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景區檢票員工作計劃
售票人員的工作流程及責任
1門票日銷售報表的填寫:寫清來客的單位名稱,在交賬前由相
關負責人簽字,財務部核實。
2領票只可售票員到財務部親自領取,其他人不可代領。
3簽單客戶憑來客憑證換取門票,交賬時將來客憑證復印兩份,
部門領導在復印件上簽字,交賬時將原始憑證及一份復印件交由財
務部保管。
4售票員無打折優惠權。
5妥善保管門票,收款出票,門票即為現金,丟失照價賠償。
6不準存在白條上山,遊客人手一張門票,憑票上山。
7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價格政策和票據管理及上報制度,負責票
據的領取、登記、發售、保管工作。遵守售票紀律,嚴禁無關人員
進入售票室。
8注意觀察客流動態,當客流發生變化時,及時向有關人員提供
信息,以便加(減)班。
9熟練掌握售票工具和設備性能及操作技術、愛護設備、用具、
定期保修,保持售票室、設備、工作台和工具的清潔衛生。
10按時填寫當班工作記錄、原始台帳,負責交接好當班工作。
售票員交賬時需交以下憑證
1現金
2銷售日報表(有售票員和部門領導簽字)
3簽單客戶的欠據原件及復印件
(欠據上有客戶名稱及客戶簽字)
❷ 請結合工作實際,論述如何貫徹落實精細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務的要求。
精細化管理 人性化服務
——貴州龍宮旅遊區的體制創新之道
龍宮景區位於貴州省西部,以水溶洞風光為精華,具有「天下第一水溶洞」之美譽,集旱溶洞、瀑布、田園風光、佛教文化、民族風情為一體。其神奇秀麗的景觀、豐富的自然資源,極佳的生態環境,享有「世外桃源,夢幻龍宮」,「綠色龍宮」、「金色龍宮」、「生態龍宮」、「健康龍宮」的美譽,為龍宮景區得發展打下了堅實的根基。
1988年,時任貴州省委書記的胡錦濤同志數次到龍宮風景區視察,對龍宮的建設和發展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國務院正式頒布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2004年被中國社會科學院西部大開發研究活動中心評為西部最具魅力景區,2007年被評為5A級旅遊景區,龍宮成為首批5A旅遊景區中惟一的溶洞景區,貴州旅遊又一張亮麗的名片。
龍宮景區取得的成績對於龍宮人來說,來之不易,也是對龍宮多年練內功、打基礎的肯定。憑借貴州旅遊大發展的東風,憑借龍宮人創新開拓的精神,憑借保護和開發中的和諧發展,龍宮一步一個腳印,獲得了較好的發展。
一、加快體制改革,實現景區管理新模式
1984年龍宮風景名勝區管理處成立,並正式對外開放接待海內外遊客。2004年5月,在安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龍宮風景名勝區管理處更名為龍宮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具備部分政府職能,景區黨委領導龍宮鎮黨政領導班子。管委會下設機構在原管理處科室分工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職能分工,設置相應機構,並成立了貴州龍宮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龍宮景區的體制改革、機制創新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二、以人性化服務為宗旨,加快建設步伐,完善景區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
自開發以來,對景區相繼投入8000餘萬元,加快建設步伐,進一步完善硬體設施,為遊客提供更完善、更人性化的服務,目前景區已初具規模。近幾年來,景區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景區建設,修建了龍宮遊客服務中心、廣場、大門、生態停車場,使景區主入口地段,徹底改變了景區的窗口形象。在創建5A級旅遊景區工作中,為改善景區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2006年、2007年景區協調省市公路部門,投入巨資改造了景區公路路面,新增公路安保設施;並對龍宮酒店進行更新改造,對景區一進龍宮、二進龍宮上下船碼頭進行改造,;本著「建築與環境相協調」的原則,修建和改造了11座星級廁所;安裝了監控系統;為使門票管理走向規范化,在龍宮大門和漩塘大門安裝了門禁系統,並使用郵政明信片門票服務。與此同時,投入200餘萬元對景區的網站、標志標牌、垃圾箱、商務中心等進行更新和完善。
三、強化資源保護,加強旅遊市場管理
對破壞風景資源的行為進行監察和嚴厲打擊,配備和充實風景資源保護人員,加強對薄弱地段和遊客稠密區的管理,加強對景區內村民的宣傳教育,開展景區內創建文明村寨競賽,形成對風景資源齊抓共管的局面。同時,景區安排對水體、大氣進行定期監測,加強污染控制力度。
在旅遊市場管理上,景區管委會一是與個體經營戶簽訂責任書;二是嚴控游離攤點,抓好動態管理,對出售偽劣商品、尾追兜售等行為進行監管和整頓;三是對景區內及景區周邊村寨養狗問題加強管理,保證景區正常的游覽秩序和遊客安全。
四、注重員工隊伍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景區歷來重視對員工的培訓,重視景區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的提高。每年年底旅遊淡季期間,景區為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組織開展員工培訓,制訂具體培訓計劃,保證培訓經費,外請旅遊專家及老師,對員工進行旅遊知識、禮儀禮貌、普通話等培訓。2006年,龍宮在貴州省內首家完成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3個體系的認證,使景區的管理水平上了一個新的台階,管理進一步規范化。
五、舉辦節慶活動,努力宣傳景區,提高景區知名度
組織一系列的營銷活動又讓龍宮再上台階。「油菜花旅遊節」連續舉辦,已成為每年必辦的安順特色旅遊節慶活動和貴州旅遊品牌。俄羅斯世界冠軍龍宮水溶洞花樣游泳表演活動、全國舞龍精英大賽等大型活動,拉動遊客增長的作用凸顯,給龍宮帶來遊客人數每年40%以上的快速增長。
在龍宮風景區風雨兼程的發展歷程中,龍宮景區管理委員會不斷努力,譜寫了龍宮新的篇章,創造了新的歷史。龍宮景區管理委員會將加大建設和管理力度,圍繞制定的「三年打基礎,五年上台階,十年建成西部旅遊觀光和休閑度假勝地」中長期目標,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作為國內一流的品牌景區盡最大努力謀求更大的發展。
❸ 誰能提供一套旅遊區旅遊紀念品的銷售方案及員工培訓計劃嗎,急急,跪求……
你這個東西需要根據景區實際情況來撰寫,咋什麼都要模板套用。你是什麼景區的?
❹ 作為一個AAAA景區,一般應該培訓哪些方面的知識
你是要培訓人還是景區,如果是人,那好說,抓好服務業的宗旨就可以了 如果是景區 還是聖地 那就要做好獨特之處,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不要跑別人的老路。具體的策劃,還的依據產品的質量和特色來做。關鍵要有人,思維開闊的人。
❺ 求一份景區保安安全培訓計劃書與乾粉滅火器與室內消防栓消防演練計劃書,要細化點的!急用!最好步驟細化
1、這種文書都與本單位特點和工作總體計劃密切相關,別人寫是很難寫的合適回的。建議你參考網路答文庫的相關文章,並做修訂。
2、為你找了一份比較詳細的保安培訓計劃,建議將裡面的培訓內容改為適合自己景區的,比如景區安全管理,景區防火,景區治安,保安禮儀等,地址「http://wenku..com/view/6376f73431126edb6f1a1081.html」
3、消防器材的培訓計劃,建議參照以下文件,結合單位實際改寫一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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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景區司乘人員心理干預培訓計劃和方案
咨詢人員心理干預培訓計劃和方案。你覺得思成人員平時的心理培訓計劃和方案,每天都是由景區的負責人,心理干預師來給他們嚴格按照心理醫生預定的規劃方案去執行。
❼ 哪有風景區的員工培訓計劃
培訓工作方案
為了滿足景區的整體發展需求,特製定本培訓方案
一、 培訓宗旨
根據景區的發展戰略,將培訓的目標與景區發展的目標緊密結合,圍繞景區發展開展全員培訓,不斷探索創新培訓形式;實行全員培訓,建立培訓效果與激勵掛鉤機制,搭建起學習型、知識型企業的平台。
二、 培訓目的
1、掌握景區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要領,使員工更好地勝任本職工作;
2、改進員工工作表現,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員工履行職責的能力和主人翁的責任感,端正工作態度;
3、提高工作熱情,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4、提高景區整體素質,增強景區的競爭能力及持續發展能力。
三、培訓要求
1、培訓工作要准備充分,注重過程,講求效果,防止形式主義。
2、授課方法要理論聯系實際,通俗易懂,深入淺出。
3、參加培訓的員工要嚴格遵守培訓紀律,准時參加培訓,認真聽課,細作筆記。實習時要尊重老員工,嚴格按規程操作。
4、培訓的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培訓課程。
四、培訓方式
1、以自辦為主,外請為輔,採取培訓中心講師授課與各部門的專項培訓相結合,相對集中的辦法進行。
2、授課人以培訓中心講師為主,亦可通過聘請方式從景區優秀員工、專業能力強的資深老員工中出任兼職講師。
