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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條例修訂實施十五周年宣傳

發布時間:2021-07-28 17:11:08

A. 如何開展信訪法治化宣傳

1、強化法律在維護復群眾權益、化制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
2、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3、信訪部門和有關各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信訪條例》,全方位落實信訪工作法治化要求。
4、加強法治的社會宣傳和自我教育。信訪部門要充分利用來訪接待場所、報刊、網路等平台和信訪工作實踐,加強對群眾和社會的法治宣傳和引導。
5、嚴格執行信訪事項受理的規定。要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積極受理信訪事項。
6、認真落實依法逐級走訪的規定。《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
7、努力增強信訪工作的規范性和公信力。《信訪條例》是信訪工作的程序法。
8、健全無理信訪的評定和退出機制。
9、深入推進依法治理。信訪不是制度體系之外的「粥棚」。
10、切實規范信訪秩序,嚴肅處理違法上訪行為。
11、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B.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實施以來,對於保持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密切關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規

(1)信訪舉報制度是公民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實行民主監督的有效方法,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重要途徑之一。(2分)
(2)公民還可以通過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輿論監督制度行使監督權,也可以通過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新形式、新方法行使監督權。(2分)
(3)國家為保障公民行使監督權提供了多種合法的渠道,公民可以根據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等不同情況進行適當選擇。(2分)

C. 信訪三訪是什麼

信訪的三訪是:辦轉信、走訪、視頻接訪。
信訪方式簡介:
1.辦轉信
國務院1996年《信訪條例》規定了辦理信訪的總的原則是「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2005年新《信訪條例》又強調「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其中分級負責、屬地或歸口辦理就產生了一個信訪機關是以辦信為主還是以轉信為主的問題。 國家信訪局局長周占順2003年指出,群眾信訪問題,「80%以上是基層應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所以,「分級負責」意味著,除基層之外,上級信訪部門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下轉信而不是辦信。
各省市自治區《信訪條例》都對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的具體信訪職能作出了具體規定,最完備的一個歸口管理的規定是中共中央辦公廳《信訪問題歸口分工處理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1991年〕19號通知),其中對黨紀、組織、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監察等三十五個方面的信訪職責作出了規定。
上級工作以轉信為主,這些信訪轉到基層,基層無法再轉,無口可歸,有的地方就形成一個以黨政領導為主要責任人的工作格局。
「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歸口辦理」,最終落實在地方黨政領導人身上,專門的信訪部門和信訪工作人員則負責信訪信息上下左右的轉送。正是這一點引起了「信訪部門是二郵局」、「信訪制度是典型的人治」的詬病。新《信訪條例》賦予信訪部門更多的協調、督辦權,但其以轉信為主的功能不會改變。
2.走訪
新《信訪條例》列舉了信訪的形式為「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並處處透出不鼓勵「走訪」,而鼓勵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狹義「信訪」的信息。但是,實際中人們一提到「上訪」,想到的卻總是千里迢迢的「走訪」,要求各級政府要「向社會公布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尤其是要「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為信訪人在當地提出信訪事項、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提供便利」。如果這個信息系統建立起來,人們真的就會在家裡坐在電腦前「上訪」,不用到政府門口、到北京、到天安門上訪了嗎?
實際上,許多上訪者之所以選擇「走訪」,尤其是「集體走訪」、「重復走訪」,並非是他們不了解信訪部門的聯系方式,也並非是他們缺乏通信手段,不會上網,其中的奧妙,無非是在政府對遊行、示威嚴格管制的情形下,「走訪」尤其是「集體上訪」不過是民眾以上訪名義進行的遊行示威,一種公開施加壓力的手段。其他非走訪的「信訪」,最多隻能傳遞信息,而不能施加壓力。沒有附加壓力的信息,其重要性、緊迫性只會排在附加壓力信息之後。
上訪者明白了這一點,就越發不會選擇最便捷的通訊手段。一封電子郵件是最沒有壓力的,最不耗費信訪部門和領導人的資源,但最節約資源的方式,就是最無力、最沒用的方式。與其發這樣一封電子郵件,還不如在人氣旺盛的網上論壇發一個帖子,有時候還能產生輿論壓力,引起領導人的重視。其實最有用的,仍然是集體上訪、反復上訪。可以預計,即使這套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建立起來,千千萬萬的上訪者仍然不會去使用這種方便。在信訪問題上,光提供方便是沒有用的。
新《信訪條例》對走訪過程中的潛在壓力傳遞機制進行嚴格管制,規定上訪者不得「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不得「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第二十條),試圖以此把走訪者驅趕到設計好的狹義「信訪」的軌道內。但是,即使這樣做成功了,沒有壓力傳遞方式,如何促動各級官員重視信訪?沒有壓力傳遞方式傳達的事件嚴重程度的信息,在潮水一樣涌來的「信件」、「電子郵件」中,又如何判斷輕重緩急?
3.視頻接訪工作
2014年年5月,最高法院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遠程視頻接訪規則》,指導全國法院開展遠程視頻接訪工作。通過遠程視頻接訪,申訴信訪人員可以在申訴信訪案件的一審法院或者申訴信訪人員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接訪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表達訴求。

