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證開辦培訓班違法嗎
法律分析:屬違法行為。無證辦輔導班的後果是撤銷並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六十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並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無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這是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新法出台後,各地工商、教委、人社、民政都開始大力規范教育培訓市場,無證辦學不僅會被勒令整改關閉,還會對公司舉辦者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嚴重的還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六十二條 民辦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擅自分立、合並民辦學校的;(二)擅自改變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四)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結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3. 培訓機構無證經營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無證經營的舉報方法如下:1、到當地教育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教育局將按照《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結業;2、至當地工商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工商局將根據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歇業;3、至當地媒體曝光,將該機構的非法辦學事實向社會予以公示,並要求其退還非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二條 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該條例。
4. 無證開培訓班怎麼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證開培訓班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民辦學校條件的,可以補辦審批手續;
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5. 無證辦培訓班怎麼處罰
無證辦輔導班會被查處,會受到教育行政處罰,包括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違法舉辦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撤銷教師資格、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 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教育培訓無證經營處罰:個體工商戶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屬無照經營行為。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辦理下列行政案件時,對專門用於從事無證經營活動的場所、設施、物品,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對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公民個人及其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
(一)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
(二)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可以由公安機關採取取締措施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適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場所、設施、物品已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復查封。
6. 對無證照的培訓機構處罰
法律分析:無證開培訓機構需沒收違法所得,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兩萬元以下罰款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等財物,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7. 無證培訓機構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無證辦培訓機構的後果是撤銷並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辦教育機構應該:1.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2.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3.是辦理稅務登記。而最後還要注冊資金,一般都是十萬左右。
法律依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二條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兩倍以下、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 無證培訓機構違規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無證辦培訓機構的後果是撤銷並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辦教育機構應該:1.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2.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3.是辦理稅務登記。而最後還要注冊資金,一般都是十萬左右。
法律依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兩倍以下、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