五、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景區管委會各部門職工。
六、培訓內容
1、員工崗位職責的培訓內容
①本崗位的職能、重要性及其在景區中所處的位置。
②本崗位的工作對象、具體任務、工作標准、效率要求、質量要求、服務態度及其應當承擔的責任、職責范圍。
③本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規定、獎懲措施、安全及國家行政機關對相應行業的管理規定。
④本崗位工作任務所涉及的景區相關的硬體設施、設備工具的操作、管理,機電等設備、工具的使用,應當知原理、知性能、知用途,即通常所說的「三知」;另外還應當會使用、會簡單維修、會日常保養,即「三會」。
⑤掌握景區軟管理措施如相關票據、賬單、表格的填寫方法、填寫要求和填寫規定。
2、員工職業素質的培訓內容
①基本禮儀的學習。
②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強化主人翁責任意識。
③企業文化及發展目標,增強凝聚力。
3、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方法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培訓時間、地點
❽ 旅遊景區具體有哪些部門和崗位
崗位很多 一個旅遊景點比如有財務 人事 管理 保安等部門 崗位就有什麼收支 出納 售票 保潔 保安 景區管理 引導員 檢票員 巡守員等等
不同的景區還有別的不同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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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交通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我省交通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省交通系統各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審批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經費保障,人員到位,設施齊全。
第五條 各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技術,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對發生重特大生產事故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事故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安全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構或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各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形勢,防範各類事故發生,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新技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組織安全檢查活動,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六)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八)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各項工作。
(十)定期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第十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有關行業管理機構應加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事故,同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統一監管制度和信息通報及溝通協調機制。
2、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監督檢查船舶的船員配備、持證、適任、值班等情況。
3、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管管理工作。
4、負責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工作和船舶的進出港簽證。
5、負責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工作,對內河交通密集區域、多發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遊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加強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的安全監督檢查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港航企業加強安全管理。
7、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
8、負責航道、錨地、安全作業區、施工作業區等區域的現場安全監督和秩序管理。維護水上游覽區、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的現場通航秩序。
9、監督檢查轄區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督轄區錨地、航道、調頭區、泊位水深情況。
10、現場監督檢查轄區內船舶、設施的航行、停泊和作業情況,處理轄區內船舶、設施的違法行為。
11、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適裝許可及現場監督。
12、負責助航標志的監督管理。
(二)航運管理機構
1、負責水路運輸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2、負責水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監督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
3、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並負責監督檢查。
(三)運政管理機構
1、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建立運輸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制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3、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准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做好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審核、運輸車輛安全資質審查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並提出相應措施。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整改事故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處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保障運輸安全。
8、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業務培訓。
9、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對車輛的靜態管理和動態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
10、維護汽車站秩序,監督汽車站做好「三品」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時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四)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2、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三項人員考核(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受理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
1、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2、監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公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繞行標志或修建臨時便道,以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的要求。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4、公路養護工作應當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保證公路、公路橋涵及各類公路附屬設施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5、定期對養護的公路橋梁進行檢查。公路橋梁經檢測荷載等級達不到原標準的,應當設置明顯的限載標志,並及時進行維修和加固;經檢測發現公路橋梁嚴重損壞影響通行安全的,應當設置禁止通行和繞行標志,並及時採取修復措施。
