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和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㈠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是貫徹單位的方針,目標,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的重要途徑。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作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進行事故預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於提高本單位管理者及員工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其次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廣泛應用,特別是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勞動組織形式不斷出現,給社會帶來了知識結構、技術結構、管理結構等方面的深刻變化,對安全勞動教育體系和培訓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視和加強安全勞動保護教育有著十分深遠的意義,隨著社會在不斷前進,企業在發展,安全生產管理更要上一層台階。下面就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培訓計劃: 1、各科室管理人員的培訓 ⑴各科室全體管理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要進行兩次集中學習、考試一次。 ⑵學習的目的是為提高和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⑶學習的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准。 ⑷安全生產管理的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⑸國內外先進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急救處理措施。 2、施工項目部培訓: ⑴施工項目部全體人員,每月集中培訓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質檢科負責。 ⑵培訓內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⑶對新知識、新技術、新本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⑷掌握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訓: ⑴公司對新工人進廠進行三級培訓制度,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⑵項目部培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⑶班組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保護(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4、施工班組培訓: ⑴施工班組全體職工的培訓,由各項目部負責,每周不少於2小時。 ⑵利用進場性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勞動紀律,各種機械設備操作規程,當日工作現場危險部位,檢查各工種佩戴安全勞動保護情況。 5、公司全體職工考核辦法: 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考試,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本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標准,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知識等。 6、特殊職工考核辦法: 按特種工人工種分類,每一季度考試一次;內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識,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制度。[
❷ 怎樣寫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2011年公司安全培訓計劃
一、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2、培訓目的:豐富員工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消防知識、職業病防護、事故應急知識和工業衛生及其他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典型事故案例;
4、培訓日期:2010年5月、11月;
5、培訓課時:20課時
6、培訓方式:集中授課;
7、培訓人員范圍:其他從業人員(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8、培訓地點:培訓中心;
9、培訓教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
10、組織部門:勞動人事科;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參考出勤率;
二、中層幹部安全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中層幹部安全培訓;
2、培訓目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典型事故案例;
4、培訓日期:2010年1月至12月;
5、培訓課時:36課時
6、培訓方式:集中觀看光碟;
7、培訓人員范圍:公司中層幹部;
8、培訓地點:培訓中心;
9、培訓教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
10、組織部門:勞動人事科;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出勤率;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2、培訓目的:提高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能力,保證特種作業安全;
3、培訓內容:特種作業專業知識,及安全操作知識;
4、培訓日期:2010年1月至12月;
5、培訓課時:待定
6、培訓方式:出外培訓;
7、培訓人員范圍:起重工、電工;
8、培訓地點:AQ中心;
9、培訓教師:AQ中心教師;
10、組織部門:政府專業職能部門;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
四、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2、培訓目的: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
4、培訓日期:2010年10月;
5、培訓課時:24課時
6、培訓方式:出外培訓;
7、培訓人員范圍: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8、培訓地點:AK培訓咨詢有限公司;
9、培訓教師:AK安科培訓咨詢有限公司教師;
10、組織部門:AK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
公司安全技術科
2010年12月26日
❸ 煤礦職工培訓的辦法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條例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條例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日煤炭工業部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礦山安全條例》和煤炭工業部《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