D. 信訪條例頒布實施前 已有結論性意見 是否受理

有終結性意見了,應該予以認可,不能再受理了。

E. 信訪條例主題宣傳月為幾月幾日

信訪條例主題宣傳月為
5月24日

F.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條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共有七章五十一條。《信訪條例》是為了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而制定的法規,2005年1月5日,《信訪條例》由國務院第7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G.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增加了暢通信訪渠道的內容,以更好地加強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

答案A
第②項表述錯誤。我國實行的是代議制,公民通過選舉人民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信訪渠道暢通有利於公民行使監督權、申訴權和建議權,從而加強黨群、干群聯系。

H. 信訪不予受理范圍

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屬於上級單位無權管轄的,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並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二)對依照法定職責屬於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處理決定的信訪事項,應當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情況重大、緊急的,應當及時提出建議,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三)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並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要定期向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通報轉送情況,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要定期向上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報告轉送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

(四)對轉送信訪事項中的重要情況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辦理,要求其在指定辦理期限內反饋結果,提交辦結報告。

按照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有關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告知信訪人,並按要求通報信訪工作機構。

(8)信訪條例修訂實施十五周年宣傳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三十二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復信訪人:

(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

(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

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應當督促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執行。

第三十三條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I.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正式實施,對處理信訪問題有何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按照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主要作了如下修改,對信訪工作原則做出重大修改和補充,確立了信訪工作格局和領導負責制,明確了信訪工作機構的設置、性質及職責,賦予了信訪工作機構提出改進建議權、行政處分建議權、完善政策解決問題建議權等三項全新職權,明確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強化了對信訪人合法權益的尊重和保護,新修訂的《信訪條例》還規定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尊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不得實施有關法律禁止的行為,違反規定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頒布實施,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重要作用。

