,大家不要怕。男孩不要說話,女孩子最好哭出來,兩個兩個的往外走,就說要去廁所……」
另外,如何選擇目標、如何邀約、如何帶朋友也是培訓筆記的主要內容。「要選急需轉變的人、不滿足現狀的人、能掙錢干個體的人、以前小有成就、曾經輝煌想東山再起的人」;「帶朋友要注意:不談名利,不談行業,不談制度」;善意地騙;別讓新朋友離開你的視線;不要讓他們知道我們的網路有多大;新加入會員來了之後,你讓他們立刻上線,就可以知道他想要知道的東西等。
控制人身的傳銷鏈
對下線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是傳銷組織藉以穩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整個組織「凝聚力」之所在。許多傳銷人員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後,之所以不逃離虎口,一方面是交了錢後,想扳回本,另一方面則是無奈於傳銷組織內部強大的人身和精神控制。
這個非法傳銷活動大部分都是來自異地的人員。傳銷的頭目們就是要把人騙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讓他們陷入幾千里地孤立無援的境地,使他們把「公司」變成惟一的依靠,這就有利於「公司」對他們進行控制。
傳銷組織內部等級嚴密,規章制度繁多。每個傳銷人員只跟自己的上線和下線發生聯系,底層業務員不了解B級經理、A級總經理的情況,更不知道他們的行蹤。底層業務員根據上層D級、C級管理人員的安排,租住在一起,每一間房屋都有D級為房主,專門負責仔細觀察每個人的舉止、言談和表情,一旦發現異常現象,就及時化解不良情緒,以免其中途離隊。因為在傳銷組織者看來,一個下線就是一個財富;留住一個下線,就是「滾雪球」式地拓展一片市場。因此,他們不會輕易讓成員掉隊。同住一房的成員也實行人盯人的辦法,互相監督,防止逃跑現象。
針對底層下線思想不穩定的情況,傳銷頭目把增強下線人的信心和決心作為每日必修的課程。在授課前,同聲朗誦「堅持到底,就是勝利,決不放棄,勝者為王」之類的口號,增強大家的鬥志。
許多下線發覺自己上當受騙後,採取偷跑的方式想逃離傳銷虎口,但自己在車站還沒有來得及上火車,上線公司C級、D級主任、經理們就聞迅追來,連哄帶騙地又將他們誘惑回去了。一名吉林籍的傳銷人員周某為擺脫其上線人的監視,連行李都顧不上帶,就偷偷跑到火車站想一走了之。哪知道,正在排隊買車票時,他的上線和一名主任業務員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他表示決心要離開臨沂。上線主任把他帶到一邊,不慍不怒地輪番給他講道理:「你回去還是打工,還是和以前一樣。你就不想改變自己的命運嗎?我們這個行業是挖井淘金的行業,再掘一鏟就可能見到金子了,可是,在這種關頭,你卻放棄了,你不覺得可惜嗎?」大道理小道理輪番轟炸,這個「逃兵」不知不覺就變得沒有主意了,最後身不由己地跟著他們又返回了原來的住處。
傳銷的規律與對策
一、非法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
(一)欺詐性。
從目前臨沂打掉的41個傳銷團伙情況看,傳銷人員多是打著推銷、直銷某種化妝品的幌子,以找工作、做生意為名,騙取親戚、親屬、朋友、同學、戰友、同事等錢財。這種只發展人頭,不傳實物的欺詐行為(實際上沒有任何產品),形成惡性循環,構成了非法傳銷的犯罪鏈。
(二)組織結構復雜。
從打掉的41個傳銷團伙情況看(涉案人員1500餘人),傳銷人員的構成非常復雜。
一是涉及地域廣,全國各地均有,尤以東北三省、河南、河北、內蒙、雲南、山西、陝西等省居多,亦有本省外地市人員;
二是人員成分復雜。主要是社會閑散人員、農民、下崗職工、大中專畢業生、也有機關幹部、現役軍人、在校學生等;
三是組織嚴密。他們的組織內部分工明確,有管財務的,有管安全保衛的(主要由受過打擊處理的人員組成),制定嚴密的規章制度,對新發展人員實行集中食宿,每天集中上課培訓。同時,對新上線人員限制人身自由,收繳其身份證件、通訊工具、錢財,由寢食負責人集中保管。對意志動搖人員,實施精神控制、語言威脅等非法手段,迫使新上線人員盡快交款。
(三)具有反偵查能力。
為了逃避執法部門的打擊,他們上課培訓的其中一項內容就是如何應對執法人員檢查盤問,上課時間、地點不固定,經常變換地點。平時不準個人私自外出,確需外出必須三人以上結伴而行,對意志動搖人員則由專人跟隨監視。
二、幾點思考和建議。
非法傳銷案件社會危害性大,但缺乏物證書證等證據,難以認定非法經營的數額,以犯罪嫌疑人的級別及發展的下線人數作為逮捕判刑的標准缺乏法律依據,在審判時僅靠口供難以定罪量刑。
(一)立法滯後,現行法律依據難以操作。對傳銷或變相傳銷現行法律,包括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2000年6月23日《公安部關於嚴厲打擊以傳銷和變相傳銷形式進行犯罪活動的通知》和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以及刑法第225條第4項的原則性規定,非法傳銷要以非法經營定罪,必須是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萬元以上才能達到追訴標准,而相關法規、規定及司法解釋還不健全,刑法第225條第4項對非法經營對何謂「情節嚴重」也沒有明確規定,實施治安處罰勞動教養也無明確規定,造成公安機關破獲該類案件後批捕難、起訴難、處理難。
(二)此類案件涉及人員眾多,體系龐雜,難以形成證據體系。傳銷案件機構龐大,人員結構情況復雜,網路組織嚴密,各線自成體系,由於參與非法傳銷人員絕大多數是外省人員,審訊查證極易出現上下線之間的斷層,致使下線向上線交納的款項難以認定,無法形成證據鏈條。
(三)證實非法經營數額的書證難以搜集。非法經營數額既要靠嫌疑人供述,又要有其他的書證證實。加之嫌疑人員具有一定的反偵查的經驗,經營過程中的體系圖、業績單、工資表、銀行卡等書證都及時銷毀或隱匿,難以查實,影響案件的認定。
(四)驅而不散,形成惡性循環。通過對110接出警調查,傳銷窩點分布集中的北園、沂州、金雀山等派出所轄區,每天接此類案件報警多達10起之多,驅散後很快又聚集,形成惡性循環。
(五)全民動員,強化防範。打擊非法傳銷犯罪活動,加強防範也非常重要。一是工商部門嚴格注冊手續審批;二是嚴格控制租賃房屋;三是通過暫住人口清理整頓,辦理暫住證從中發現線索予以打擊;四是號召社會各界群眾檢舉揭發犯罪線索。通過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傳銷人員的衣食住行,使其沒有立足之地。
不管非法傳銷的欺騙手段如何翻新,我們還是要永遠記住那句古老的俗話——天上不會掉餡餅。面對美麗的謊言,你要永遠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陷進傳銷狼窩。
D. 求一個法律活動策劃方案!