定,貫徹安全第一方針,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素質,預防各類事故和增強
搶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強法制觀念。特製訂本條例。
第二條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貫徹「強制培訓、崗位培訓、經常教育、廣
泛宣傳」的原則,對職工實行正規的培訓。
第三條 安全培訓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各級安全監察部
門負責組織編制安全培訓計劃和規劃,並指導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業務建設和監督
本條例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培訓對象與標准
第四條 培訓的主要對象是:正副局、礦(處)級幹部、總工程師、正副區(
科)隊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特殊工種(包括瓦斯檢查員、放炮員、防爆檢
查員、井下電鉗工、絞車司機、電車司機、信號工等)。其中重點培訓對象是:安
全礦長、正副區(科)隊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瓦斯檢查員、放炮員等。
第五條 按照教學大綱規定的內容,通過正規培訓,各類人員必須達到以下基
本標准:
1.了解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熟悉國務院頒發的《
礦山安全條例》和煤炭部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塵、頂板、水、火等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
3.熟悉職責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計劃、措施、並會搶救、會自救。
第六條 通過正規培訓,下列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一、正副局、礦長、總工程師、安監局(處)長(包括生產處室的處長):
1.懂得安全生產技術的基本理論和有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及其制定的依
據。
2.能制訂、審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實施措施,會正確組織指揮搶救險災工
作。
3.具備檢查處理事故隱患,分析安全情況和提出採取改善安全工作具體措施
的能力。
二、正副區(科)隊長、現場工程技術人員及安監人員:
1.會依據《煤礦安全規程》指揮生產,會編制、審查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2.會檢查判斷事故的預兆,會排除事故的隱患,發生事故後會採取應急措施,
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避災脫險。
3.熟悉掌握職責范圍內各種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術。
三、特殊工程及班組長:
1.熟悉本工種的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技術。
3.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會熟練地使用
和操作,會排除故障。
第七條 新入礦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輪換工)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少於兩
個月(包括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實習四個月,考核合格
後可獨立工作。
第三章 培訓辦法及任務
第八條 批准下達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應同企業其它考核指標一樣,必須按
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可以實行培訓計劃與獎罰掛鉤。
第九條 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正副局、礦(處)級幹部、總工程師、
安監局(處)長、通風安全工程師、安全培訓中心師資的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
的安全資格考核;基本建設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基本建設系統安全專職人員、處、
區、(科)隊長及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考核;省(
區)級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本省統配煤礦及地方煤礦處級幹部、安全專職人員、
區(科)隊長、礦安全教育室專兼職教學人員的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
考核。
第十條 各礦務局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充分發揮作
用。其任務是:
1.負責區(科)隊長、班組長、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承擔本地區地方
煤礦安全培訓任務,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考核。
2.具體落實本局的職工安全培訓計劃。
3.指導幫助礦安全教育室開展安全培訓和安全宣傳工作。
4.為推廣應用安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舉辦專題講座或知識更新培訓
班,收集儲存國內外安全技術情報資料,為提供安全技術交流服務。
第十一條 安全教育室是基層安全宣傳教育的重要陣地,各礦都要建立。其任
務是:
1.負責本礦一般工種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
1.負責經常性、廣泛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本礦一般工種工人的安全資格考核。
第十二條 煤炭部礦山救護培訓中心的任務是:
1.負責培訓全國礦山救護隊長以上的指揮員。
2.承擔礦山救護隊大隊長級幹部的每年再培訓二十天的輪訓任務。
3.編寫礦山救護的培訓教材。
4.對救護隊指揮員進行安全資格考核。
第四章 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安全培訓的教學,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正規培訓與經常教育
相結合,脫產培訓與崗位培訓相結合的要求。
第十四條 正規的安全技術培訓是指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培訓時間、
要求和部頒教學大綱內容,有專職教師、有教材、有嚴格的考核制度以及相應的形
象化實驗教學設備的整個教學過程。
第十五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內容,除必須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法
規性文件外,各類專業工種必須有按教學大綱編寫的教材。教學內容要少而精,重
點突出,盡量利用直觀形象化教學手段,重視實驗,實習操作等實際教學方法,提
高教學質量。
第十六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領導班子必須符合「四化」的要求,主要領導
成員應是專職的。重視專兼職相結合的師資隊伍的建設,專職教師人數不少於在編
職工的35%。礦安全教育室的教師由礦工程技術人員和技師擔任。
第十七條 脫產培訓的職工,在培訓期間享受本單位的福利待遇,不影響評先
進和工資升級。其工資待遇:井下區隊長、班組長、特殊工種工人和井下一般工種
工人,不論實行計時加獎勵或實行計件工資的均按本隊月平均工資發給(不含井下
津貼)。獎金按學習成績優秀、良好、及格三種即100%、80%、50%發給。