6、公路標志、標線應當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對損壞的公路標志,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更換;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按時修復、更換的,應當設置臨時公路標志。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門應與所屬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加強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人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安排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獎勵等方面的經費,並納入年度單位財務預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部門應配備專用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實行安全例會制度。
各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對客運駕駛員每周一次例會、貨運駕駛員每月一次例會。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定事項和到會情況等。
第十八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應對轄區內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兩類,檢查方式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行政領導檢查與專家檢查相結合以專家檢查和評價為主,檢查的主要內容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每半年應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根據上級要求或視情節進行專項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部門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實行登記制度,其內容包括: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項目、檢查部位、隱患情況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整改的,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並由安全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整改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檢查人員應通知行政審批部門撤銷其原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安全檢查所發現的隱患,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被檢查單位應向檢查單位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應當向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按重新規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檢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後,檢查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後仍有安全隱患的,給予停業等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其內容包括:上級檢查單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復印件、安全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資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體監控(管理)負責人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清正廉潔,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五條 具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核准、許可、認證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逐級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及考核合格的單位要給予獎勵。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安全生產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准》執行。考核實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為優秀,900分至800分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做到組織領導落實、活動方案具體、保障措施得力,活動效果明顯。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重視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准確、全面地報送各種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總結(春運、黃金周、重大活動、安全生產月、專項治理等)、事故報表、安全教育培訓、典型材料、簡報等。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檔案,並實行專人管理。
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情況、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情況、安全會議情況、安全活動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等資料。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特性。
第三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結合、專項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得低於95%,確保培訓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舉辦單位、學習內容、人員簽到冊、考試試卷及考核成績等。
第五章 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受理舉報人的舉報。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受理舉報時應將舉報事項、時間、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記錄清楚。
第三十七條 群眾舉報的事項,要及時核實和處理,核實和處理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被舉報單位要認真整改舉報事項,並將整改情況上報查處部門。
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在受理舉報後10日內予以答復。
第三十八條 對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保密,不得向被舉報單位和社會泄露舉報人情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人員,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舉報范圍包括:
(一)不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
(三)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依法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四)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的;
