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小區公告牆上貼招聘廣告犯法嗎
不犯法,不會抓!只是說你可能違法了該小區的管理規定而已!
⑵ 招聘招生,虛假宣傳,誇大就業率,美化就業前景是否違法
工商局人士表示,《廣告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北大青鳥許多中心宣稱的「最大品牌」以及「100%高薪就業」,都違反這一規定,涉嫌虛假宣傳。經營者如果毫無根據地自我標榜「最大品牌」,則其行為容易使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質量或服務產生誤解,在不適當地抬高自己的同時,客觀上貶低了其他同業經營者的商品及服務。這樣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廣告法,同時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⑶ 店門口擺放招聘海報犯法嗎
不違法,但違章。違反違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廣告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管你的,一般先勸說,後警告,接著就要罰款了。
⑷ 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違法嗎
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各地要對互聯網招聘平台實施集中整治,嚴厲打擊信息發布違法違規行為。發布虛假招聘信息情節嚴重的要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通知》指出,各地要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信息發布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其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要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將招聘信息服務情況納入報告內容向社會公示;要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根據《通知》要求,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信息應真實有效,不得設置性別、民族等歧視性內容,不得發布虛假招聘廣告,不得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特別是互聯網招聘平台也要加強對招聘單位的資質認證和信息發布人員的實名認證;要建立服務情況跟蹤檢查機制,了解服務進展,跟蹤用人單位招聘進度和勞動者求職應聘情況;要建立意見投訴和結果反饋機制,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在求職招聘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要加強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信息的保護,防止因信息泄露使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對於信息發布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互聯網招聘平台實施集中整治。對用人單位發布虛假招聘廣告、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要依法責令改正並可處罰款。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要依法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的,要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要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押金財物的,要責令限期退還並依法給予處罰。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互聯網招聘平台違反法律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舉報電話、互聯網、新媒體等手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勞動者、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人力資源市場監督,多種途徑獲取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對有多次投訴或不良評價的監管對象實施預警等。
⑸ 冒充他人公司名義張貼違法招聘廣告詐騙違犯什麼刑法
對於以他人公司名義進行詐騙的行為,有可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⑹ 虛假信息進行招聘,算違法嗎,要舉報嗎
向證監會舉報,但這樣的事情在中國太多了,見怪不怪,公開秘密了,人家不一定會管的
⑺ 公司用我的個人資料去進行宣傳、招聘違法嗎
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你的權利.公司可以通過各種途徑知悉你的個人信息.但這並不代表公司可以未經你的同意私自利用你的這些信息來進行商業活動.
如果公司私自將這些資料公開發布,就是侵犯了你的侵私權.可以追究他們的侵權責任.前提是你不想在公司工作了.
⑻ 新廣告法對公司招聘工作有影響
之前說打擊虛假廣告沒火,說禁止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廣告代言人也沒火,說廣告彈窗需要確保一鍵關閉還是沒怎麼火,不過這次說到「極限用語」,新廣告法終於徹底火爆了。你在招聘中的標語,橫幅打出來的都屬於是廣告,所以要注意以下這些詞彙,進來做到真實、不誇大、不虛假,如果說你還是用誇張的比喻手法那麼懲罰20萬起,你應該也知道的!
⑼ 在自己公司的貨車車廂上張貼宣傳招工廣告是否違法
屬於違法
⑽ 加強招聘監管嚴打違法信息發布行為有哪些措施
據8月18日消息,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近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部分招聘網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造成部分求職者上當受騙、嚴重損害求職者合法權益問題,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對招聘活動特別是互聯網招聘活動的監管,為廣大勞動者創造公平、有序的就業環境,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通知》提出了五項措施:
一是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招聘信息發布情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確保招聘信息真實合法;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將招聘信息服務情況向社會公示;加強招聘信息管理,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更加規范的招聘服務;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增強行業自律。
二是強化招聘各方責任。《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招聘行為的管理,強化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和招聘服務提供者的信息審查責任。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信息應真實有效,不得設置歧視性內容,不得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特別是互聯網招聘平台要履行信息發布審核義務,加強對招聘單位的資質認證和信息發布人員的實名認證,跟蹤了解用人單位招聘進度和勞動者求職應聘情況,及時調查處理投訴意見並做好結果反饋,同時加強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信息的保護。
五是鼓勵社會參與監督。《通知》要求各地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人力資源市場監督,多途徑獲取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向社會公開查處結果,對有多次投訴或不良評價的監管對象實施預警;建立輿情監督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做好處理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