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電訪談|北汽新能源馬仿列: 2月上旬行業受疫情影響最大
春節前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使2020年顯得極不尋常。疫情在繼續蔓延,全國人民、全世界都在揪心,一為人身安全,二為千萬個家庭和企業的經濟安全。身處此刻,我們無法逃避,必得勇敢面對。「面對疫情,我們應該做什麼?」系列訪談,是第一電動網編輯部和行業全體同仁面對當下困難的一次民意調查,我們相信,真正的智慧和勇氣,來自我們身處的環境,來自我們深愛的人和事。
馬仿列:我相信,在黨和國家的領導下,集全社會、全中國人、全體汽車人的共同努力,必能贏得這場「病毒」戰爭的勝利,同時也把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從宏觀政策方面看,我們會更加積極探索及執行新的營銷形式,並制定更加積極的營銷策略與方案。如擴大線上營銷的比重,增強營銷模式的多元性等。
第一電動網:您認為,疫情過後,消費者在購車選擇方面會有什麼變化?
馬仿列:大眾衛生防範意識的增強,可能讓更多消費者關注到出行的便利性、私密性與出行環境的清潔性,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私家車的關注度與銷量可能會在疫情期結束後有所上升,我們會更深入地洞悉市場需求,採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
第一電動網:您預測一下,今年電動汽車市場的總體情況?
馬仿列:一季度車市肯定會有一定影響,全年目前還難以判定。一方面,歷年來一季度都是車市的低谷期,2月份基本上是每年的「最低谷」,對全年車市的影響不會太大。另一方面,疫情也有望進一步激發私家車的潛在需求。總的來說,目前我司按照之前計劃全力推進,全年目標保持不變。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王玉琴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② 山東「疫情防控法」生效!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 90 號)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已於2020年2月13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2月13日
★★★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2020年2月13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為了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特作如下決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採取最嚴格的防控措施,實現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單位治理有機結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疫情防控工作應當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堅持全國一盤棋思想,堅決服從黨中央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統籌兼顧、協調聯動、相互支援,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防控疫情的強大合力。
三、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在省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下,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重點做好下列工作:
(一)嚴格落實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各項要求;
(二)落實聯防聯控機制,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分區分級制定差異化防控策略並及時調整優化;
(三)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依法做好疫情監測、排查、預警、防控等工作,外防輸入、內防擴散;
(四)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序及時准確公布疫情信息;
(五)上級疫情防控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類產業園區、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做好園區、開發區內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及時發布疫情防控的決定、命令並組織實施;可以依法採取延遲開工、延遲開業、延遲開課,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實施交通管制、交通衛生檢疫,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等應急處置措施。
緊急調集人員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合理報酬。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能返還的,應當及時返還,並保持清潔衛生。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充分發揮社區(村)在疫情防控中的阻擊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區(村)下沉,採取針對性防控措施,切實做好轄區內防控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警務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未集中隔離的患者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實施健康告知、健康監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防護、健康指導等措施。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作用,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做好社區(村)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健康告知、人員往來情況摸排、人員健康監測等工作,及時收集、登記、核實、報送相關信息。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應當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的指揮和調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明確專門負責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
(三)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疫情排查,並對與其往來人員進行健康監測,對本單位場所、設施實施消毒;
(四)督促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五)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六)按照要求組織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在復工、復產、開學前制定疫情風險評估、交通運輸、人員管控等方面的疫情防控預案;
(八)其他疫情防控有關工作。
航空、鐵路、軌道交通、道路長途客運、水路客運、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務單位和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銀行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應當採取必要的通風、消毒、客流疏散等措施,確保公共交通工具和經營服務場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七、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工作、學習以及從事其他活動的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義務:
(一)做好自我防護,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自發的聚會和自行組織的集體活動;
(二)服從疫情防控的指揮和安排,依法接受調查、監測、醫學觀察、隔離治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三)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時,及時前往發熱門診就醫,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或者減少進入人員密集場所;
(四)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主動向單位或者社區(村)報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並遵守相關管理制度;
(五)了解疫情防護科學知識,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六)配合有關單位依法採取其他防控措施。
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協調機制,規范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加強監督管理,指導有關單位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醫療廢物,防止疾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並按照規范建設傳染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調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大科研攻關力度,突出集中攻關、協同發力、臨床實踐,提高疫情監測、預警、報告、實驗室檢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水平,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和保健對策。
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管、公安、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相關規定,嚴格隔離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
除捕撈水產品外,嚴禁開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十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和「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將確診患者集中到綜合力量強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加強醫護力量統籌調配,集中優勢醫療資源,確保確診患者和疑似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做到應收盡收。
十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疫情監測,密切跟蹤研判疫情發展趨勢,定期開展疫情動態分析和風險評估,為疫情防控提供技術支撐。