不及格及不參加考試的不發獎金。
第五章 安全資格證書與考核辦法
第十八條 從事煤礦工作的所有原煤生產人員、礦建施工及火工品生產人員實
行「安全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制度。
1.幹部和工人必須帶《證書》上崗工作。否則,幹部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工
人不準上崗。職務、工種變更時必須重新培訓,考試取得新職務、新工種的《證書》
方准上崗。
2.《證書》有效期為五年,並每年必須復試一次。
3.資格《證書》分類與授予單位:
一類:紅色。正副局、礦(處)長,總工程師,由煤炭部安全監察局授予。
二類:藍色。專職的安全監察局(處)級幹部,由煤炭部安全監察局授予。其
他專職安全監察幹部和工程師由省(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三類:棕色。區(科)隊長和技術員,由礦務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四類:紫色。救護大、中隊長,由煤炭安全監察局授予。
五類:綠色。特殊工種的工人,由礦務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六類:黃色。其他原煤生產人員,由礦安監處或礦安全教育室授予。
4.不帶《證書》上崗者,按違章處理。
第十九條 各類工作人員必須經資格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證書》。資格考
核辦法是:
1.必須按本條例規定的安全技術培訓,完成學習計劃。
2.培訓單位對其在安全技術基本理論,專業技術和安全法規考試及格達到第
二章規定標准。
3.考試方法:培訓單位應根據教學大綱結合安全生產的實際命題,可公開復
習題。考試方法應是筆試、口試和實際操作。
第二十條 建立安全培訓卡片管理制度。即在取得《證書》後,培訓單位填寫
安全培訓卡片,包括姓名、選送單位、培訓時間、培訓科目、考試成績、鑒定評語、
班主任簽字、培訓部門蓋章,一式兩份,培訓部門和學員的單位各一份存檔。
第二十一條 《證書》的吊銷與返還,由各級安監部門執行,有下列情況之一
者吊銷《證書》:
1.重傷以上(包括重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
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要停止工作進行補學、補考。補學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考試合格者返還《證書》。本人拒絕接受培訓時,應按國務院頒發的《國營企業
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院舍、經費、編制及教學設備
第二十二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建設,要達到設計規定的要求,發揮安全培
訓基地作用,不準以任何理由改變它為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服務的目的,不準用其它
名目擠占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校舍,平調其固定資產及各種設備。必須按資金渠道
和規定單獨建帳,嚴加管理。
第二十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以辦短期脫產培訓為主,只有在教師的數量、
質量和教學設備等條件具備時,並符合國家教委有關規定,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
准後,方可開辦大、中專安全技術專業班,按規定定向招收在職職工,畢業後發給
文憑,但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設計規模的15%。
第二十四條 礦務局屬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可按照財政部〔八十二〕財
企字三十七號文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點五范圍內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
本,如不足需要可從企業基金、利潤留成、包干結余或納稅後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資
金用於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基本建設單位在基建投資的其它基建費用中開支。省級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由省局(廳)、公司自行解決。
第七章 考評
第二十五條 考試不合格者必須經再培訓,再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培訓,
只發生活費。對無理取鬧故意考試不及格者應按國務院《國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職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而分配工作的,以違章論處。未經培訓的
職工造成事故,應追究分配工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必須嚴格按部頒發的教學大綱組織好培訓。若
發現培訓不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時,即應學未教的要追究培訓單位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在執行中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條例解釋權屬於煤炭工業部安全監察局。
❹ 煤礦培訓計劃需要哪些內容
根據培訓需求,確定培訓內容、教材、時間、形式、地點,安排教師、培訓對象等等,培訓計劃包括:培訓目的、要求,如果是國家強制培訓的項目必須交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操作。煤礦新工人入井安全培訓要求有安全培訓四級資質的機構培訓,特殊工種安全培訓要求有安全培訓三級資質的機構培訓。國家有各種培訓的大綱,煤礦必須完成法律規定的培訓。
❺ 礦石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題主應該是礦山的安全培訓,一般包括有:
安全知識培訓
礦山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注意事項的安全講解,員工生產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知識講解;
安全技能培訓
員工技能的規范化,員工安全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員工正確的生產操作以及生產加工期間的安全操作和注意事項。
安全應急培訓
員工安全應急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實現突發事件中員工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安全意識提高
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樹立正確的安全態度,轉變員工思維;
安全職責認識
促使員工認識到自我的安全職責,嚴格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優化安全制度。
❻ 礦山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礦山安全教育培訓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有效的減少相關的安全事故。
❼ 礦山開工前培訓內容
關於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與計劃的相關內容由金鵬礦山機械為您整理相關的內容: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要求,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按照「統籌組織、分層次、分系統、大規模、大力度」安全培訓的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把培訓工作抓出成效。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為鐵礦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特製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如下:
(一)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目的
(1)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生產」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以提高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為目標;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為目的。
(2)培訓目的
通過各類安全培訓。進一步促進瑩石礦全體幹部職工切實提高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熟悉、了解《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並熟悉掌握安全生產操作技能,為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訓對象
瑩石礦全體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和現場作業人員(包括新入場和轉崗人員)
(三)安全培訓的重要內容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基本常識,
(2)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3)安全生產監管及行政執法,
(4)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基本程序,
(5)在崗人員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危險源和隱患辨識,
(6)個人防險、避災、自救方法;事故現場緊急疏散和應急處置,
(7)安全設施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職業病防治等,
(8)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
(9)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案例,
(四)安全教育培訓學時要求
(1)合理安排時間,作業現場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不少於12學時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規范的學習。
(2)職工每年接受進場的上崗安全三級教育、「安全活動日」教育、節假日和季節性變化及階段性等安全教育,不少於24學時。
(五)內容安全教育培訓
(5.1)作業現場管理人員
(5.1.1)根據要求每年必須參加開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政策規章和規程;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生產安全檢查標准;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通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基礎知識;安全生產新技術、新知識等。
(5.1.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
(5.1.3)培訓地點:礦山會議室。
(5.1.4)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產。
(5.2)從事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挖掘機司機、裝載機司機等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領取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5.2.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基本常識;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5.2.2)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
(5.2.3)培訓時間:作業現場施工前。
(5.2.4)培訓地點:各生產車間會議室
(5.2.5)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和保護他人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產。
(5.3)進場作業人員
為保證進場作業人員安全、健康,進場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廠部、車間、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
(5.3.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基本常識;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技能培訓;工作環境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5.3.2)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
(5.3.3)培訓時間: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
(5.3.4)培訓地點:車間會議室
(5.3.5)安全教育平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和保護他人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產。
(六)安全教育的方法
(6.1)三級安全教育
對現場工作人員實行廠部、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6.2)經常性安全教育
生產過程中採取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舉辦安全生產學習班等形式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實施
(7.1)作業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職工健康教育)由主抓生產的副礦長、安全員、安保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7.2)車間主任、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班組長的安全培訓,由鐵礦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3)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八)教育培訓實施措施
(8.1)建立培訓、考核與與使用相結合的制度:凡上級行政機關要求持證上崗的崗位,未經培訓合格不準上崗;對企業提供培訓機會未按要求接受培訓的員工,按鐵礦有關培訓管理規定進行處罰,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養使用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不斷修定和完善員工培訓管理規定,加強員工培訓工作的監控力度,保證按礦山所需落實各項培訓工作。
(8.2)各科室、車間的主管領導要重視員工的培訓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安全科要根據鐵礦的員工培訓計劃制定出實施計劃方案,並對全礦的職工培訓情況進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