J. 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

全面推行依法逐級走訪。2014年4月,國家信訪局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對信訪群眾如何走訪,信訪部門及其他行政機關如何受理、辦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中央推行逐級走訪制度實施後,省委、省政府領導明確要求:省信訪局要抓緊研究落實,搞好工作銜接,細化具體措施,有效減少越級走訪和非正常上訪發生,推動全省信訪形勢持續向好。省信訪局先後4次組織省市縣相關人員到北京、廣東、湖北等地調研學習,充分借鑒北京市「一單式」辦理工作法,反復徵求各方意見建議,研究制定了河南依法逐級走訪的《實施細則》,對群眾到省走訪應當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范圍作了詳細規定,提出具體要求。我省按照「先試點、後推開」的總體思路,通過召開開封現場會、組織集中培訓、召開新聞發布會、製作電視訪談錄、報紙電台答記者問和印發口袋書、宣傳冊等多種有效形式,強力推進依法逐級走訪,努力做到「壓實兩個責任、規范兩個行為」。「壓實兩個責任」即壓實各級領導的責任和壓實各級職能部門的責任,「規范兩個行為」即規范信訪群眾的信訪行為和規范各級幹部的工作行為,推動大批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解決。我省自去年12月1日全面實施依法逐級走訪制度後,群眾赴京到省越級走訪明顯下降。今年以來,群眾到省越級走訪批次、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8.4%、25.6%,赴京越級走訪降幅更為明顯,批次、人次同比下降44.8%、59.2%,信訪秩序持續好轉。
嚴格實行訴訪分離制度。一段時間以來,訴訟與信訪交叉、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並存,既損害司法權威,也影響正常信訪秩序。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有利於維護國家的法律權威和法治生態,有利於積極、穩定、可持續地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有利於信訪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2013年12月,中央先後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13〕26號),和《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13〕27號)。2014年以來,省信訪局積極配合省政法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精神。政法機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出台《河南省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實施意見》等9項制度措施,確保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規范有效開展。比如,制定訴訪分離辦法,建立裁定、導入制度,群眾「對號入座」,屬於信訪的找信訪,屬於司法的找司法;建立公開、移交制度,該誰管的不給推卸的借口,不該管的不給插手的空間;建立轉化、解困制度,跟進心理矯正和困難幫扶,引導上訪群眾回歸正常生活;建立完善各級政法機關聯合接訪及分別設立窗口接訪機制,有效解決入口不順、程序空轉、出口不暢等問題,推動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省信訪局及各級信訪部門堅持法定途徑優先,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嚴格甄別把關,耐心教育引導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積極支持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尊重政法機關依法作出的法律結論,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與有關職能部門一起做好教育疏導、幫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強對訴訪分離相關情況的分析研究。目前,全省涉法涉訴信訪總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態勢。
積極推行「陽光信訪」模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2014年4月,國家信訪局在江蘇淮安召開全國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依託互聯網建設全國統一的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將群眾走訪、來信、來電、網上投訴、視頻接訪等不同形式的信訪訴求,全部納入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受理辦理,實現「三化」(業務流程標准化、處理過程透明化、統計分析智能化)和「三個全覆蓋」(對信訪形式、工作過程、工作范圍的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減少群眾的信訪成本和奔波勞累之苦,體現方便快捷、陽光公開。全面推行「陽光信訪」,是符合群眾利益、順應信息社會發展、大有可為的民心工程。今年以來,我們在推進中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切實抓好全省網上信訪信息系統綜合平台建設和應用。投入資金搭建全省網上信訪信息綜合平台,完成2007年以來1000多萬條信息系統數據的遷移,以及全省市縣鄉近8000個行政機構及直屬職能部門的編碼工作。今年3月份,新系統中15個模塊與國家信訪局成功對接,實現了信訪業務的網上流轉。為確保網上信訪辦理順利運行,春節之後省信訪局舉辦4期新系統應用培訓班,培訓業務骨幹6700多人,全部實現會操作使用。為確保網上信訪辦理順利運行,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基礎上,以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名義研究制定了涵蓋辦信、接訪、網上投訴、督查督辦、復查復核等業務工作,符合網上信訪信息系統要求的《河南省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規范》,以不斷提高全省信訪工作的規范化、標准化、法制化水平。二是持續拓寬暢通信訪渠道。健全完善綠色郵政、網上信訪、電話接訪、視頻接訪、市(縣)長熱線、信訪代理等做法,引導群眾更多地以書信、電話、視頻、手機簡訊等形式,在基層屬地反映訴求、解決問題。同時,深入推進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和閱批群眾來信制度落實,注重發揮黨政領導的示範帶動作用,集中力量解決好信訪突出問題。三是全面推進群眾滿意度評價工作。把通過國家信訪信息系統初次登記受理的求決類信訪事項,全部納入群眾滿意度評價范圍。通過業務溝通、專項督查、年度考評等舉措,督促各級信訪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切實提高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理率,倒逼各級嚴格落實責任,及時就地解決好每起群眾訴求,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四是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切實加大督查指導力度,推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抓好《河南省開展人民建議徵集工作意見》貫徹落實,創新徵集方法,拓寬徵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為黨委政府更好地匯集民智、科學決策提供有益參考。