1、確定主題:婚姻家庭類、勞動合同類、經濟類
2、活動方式:有獎問答?咨詢?講座?....現場?非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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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大學生普法宣傳策劃
2009年工作計劃,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依法治校為全年工作主線,以「創優精神」為工作統領,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和年度法制工作要點,加大教育普法和熱潮力度,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製訂2009學校普法工作計劃。大學生是祖國建設的主力軍和後備軍,他們的法律意識水平從某種程度上代表了我國的法制現狀,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對實施依法治國也具有長遠性、根本性的意義。此次調查即期望了解在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找出法制教育的薄弱環節和普遍存在的意識誤區,進行針對性的普法宣傳和教育,探討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有效途徑,切實增強同學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一、指導思想 根據我校實際,以建設社會主義教育法制為目標,號召全校師生認真學習法律常識,進一步提高全校師生的法律素質和法律意識,把普法工作納入到學校重點工作上來,並把法制工作融合到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中來,堅持依法治國、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實踐相結合,力求實效,積極推進依法治教進程,全面推進教育改革與發展,做好普法的收尾工作。 二、重點工作1、學校把法制教育作為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務來抓,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進行不同形式的教育。進一步抓好教師的「依法育人」和學生「帶法回家」活動。2、搞好建立教師、學生、家長三個層次的一體化教育網路 首先,對教師要以「依法教書、依法育人」行動為載體,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教師法》、《教育法》以及《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規范行政管理行為的重要法律法規,真正做到依法教書、依法育人。組織學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進一步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3、充分利用師生大會、班團會、校內廣播、班報、宣傳版報等宣傳陣地,結合2006年我校「五.五」普法經驗,在學生中開展一次法律知識宣傳活動和12月4日的全國普法宣傳日等宣傳活動。4、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定期舉行各種法制教育活動,有記載、有可查圖片、光碟、材料等。通過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法律觀念和公民依法享有權力和改造義務的觀念,樹立公民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學會依法保護自己,並通過學生「帶法回家」活動,用小手牽大手,帶動家庭的法制觀念和意識。5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開展法律咨詢、法律知識競賽;舉辦法制圖片展覽;充分發揮紅領巾廣播、電視、報紙、櫥窗、黑板報等宣傳教育方面的作用,辦好法制專欄或專題節目,擴大法制宣傳的覆蓋面;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徵文賽;參觀法制教育基地;組織法律知識專題講座。 努力探索和開辟普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新頒布的 《勞動合同法》 三、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讓普法工作走進校網 隨著信息網路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日益普及,使信息的傳播手段得以拓展,也使信息的傳播速度史無前例地加快。利用網路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建立網上社會主義法制宣傳陣地已成為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 我校校園網四通八達,覆蓋學校教學區、各個辦公室,學校黨委認識到網路法制宣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創新工作方法,與時俱進,充分利用校園網的便捷、快速和大覆蓋面,在學校網頁上開設了普法專欄,內設「法律法規」、「普法現在時」、「網上答疑」、「音像教育」等欄目。「法律法規」將國家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規和剛剛頒布的法律上傳到網上,供全校師生員工學習使用,「普法現在時」著重介紹巢湖市開展普法教育,推進依法治市工作的情況和我校的普法工作進展情況,讓廣大師生及時了解普法工作的最新動態;「網上答疑」是採用互動傳播方式,我們請學校的法律教師、專家為廣大師生解決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音像教育」則是學校購買法制宣傳電視片上傳到網上,組織師生到網上下載收看。 我校普法工作走進校園網,充分利用了網路傳播的數字化、多媒體、開放式、互動式、多向性、動態發展式等傳播特點,開辟了法制宣傳教育的新空間和新渠道,提供了現代化的工具和手段,提高了普法工作的實效性,擴大了覆蓋面,增強了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