(五)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單位或者有關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六)其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
第四十條 對舉報的事項經調查屬實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給予舉報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
第四十一條 舉報事項調查屬實的,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部門領取獎金;委託他人代領獎金,代領人應出示本人和舉報者的有效證件。領取獎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逾期不領的,按無人領取處理;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的,須出具相關證明。
對同一事項的舉報只獎勵一次,獎勵對象為首先舉報者。
第六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位無力搶救時,應當立即請求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及有關部門救援。
嚴禁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上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4小時內上報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省交通廳。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情況。
事故具體情況調查清楚後,書面補報事故的詳細情況。
第四十四條 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趕赴現場,調查事情情況,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總結經驗教訓,採取整改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21.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對車輛、船舶的具體要求。
本規定適用全區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本規定引用的法律標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2)嚴禁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超車、違章停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超載、酒後駕駛、逆向行駛及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
3)嚴禁無《道路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公路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駕駛員培訓。嚴禁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嚴禁貨運農用車、農用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等非客動車輛營運載客。
4)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變型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對事故多發地段,公路管理部門要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標線,健全公路路口信號燈或讓行標志。
6)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疲勞駕駛,嚴禁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參加營運,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輸。
7)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的的監管,對嚴重違反交通法的司機和車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駕駛資格,並通知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或取消其營運從業資格。
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格遵守。開展交通安全「四進」活動,即:交通安全進村、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加強和提高車主、業主.、駕駛員和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須嚴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2)嚴禁船舶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嚴禁短途無證客船運輸、非客船載客運輸。嚴禁船舶帶病運行。嚴禁船舶惡劣天氣營運和冒險航行。
3)取締無船舶證書、無船名、無港藉標識的船舶。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
4)渡口設置單位必須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按規定辦理《渡口設置許可證》、《渡口登記證書》、《渡口檢驗證書》和《渡工(船員)證書》方可從事渡運。嚴禁無證渡運。
鄉鎮船舶必須遵守《江西省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同時鄉、鎮政府必須建立、健全鄉鎮船舶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整治水域通航環境,嚴禁佔用航道捕撈、養殖、采砂、淘金等行為。
6)取締非法灘塗造船,及時打擊新出現的非法灘塗造船場點。
7)水上交通安全執法檢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遊船。危險品運輸船。
檢查內容:
(1)有關船舶證書是否齊全、合格有效、船證相符。
(2)船舶是否超載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線上渡運。
(4)船員證書是否合格有效、人證相符,船舶配員是否符合規定。
(5)船舶經營資質,是否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
(6)是否超載運輸。
(7)加強對水上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強化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能。散裝液貨船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訓,持有《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准上崗作用。
3.22 旅遊景區安全管理規定
3.22.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旅遊景區安全管理具體內容。
本規定適用於全區各旅遊景區。
3.22.2 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3.22.3 建立景區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規政策的情況、景區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的環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由企業領導組織採用座談分析、項目對照的方式對企業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台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後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考試合格後執證上崗。
3.22.5 景區內有潛在危及遊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遊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遊客的安全。
3.22.6 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准,並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3.22.7 要制訂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葯品,以便能及時為遊客提供幫助。
3.22.8 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並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景區環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遊垃圾,保護景區不被人為污染