統籌化解疑難信訪積案。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疑難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去年4月份,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實行省級領導包案解決信訪問題的意見》(豫辦〔2014〕8號),對省級領導包案提出了具體要求。省信訪局持續推動領導包案制度落實,督促指導各級信訪部門,堅持定期篩選一些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呈送當地黨政領導分包化解,逐案明確責任領導和化解措施,努力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切實減少信訪積案存量。據統計,2014年省級領導帶頭包案化解156起「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帶動市縣兩級領導包案化解13424件,辦結率達93.2%。特別是為推動中央巡視組駐豫巡視整改意見落實,省信訪局切實發揮督查督辦作用,推動化解各類信訪積案2.6萬多起。由於積案化解成效明顯,群眾對信訪部門的滿意度達76.8%,全國排名第四位;對職能部門的滿意度達57.7%,全國排名第五位。去年11月,中央辦公廳來河南暗訪時,對信訪部門化解積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依法終結機制。完善加強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認真貫徹國家信訪局《關於完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的意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復查復核工作的意見》(豫政復〔2014〕2號)精神,適應逐級走訪制度全面落實後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完善機制、優化流程、規范程序、強化責任,實現信訪事項有序終結退出,最大限度減少信訪積案產生。進一步暢通復查復核渠道,規范受理范圍,對符合條件的信訪事項及時納入復查復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觀、公正的終結結論。不斷提高復查復核的權威性,建立省級復查復核、審核案件評查專家人才庫,切實加強復查復核指導把關、扶正糾錯職能,對疑難復雜信訪事項採取公開聽證、會商評議等方式進行復查復核,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以來,全省共依法終結信訪事項2990起,有效減少了信訪案件存量。
改革考核評價問責機制。依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和《中辦、國辦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13〕27號)等政策法規,以及國家信訪局的《信訪工作考核辦法》和《考核評分細則》,依法依規修訂完善我省的信訪工作年度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科學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突出對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樹立正確導向,逐級壓實責任,推動各地各部門把主要精力放在及時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上。注重考核成果的運用,堅持對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給予表揚鼓勵,對工作成效差的地方通報批評,對工作不落實引發重大信訪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協調推動相關地方和部門落實責任查究。
切實加強信訪法治宣傳。針對目前信訪工作不斷改革創新,一些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視不夠、不適應法治信訪新形勢,以及少數信訪群眾「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我們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中央5號文件等重要法規文件,持續抓好《信訪條例》宣傳月等宣傳教育活動,堅持將每年5月份定為《信訪條例》集中宣傳月。如今年4月8日,省信訪局專門印發了《關於開展〈信訪條例〉修訂實施10周年集中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媒體等傳播載體的優勢,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專欄、廣播電視、手機簡訊、普法微信等載體,採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答記者問、電視訪談錄、出動宣傳車、設立咨詢台、印發明白卡,組織知識競賽、開展文藝會演、出動法治宣傳大篷車等形式,多渠道、多領域廣泛宣傳《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實現家喻戶曉、人人遵守。特別是今年以來,省信訪局與省電視台聯合舉辦《百姓信訪》主題欄目,通過選取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公開報道解決過程,採取專家調解、以案說法等方式,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依法信訪,每周播出一期,目前已製作播出8期,增強了社會各界對信訪工作的監督、互動和理解,拉近了距離,塑造了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總之,我們將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高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相關決策部署,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牢記宗旨、求真務實,真抓實干、開拓創新,堅持以法治思維引領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以法治意識引導群眾表達訴求,著力提升依法做好信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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