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的法制宣傳日是幾月幾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12月4號。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目的是要通過開展系列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的觀念、國家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的觀念、公民權力和義務對等的觀念、依法治國的觀念和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觀念。
(1)法冶宣傳日擴展閱讀
2001年以來,我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過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上論壇,印發宣傳資料,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製作播出專欄、專版、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促進了社會和諧。
「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我國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國法制宣傳日
②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幾月幾號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12月4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
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③ 歷屆法制宣傳日主題
歷屆「12.4」全來國法制宣傳日主題(2001-2005)源
第一屆法制宣傳日主題:「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第二屆法制宣傳日主題:「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第三屆法制宣傳日主題:「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第四屆法制宣傳日主題:「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第五屆法制宣傳日主題:「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④ 法制宣傳日的由來
早在年,我國就制定第一個五年普法規劃,到2001年,我國又把每年的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以期更好地在全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樹立法制觀念。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 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我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過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上論壇,印發宣傳資料,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製作播出專欄、專版、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促進了社會和諧。
「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我國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4)法冶宣傳日擴展閱讀:
各年法制宣傳日主題
2001年: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2002年: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2003年: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2004年: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2005年: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2006年: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007年: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2008年: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09年: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010年: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2011年: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2012年: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13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2014年: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⑤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幾月幾號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12月4號。
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回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答法制宣傳日。在這一天中,部分民眾可進法院參觀。
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歷年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
2010年: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2011年: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2012年: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13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2014年: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⑥ 12.4法制宣傳日的由來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中宣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決議的要求,從1986年至2005年,全國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二十年來,憲法和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得到比較廣泛的普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開,為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都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又作出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聯合召開了第五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經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四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這對於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的法治形象,促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都具有重要意義。
⑦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那天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每年的12月4日。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回。要認真學習貫徹答全會《決定》,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更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推動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基本原則、活動准則,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