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辦教育培訓機構,對法人有何資質要求
對企業法人沒有什麼要求,如果企業法人要做校長的話,那需要法人具備中級教師職稱資格,企業只是舉辦者而已
B. 教育培訓機構資質如何辦理
向當地教育局審批機關提交材料申請即可辦理。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C. 培訓機構和學校的區別
培訓機構和學校都是人們進行教育的場所,但在辦學性質和資質等方面有所不同,它們的版區別是:權
1、在學習內容方面培訓機構是對於某一個方面的專業或課程進行培訓;而學校教育有計劃對學生的學習內容進行綜合的培訓。
2、培訓機構不能發放學歷和學位證書,而學校畢業後會得到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3、在辦學資質上,學校的辦學資質條件要求要嚴格的多,而且多數學校都是公辦的;而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則寬松很多,大多數是私人辦學的。
4、學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而培訓機構並沒有細分那麼明確,是根據市場的需求,來進行知識的培訓,只要針對這些學生。
D. 如果要開教育培訓機構,怎麼辦理教育資質
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的。
一、辦理《辦學許可證》
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請報告及一系列的相關證明,比如:課程設計、內部管理制度、培養目標等等材料。
二、辦理《營業執照》
得到教育局審批通過獲得辦學許可證之後,再到工商局去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工商這邊,法人資質,場地面積,場地消防和辦學資金等都要符合相應的規定,所有材料遞交後還要等著工作人員的審查和實地考察。
教育局和工商局這兩個行政部門全部手續辦齊拿到執照,才算是真正擁有了辦學資質。
補充:關於辦理《辦學許可證》
1.辦學場地:培訓學校去教育局窗口申請審批,先去街道辦合教育局報備看下是否還有指標,如果沒問題就先打變更房租使用性質(變更為教育培訓)去街道辦蓋章,然後和教育局相關人員溝通現場看場地。場地初審不通過,後續工作無法進行。
2.辦學消防事項:這個按照相關文件執行即可,建議外包。一方面是通過幾率很大,很多小問題說說就過去了;另一方面是時間快,自己辦理太耗時間。除了花很多時間到處蓋章,還有買材料,沒有上限的整改也是比較頭痛的。
3.辦學消防許可拿到後,然後到教育局報備,再次提交規定文件,包括了校長任職許可證,教師許可證,驗資等,最後就是等正式辦學許可下發了。
E. 培訓班的營業執照范圍是什麼
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六條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版訓機構的管理辦法,權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但是至今國務院也沒有出台關於經營行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所以各地工商部門基本上都不給培訓班辦理營業執照,因為無法可依。
目前培訓班需要辦理的是教育部門的一個許可證,然後就可以從事教育培訓活動了,無需辦理營業執照。
(5)民促法經營性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辦培訓班需要的手續:
一、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
二、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
三、是辦理稅務登記。而最後還要注冊資金,一般都是十萬以上呢,合法手續就是以上這些了。
辦培訓班所需證明材料:
1、所在街道辦事處(公社、單位)介紹信和本人戶口、履歷、學歷或技術等級證件。
2、辦學申請書,內容包括:培養目標、學習期限、辦學規模、教學計劃、師資來源、收費標准以及教學場所和設備等。
3、私人辦學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保證教學質量。
F. 鄭州 怎麼辦理教育培訓機構資質
舉辦者應當向審批來機關提交材自料即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6)民促法經營性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教育培訓機構資質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2、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3、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並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登記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即時予以辦理。
G. 民辦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對教育培訓機構有何影響
有,正規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平均資本實力很小的。
如果新規定具體實施了,只要版滿足項目申報要求,意味著有權大資本進去教育培訓產業,產業會面臨著洗牌。
教育培訓行業有一定本地性,可能也會在後面市場變化中轉化成全國性的,小學校要被兼並或者破產。
H. 申請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許可
一)申請
1、申請人條件
(1)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
舉辦各級各類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舉辦實施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民辦學餃。(《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2)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9條)
(3)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0條)
2、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2條)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培養自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實施條例》第4條。
(2)籌設後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提交下列材料: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4條)
·籌設批准書;
·籌設情況報告;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人員名單;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3)直接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提交下列材料;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5條)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力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箕他決策機構組人員名單;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培養自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實施條例》第4條。
3、申請途徑及方式:申辦民辦初中、高中向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申請;申
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機構向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科申請。
(二)受理
l、范圍:申請舉辦初、高中、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組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
2、要求:申請事項符合許可范圍和許可權;申請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3、受理:市教育局相關業務科室對申請報告和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受理意見。
4、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三)審查
1、條件:申請事項已經受理。
2、市教育局相關業務科室對照學校設置標准(准入條件),認真審查已受理申請人的全部申辦材料,並組織相關科室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進行實地察看、評議,提出審查意見。將評議結果報局許可事項負責人。審請籌設的,報許可事項負責人審定;申請正式設立民辦中小學的,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由專家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並報局黨委會審定。申請正式設立其他民辦教育機構的報許可事項負責人審定。
3、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或二個月半月內。
(四)審定
1、條件:申辦人提交的材料齊全、規范、有效,且受理人、審查人簽署意見。
2、審定人:
(1)設立民辦中小學由局黨委會審定
(2)其他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由分管的局領導審定
(五)告知和公告
在規定時限內,書面告知申請人行政許可的決定結果:
·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製作文件。對同意籌設的,發書面籌設批准書;對同意正式設立的,發同意設立批准書和「辦學許可證」。
·審定、告知時限:5個工作日或10個工作日。
(六)、許可收費:不收費。
I. 教育培訓許可證執照手續怎麼辦理
首先要向教育局或人保局申請《辦學許可證》然乎找工商局來注冊《營業執照》回,申請的經營范圍答要含有培訓等業務。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

(9)民促法經營性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教育培訓機構類別:
(1)以教育教學知識和資源為主要內容的網站或機構。
(2)以職業教育為主要方向的相關網站或機構。
(3)以企業缺少人才的專門課程為主的網站或機構。
(4)提供再就業以及創業為主要內容的網站或機構。
(5)在線招生的信息類網站或機構。
(6)專業課程培訓機構網站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