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物業消防知識培訓基本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
『貳』 物業員工需要加強哪些法律方面培訓
1、加強物業法律法規方面培訓,現在業主跟物業矛盾比較突出,加強相關培訓可以使員工清楚哪些可以做,該怎麼做,避免引起糾紛;
2、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培訓,物業是小區或單位的消防負責部門,責任重大,經常看到由於物業人員培訓不到位,發生由小火引發火災的情況,加強消防培訓,可以使降低火災風險;
『叄』 物業客服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培訓目的
隨著21世紀房地產業的不斷發展,房地產行業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較高科學文化素質的技能型、應用型專業人才。物業管理在中國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相關教材短缺、教材內容與專業培養目標及物業管理實踐要求相脫離已成為困擾房地產類專業發展的主要障礙。鑒於此,我們按照教育部和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編者多年行業實踐和課堂教學的經驗,同時吸取物業管理行業中部分企業家和政府主管部門專家的意見並結合當代物業管理行業中最新的法規內容編寫了這本教材。 本教材的編寫宗旨是以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理論為指導,以技能訓練為中心,以提高能力為目的,注重理論和實踐的雙重結合。為此我們做了以下努力: 1.明確目標,構建合理的體例。以導入案例入手,引導章節的開始,然後過渡到理論知識的學習,進而通過部分精選案例等輔之實務能力的培養,最後是總結和習題練習。 2.結合行業上崗要求,提升上崗技能。在編寫過程中,我們按照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對物業企業從業人員和物業管理師上崗要求的文件精神並結合物業管理師和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考試大綱的物業管理法規部分進行編寫。一方面盡可能突出物業從業崗位必須具備的知識要求,另外一方面貫徹物業從業崗位必須具備的技能要求。 3.多樣化的構思,注重社會需要。本教材增加「教你一招」、「相關鏈接」等很多小的環節,目的在於拓寬學習者的視野,使其能更多地了解物業行業及物業行業經常出現的問題,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思路,為其步入物業行業和走向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 4.強化實務訓練,促進能力提高。本教材每章開始有案例導入,在每章中也有部分經典案例和思考等內容,同時在每章後習題都安排了案例分析題,通過理論聯系實際,有利於提高學習者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其綜合素質。
『肆』 物業法律法規常識主要內容
物業法律法規常識主要內容有:國家法律:《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家部委的相關規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城市異產毗鄰房屋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地方性法律規定:《物業管理服務標准》、《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伍』 物業保安培訓內容有哪些
物業保安培訓內容:
1、物業保安基礎理論知識(保安的起源與發展,保安目前現內況與發展)容
2、物業保安員法律常識(憲法、刑法、治安處罰法、消防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3、消防常識(如何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急救常識(心肺復甦、觸電、中毒等)
5、突發事件處置方法(崗位職責和處置方法)
6.物業車輛管理。
7.報警。
『陸』 物業培訓一般培訓哪些內容
首先可以根據培訓對象分類:
一、針對基礎崗位人員,例如保安、保內潔、綠化、管理員、工程等容主要側重於崗位職責下的企業應知應會項目,例如公司制度、崗位操作流程標准,另外物業行業國家及地方性政策法規的熟悉與了解也必不可少。注重常識與操作。
二、針對管理崗位人員,需要進一步深化。
1. 專業類,例如財務成本管控、品質性細化管理、客戶關系管理、法律風險防範、投訴處理、多種經營模式等方面安排課程;
2. 管理類,例如卓越領導力、人才梯隊建設、高績效團隊打造、溝通協作、執行力等方便安排課程。
以上可普遍適用於物業企業基本人才培養需要。此外,培訓也是配合企業發展戰略的項目,所以各家物業公司也都存在差異化特徵,時下提出比較多的觀點是「生活體驗」、「管家式」服務,而這類人才供不應求,急需通過培訓輸出。遇到這種情況,課程如果不能通過企業內部資源整合的方式,向外尋找專業機構也是不錯的選擇,他們已有一套比較成熟的物業管家課程體系,也能提供較為專業的培訓咨詢服務。例如荷蘭國際職業職業管家學院、杭州深歌巴特勒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柒』 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培訓的目的
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培訓的目的,就是能夠使物業管理的工作人員,能夠掌握最基礎的物業管理知識,能為小區的業主提供優質的小區物業服務,讓小區業主能夠滿意。
物業管理條例,是這樣的內容。
物業管理條例全國統一正式實行。以北京為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出台10年後,新物業管理法規《北京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明日開始正式實行,此《條例》包含了業主大會、公共設施、物業費、停車位、小區管理等多項與業主密切相關的內容,細則共104條。
《條例》針對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的現狀,引入了物業管理委員會組織形式,符合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具有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但確有困難無法成立業主大會的、成立業主大會但無法選舉業主委員會的,等相關情形,可由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業主、物業代表人組成物業管理委員會,推動成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委員會的任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期滿仍未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的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除了推動成立業主大會的職能外,物業管理委員會還會承擔起協商物業管理費、車位使用、公共設施管理等責任。
以物業服務費為例,《條例》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人進行協商,並適時調整。同時,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清單,明確服務標准和內容,行業協會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成本信息和計價規則,供協商物業服務費時參考。這意味著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擁有了相對自由的議價空間,服務品質將成為物業費高低的決定因素。
小區居民較為關注的停車難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示欄,如實公示、及時更新物業服務內容和標准、收費標准和方式,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位、車庫的出售和出租情況等信息。
此外,對於對於前期物業,《條例》明確了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建設單位銷售房屋前,應當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具體期限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前期物業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由業主共同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前期物業服務人,期限屆滿,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業服務人繼續提供服務。限未滿或者未約定前期物業服務期限,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