醫療機構應當完善診療方案,明確診療程序,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確診患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患者,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十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醫療保障、財政等部門應當保障醫療機構醫療救治費用,保證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照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地方財政給予補助。對經定點醫療機構確定的疑似患者執行確診患者醫療保障待遇。
十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物資儲備和防疫設施建設,確保中央和省統一調運,重點保障疫情前線救治病人和其他一線醫務人員對疫情防控物資的需要。
十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管方式,優化工作流程,建立綠色通道,為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供應和使用以及相關工程建設等提供便利。
公安機關應當為向疫情嚴重的地區運送應急物資和救援力量的車輛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十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口罩、防護服、護目鏡、醫用手套等防控物資以及民生商品價格的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防控物資和居民日常生活供給。
十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應對公共衛生事件重要物資的儲備建設,在項目立項建設、用地、用能、設施配套、資金補貼、融資等方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支持;對企業按照政府指令性計劃生產而造成過剩的重點醫療防護物資,予以兜底采購收儲。
十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醫務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層幹部等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力度,加強安全防護,統籌安排工作調休,幫助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做好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懷。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的規定,對相關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堅守崗位未能休假人員,應當及時調休或者適當補償。
十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等有關部門和紅十字會、慈善組織、醫療機構等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受贈財物的規范管理,確保接收、支出、發放、使用及其監督全過程透明、公開、高效、有序。
二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採取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融資成本、政府財政貼息、降低運營成本、減輕稅費負擔等扶持企業生產經營的政策措施,支持、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平穩有序運行。
二十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及時研究解決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領域中的重大問題,加大穩崗力度,穩定勞動關系,加強政策宣傳和組織協調。
各級工會應當做好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工作,積極發揮企業工會作用,為困難職工提供必要的幫扶救助和心理危機干預疏導。
共青團、婦聯應當按照各自章程做好社會動員、救助、志願服務等工作。
二十二、勞動者在延遲復工以及因政府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按期返崗提供正常勞動期間的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二十三、鼓勵各級機關推行政務網上辦公,充分利用政務網路平台資源。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線上平台實行網上辦理、證照快遞等方式,在線辦理稅務、社保、醫保、公積金、出入境證件等相關業務。
二十四、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健全信息溝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公開回應群眾關切;深入開展疫情防治知識宣教,引導群眾合理就醫,增強公眾科學防護意識和能力;加強網路宣傳工作,對惡意造謠生事、傳謠者,依法嚴肅查處。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解讀政策措施,推廣防控工作經驗做法,弘揚醫務工作者救死扶傷、甘於奉獻的崇高精神,弘揚中華民族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大愛無疆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堅定信心、全民抗擊疫情的積極氛圍。
二十五、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規定,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不服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相關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採取的調查、檢驗、隔離等措施,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二)阻礙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正常的診療和救治工作,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毆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以及其他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置;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故意隱瞞病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置;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制假售假、詐騙、聚眾哄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破壞交通設施、造謠傳謠,擾亂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六、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積極履行職責,依法處理各類疫情防控相關糾紛,依法嚴懲妨礙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疫情防控及時提供司法保障。
二十七、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疫情,或者未及時組織救治、採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八、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依法加強對本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
各級人大代表應當依法履行代表職責,主動擔當作為,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參與所在單位、街道、社區(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反映人民群眾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建議。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間施行。
③ 因為疫情原因,今年很多招募主播的消息,是靠譜的嗎如何保證不會被騙呀
隨著新媒體的興起,現在短視頻,線上直播迎來了一個峰值,再加上今年疫情的原因,很多人被迫事業,或者被迫謀生,但是又想找到一個比較自由的工作,那麼算下來好像直播是比較符合的,但是直播真的是那麼好做的一件事嗎?在直播初期,一定會經歷一個寒冰期,就是無人問津來形容也一點都不為過,但是你要怎麼樣打開第一步,維護好最初的觀眾,這就是一門大學問,在一個新事物出現初期(也就是傳說中的風口)有一句話是把豬放在風口上,豬都能飛起來,但是很顯然,新媒體已經成功走過了初期,現在已經開始自成體系,就~不太容易有單打獨斗者存活下來,所以出現了公司,工會,存在即合理,不要只看到收入大頭被公司收,出現問題的時候,風險的大頭也是由公司承擔的,是不有點跑偏?!哈哈,如何保證不會被騙?這個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騙術層出不窮的今天,確實應該有點防範意識,首先一定要去查,查這個公司的背景和資質,是否合法合規,其次確定這個公司做這個項目多久了,是否成熟,靈魂建議,一定要應聘一個項目成熟的公司,初體驗真的是蠻重要的,如果整個公司對這個項目都在探索階段,那你很有可能做的一些事情都是在實驗,恩,然後就多去先看看這個公司老員工的直播間,可能更直觀的接觸到工作內容和直播觀眾,還有就是剛入職也都來得及,仔細看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保證了你的合法權益,有任何不對的苗頭就請沒有任何留戀的離開吧,哈哈,暫時建想到這些,之後想到的話再補充吧,嘻~
④ 您對工會,政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應對疫情的各項措施有哪些看法
我們國家的工會,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針對疫情的時候各項措施,我個人認為都是非常好的我們單位的工會為疫情做了各種工作。
⑤ 疫情期間老闆要求加班,會給雙倍工資嗎
但是,這段時間上班從法律上講是沒有雙倍工資的。
您提的這個雙倍工資應該指的是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資。給您分析一下這段時間的性質。你們單位正常復工了,就正常發工資就行。當然如果單位願意給克服困難的員工發放補助則是自願行為,法律不強制。
如果限制出行(由所在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規定作支撐)單位是不能按照曠工處理的。根據人社部發〔2020〕8號 第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三)指導規范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了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要指導企業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對不願復工的職工,要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也就是說,有合法正當的理由不能返崗單位是不能辭退的。
如果沒有合法依據,只是自己擔心被感染,那樣單位是可以辭退的。
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原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個原則與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這句話是對的這主要是針對就是新冠肺炎的一個預防的一個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