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利院志願者活動策劃怎麼寫啊
如此關鍵的東西
還是看看書 自己寫的好````
網上的東西不是很可靠``` 你沒有聽說過
網上無實言
㈡ 六一到兒童福利院福利院獻愛心方案
第一,你們得和福利院辦公室先聯系好了,因為快到六一去的人肯定回特多
第二,先得決定有多答少活動經費,然後決定買什麼東西,當然食物是必帶的,也是最實惠經濟的。相機也帶著,沒事兒可以和幾張影
第三,去了一定要有一顆平常心,別總問人家,你什麼時候來這兒的,父母不在你感覺孤獨嗎?或者是你別自卑,這個世界關心你們的人還挺多的、之類的問題,就把他們當小妹妹,小弟弟,自然的聊天,玩兒。
第四,別捐錢,因為你們還都是學生,沒什麼錢,大家捐點兒錢買點食物和玩具就足以表達你們的愛心了
第五,帶點兒才藝表演 ,大大方方的演節目給孩子們看,沒事兒搞搞氣氛
第六,把時間控制到兩個小時之內。
第七,別演什麼講了,你要完全相信你這么一講,肯定就不好玩兒了
第八,你們可以在這次活動回來以後,大家寫點東西,貼些照片。紀念和記錄你們的活動。
當然如果希望更有意義的話,參加活動的人,每個人從自己家裡帶一份飯菜,做好看點兒,就像小學時候的拼盤,最好是在媽媽的協助底下自己親手做的,這樣就真的很有意義。
小食品別太死板,平時自己喜歡吃什麼,就給他們帶什麼。品種要多。
在准備點兒游戲什麼的,互動嗎、
在穿插點兒你們自己的創意。肯定就沒問題了,
㈢ 到兒童福利院的申請書
、孤兒收養程序:
收養人提出申請,經民政局收養登記機關審查備案後,進行登記。
2、收養人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被收養人父母死亡證明;
(2)被收養人戶口簿;
(3)被收養人同意書(10周歲以上的);
(4)監護人戶口簿、身份證;
(5)監護人證明;
(6)撫養人同意證明;
(7)收養人戶口簿、身份證;
(8)收養人有關收養人能力等情況證明;
(9)收養人體檢證明。
收養是指領養他人子女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為,收養人為養父母,被收養人為養子女。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程序才能成立,收養關系一經確立,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的關系與親生父母間的關系基本相同。守法律保護。
一、 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收養人應家庭和睦,工作穩定,道德品質良好,家庭成員均有收養兒童的良好願望。
2、夫妻雙方必須年滿三十周歲。
3、家庭年收入5萬人民幣以上,居住面積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員高中以上學歷,且無犯罪記錄。
4、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傳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鬱症等精神障礙疾病。
傳染病包括我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鼠疫、霍亂等甲類傳染病,病毒性肝炎、細菌性和阿米巴疾病、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腦膜炎、猩紅熱、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等乙類傳染病及結核病、麻風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類傳染病。
二、 收養人應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申請書;
2、收養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當事人思想品質、工作表現、經濟收入、住房條件、婚姻狀況、夫妻感情、子女情況、有無撫養能力的證明;
4、提供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本人生育情況登記,包括既往婚育情況;
5、收養登記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疾病的身體健康證明,應附乙肝五項化驗單據;
6、銀行存款證明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7、在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的公告兩份;
三、 辦理程序
1、收養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到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寄養、送養辦公室提出收養申請,並填寫領養申請表。
2、寄養、送養辦公室人員對收養人的情況進行初步了解,並根據院內兒童情況決定是否同意收養人申請。
對同意申請者,收養人應按要求提供單位證明,查體證明等有關文件。
3、寄養、送養辦公室人員對收養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填寫《青島市兒童福利院送養棄嬰審批表》,提出初步意見,報院負責人審查。
4、兒童福利院審查同意後將審批表及收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及被收養兒童檔案等報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審批。
5、兒童福利院憑審批表及送養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地區級民政局收養登記管理處辦理收養公告。
6、公告期滿後,收養人與兒童福利院就收養、捐贈等問題協商並簽訂收養協議書。
7、收養人持有關審批材料、公告到區民政局收養登記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
㈣ 福利院愛心超市運營方案
活動企劃書:
一·活動主題:為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培回育文明風尚,讓「奉獻、友答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在荊楚理工學院傳播。
二·活動目的:
1.關懷孤寡老人,幫助社會弱勢群體,喚起大學生的博愛之心,發揚中華傳統美德;
2.為本協會成員提供一個人際交流、奉獻愛心、傳遞關愛的平台,增強精神文化;
3.為本協會成員提供一個展示自我才華和鍛煉自我的舞台,增強本協會的凝聚力,豐富生活。
三·活動內容:
1.獲得學院批准及支持,與老人福利院取得聯系並得到其支持;
2.積極組織社員准備節目;
3.組織社員到敬老院開展活動
4.組織社員安全返校
5.以展板和海報的形式號召更多愛心人士的關注與參與。
㈤ 兒童福利院建設規劃
國家級福利院評定標准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全國福利院的宏觀管理,促進福利院的正規化建設,特製定國家級福利院評定標准。
第二條 本標准適用於由國家投資興建、縣以上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精神病人福利院。集體、個人投資興辦的福利院的評定標准另行制定。
第三條 國家級福利院的總體要求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全心全意為收養、休養人員服務,與收養、休養人員建立平等、團結、友愛、互助的社會主義人際關系。
(二)堅持辦院宗旨,完成當地人民政府安排的「三無」(無家可歸、無依無靠、 無生活來源)對象的收養任務。
(三)深化改革,實現由福利型向福利經營型、封閉型向開放型、供養型向供養康復型的轉變。
(四)管理、服務規范化,效益顯著,在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中起骨幹、示範作用。
第四條 國家級福利院分為國家一級福利院和國家二級福利院。申報國家福利院須經省級民政廳(局)審核,由民政部批准、命名。
規模
第五條 國家級福利院必須具有一定規模。國家一級福利院床位總數在150 張以上,國家二級福利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上。
第六條 有一支適應工作需要的專業化隊伍,其中醫療康復專業隊伍中必須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國家一級福利院醫護人員應佔全院職工總數的70%以上, 國家二級福利院應佔65%以上。
第七條 有較為完善的生活服務保障設施。
第八條 有基本的現代醫療康復設備。
功能
第九條 具有開展老年人、傷殘兒童、精神病人的醫療、護理和康復工作的能力。
第十條 擴大服務面,具有向社區康復輻射的能力。
第十一條 具有專業培訓和科研能力。
第十二條 具有自我發展能力。能利用現有設施和醫療條件,向社會開放,增加收入,不斷改善收養、休養人員生活和完善福利院服務設施。
管理
第十三條 有健全的領導班子。領導成員事業心強,廉潔奉公,團結協作,求實創新,政績突出。
第十四條 有高效、精乾的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 有經主管部門認可的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第十六條 有完善的以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院容院貌好,生活環境優美舒適。國家一級福利院應是本地區的花園式單位,國家二級福利院應是本地區的綠化先進單位。
第十八條 精神文明建設成果顯著。
質量
第十九條 為收養、休養人員提供優質服務。精心安排收養、休養人員的吃、穿、住、治療和康復。收養、休養人員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群眾的一般生活水平。國家一級福利院和二級福利院的收養、休養人員及其家屬滿意率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
第二十條 認真做好醫療保健工作。定期為收養、休養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全病歷檔案,有病及時治療。連續三年內無責任醫療事故。國家一級福利院單病種的治癒好轉率高於95%,國家二級福利院高於90%。
第二十一條 精心護理患病的收養、休養人員。所有上崗的護理人員都必須進行培訓。基礎護理合格率、護理技術操作合格率、護理規程合格率達到規定的比例。
第二十二條 開展收養、休養人員康復活動有顯著成效。國家一級福利院收養、休養人員的康復參與率達到98%、康復有效率達到90%,國家二級福利院康復參與率達到90%、康復有效率達到85%。
效益
第二十三條 床位利用率高。國家一級福利院的床位利用率達到98%以上, 國家二級福利院達到95%以上。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與收養、休養人員的比例合理。國家級福利院應達到以下標准:工作人員與正常老人的比例為1∶4;與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為1∶1.5;與健全兒童的比例為1∶6;與嬰兒、殘疾兒童的比例為1∶1.5;與精神病人的比例為1∶2.5。
第二十五條 事業費開支合理。國家撥給的事業費重點用在收養、休養人員身上。國家一級福利院收養、休養人員年生活費開支占年事業費的比例達到80%, 國家二級福利院達到70%。
第二十六條 創收能力強。 按職工總數計算, 國家一級福利院每人每年平均創收為4000元,國家二級福利院每人每年平均創收為3000元。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可依據本標准,制定本地區福利院等級評定標准和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標准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九條 本標准由民政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